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者都想相信被害者是自己情愿的
人类的想象力无论多么残酷,表象的制作是不能去管制的,也是不管制为好。我们知道,表象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单纯的反映或投射的关系,反倒具有像梦一样的补偿填充的功能。我们也许正是因为在想象中杀过无数次人,所以才可以在现实中不去杀人。
在欲望和将欲望付诸行为之间,有千里之遥
即使性欲望伴随的幻想是一种对恋爱关系的想象,因为欲望本身是在个体内部完结的,所以,“我爱你与你毫无关系”的说法是成立的,在这个范围内,欲望,与想象力一样,是自由的。我们可以放纵自己的欲望:人神交媾、被圣母拥入怀中、强奸、碎尸少女,等等。对欲望的禁止和压抑,除了本人,任何他人无能为力。
让我们把来信中的“恋男童”一词换为“恋女童”。
我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异性恋者。更准确地说,(略)是喜欢成年之前的少女。(略)最近,会不知不觉地在街上跟踪自己喜欢的女孩,总是在差点儿就要上去搭话的时候才清醒过来。清醒过来之后,自己也感到很后怕。我到底该怎么办呢?有什么办法吗?我真的就快要对小孩子下手了……
伏见会像对同性恋者那样,对异性恋者也表示“同情”吗?
男人为了成为性的主体而将对女人的蔑视深植于自我确认的核心,这就是厌女症。而同性恋憎恶,则可以理解为男人对男女界线的模糊暧味而带来的不安所抱有的恐惧。男人们必须持续不断地证明,自己不是“像女人一样的男人”。
所谓“性别”,就是通过排除“非男人(未能成为男人的男人和女人)”来维持分界线,使男人作为男人得以实现主体化的装置
没有任何人强迫,明明是自己挑选的人,可是,那时自己“爱上”的,就是眼前这个“外星人”吗?——一定有不少的妻子,是怀着一种落寞萧索的心情在望着饭桌那头的丈夫的脸吧。
男人是通过模仿其他男人的性欲望而成为性的主体的
,相互承认对方为男人的人们之间的团结,是通过将没能成为男人的人和女人排除在外加以歧视而成立的。男人的同性社会性欲望,不但要歧视女人,还需要严格管理与同性恋的分界线,并不断地将之排除在外,这反过来证明,男人这个东西,建立在多么脆弱的基础之上。
我不是随你所愿的他者
在迄今为止的人生中,有一次也没有庆幸过没生为女人的男人吗?有一次也没有抱怨过生为女人吃了亏的女人吗?
“同化”,是指通过“成为那样的人(即成为他者)”来成为主体。
对于具有“公”的性质的性行为,所有关于社会关系的市民社会的规则都应该适用。没有对方的同意,即使夫妻之间,“强奸罪”也可以成立;让对方不愉快的性接近,可视为“性骚扰”。迄今为止,这些行为都在“私”的名义下被封闭起来了。性关系根本不是“私”,是两人以上的个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一种。按照麦克尔等人的说法,所谓“私”,应该完全限定在个人世界之内
男人在意女人的评价,是在女人凭自己的能力获得地位财富名誉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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