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也是乔布斯担忧的地方。“他总在担心有什么会让我们陷入困境。”苹果公司董事会成员亚瑟·莱文森回忆道。乔布斯得出结论:“能抢我们饭碗的设备是手机。”他向董事会说明,手机都开始配备摄像头,数码相机市场正急剧萎缩。同样的情况也可能发生在iPod身上,如果手机制造商开始在手机中内置音乐播放器。“每个人都随身带着手机,就没必要买iPod了。”
随着年纪增长,我越发懂得“动机”的重要性。Zune是一个败笔,因为微软公司的人并不像我们这样热爱音乐和艺术。我们赢了,是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热爱音乐。我们做iPod是为了自己。当你真正为自己、为好朋友或家人做一些事时,你就不会轻易放弃。但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会多走一步,也不情愿在周末加班,只会安于现状。
乔布斯年近30岁时曾作过一个关于唱片的比喻。他一直在思考为何人在30多岁后就会变得思维僵化、缺乏创新意识。他说:“人们被卡在这些固有的形式中,就像唱片中某一段固定的凹槽,他们永远无法摆脱出来。当然,有些人天生就有强烈的好奇心,永远有一颗孩子般的心,可惜这样的人太稀少了。”45岁时,乔布斯准备从他的凹槽中跳出来。有很多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他能比其他任何人更清楚地预见到未来的数字革命,并全身心投人这一潮流之中:●一直以来,他都站在人性和科技的交叉点上。他热爱音乐、图片和视频。他也热爱计算机。数字中枢的本质就是把我们对创意艺术的欣赏和伟大的工程技术结合起来。乔布斯在很多次产品介绍的最后都会展示一个简[...]
约翰逊认为商铺的面积能够体现品牌的重要性。他问道:“苹果有GAP那么大牌吗?”乔布斯比GAP大多了。约翰逊于是说,那苹果零售店也应该比GAP的大。“否则你就是个无关紧要的牌子。”乔布斯向他描述了迈克·马库拉的名言:一家好的公司要学会“灌输”——它必须竭尽所能传递它的价值和重要性,从包装到营销。约翰逊很喜欢这个概念。这绝对可以应用到零售店中。他说:“零售店将成为品牌最强有力的实体表达。”约翰逊描述了自己年轻时第一次踏进拉尔夫·劳伦开在曼哈顿麦迪逊大道与72街交叉口处的店铺时所看到的——四下镶嵌着木板、如大厦般宏伟的店面散发着艺术气息。“每当我买了一件polo衫,我都会想起那栋大厦,那是对拉尔夫理[...]
Byte Shop的时代已经结束了。计算机行业的销售已经从本地的计算机专卖店过渡到了大型连锁商店和量贩店,但是在这些地方,大部分店员既不具备苹果产品的基本知识,也没有意愿去为顾客解释产品的独特性能。乔布斯说:“所有的销售员都只关心那50美元的销售提成。”其他的计算机都很普通,但是苹果计算机有一些创新的功能,价格也更高。他不希望iMac被放在戴尔和康柏的旁边,然后不懂行的店员向顾客背诵出每台计算机的配置。“除非有办法在商店里就把我们的理念传达给顾客,否则我们就完蛋了。”1999年中后期,乔布斯开始秘密地面试一些能开发苹果零售店的管理人员。其中一个候选人热爱设计,他就像是天生的零售商一般拥有孩童般[...]
爱因斯坦、甘地、列侬、迪伦、毕加索、爱迪生、卓别林、马丁·路德·金——很容易辨认。但是另一些就不那么容易叫出名字,需要加以猜测或询问别人那是谁:玛莎·葛莱姆(Martha Graham)、安塞尔·亚当斯、理查德·费曼(Richard Feynman)、玛利亚·卡拉斯(Maria Callas)、弗兰克·劳埃德·赖特、詹姆斯·沃森(James Watson)、阿梅莉亚·埃尔哈特(Amelia Earlmrt)。这些人大多是乔布斯心目中的偶像。他们都富有创造性,敢于冒险,不惧失败,赌上自己的职业生涯去做与众不同的事情。
不过,乔布斯的沮丧之情也可以理解。苹果公司一直以来在执行上更富创新,更有想象力,也更有品位,而且他们的设计也更好。但是,虽然一开始微软只做出了一系列粗制滥造的复制品,它最终还是赢得了操作系统之争。这一事实说明世界并非完美:最好最创新的产品并非总是赢家。这也致使乔布斯在此事十年后对微软大肆批判,虽然他说的话多少有点儿夸张,但也有几分道理。“微软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们没有品位,一点儿都没有,”他说,“并不是狭义上的没有品位,而是广义上的,他们没有独到的见解,也不会在产品中注入多少文化……因此,我想自己之所以感到难过并不是因为微软成功了,我对他们的成功没有异议,大部分都是他们应得的。我难过的是,他们做的[...]
。他表示,人类一直都在从超前的知识进步中获益,并且在使用超前者所研发出来的东西。“能够创造出在人类经验和知识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东西,是一种美妙和令人欣喜若狂的感觉。”
多年来,史蒂夫·乔布斯已成为产品发布大师。以麦金塔电脑的发布为例,雷德利·斯科特的惊人广告仅仅是产品发布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媒体报道。乔布斯知道如何激发媒体进行爆炸式宣传,这种宣传方式威力强大,会像连锁反应一样越来越疯狂。只要有重要的产品发布,乔布斯就会经常重复使用这一方法,从1984年的麦金塔电脑到2010年的iPad发布都是如此,这已经成为一种现象。他就像一个魔术师,能够一遍又一遍地施用相同的伎俩,即便记者们已经目睹多次,也知道事情会如何发展。有一些窍门是他从里吉斯·麦肯纳那里学来的,麦肯纳擅长引导和激发自负的记者。但是,在如何挑起记者的兴奋之情、操纵新闻工作者的竞争本能和通过透露独家新[...]
乔布斯从父亲身上学到,充满激情的工艺就是要确保即使是隐藏的部分也被做得很漂亮。这种理念最极端也是最有说服力的例子之一,就是乔布斯会仔细检查印刷电路板。电路板上是芯片和其他部件,深藏于麦金塔的内部,没有哪个用户会看到它,但乔布斯还是会从美学角度对它进行评判。“那个部分做得很漂亮,”他说,“但是,看看这些存储芯片。真难看。这些线靠得太近了。”一名新手工程师打断他说这有什么关系,“只要机器能运行起来就行,没人会去看电路板的”。乔布斯的反应和往常一样:“我想要它尽可能好看一点,就算它是在机箱里面的。优秀的木匠不会用劣质木板去做柜子的背板,即使没人会看到。”几年之后,在麦金塔电脑上市后的一次访谈中,乔布[...]
乔布斯的世界观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他对人或物进行分类时,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人要么就是“受到过启示的”,要么就是“饭桶”;人们的工作成果要么是“最棒的”,要么就是“完全的垃圾”。Mac的设计师比尔·阿特金森在这样的二分法中获得的总是积极的评价,他有如下描述:在史蒂夫手下工作太难了,因为“神”与“白痴”之间的两极分化太严重了。如果你是神,你就是高高在上,存在于神坛上的,绝不能犯错误。我们当中被认为是神的那些人,比如说我,都知道自己实际上也是凡人,我们也会作出糟糕的工程决定,也会像任何人一样吃饭放屁,所以我们总是害怕会被赶下神坛。而那些被认为是白痴的,他们其实也是辛勤工作的杰出工程师,但他们就会[...]
1981年春天,乔布斯在为自己的Mac团队招兵买马,他招募成员的主要标准就是要对产品有激情。有时候,他会把应试者带入一个房间,里面有一台被布盖住的Mac样机,然后他会像变戏法一样把布揭开,观察对方的反应。“如果他们两眼放光,立刻拿起鼠标开始操作,史蒂夫就会微笑着雇用他们,”安德烈嫌·坎宁安回忆说,“他就是想看到应试者们喊出一声‘哇’!”
这件事导致拉斯金向迈克·斯科特递交了一份言辞激烈的备忘录,斯科特又一次陷入了艰难的境地:身为公司的总裁,他又要去管束那个喜怒无常的联合创始人兼大股东了。备忘录的标题是“为(和)史蒂夫·乔布斯工作”,拉斯金写道:他是个糟糕透顶的管理者……我一直都很喜欢史蒂夫,但我发现自己无法为他工作……乔布斯经常错过预定安排。这个人尽皆知,几乎已经流传成笑话了……他总是不经过思考就行动,而且判断力很差……他不给别人应得的赞扬……经常发生的情况是,你告诉他一个新想法,他会立刻攻击这个想法,说它是毫无价值的甚至是愚蠢的,并且告诉你研究它就是在浪费时间。光这个就已经很糟糕了,但如果他听到的是一个好点子,他很快就会到处[...]
尽管已经名利双收了,但乔布斯还是把自己看做一个反主流文化的孩子。有一次访问斯坦福大学的课堂时,他脱下了自己的威尔克斯·巴什福德西装和鞋子,坐在桌子上,盘腿打坐。学生们问了一些诸如苹果的股价何时会上涨之类的向题,乔布斯一概置之不理,而是开始讲对于未来产品的激情,比如某一天造出一台和书本一样小的电脑。渐渐地,不再有人问商业方面的问题了,乔布斯开始向这些衣冠整齐的学生们提问。“你们中还有多少人是处男处女?”他问道。下面有人不安地傻笑。“你们中有多少人尝试过迷幻药?”笑声更大了,只有一两个人举起了手。后来,乔布斯抱怨这一代的孩子,在他看来,这群孩子比他那一代的人更加物质主义,一心追求名利。“我上学的时[...]
他对一些实体物质有着强烈的喜好,尤其是那些设计优雅、工艺精湛的物品,比如保时捷和奔驰汽车、双立人刀具和博朗电器、宝马摩托车和安塞尔·亚当斯(Amel Adams)的摄影作品、贝森朵夫(Bosendorfer)钢琴和邦·奥陆芬(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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