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的间歇,常有我们学校的学生跑到那里去透气,华灯初上,高楼林立,麦当劳门庭若市。那一瞬间你不会相信,只要再步行十分钟,就是那个荒凉的堤岸,河水腥臭,废弃的建筑周围杂草丛生。而我们的北明中学,正好位于这两个地方的中点,仰着它红色花岗岩的高傲头颅。那年学校从南方买来几棵栀子花树,四五月间,到处都是幽香,掩盖了闹市区的汽油味,还有堤岸上河水的味道,于是,我的一九九七年的春天拥有一种乌托邦的幻觉。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到一九九七年二月,我和天杨在一起差不多三个月,这三个月是我们最幸福的日子。我发誓要永远对她好,再不背叛她伤害她从此不离不弃地久天长。她一如既往地喜欢粘着我,从不做出一副“是我原谅了你”的恩赐模样。那些日子里充满着幸福。不是城堡门一关王子公主从此白头到老的那种弱智幸福,那幸福就像一些长途跋涉迁徙的动物,终于在严冬时赶到一个春暖花开的地方,这幸福不是快乐,是艰辛的温暖,和劫后余生的宽容。
眼泪就在黑夜里肆无忌惮地流着,流着。我只有在这种时候才哭得出来。我永远不会在别人践踏我的尊严的时候流眼泪。比如今天的事,眼泪是最珍贵的东西,只能留给这种深切的悲伤,这悲伤与羞辱无关,与委屈无关,与疼痛无关,你依靠这悲伤和这世界建立更深刻的联系。你和这悲伤在烟波浩淼的孤独中相互取暖,相依为命。
这儿有棵唐槐,在步行街和马路的交接处。一千多岁了,老成了精,树干粗得像个原始部落的图腾。马路上汽车悠长地划过路面,几个浓妆的三陪小姐说笑着从我们身边经过,她们的目的地一定是街对面的红玫瑰歌城。路灯打在唐槐四围的栏杆上,隐约看见一个久远的还是三位数的年份。那时候这个城市还年轻,还美丽,像三陪小姐一样用热辣辣的眼神打量着李世民起兵的西域宝马。宝马性感地仰天长啸,轻蔑着隋炀帝绮丽又脆弱的江山。我真希望我也能对这个城市“跩”上一句:“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可惜我的这故乡一点不争气,堕落得连性别都没了——我也就没了跟它调情的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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