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燕子停在电线上的那个下午,他从最久远的记忆开始回顾自己的过往,回顾了一桩桩猎艳的情事,回顾了为爬上发号施令的位置曾跃过的无数处暗礁,以及种种数都数不清的往事,而这一切皆由他那刻骨的决心而起:他誓要让费尔明娜·达萨属于他,而他也属于她,这个决心高于一切,所向披靡。可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的一生几乎都已经过去了。五脏六腑的一阵寒战传遍他的全身,他眼前一黑,不由得松掉了手中的园艺工具,靠在墓地的围墙上,这才没有因衰老的第一次打击而倒下。
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她学会了认识他,母子俩相互熟识了,她欣喜万分地发现人们爱孩子并非因为他们是自己的孩子,而是因为养育中产生的情意。最终,在这个给她带来不幸的家里,除了儿子以外,她无法忍受任何事、任何人。
然而,在孤独中休养生息时,寡妇们发现,诚实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按照自己身体的意愿行事,饿的时候才吃饭,爱的时候不必撒谎,睡觉的时候也不用为了逃避可耻的爱情程式而装睡,自己终于成了整张床的主人,它的全部都归自己独享,再没有人跟她们争一半的床单、一半的空气和一半的夜晚,甚至身体也终于能尽情倣属于自己的梦,能自然而然地独自醒来了。
积水把院子变成了沼泽
有很多次他都心痛地想,在这个由一张张不经意间拍下的照片组成的画廊里,就孕育着这座城市的未来:它将由那些性格不定的孩子们统治,并最终被他们毁灭,连一丝昔日荣耀的灰烬也不复存在。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最终揣摩到,或许这里的混乱无章,也正是遵从了全能上帝的秘密旨意。
不可避免,苦杏仁的气味总是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刚一走进还处在昏暗之中的房间,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就察觉出这种味道。
他不仅是城中最年长、声望最高的医生,也是全城最讲究风度的人。
此外,狂风还会掀开屋顶,把小孩抛向空中。星期六,那些黑白混血的穷人们会乱哄哄地离开用纸板和锌铜合金板搭建在沼泽边的棚屋,带着牲畜和吃饭饮水的家什,一窝蜂兴高采烈地去占领殖民区那布满岩石的海滩。直到前几年,一些上了年纪的人身上还带着真真正正的奴隶印记,那是用烧红的烙铁印在胸口的。整个周末,这些人都毫无节制地纵情跳舞,拼命用自家蒸馏酿制的烧酒把自己灌得烂醉,在梅子丛中交欢。而到了星期日的半夜,他们会以一场血腥的群体争斗来结束自己的方丹戈舞。一周的其他几天,这群风风火火的人则混迹于老城区的广场和大街小巷,摆起小摊,做起各式各样的生意,为这座死气沉沉的城市注入一种散发着炸鱼味的集市的躁动:一种新的生活
因为这座城市,他的城市,至今仍处在时代的边缘:它依旧是当初那座炎热干燥的城市,夜晚也仍旧充斥着那些让他觉得恐怖不已的事,但同时,也仍能让人感受到青春期那种孤独的快乐。在这里,鲜花会生锈,盐巴会腐烂。四个世纪以来,除了在凋谢的月桂树和腐臭的沼泽间慢慢衰老,这里什么都没有发生。冬天,瞬间而至、席卷一切的暴雨使厕所里的污水漫溢,把街道变成令人作呕的泥塘。夏天,有一种看不见的灰尘,粗糙得就像烧红的白垩粉,被狂风一吹,便会从各个缝隙钻进屋里,堵得再严实也无济于事。此外,狂风还会掀开屋顶,把小孩抛向空中。星期六,那些黑白混血的穷人们会乱哄哄地离开用纸板和锌铜合金板搭建在沼泽边的棚屋,带着牲畜和吃饭饮水的家[...]
的流亡者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曾在战争中致残,是儿童摄影师,也是医生交情最深的象棋对手,此刻已靠氰化金的烟雾从回忆的痛苦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就察觉出这
大门悄无声息地打开了,门里的昏暗处站着一个妇人,全身上下穿着丧服,耳边别着一枝玫瑰。这是个黑白混血女人,年纪不下四十,但身材依旧高挑,金色的眼睛有些冷酷,头发紧紧地贴在头上,仿佛戴着一个棉制头盔。
可以同时爱上几个人,并带着同样的痛苦爱着她们所有人,不背叛其中任何一个。他孤身一人置于码头的人群中,突然发狠似的对自己说:“人心的房间比婊子旅馆里的客房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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