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们的头脑实行的专制统治
首先,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勒庞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law of the mental tmity of Crowds)”,这种精神统一性的倾向,造成了一些重要后果,如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感觉,以及责任意识的放弃。
按他的评价,进入了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本质性的变化。就像“动物、痴呆、幼儿和原始人”一样,这样的个人会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识,完全变成另一种智力水平十分低下的生物。
传统的宗教、政治及社会信仰的毁灭,和技术发明给工业生产带来的巨变
群众的民主权力就像一切个人权力一样,当它没有受到恰当的宪政约束时,也很容易转变为它的反面,成为一种暴虐的权力。
民主化使得各种偶像与建立在血统基础上的世俗王权,已逐渐被平等人权和参与扩大的主张所消解,由此使权威合法性的来源产生了一个重大的转移——血统身份也罢,君权神授也罢,奉天承运也罢,此时都已不再可能。领袖要想号令天下,也惟有反求诸天下的“授权”才成,这时群众才真正成了前台的主角。
千百年来不绝如缕,而就那些帮手们而言,在“群众社会”到来之前,操持着改变或维持历史方向的势力的并不是他们,而是遍布于这个世界大大小小的帝王将相和各路神仙
勒庞用自己的语言,生动地说明了作为群体和群体成员标志的“服从的欲望”。但是他就此止步,没有认识到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为体现在领袖身上的集体理想取代了自我理想。
但是他同时也指出了这种“民主”毁灭个人自由的本质:“大众民主(Poplar democop)的目的根本谈不上支配统治者。它完全为平等的精神所左右,…对自由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尊重。独裁制度是大众民主惟一能够理解的统治。”不言自明的是,这种不尊重自由的民主,当然也会使人们本来要用它驯服权力的愿望完全落空。
政治言辞一贯冷峻的马克斯·韦伯论述权力类型的学说广为人知,其中有一种类型便是“直接诉诸民意的民主制”
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在这种民主观念的普及过程中,既包含着人类几千年来想要驯服强权的真诚愿望,也隐含着为此而奋斗的人民落入强权圈套的巨大危险。托克维尔当年说,“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革命,是不可能使一个民族获得自由的”。勒庞对现代化过程中群众崛起的惊恐,其实是这种怀疑态度的继续。
当汉娜·阿伦特告诉我们“凡是有群众的地方,就可能产生极权主义运动”时,她这里说的“群众”显然就是指希特勒的群众,当然也格勒庞描述的群众。自法国大革命以降,由领袖、意识形态和勒庞意义上的群体所组成的这种新的三位一体,便取代了宗教与皇权,成为一切民主宪政架构之外政治合法性运动的要件,尤其在勒庞之后的一百年里,这种新的三位一体更是上演了一幕幕规模宏大而惨烈的悲剧。
这些几乎是逐字逐句重复勒庞的话,如果他地下有知,也许会为自己犯下这种马基雅维里主义式的错误而懊悔不已。
希特勒是否读过勒庞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除了有“坚强的意志和信念”之外,显然也十分了解他必须进行动员的群众。他说,群众“就像女人……宁愿屈从坚强的男人,而不愿统治懦弱的男人;群众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高贵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决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
由于有这种强大持久的意志,他所坚持的观念或追求的目标,最初受到群众的赞成也许是因为其正确,但即使在已经铸成大错,思想的荒谬已经暴露无遗时,也未必能够动摇他的信念,因为任何理性思维对他已不起任何作用:“他们对别人的轻藐和保留态度无动于衷,或者这只会让他损约兴奋、他们牺牲自己的利益和家庭——牺牲自己的一切。自我保护的本能在他们身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孜孜以求的惟一回报就是以身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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