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慎之先生在评论另一部“反面乌托邦小说”《奇妙的新世界》一文中作过这样的分析:“二十世纪最可纪念、最可反思的历史事实是什么?最简单地说,就是左的和右的乌托邦都在很大程度上出现了,结果带来的却是人类空前未有的浩劫。”
但是我们还不能就此给这本书定性,因为它并非一本反苏、反共的小册子,它的含义远比揭露某一专制国家、某一实行独裁的政权更为深远
会不会又是一本这类反动文人炮制的庸俗小册子呢?
一身蓝工作服(这还是党的制服哩)显得他越发消瘦。他满头金发,面色天生红润,可用的尽是些粗肥皂钝刀片,加上刚过去的寒冬,害得他皮肤挺粗糙
每一层楼,正对电梯间的墙上,都是那幅海报--一张巨大的脸孔凝视着你
温斯顿朝楼梯走过去--电梯,你就用不着试。即便最好的时候,电梯也很少开,何况现在,白天里又要停电。如今正在迎接仇恨周,搞节约运动,这也算一个节目哩
门厅里一股子清煮白菜外带破草垫的味儿。门厅的一头,墙上钉了幅彩色海报,挂在墙上未免大得出了格儿
正是晴朗寒冷的四月天,钟敲了十三点。温斯顿·史密斯缩紧了脖子躲寒风,快手快脚溜进胜利大厦的玻璃门--不过他的动作不够快,没能免得了一阵沙土打着旋儿跟在他的身后刮进门。
门厅里一股子清煮白菜外带破草垫的味儿。门厅的一头,墙上钉了幅彩色海报,挂在墙上未免大得出了格儿。海报上一张大脸盘,足有一米宽:一个汉子,四十五岁上下,胡髭浓黑,长相粗犷又英俊。温斯顿朝楼梯走过去--电梯,你就用不着试。即便最好的时候,电梯也很少开,何况现在,白天里又要停电。如今正在迎接仇恨周,搞节约运动,这也算一个节目哩。温斯顿住在七层楼,可他三十九岁,右脚脖子又有处静脉曲张。他只好慢慢往上爬,路上还歇了好几气。每一层楼,正对电[...]
庄园农场的琼斯先生锁好几间鸡棚准备过夜,只是这一天他喝得烂醉,竟忘记关上那几扇小门了。他东倒西歪地走过院子,手中一盏提灯的光圈也随着摇摇晃晃。走进后门,他把靴子甩掉,又从放在洗碗间的酒桶里给自己倒了这一天的最后一杯啤酒,就爬上床去。这时琼斯太太早已在那儿打呼噜了。
琼斯先生寝室里的灯光一灭,农场里个个厩棚就响起一阵骚动和嘈杂的声响。白天的时候,消息早已传开,老少校——就是那头得过奖的灰白色大公猪——头天晚上做了一个怪梦,打算把它说给农场里所有的动物听。大家已经合计好,只等琼斯先生走开,不会再被他撞见之后,他们就在大谷仓聚齐。老少校——大家都这么叫他,虽然当年他参加展赛时用的名字是“威灵顿之花”[...]
一个人在遭遇危机时,要与之斗争的,从来不是外部敌人,而是自己的身体
他会再买一些美丽然而无用的东西
一种年代久远的记忆。
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现在更好”——就永远成为无法回答的问题了
我明白怎么做,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
党所描绘出的理想世界是个巨大、可怕和光彩夺目的世界,一个拥有庞大且骇人听闻的武器的钢筋水泥世界,一个由战士和狂热分子组成的国家,迈着绝对一致的步伐前进,拥有同样的想法,呼喊着同样的口号,永远在工作、战斗、打胜仗、迫害别人——三亿人有着同样的面孔。现实却是处于衰败中的肮脏城市,在这里,填不饱肚子的人们穿着破烂的鞋子拖着脚步走动,住修修补补过的建造于十九世纪的房屋,里面总有股煮卷心菜味和厕所里的那种臭味。他似乎看到了伦敦的景观,辽阔而又破败,是座拥有上百万垃圾筒的城市。跟这一景观混合在一起的,还有帕森斯太太的形象,她脸上布满皱纹,头发稀疏,正在徒劳地捣鼓堵塞了的下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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