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神天狗因为贪婪成性妄图吞噬日月,也触犯天条被贬到人间,成了狼。狼选择了自由生活,他浪迹荒野,猎食为生。人类的牛羊也在狼的食物之内。于是这对天上的兄弟,在凡间却成了宿敌。
有了獒的帮助,依赖游牧为生的人们才得以保全牛羊。早些年里,人们为了激发獒的猛性,培养杀手级的保镖,不惜用激进的手段驯养獒。獒主人在地上挖一个五米见方、丈余深的地窖,将一窝十几只几个月大的小獒放在地窖里面,或者关在一个阴冷的房子里,只投少许生肉撩拨其野性,为争肉食藏獒必定从小打斗拼抢。之后长时间断食只给饮水,困在地窖里的小獒们饥饿难耐自相残食,只有最强悍的獒才能在杀死自己同胞果腹之后生存下来!再长大一些,主人就抓一只活狼扔进地[...]
相传,獒和狼是天上的一对战神,獒叫做“龙狗”,狼叫做“天狗”,龙狗忠诚骁勇,天狗智慧善战。
战神龙狗因为嗜杀成性触犯天条而被贬到人间来,成了獒。獒选择了依附于人而生活,人给他食物和栖身之所,作为交换,獒为人看护牛羊和财产。但是獒天性暴戾残忍,身上有股浓重的杀气不能为人所用,所以必须在他出生七七四十九天时,将他与一只还在吃奶的羊羔同栏圈养,四十九天大的獒正是生理和心理发育成熟阶段,让这个时期的獒与羊羔共同生活,目的就是要冶炼性情,减弱杀气,用温婉的羊性冲淡獒身上那太过血腥的兽性,这就是“藏獒渡魂”的传说。如果獒与羊羔和睦相处就算渡魂成功,称之为家魂獒,能够牧羊。如果渡魂失败,咬死了羊羔就是野魂獒[...]
坐飞机前不喂是怕他晕机,下来了还要观察一下,我没养过狼,但是运藏獒的经验是这样,长途跋涉下来突然喂食容易造成肠扭转,上次一个养獒的工人没经验,下飞机就喂,结果藏獒肠扭转几个小时就死了。狗到高原来肠胃会胀气,最好多适应一下比较安全。
格林当然知道踏空一步就是粉身碎骨,但他自信地把握住安全的尺度,在临界点上蔑视危险,在地狱的边缘拥抱天堂。他选择了一处视野最广阔的墙角高傲地站定,昂起头来享受拂面微风,平静地俯瞰楼下的车流和周围林立的高楼,那孤傲的神态恍惚中让我看到一个狼王在悬崖峭壁上临风而立,巡视他的领地。那份勇敢、孤傲与淡定,让人相形见绌。我既钦佩,又深为担忧,这保留着诸多珍贵品质的狼会不会在人类的扩张下消亡绝种?那些桀骜不驯的棱角、野性狂放的性格、坚强勇敢的品质就像一颗未经琢磨的宝石,这种天然之美弥足珍贵。尽我所能保留其自然天性的愿望愈加强烈。
例如寻求伴侣时,公狼的柔声像一支缠绵的小夜曲,柔情蜜意裹挟着不尽的孤单与向往,有时夹杂着清越激情的高音,有时又是寻寻觅觅的婉转低回,而母狼的声音则羞羞怯怯,脉脉含情令人着迷,欲语还休地告诉对方她的方位。
哀伤时,狼的哭腔又像一首悲歌,幽幽咽咽,如泣如诉,仿佛要把这一生的孤独、坎坷与满腔愁怨尽现歌中,像二胡曲《江河水》一样让人闻之心酸。
当有猎获分享或者高兴的时候,狼的声调中又带着骄傲自豪和几分戏谑与愉悦,声音极尽高处又带着颤音打着旋儿往下落,整条狼尾也因为这颤音而欢欣抖动起来。狼歌重在真情实感,嗥歌的时候极为投入,唱到动情处,往往会引颈望月,闭上眼睛,全情感受其中的深意。
狼所有的歌声中最具感[...]
通过长期的比照分析并结合过去积累的知识,我发现狼的嗥声其实是一种情绪语言而并非内容语言。狼嗥更类似一种音乐,没有歌词,所以不会有点对点的翻译内容,但它是一种情绪的表达,通过声调的变化、轻重缓急传达一定的情绪和感受,让对方体会到这种感觉并作出回应,从而达到交流的目的。狼是天生的音乐家和音乐鉴赏家,他能将自己的情绪绝妙地糅进嗥声中并且品读出狼歌声中所包含的意味。
狼,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的手里。
我苦笑着,现在有多少号称爱狼之人不是叶公好龙式的追捧啊,人们已经脱离物质实体而玩起了精神概念,爱的只是狼的概念和自我比拟的炫耀,又有多少人能实实在在地为爱做一点事情呢?如果人类世界中尽皆是一些以占有为目的的爱,那么狼的灭顶之灾也就不远了,到那时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爱吃肉的不光是狼,人也爱肉,狼众食人,人众食狼!人与狼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相克相制的,而且现在这个天平早就严重倾斜了,人众狼寡,狼有多怕人可想而知。但格林都相信我,我为什么不能相信他?
我饶有兴致地靠在厨房门边,看着亦风像做化学实验一样操作着,边做边婆婆妈妈地对我讲着道理:“小米熬的粥,最容易消化,肉末可以长劲儿,软骨丁、牛奶既营养又补钙,起锅的时候把鸡蛋花打进去,加一点点鱼肝油,再放一点点盐,把切碎的白菜往肉粥里一搅和,粥就兑凉了一半,啧啧,贼香,你闻闻!”
但我知道有些对世界的认知课程是成长过程中所必须经历的,某些现实经验必须靠格林自己去获取和总结而无法传授。今天格林在小区的水池里明白了这个道理,就能避免今后在大江大河里犯傻。
对小狼的认知发展而言,三个月是一个重要分界线,前三个月的小狼崽会一一记住来探望他的同伴的味道,将这些味道归类为伙伴和亲人——因为三个月前的小狼崽都是在狼妈妈的严格保护下,被允许接触到的东西都经过负责的狼妈妈的筛选、过滤和引导,因此这些事物的味道都被小狼归类为无害的、友好的,而这期间的重要认知会在小狼的脑海中铭记终生,即使长大后多年不见,他也能认出儿时的亲人。同时,牢记母亲和同窝兄弟姐妹的味道也能避免日后过近血缘的繁殖。三个月之后的小狼活动范围变广,狼妈妈不可能面面俱到地保护他,小狼需要自己判断危险的来临,遇到陌生事物会本能地害怕和排斥,这时候他再认识的味道都容易被归类为有害的、有威胁的,这时候[...]
小家伙的身上覆盖着两层毛。一层短短的黑色绒毛约1厘米长,密实蓬松,用于保暖,对着毛丛吹口气,细软的绒毛虽倒伏却不露皮肉,而小狗狐狸的皮毛却是吹口气就现出下面粉红的皮肤,可见狼毛的密实程度远远大于狗的皮毛。这层黑色绒毛的作用有两个:保暖和吸收阳光中的热量。黑绒毛之上还有一层又尖又细又长的金色毫毛,2~3厘米长,疏密均匀,根根如钢针般直立笔挺,毛尖的金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仿佛那是刺而不是毛,哪怕摸一摸都会扎手,张扬跋扈的狼毫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个野东西。仔细嗅嗅他的绒毛,一股淡淡的狼臊味夹杂着甜甜的牛奶香,活脱脱一个乳臭未干的狼小子。
得了狂犬病最典型的症状就是怕光怕水
‘狼子野心’的古文,我在学生时代就读过,说有个富人出猎抓到两只小狼,将他们和狗混在一起豢养,狼很驯服也和狗相安无事。这人竟然就忘了他是狼。一天白天他躺在客厅里,听到群狗发出愤怒的叫声,他被惊醒起来,看看四周没有一个人,再次就枕准备睡觉,狗又像前次一样吼叫。这人便假睡观察,结果发现两只狼等到他没有察觉,要上来咬他的喉咙,狗阻止了狼上前。这个人最后杀狼取皮。故事末尾还专门写了‘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狼子野心,是真实而没有诬蔑他们啊!)告诫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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