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与和平》是一部极好的,让人震撼的小说,亦是一部天才之作。在这本书中,托尔斯泰完成了一个小说家最难做到的事。他刻画了一个自然、迷人、生动又活泼的年轻女孩——她大概是最迷人的女主角了,然后又安排了一个其他任何小说家都不会想到的结局,让她幸福地结婚,成为母亲,原本的尤物竟变成了一个挑剔、平庸、有点儿臃肿的妇人。你很震惊,但转念一想便会发现,这样的情节非常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这为这部惊人的小说添加了最后一笔真实。
。尽管他遭遇的各种不幸惹人发笑(和过去相比,当今对他的嘲笑少了很多,因为我们比堂吉诃德同时代的读者敏感,他身上发生的那些笑话太残忍,以至于无法让人开怀一笑),但除非你麻木不仁,否则定会敬爱这位愁颜骑士。
早晨工作前,我喜欢读一些科学著作或者哲学书,因为这时脑子最清醒。之后便开始了新的一天。随后,当我做完工作,不想再费脑力研究某个顽强的人物时,便读读历史、散文、评论或者传记。晚上的时候我读小说。此外,我手边总有一卷诗集,每当有读诗歌的心情时便拿出来读一读。我的床边总是放着一本能从任何一段开始阅读,又能在任何一段停下来,心情仍不受影响的书。哎呀,这种书实在是太难得了!
不要认为追寻乐趣是不道德的。所有的乐趣本身都是好的,只是追求乐趣会产生一些负面后果,因此智者才戒绝某些乐趣;并不是因为乐趣令人生厌,只停留在感官享受的层面。一个时代真正的智者,是那些发现汲取知识才是最大最长久的满足的人。养成阅读的习惯,让人受益无穷。几乎没有哪种运动能让人在盛年之后仍能从中得到满足。
假如读了之后觉得它们不合口味,那就把它们搁到一边去吧,因为除非你能真正享受它们,否则读来也无用。没有人有义务一定要阅读诗歌、小说或其他可以归入纯文学类的作品(我本想找一个更贴切的词,但是恐怕只想得出“纯文学”了)。人一定是为了寻求乐趣而阅读,然而谁又能保证使某个人快乐的事物也一定会使其他人快乐呢!
也有一些名著,所有最好的评论家都肯定了它们的价值,文学史上也给了它们一席之地。它们对学生来说是重要的经典,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读之乏味。时代在变迁,人们阅读的品味也起了变化,这些杰作已不再像昔日一样扣人心弦,如今,除非意志非常坚定的人,一般读者会觉得它们实在难以下咽。例如,我读过乔治·艾略特的《亚当·比德》,我不能违心地告诉你我是怀着愉快的心情读了这本书。我读这本书主要是因为一种责任感,然而读完后却忍不住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
我们对自己的一些荒诞不经的行为遮上一层保持体面的缄默,并不认为这是虚伪。我们讲话讲究含蓄,并不总是口无遮拦,说什么都直言不讳。
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传奇中的一些小故事成为英雄通向不朽境界的最可靠的护照。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迷惑不解的事件,人们就会如饥似渴地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
我所谓的伟大不是走红运的政治家或是立战功的军人的伟大;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倒不如说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事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人们常常发现一位离了职的首相当年只不过是个大言不惭的演说家;一个解甲归田的将军无非是个平淡乏味的市井英雄。
人们常常发现一位离了职的首相当年只不过是个大言不惭的演说家;一个解甲归田的将军无非是个平淡乏味的市井英雄。
这件事过去大约五年之后,我决定到巴黎去住一个时期。伦敦我实在待腻了;天天做的事几乎一模一样,使我感到厌烦得要命。我的朋友们过着老一套的生活,平淡无奇,再也引不起我的好奇心了。有时候我们见了面,不待他们开口,我就知道他们要说什么话。就连他们的桃色事件也都是枯燥乏味的老一套。我们这些人就象从终点站到终点站往返行驶的有轨电车,连乘客的数目也能估计个八九不离十。生活被安排得太有秩序了。我觉得简直太可怕了。我退掉了我的小住房,卖掉为数不多的几件家具,决定开始另外一种生活。
临行以前我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家去辞行。我有不少日子没同她见面了,我发现她有不少的变化,不仅人变得老了、瘦了,皱纹比以前多了,就连性格[...]
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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