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去承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时,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
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老最大的毛病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的俗语。谁也不敢否认这俗语多少是中国人的信条。其实抱有这种态度的并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城里人,何尝不是如此。扫清自己门前雪的还算是了不起的有公德的人,普通人家把垃圾在门口的街道上一倒,就完事了。苏州人家后门常通一条河,听起来是最美丽也没有了,文人笔墨里是中国的威尼思,可是我想天下没有比苏州城里的水道更脏的了。什么东西可以向这种出路本来不太畅通的小河沟里一倒,有不少人家根本就不必有厕所。明知人家在这河里洗衣洗菜,毫不觉得有什么需要自制的地方。为什么呢?——这种小河是公家的。
一说是公家的,差不[...]
我问他说在这一带的语言中有没有受蒙古语的影响。他摇了摇头,不但语言上看不出什么影响,其他方面也很少
真象是向土里一钻,看不到其他利用这片地的方法了
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攀登成了美国人特有的性格;上升,上升,不肯停留在一个地方或是一个地位上。这个性格反映着美国的历史,这是一部移民的历史。一个初到美国的新客不但在社会和经济上都处在极低的地位,在心理上也充分地被“自卑意识”所支配。现在的美国人大多是这些第一代、第二代或第三代的新客的子女。这些父母所希望于他们子女的是离开他们,他们自己是代表了没有成功的例子。他们希望子女成功,要他们的子女在美国社会里占一个可观的地位,他们的子女就不能像他们一般说话带着土音,不能承继他们所有较低的职业。他们自己不过是把子女送入美国社会的一个垫脚石。子女决不应该像父母一般。应该变一些,上升一步。
可是这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一个范围。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有势力的人家的街坊可以遍及全村,穷苦人家的街坊只是比邻的两三家。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因之,在十九世纪发生了一种理论说,每个人只要能“自私”,那就是充分的满足我们本性里带来的欲望,社会就会形成一个最好、最融洽的秩序。亚当斯密说“冥冥中那只看不见的手”会安排个社会秩序给每个为自己打算的人们去好好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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