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辩护过程中,一位法官向S 君说:「海军法的申诉期限是六年,是不是?」
S君沉默了一下,目注法官片刻,然后就即说:「法官合下,海军法中并没有这样限制的条文。」
S君在讲习班中,叙述当时的情形,说:「当我说出这话后,整个法庭顿时沉寂下来,而这间屋子里的气温,似乎就在剎那间降到了零度。我是对的,法官是错了,我告诉了他。可是,他是不是会对我友善,不,………我相信我有法律的根据,而且我也知道那次讲的比以前都好。但是我并没有说服那位法官,我犯了大错,我直接告诉一位极有学问而著名的人物?他错了。。
你可以用神态、声调,或是手势,告诉一个人他错了,就像我们用话一样的有效……而如果你告诉他错了,你以为他会感激你?不,永远不会!因为你对他的智力、判断、自信、自尊,都直接的给予打击,他不但不会改变他的意志,而且还想向你反击。如果你运用柏拉图、康德的逻辑来跟他理论,他还是不会改变自己的意志,因为你已伤了他的自尊。
你千万别这样说:「你不承认自己有错,我拿证明来给你看。」你这话,等于是说:「我比你聪明,我要用事实来纠正你的错误。」
那是一种挑战,会引起对方的反感,不需要等你再开口,他已准备接受你的挑战了。
即使你用了最温和的措辞,要改变别人的意志,也是极不容易的,何况处于那种极不自
然的情况下,你为[...]
林肯说:「一个成大事的人,不能处处计较别人,消耗自己的时闲去和人家争论。无谓的争论,对自己性情上不但有所损害,且会失去自己的自制力。在尽可能的情形下,不妨对人谦让一点。与其跟一只狗子路走,不如让狗先走一步。如果给狗咬了一口,你即使把这只狗打死,也不能治好你的伤口。」
所以,第一项规则是:
在辩论中,获得最大利益的唯一方法,就是避免辩论。
释迦牟尼曾这样说过:「恨永远无法止恨,只有爱可以止恨。」所以误会不能用争论来解决,而需要用外交手腕,和赋予对方同情来解决
派逊在讲习班上说:「跟这种冷厉,傲慢,固执的稽查员讲理,那等于是废话…….跟他争辩愈久,他愈是固执,所以我决定避免跟他争论,换个话题,赞赏他几句
我们绝不可能用辩论使一个无知的人心服口服。」
玛度先生说得太温和了。据我的经验,不只是无知的人,任何人你都别想用辩论改变他的意志
如果你辩论、反驳,或许你会得到胜利,可是那胜利是短暂、空虚的………你永远得不到,对方给你的好感。」
你不妨替自己作这样的衡量………你想得到的是空虚的胜利,遢是人们赋予你的好感?这两件事,很少能同时得到的
如果在过去我遇到这种情形,我会觉得冒火,我会指那胡雪牌汽车是如何的不好………我意说那家公司出品的汽车不好,可是对方意会指它如何好,争辩愈是激烈,意使对方决心不买我的汽车。
现在回想起来,我真不知自已过去是如何推销货物的.由于这样的争论,不知使我失去了多少宝贵的时间和金钱。现在我学会了如何避免争论,如何少讲话,使我得到了许多的好处
一个真正成功的推销员,他决不会跟顾客争辩,即使轻微的争辩,也加以避免………人类的思想,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天下只有一种方法,能得到辩论的最大胜利,那就是尽量避免辩论………避免辩论,就像避开毒蛇和地震一样
你这样做会让人家喜欢你,对你发生好感?你为什么不给他留一点面子呢?他并没有征求你的意见,也不要你的意见,你又何必去跟他争辩呢?最后我要告诉你,戴尔,永远避免正面的冲突,那才是对的。
提要使人喜欢你的六种方法
第一项规则:真诚的对别人发生兴趣。
第二项规则:微笑。
第三项规则:记住你所接触中,每一个人的姓名。
第四项规则:做一个善于静听的人,鼓励别人多谈谈他们自己。
第五项规则:就别人的兴趣谈论。
第六项规则:使别人感觉到他的重要--必需真诚的这样做
你只要对女人谈论她自己就行了
你我该从什么地方开始,实施这种奇妙的试金石?为什么不由你自己的家庭开始呢?我不知道还有任何其它地方更为需要或是更能忽略。我相信你太太一定有她的长处,至少曾经有过,不然你不会娶她做妻子的。可是,你已经有多久没有赞赏她的美丽了?多久了?有多久了?
现在这位老姑妈,风烟残年,孤零零的一个人,她渴望着能获得一点人间的温暖,一点出于真心的赞美--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给她。于是当她发现她找到的时候,就像沙漠中涌出一泓泉水来,使她心底激动而感谢,甚至愿意把这部「派凯特」牌的汽车相赠。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