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之不能止,乃不得已而加以一种征收。故“征商”之征,即“征诛”之征,古人目工商业为奸利者由此。秦汉政府“大司农”与“少府”分职,大司农掌田租,为国家公入,少府掌山泽之税,为王室私入,亦由此种禁地观念演变而来。
农民渐渐游离耕地,侵入禁地,寻求新生业,贵族不能禁阻。
封建时代之贵族采邑,除井地外,一应山林薮泽,大概全列为禁地,农民惟有耕稼为生。
东方各国,渐从商业资本转入文学游仕,始终奖励农战的国家惟有秦。
旧贵族没落,“商贾”与“军人”二者代之而兴。而商业大都市亦陆续兴起。
封建贵族渐渐崩渍,而自由经商者乃渐渐兴起。
春秋时,工商皆世袭食于官,盖为贵族御用,非民间之自由营业。
以前是贵族任战士,现在是战士为贵族。农民军队之配练与井田制之废弃,为新军国图谋富强之两要端
吴起在楚,商鞅在秦,亦严行以军功代贵族之新法。
左传所载诸大战役,如秦、晋“韩”之战,晋、楚“城濮”、“邲”、“鄢陵”之战,晋、齐“鞍”之战等,皆当时贵族式的战争
农民耕田纳税,遇战事征车、非战车。牛,捉夫力,非甲士。谓之“赋”。农民只为军队中之附随,并无正式编配入军队之权利与资格。
军器制造,如车、如甲,及战马之养育等,皆为贵族保持地位之一种事业,平民无力参与。
封建时代,贵族为采邑之大地主,同时亦即成一武装集团。
春秋时代军队之组织,即本族制。城濮之战,晋有“中军公族”;鄢陵之战,楚有“中军王族”。楚若敖氏有“六卒”,晋“乐、范以其族夹公行”
履亩而税,则可以只认田,不认人,于是民田得自由买卖,而土地所有权,无形中转移,成为耕者所自有,而兼并亦随之而起。
公田所入归公,私田所入归私。此制度之最要意义,厥为田亩所有权之全属于贵族封君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