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中出现不和时,年长者和族长,就被请来裁决是非曲直。裁决的依据,如前所述,并不仅仅是公理,而是“人性与公理”的结合。在没有律师的时候,总是很容易看出谁对谁错,特别是争论双方相互都很了解,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传统中,律师的缺乏使得正义成为可能。只要有正义、人心就会趋向平和。乡绅作为一个阶级比城市的绅士要纯洁,尽管从经济上讲,他们仍然具有寄生性质。
除非这个国家的每个人都丢掉自己的面子,否则中国下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不过,老百姓本来就没有什么面子,问题是,当官的什么时候才愿意丢掉自己的面子呢?在警察局里,面子被丢掉时,我们的交通才会安全;在法庭上,面子被丢掉时,我们才有公正的判决;在中央各部,面子被丢掉,面子政府被法治政府取代之时,我们才会有真正的共和国。
将中国人的“面子”与西方人的“荣誉”相混淆,无疑会铸成大错。中国以前的女子常为面子而死,那是因为她裸露的身体被男人看见,正如西方一些妇女曾因为自己主了个私生子而愿意去溺水自杀。然而在西方,一个男子被扇了耳光而不提出决斗是失掉了“荣誉”,而不是面子。另一方面,一位“道台”老爷的丑公子去逛歌妓院而被拒绝,因此受辱。于是他回府之后带着一班警察去逮捕那个歌女,并关闭妓院。他于是又争回了自己的“面子”,我们一般不说他在保卫自己的“荣誉”。
儒家是赞成这样做的。远在《礼记》中,就有这样的说法:“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人们当然可以质问,从动物的立场上看,人类是否有权毁掉狮子老虎赖以生存的山林,使野牛失去自己的大草原。狗可能也会同意人类有这种权利,然而狼却可能表示反对。人类仅仅是用自己更大的狡猾证明自己的权利。中国的学士们也是这样做的。只有他们才知道知识的宝藏,只有他们才知道历史和法律,只有他们才知道怎样就可以通过巧妙地玩弄法律信仰中一个辞藻将一个人置于死地,学问是如此复杂,尊敬有学问的人也就是很自然的了。这些人构成了中国所谓的“上流”阶层。
如果百姓要自由的话,官僚军阀们还能有自由吗?如果百姓享有人身自由不得侵犯的权利,官僚们不就失去了逮捕编辑,关闭报社,把别人的头砍掉以治自己头疼病的自由了吗?(我的家乡福建漳州的张毅将军就是这样做的。我公布了他的大名,因为他已死了。)每当人民对他们的统治者表示不满,或者年轻人对父母提出异议时,我们就喊:“反了!反了!”意思是说天和地都倒个儿了,世界的未日到了。
没有一个有教养的中国人会无缘无故去惹恼一位老人,正如没有一个有教养的西方人会故意激怒一位女士。
这里强调的并非社会平等,而是严格的等级之别,或称有等级的平等。汉语中,“五伦”的“伦”字,意谓阶层内的平等。
一次,在内地的某个汽车站,天下着雨,我看到有一位乘客经过一番拼抢之后,找到了一个座位,可这座位却是司机的。车站的官员清他让开,他执意不肯。他要是有一点“社会意识”,也会感觉到如果没有司机,车里的人谁也回不了家。然而他连这一点社会意识的火星儿都没有。但是,我们如果进一步想,难道应该责怪他吗?为什么那么多乘客只有一辆汽车?地方军事长官把其他的车辆都征用做军事运输去了。那位地方长官的社会意识哪里去了呢?在这种系统失灵的情况下,人们被迫进行拼抢,大家都滞留在离家30英里以外的路上,天下着雨,人人都想尽快回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那位占据了司机位置的人自动放弃座位,结果会是怎样?这种情况很典型:它表明了农[...]
盗窃癖可以与个人极端诚实的品德并行不悖,甚至与慈善心肠并行不悖。这一点就是在西方也并不奇怪。那些社会支柱们,在中国,他们是在日报上抛头露面最多的人,他们经常很慷慨地捐赠1万美元给大学或医院。其实,这些人不过是将从人民身上掠夺来的钱财再退回给人民罢了。在这一点上,东西方是那样惊奇地一致。区别只是在西方,他们总是害迫被揭露,然而在东方,这些事情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
家庭与朋友一起组成了一座有围墙的城堡。城内是最大限度的共产主义大协作,相互帮助;对城外的世界则采取一种冷漠无情,一致对抗的态度。结果正如人们所见到的那样,家庭成了有围墙的城堡,城墙之外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是合法的掠夺物。
在现代人看来,儒学在社会关系中忽略了每个人对自己不相识的人所应有的社会职责,这种忽略的灾难性是严重的。
中国以前并没有“家庭制度”这样的社会学名词,我们只知道家庭是“国家的基础”,或者说,是人类社会的基础。这种制度给我们所有的社会生活增添了色彩。这种制度是与个人有关的,正如我们有关政府的观念一样,是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这种制度给我们的孩子们上的第一课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责任,相互调整的必要,自制、谦恭,明确的义务感,对父母感恩图报和对师长谦逊尊敬。这种制度几乎取代了宗教的地位,给人一种社会生存与家族延续的感觉,从而满足人们永生不灭的愿望。通过对祖先的崇拜,这种制度使得人们永生的愿望看起来是那么切实,那么生动。这种制度培植了家族的荣耀感,就是在西方也很容易就能看到的那种荣耀感。
这种制度甚至还可以[...]
对中国人来讲,社会工作看起来总是在“管别人的闲事”。一个热心于社会改革或者说是热心于任何一项公共事务的人看起来总是有点滑稽可笑。我们给他的诚意打折扣,不能理解他。他这样不厌其烦地做这些工作,目的何在?他想成名吗?他为什么不效忠于自己的家庭,设法升官发财,首先帮助一下自己的家人?我们的结论是,他太年轻,或者说他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怪人。
中国人认为婚姻是家庭的事,婚姻失败时就纳妾。这样,至少可以保证家庭作为一个社会单位而完整地存在。西方人则不同。他们认为婚姻是个人的、浪漫的、感情上的事,所以,他们实行离婚制,从而使社会单位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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