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要审查故事的编者,接受他们编得好的故事,而拒绝那些编得坏的故事。我们鼓励母亲和保姆给孩子们讲那些已经审定的故事,用这些故事铸造他们的心灵,比用手去塑造他们的身体①还要仔细。他们现在所讲的故事大多数我们必须抛弃。
似乎确实很难找到比我们早已发现的那种教育更好的了。这种教育就是用体操来训练身体,用音乐①来陶冶心灵。
因此我们每个人为了各种需要,招来各种各样的人。
由于需要许多东西,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共住宅区,我们叫它作城邦。
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我们需要许多东西。
因为如果你不把双方真的名声去掉,而加上假的名声,我们就要说你所称赞的不是正义而是正义的外表。你所谴责的不是不正义,而是不正义的外表。你不过是劝不正义者不要让人发觉而已。我们就会认为你和色拉叙马霍斯的想法一致。正义是别人的好处,强者的利益,而不正义是对自己的利益,对弱者的祸害。你认为正义是至善之一,是世上最好的东西之一。那些所谓最好的东西,就是指不仅它们的结果好,尤其指它们本身好。
从古代载入史册的英雄起,一直到近代的普通人,没有一个人真正歌颂正义,谴责不正义,就是肯歌颂正义或谴责不正义,也不外乎是从名声、荣誉、利禄这些方面来说的。至于正义或不正义本身是什么?它们本身的力量何在?它们在人的心灵上,当神所不知,人所不见的时候,起什么作用?在诗歌里,或者私下谈话里,都没有人好好地描写过,没有人曾经指出过,不正义是心灵本身最大的丑恶,正义是最大的美德。
做父亲的告诉儿子,一切负有教育责任的人们都谆谆告诫:为人必须正义。但是他们的谆谆告诫也并不颂扬正义本身,而只颂扬来自正义的好名声。因为只要有了这个好名声,他就可以身居高位,通婚世族,得到刚才格劳孔所讲的一个不正义者从好名声中能获得的种种好处。
如果大家把他看作正义的人,他就因此有名有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搞不清楚他究竟是为正义而正义,还是为名利而正义了。
那些做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仅仅是因为没有本事作恶。
好极了。那就先听我来谈刚才提出的第一点——正义的本质和起源。人们说:作不正义事是利,遭受不正义是害。
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超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所以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味道都尝到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打这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订法律立契约。
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这就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所谓最好,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所谓最坏,就是受了罪而没法报复。人们说,既然正义是两者之折衷,它之为大家所接受和赞成,就不是因为它本身真正善,[...]
你见到第三种善没有?例如体育锻炼啦,害了病要求医,因此就有医术啦,总的说,就是赚钱之术,都属这一类。
说起来这些事可算是苦事,但是有利可得,我们爱它们并不是为了它们本身,而是为了报酬和其他种种随之而来的利益。
另外还有一种善,我们之所以爱它既为了它本身,又为了它的后果。比如明白事理,视力好,身体健康。我认为,我们欢迎这些东西,是为了两个方面。
你同意不同意:有那么一种善,我们乐意要它,只是要它本身,而不是要它的后果。比方象欢乐和无害的娱乐,它们并没有什么后果,不过快乐而已。
好人就不肯为名为利来当官。他们不肯为了职务公开拿钱被人当佣人看待,更不肯假公济私,暗中舞弊,被人当作小偷。名誉也不能动其心,因为他们并没有野心。于是要他们愿意当官就只得用惩罚来强制了。这就怪不得大家看不起那些没有受到强迫,就自己想要当官的人。但最大的惩罚还是你不去管人,却让比你坏的人来管你了。我想象,好人怕这个惩罚,所以勉强出来。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而是迫不得已,实在找不到比他们更好的或同样好的人来担当这个责任。假如全国都是好人,大家会争着不当官,象现在大家争着要当官一样热烈。那时候才会看得出来,一个真正的治国者追求的不是他自己的利益,而是老百姓的利益。所以有识之士宁可受人之惠,也不愿[...]
没有一种技艺或统治术,是为它本身的利益的,而是像我们已经讲过的,一切营运部署都是为了对象,求取对象(弱者)的利益,而不是求取强者的利益。所以我刚才说,没有人甘愿充当一个治人者去揽人家的是非。做了统治者,他就要报酬,因为在治理技术范围内,他拿出自己全部能力努力工作,都不是为自己,而是为所治理的对象。所以要人家愿意担任这种工作,就该给报酬,或者给名,或者给利;如果他不愿意干,就给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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