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灵魂受益,一个人每天应该做两件不喜欢的事情。
我无法向你描述那里夜晚的宁静有多么深沉,在包莫图斯我住的那个岛上,从来没有像那里的夜晚那么全然的寂静,在我住的岛上,
在我住的岛上,夜晚会听见海岸上各种各样动物窸窸窣窣的动静,所有的小贝壳类动物也到处爬,一点儿也不消停,还有那爱闹动静的陆地蟹东奔西跑。在环礁湖中,时不时能听见鱼儿跃起的声音,有时还能听见一阵水花四溅的声音,好像一条棕色的鲨鱼把所有的鱼儿惊得四下逃散。而最重要的是,就像时间永不停息一样,是浪花一遍又一遍拍打礁石的喧嚣声。然而,在斯特里克兰住的地方没有一点儿声音,空气中飘散着夜晚开放的白色花朵的香味。夜晚是如此的美妙,以至于你的灵魂似乎都不能忍受肉体的禁锢了,你觉得它已经做好了在空灵虚幻的空气中飘荡而去的准备,进而死神也成了你的至爱亲朋。”
我住在一个环状珊瑚岛上,在岛的低地部分,带状的陆地被一个环礁湖所围绕。这个岛的美丽之处在于海洋和天空,还有环礁湖水不同的颜色,以及椰子树林的优雅;但是斯特里克兰住的地方有种伊甸园的美,啊,我真希望你能看到那个地方摄人心魄的美,一处远离尘嚣的幽静之所,头顶蓝天,四周是种类繁多、郁郁葱葱的大树。那里是色彩的盛宴,香味弥漫,凉风习习,任何词语都无法描绘出这个人间仙境。他住在这里,忘却了这个世界,也被这个世界所忘却。
我凝视着他。他站在我的面前,一动不动,眼睛里带着一丝嘲笑。但是除了这些,一时之间我好像看出了端倪,一个炙热的、饱受折磨的灵魂,目标是更为伟大的东西,它超越了与肉体捆绑在一起的,能够被领略的任何东西。我瞥见的是对某种无法描述的事物的热烈追求。我看着眼前这个衣衫褴褛的人,他的大鼻子和闪亮的眼睛,他的红胡须和乱蓬蓬的头发。我猛然有了一个奇想,外表只是一个躯壳,在我面前呈现的是一个脱离了肉体的灵魂。
我确实已经认不出他来了。首先,他留起了红胡须,乱蓬蓬的,好像从未修剪过,遮住了他大部分的脸,头发也很长;但最让人感到吃惊的变化是他瘦了很多,这就使他的大鼻子显得傲慢地凸出来,也更凸显了颧骨,同时使得双眼似乎更大了。而他的太阳穴凹陷,身体形如枯槁。他还穿着五年前我见他时的同一件衣服,衣服已经破旧不堪,污渍点点,很多地方露出了线头,穿在身上松松垮垮,晃里晃荡,好像是别人的衣服。我还注意到了他的手,脏兮兮的,指甲很长,筋骨毕露,又大又有力,但我却记不清他的双手还曾这么匀称。他坐在那儿,留给我一个很特别的印象,他的注意力全在棋局上——一个孔武有力的印象,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他的消瘦反而使这种印象更为突出。
在他的声音中,能听出某种激情,我不由自主地被感动了,似乎能够感觉到在他的身体里有种激昂的力量在斗争,能够感觉到某种东西非常强大,压倒一切,紧紧地把控着他,违背他的意愿。我无法理解,他真的好像被魔鬼附了体。我觉得魔鬼会突然转过身撕碎了他。但是,他看上去再普通不过了,我的眼睛好奇地打量他,但没有让他感到尴尬。我想知道一个陌生人会怎么看待他:穿着破旧的诺福克夹克和戴着脏兮兮的圆顶礼帽坐在那儿;他的裤子肥大而皱皱巴巴,两只手也不干净;没有修边幅的下巴上都是红色的胡茬,小眼睛,大鼻子咄咄逼人,面容既粗野又粗糙。他的嘴很大,嘴唇很厚,很性感。不行,我无法给他定位。
一个人不是他自己想成为那样的人,而是他必须是那样的人。
我的叔叔亨利,在威特斯泰堡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在这些场合下,会习惯性地说,恶魔要干坏事,总是要引用《圣经》上的话。
我明白斯特里克兰太太已经忘了她曾经为生计做过不大体面的营生。她有这样一种真切的本能,那就是好女人只有依靠别人的钱生活,对她来说才是真正体面的事。
我对冯·布舍·泰勒先生说话的滴水不漏感到惊奇,凡是会引起哪怕是一丁点儿尴尬的话题,他都回避掉了。同时我也惊奇于斯特里克兰太太说话的圆滑,尽管她说的话没有一个字是假的,但是话里话外透着她和她丈夫的关系总是很融洽。
她的面容,虽然瘦削但没有多少皱纹,属于那种岁月只留下了优雅而没有雕刻沧桑的类型,所以你会猜想她年轻时一定很好看,比她实际相貌要漂亮得多。
那画的气势磅礴,充满肉欲,又激情无限;然而,它又含着某种令人恐惧的东西,让人心惊肉跳。它是一个人的杰作,这个人已经钻研到大自然最隐秘的深处,洞悉了大自然既美丽又让人恐惧的秘密;它是一个人的杰作,这个人知道了一般人所不了解的邪恶的东西。画里还透着原始和可怕的东西,是不属于这个尘世凡间的。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模模糊糊的黑色魔法世界,既是美丽的,也是下流的。
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他对库特斯拉医生说道,“你可以像狗一样对待她们,你可以鞭打她们直到你的胳膊变酸,但她们仍然爱着你。”
我想这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予什么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取决于你对自己有什么要求。然而,我再次保持了缄默,因为我怎么可以和一名爵士去争辩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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