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夜色朦胧里,我看见路灯,把人行道上变电箱的影子胡乱射在一面工地白墙上,跟路树婆娑的枝影虚实交错掩映,看起来就像罗密欧对着朱丽叶低唱情歌的那个阳台。
我看见一只花猫斜躺在一截颓唐废弃的断墙下,牵牛花开出一片浓青艳紫缤纷,花猫无所谓地伸了伸懒腰。
我看见早晨浅浅的阳光里,一个老婆婆弓着腰走下石阶,上百层的宽阔石阶气派万千,像山一样高,她的身影柔弱如稻草。
铃声响起,我持着听筒走到面海的阳台,夕阳正在下沉,海水如万片碎金动荡闪烁。
朋友用她纤细的手指夹着红酒杯,盈盈地笑着。五十岁的她,仍旧有一种烟视媚行的美,丰润饱满的唇,涂了口红,在杯口留下一点胭脂。她正在问你,要不要加入她的“俱乐部”。
现在,她的手臂布满了黑斑,黑斑在干枯的衰老的皮肤上,像褪下的蛇皮。
我帮她擦了口红,说:“来,抿一抿。”她抿了抿唇。
我帮她上了腮红。
在她纹过的眉上,又画上一道弯弯淡眉。
涂完她所有的手指甲和脚指甲,轮到我自己。黄昏了,淡淡的阳光把窗帘的轮廓投射在地板上。“你看,”我拿出十种颜色,每一只指甲涂一个不同的颜色,从绯红到紫黑。她不说话,就坐在那床沿,看着我涂自己的指甲,从一个指头到另一个指头。
每次从屏东回到台北,朋友总是惊讶:“嗄?你涂指甲油?”
指甲油玩完了,空气里全是指甲油的气味。我说:“明天,明天我要走了。要上班。”
她有点茫然,“要走了?怎么要走了?那——我怎么办?我也要走啊。”
把她拉到梳妆镜前,拿出口红,“你跟哥哥住啊,你走了他要伤心的。来,我帮你化妆。”她一瞬间就忘了我要走的事,对着镜子做出矜持的姿态:“我啊,老太婆了,化什么妆哩。”
可是她开始看着[...]
涂完手指甲,开始涂脚指甲。脚指甲有点灰指甲症状,硬厚得像岩石。把她的脚放进热水盆里——她缩起脚,说:“烫。”我说:“一点也不,慢慢来。”浸泡五分钟后,脚指甲稍微松软了,再涂色。选了艳丽的桃红,小心翼翼地点在她石灰般的脚指甲上。效果,看起来确实有点恐怖,像给僵尸的脸颊上了腮红。
买了很多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她坐在床沿,顺从地伸出手来,我开始给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两层。她手背上的皮,抓起来一大把,是一层极薄的人皮,满是皱纹,像蛇蜕掉弃置的干皮。我把新西兰带回来的绵羊油倒在手心上,轻轻揉搓这双曾经劳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灯尽油枯的手。
从剑桥到了伦敦,我们住进了林柏蓝特酒店。以荷兰最伟大的画家作为酒店的名字,大概已经在昭示自己的身份和品味了。拉开窗帘,以为可以看到雄伟的维多利亚阿伯特博物馆,却发现窗正对着后院,看出去只是一片平凡而老旧的砖造公寓建筑。有点失望,正要拉上窗帘转身的那一瞬,眼角波光流动间瞥见建筑的颜色和线条,顿时建筑隐退,颜色和线条镂空浮现,颜色深浅参差,线条黑白分明,微风刚好吹起柔软的淡紫色的窗帘布;那一扇一扇窗的竖与横之间,仿佛是一种布局,楼与楼的彼此依靠和排拒之间,又像在进行一种埋伏的对话——我不禁停下来,凝视窗外,凝得入神,直到一只鸽子突然惊起,“哗”地一声横过。
我们沿着克伦威尔大道慢步行往白金汉宫的[...]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蜀人张岱,陶庵其号也。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笑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
年至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疏莨,常至断炊。回首二十年前,真如隔世。
祯五年十二月,余住西湖。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是日更定矣,余拿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深夜独自到湖上看大雪,他显然不觉寂寞——寂寞可能是美学的
我曾经坐在台北市议会的议事大厅中,议员对着麦克风用狼犬似的声音咆哮,官员在挣扎解释,记者的镁光灯闪烁不停,语言的剑道在政治的决斗场上咄咄逼人,刀光夺目。我望向翻腾暴烈的场内,调整一下自己眼睛的聚焦,像魔术一样,“倏”一下,议场顿时往百步外退去,缩小,声音全灭,所有张开的嘴巴、圆瞪的眼睛、夸张的姿态、拍打桌子的扬起的手,一瞬间变成黑白默片中无声的慢动作,缓缓起,慢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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