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有缺陷者和丑陋者怎样吸引阿布斯,她都从未想过要拍摄孕妇服用镇静剂造成的无肢畸婴或凝固汽油弹受害者——公共恐怖、引起伤感或伦理联想的畸形者。阿布斯对伦理新闻学并不感兴趣。她选择可以使她相信是现成的、到处乱扔乱放的不带任何价值的题材。必须是没有历史背景的题材,必须是私人而非公共病理学的,必须是秘密生活而非公开生活的,她才会去拍摄。
他们依然是异国情调的,因而是“棒极了”的。她的观点永远来自局外。
“中国人有一种说法,你得穿过无聊才进入着迷,”阿布斯说。
拍摄别人的照片的整个要害,在于你不是在介入他们的生活,而只是在访问他们。
“摄影就是一张许可证,可以去我想去的任何地方,做我想做的任何事情,”阿布斯写道。
这些照片使人觉得同情的反应无关宏旨。重要的是不要觉得有什么不妥,是要能够镇静地面对恐怖。但是,这种没有(主要是)同情的印象,是一种现代的伦理建构: 不是硬心肠,肯定也不是犬儒,而仅仅是(或假装)天真。对眼前那梦魇似的痛苦的现实,阿布斯使用诸如“太棒了”、“有趣”、“难以置信”、“妙极了”、“刺激”这类形容词——那种孩子般惊奇的波普心态。相机——从她刻意塑造的摄影师努力探索的天真形象看——是一个捕捉一切、引诱被拍摄者暴露他们的秘密和扩大经验的装置。按阿布斯的话说,给人拍照就必须“残忍”、“卑鄙”。重要的是不眨眼。
艺术通过使我们习惯以前我们因太震撼、太痛苦和太难堪而不敢目睹或耳闻的事情,来改变道德——也即那些在什么是和什么不是感情上和本能上不可忍受的东西之间划了一条模糊的界线的心理习惯和公共约束。
阿布斯的作品是资本主义国家高雅艺术的一个主流趋势的一个好例子: 压抑——或至少减弱——道德和感觉的恶心。
她的照片提供一个场合去证明可以不必受惊地面对生命的恐怖。
但人们寻求痛苦尚有另一种与赖希截然相反的、似乎也是恰当的解释: 也即他们寻求痛苦不是为了感受更多痛苦,而是为了感受更少。
按赖希的说法,受虐狂者对痛苦的兴趣不是源自对痛苦的爱,而是源自希望通过痛苦的手段来获得强烈的刺激;那些被情感缺失或感觉缺失摧残的人宁愿选择痛苦仅仅是因为痛苦总比完全没有感觉好。
阿布斯的照片中归根结底最令人不安的,绝非照片中的人物,而是那使人印象愈来愈强烈的摄影师的意识: 感到照片所呈现的正是一种私人视域,某种主动的东西。
作家有权使、也许是觉得必须使自己的痛苦发出声音——不管怎样,那痛苦是你自己的财产。摄影师主动去物色他人的痛苦。
虽然摄影通常是在一定距离外作全知式观看,但确实存在着一种有人因拍照而被杀的场合: 就是在拍摄人们互相残杀的时候。只有战争摄影糅合了窥视癖与危险。
阿布斯也许是用一种过于简单的观点看待与怪异者亲如兄弟所包含的魅力、伪善和不安。紧接着发现的欣喜而来的,是取得他们的信任的激动,不害怕他们的激动,控制自己的反感的激动。拍摄怪异者“对我来说有一种无比的刺激”,阿布斯解释道。“我一向崇拜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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