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幸福的婚姻有两种:一是遇上一个你真心要对他好的人,一是遇上一个真心肯对你好的人。
遗憾的是,这两者从来都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一个人恨另一个人,往往并不是因为对方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可能恰恰相反,是因为自己先做了有负对方的事情,预料对方是会知道而且会被得罪,于是先就把对方当作假想敌,恨起他来。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点贱。”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好的东西原来不是叫人都安,却是要叫人稍稍不安。”
她心甘情愿地为他烦恼,为他倾心,为他委屈,为他坚持,甚至送他一张照片,在后面写着: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写出这样文字的女子,是尤物;
辜负这样女子的男人,是该杀!
就这样擦肩而过,就这样失之交臂,就这样永不再见?怎么甘心!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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