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真有乐趣,但有钱人并不知道这一点。他们从来没尝过真正的乐趣。他们从来没有非常想要一样东西,也许别人的老婆例外。跟木匠的老婆想要为客厅换一幅新窗帘相比,他们那种欲望相当苍白。
"我有钱。他妈的谁要快乐?"他的语调中有一种我没听过的酸楚。
"你喝酒的事呢?"
她突然精神焕发,说道:"噢--到拉斯维加斯?他真多情。那是我们结婚的地方。"
我说:"我猜他已经忘了。否则他宁可到别的地方。"
夜很静,屋里似乎比平常更空虚。我摆出棋盘,下了一盘棋,站在法国这边抵抗施太尼茨,他用了四十四步打败我,可是我让他捏了两次冷汗。
他换了衣服,五点三十分左右我们在莫梭餐馆吃晚饭。没喝酒。他在卡浑加车站搭上公车,我开车回家,一路胡思乱想。刚才他在我床上打开行李箱,把东西塞进我的一个轻便提袋,现在他的空提箱放在我床上。箱子附有金钥匙,插在一个锁孔里。我把空箱锁好,钥匙绑在提手上,收进衣橱的高架顶上。感觉上这个箱子并不是空空如也,可是里面装了什么与我无关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不寻常的手提箱。猪皮漂白后做的,新的时候该是浅奶油色,配件是黄金的。英国货,就算这边买得到,看来也要八百美元,而不是两百美元。
他说:"噢,我有朋友,某一类的。"他转动着茶几上的玻璃杯。"向人求援并不容易--何况一切都怪自己不好。"他抬头露出疲惫的笑容。"也许有一天我会戒酒。他们都这么说,对吧?"
"要花三年左右的时间。"
"三年?"他显得很震惊。
"通常要。那是一个不同的世界。你必须习惯色彩变得黯淡,声音微弱下来。你必须酌情留出复发的空间。所有你以前熟识的人都会变得有点儿陌生。你甚至会不喜欢大部分老朋友,他们也不会太喜欢你。"
"那不算多大的改变,"他说,回头看看钟。"我有个价值两百美元的手提箱寄放在好莱坞公车站。如果能保出来,我可以买个便宜货,把现在寄放的那个当了,换一笔路费搭车到拉斯维加斯。我在那边可以找[...]
我咬着嘴唇开车回家。我算是硬汉,可是这个人有让我动心的地方。除了白发、疤痕脸、响亮的声音和彬彬有礼的态度,我不知道是什么。
绿色硬沙发前的茶几上有一个半空的苏格兰威士忌酒瓶、一碗融化的冰、三个空汽水瓶和两只玻璃杯,玻璃烟灰缸堆满了烟蒂,有些沾着口红印,有些没有。屋里没有照片和任何私人物品。这间房子应该是租来开会或饯别、喝几杯聊聊天、睡睡觉的旅馆房间,不像人长住的地方。
那年我住在月桂谷亚卡大道一幢山坡上的小房子里,位于一条死巷的尽头,前门有长长的红木台阶,对面有个小尤加利树林。
她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不锈钢。
语气冷淡得连一片意式冰淇淋放她身上都化不掉了。
她轻轻挪开,坐得离他远远的,但是声音好像挪得更远。
一辆外国敞篷跑车减速掉头开进停车场,有个男人下了车,用打火机点燃一根长香烟。他身穿套头格子衬衫、黄色长裤和马靴,在袅袅烟圈中慢慢走远,连看都没看劳斯莱斯一眼,可能觉得平淡无奇吧。在通往露台的阶梯前,他停下戴上了一个单眼镜片。
他身边有一位姑娘,头发呈迷人的暗红色,嘴角挂着淡漠的笑容,肩上披着一件蓝貂皮,差一点儿让劳斯莱斯车黯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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