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因此,那些详加分析便会歧义纷呈的观念——例如民主、平等、自由等等——所以具有神奇的威力,只是因为它们已经变成了空洞的政治口号——各种极不相同的潜意识中的抱负及其实现的希望,好像全被它们集于一身。
他不但知道在“政治和语言的堕落”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指出“说理与论证战胜不了一些词语和套话”,并不全是宣传者的过错,因为这些东西是“和群体一起隆重上市的”。这些在群体中产生了广泛影响的观念,其威力只同它所唤醒的形象而不是它们的真实含义有关。只有这些避免了分析和批判的观念,才能在群体眼里具有自然甚至是超自然的力量,让群体“肃然起敬,俯首而立”,“它们在人们心中唤起宏伟壮丽的幻象,也正是它们含糊不清、使它们有了神秘的一力量。它们是藏在圣坛背后的神灵,信众只能诚惶诚恐地来到它们面前。”
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勒庞观察到的另一条群体心理学规律: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在狂热的群体中失去了效力,“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预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
首先,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勒庞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law of the mental tmity of Crowds)”,这种精神统一性的倾向,造成了一些重要后果,如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感觉,以及责任意识的放弃。用他的话说:“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勒庞认为,他这里所描述的其实也不完全是一种现代的现象,从古至今,与宗教或准宗教信仰有关的偏执“对人们的头脑实行的专制统治,早就为大家所知”,它甚至是一切伟大文明最基本的动力。
由于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群体并不认为真理,尤其是“社会真理”,是只能“在讨论中成长”的,它总是倾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在群情激奋的气氛中的个人,又会清楚地感到自己人多势众,因此,他们总是倾向于给自己的理想和偏执赋予十分专横的性质。“个人可以接受矛盾,进行讨论,群体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在公众集会上,演说者哪怕做出最轻微的反驳,立刻就会招来怒吼和粗野的叫骂。在一片嘘声和驱逐声中,演说者很快就会败下阵来。当然,假如现场缺少当权者的代表这种约束性因素,反驳者往往会被打死。”
他明确指出,群体中个人的个性因为受到不同程度的压抑,即使在没有任何外力强制的情况下,他也会情愿让群体的精神代替自己的精神,更多地表现出人类通过遗传继承下来的一些原始本能。
对于群体行为中的那些同个人行为心理学十分不同的特点,勒庞以经常是十分夸张的口吻,为我们描述了一幅十分可怕的景象。按他的评价,进入了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本质性的变化。就像“动物、痴呆、幼儿和原始人”一样,这样的个人会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识,完全变成另一种智力水平十分低下的生物。
在他的笔下,这些聚集成群的个人最有意义的变化,就是其中个人的行为方式,会表现得与他们一人独处时有明显的差别。
这种源自19世纪“科学人类学”大发展的种族主义,其最极端的表现之一,当属勒庞的同胞戈宾诺(Josde Arthr deGobineau)所发展出来的“灵肉统一论”,它力求在人种的生理解剖学特征与其精神现象之间找到某些一致性,继而把它扩展到用来解释不同民族的文化艺术和政治社会制度等各个方面的差异。勒庞身处当时的思想氛围,自然不会不受到这方面的影响。他在一定程度上从戈宾诺等人的这种种族人类学的思想中,接受了决定着各民族命运的神秘主义种族概念,认为“遗传赋予每个种族中的每个人以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构成了这个种族的气质”。
他强调,遗传赋予每个种族(Rac一中的每个人以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构成了这个种族的禀赋。勒庞对这种“种族特性”的强调,在一百多年前不但是西欧精神生活中的流行语,而且波及许多处在现代化过程边缘的地区,这在鲁迅先生对“国民性”(这正与勒庞喜欢用的“gedusofe”一词含义相同)的反省,以及我们至今余韵犹存的“民族生存”意识中,都有很明确的反映。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勒庞认为,“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在勒庞看来,这个“群体的时代”表现在观念变迁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民主和社会主义观念的广泛普及
首先,他认为有两个互为表里的基本因素,是引发传统社会进入现代转型的主要原因,即传统的宗教、政治及社会信仰的毁灭,和技术发明给工业生产带来的巨变。这一变化反映在西方各民族政治生活的层面,则是群众作为一种民主力量的崛起,而且在西方文明的发展过程中,这种“群众的崛起”有着“命运”一般无可逃避的特点。他断定,未来的社会不管根据什么加以组织,都必须考虑到一股新的、“至高无上的”力量,即“群体的力量”
曼海姆在他去世前一篇讨论世俗化过程中“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民主”的未竟稿中,曾根据中世纪晚期以来在民俗、艺术、建筑等方面的变化,对决定着后来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民众生活态度和审美情趣的潜移默化,作了十分深入而生动的说明。①他对这一过程的分析,有着一个与我们这里的讨论相关的前提,即民主化使得各种偶像与建立在血统基础上的世俗王权,已逐渐被平等人权和参与扩大的主张所消解,由此使权威合法性的来源产生了一个重大的转移——血统身份也罢,君权神授也罢,奉天承运也罢,此时都已不再可能。领袖要想号令天下,也惟有反求诸天下的“授权”才成,这时群众才真正成了前台的主角。
持论稳健而超脱的熊彼特在其著名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也曾特别强调了勒庞的社会心理学研究作为一个时代表征的重要意义,认为勒庞最早有效地阐明了“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的实相,从而“给予作为古典民主学说和关于革命的民主神话基础的人性画面沉重一击”。
英雄豪杰与民众在历史上的作用孰轻孰重,历来是史家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当然也是个非常不易说清楚的问题。常言道,一个好汉三个帮,这句明白易懂的话让人觉得平实而中肯,可以省去我们做历史辩证法深思的不少麻烦。然而,这些历史中的好汉(或英雄)与帮手的学术地位,却是非常不平衡的。研究英雄的著作,或是给英雄出谋划策的各类宝鉴,千百年来不绝如缕,而就那些帮手们而言,在“群众社会”到来之前,操持着改变或维持历史方向的势力的并不是他们,而是遍布于这个世界大大小小的帝王将相和各路神仙,因此鲜有人把他们作为一个心理实体进行研究。这种情况一直继续到民主时代的到来。曼海姆在他去世前一篇讨论世俗化过程中“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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