连下了许多天的雨。她在笔记簿上写道:“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她也甚至于都没怪自己怎么这么糊涂,会早没想到。唯一的感觉是一条路走到了尽头,件事情结束了。因为现在知道小康小姐会等着他。
在小城里就像住在时钟里,滴搭声特别响,觉得时间在过去,而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季泽走了。丫头老妈子也给七巧骂跑了。酸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寂的一刹那。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跄跄,不住的撞到那阴暗的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她的爱给了她无穷的痛苦。单只是这一点,就使她值得留恋。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今天完全是她的错。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得容忍他的坏。她为什么要戳穿他?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他这安逸的小鹰巢值得留恋。墙根斜倚着的大镜子照着她的脚,踏在牡丹花丛中。是天方夜谭里的市场,才会无意中发现奇珍异宝。她把那粉红钻戒戴在手上侧过来侧过去地看,与她玫瑰红的指甲油一比,其实不过微红,也不太大,但是光头极足,亮闪闪的,异星一样,红得有种神秘感。
你这会子堂堂正正地回去替他戴孝主丧,谁敢笑你?你虽然没生下一男半女,他的侄子多著呢?随你挑一个,过继过来。家私虽然不剩什么了,他家是个大族,就是拨你看守祠堂,也饿不死你母子。
在这期间,他陪她看了几次电影。烟鹂很少说话,连头都很少抬起来,走路总是走在靠后。她很知道,按照近代的规矩她应当走在他前面,应当让他替她加大衣,种种地方伺候她,可是她不能够自然地接受这些份内的权利,因而踌躇,因而更为迟钝了。振保呢,他自己也不少生成的绅士派,也是很吃力的学来的,所以极其重视这一切,认为她这种地方是个大缺点,好在年轻的女孩子,羞缩一点也还不讨厌。
玩了几年,名声渐渐不大好了,这才手忙脚乱地抓了个士洪。
他心里着实烦恼,才同玫瑰永诀了,她又借尸还魂,而且做了人家的妻。而且这女人比玫瑰更有程度了,她在那间房里,就仿佛满房都是朱粉壁画,左一个右一个画着半裸的她。怎么会净碰见这一类女人呢?
九莉想起小时候抱着猫硬逼牠照镜子,牠总是厌恶的别过头去,也许是嫌镜子冷。
世钧道:“我没带雨衣去,刚巧倒又碰见下雨。”曼桢道:“哦,南京下雨的么?这儿倒没下。”世钧道:“不过还好,只下了一晚上,反正我们出去玩总是在白天。不过我们晚上也出去的,下雨那天也出去的。”他发现自己有点语无伦次,就突然停止了。
曼桢倒真有点着急起来了,望着他笑道:“你怎么了?”世钧道:“没什么。——曼桢,我有话跟你说。”曼桢道:“你说呀。”世钧道:“我有好些话跟你说。”
其实他等于已经说了。她也已经听见了。她脸上完全是静止的,但是他看得出来她是非常快乐。这世界上忽然照耀着一种光,一切都可以看得特别清晰,确切。他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像这样觉得心地清楚,好像考试的时候,坐下来一看题目,答案全是他知道的[...]
中年以后的人常有这种寂寞之感,觉得睁开眼来,全是倚靠他的人,而没有一个人是可以倚靠的,连一个可以商量商量的人都没有。
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姑娘表示他爱她。他所爱的人刚巧也爱他,这也是第一次。他所爱的人也爱他,想必也是极普通的事情,但是对于身当其境的人,却好像是千载难逢的巧合。
曼桢有这么个脾气,一样东西一旦属于她了,她总是越看越好,以为它是世界上最好的。
……他知道,因为他曾经是属于她的。
人生恐怕就是这样的吧?生命即是麻烦,怕麻烦,不如死了好。麻烦刚刚完了,人也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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