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活在世上,对于未来会有种种期望和计划,并且为之忙碌。可是,倘若一个人意识到死亡近在咫尺,他就会明白,期待中的未来也许并不存在,惟一可把握的是当下。事实上,每一个人都可能突然遭遇没有明天的一天。可是,世人往往为不可靠的明天复明天付出全部心力,却把一个个今天都当作手段牺牲掉了。
自从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后,他们的子孙一直在寻找那棵上帝禁止人类靠近的生命树。战胜死亡,赢得不朽,是人类一贯的梦想。既然肉体的死亡不可避免,人们就试图获得某种精神上的不死。把肉体的易朽变成一种动力,驱策自己去追求某种永恒的精神价值,这无疑是积极的人生态度。不管这种精神价值是否真能达于永恒,对它的追求本身就可以使人更加容易与死亡达成和解,同时也赋予生命以超出有限的肉体存在的意义。
据说,临终的人容易宽恕一切。我想这并非因为他突然良心发现的缘故,而是因为在绝对的虚无面前,一切琐屑的往事对于他都真正无所谓了。
凡活着的人都无法参透死后的神秘。依我之见,哲人之为哲人,倒也不在于相信灵魂不死,而在于不管灵魂是否不死,都依然把灵魂生活当作人生中唯一永恒的价值看待,据此来确定自己的生活方式,从而对过眼云烟的尘世生活持一种超脱的态度。
对死的思考尽管徒劳,却并非没有意义,是一种有意义的徒劳。其意义主要有:第一,使人看到人生的全景和限度,用超脱的眼光看人世间的成败祸福。第二,为现实中的死做好精神准备。第三,死总是自己的死,对死的思考使人更清醒地意识到个人生存的不可替代,从而如海德格尔所说的那样“向死而在”,立足于死亡而珍惜生命,最大限度地实现其独一无二的价值。
中国的圣人说:“未知生,焉知死?”西方的哲人大约会倒过来说:“未知死,焉知生?”中西人生哲学的分野就在于此。
上帝借种种偶然性之手分配人们的命运,除开特殊的天灾人祸之外,它的分配基本上是公平的。
昔日的同学走出校门,各奔东西,若干年后重逢,便会发现彼此在做着很不同的事,在名利场上的沉浮也相差悬殊。可是,只要仔细一想,你会进一步发现,各人所走的道路大抵有线索可寻,符合各自的人格类型和性格逻辑,说得上各得其所。
既然祸福如此无常,不可预测,我们就应该与这外在的命运保持一个距离,做到某种程度的不动心,走运时不得意忘形,背运时也不丧魂落魄。也就是说,在宏观上持一种被动、超脱、顺其自然的态度。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如是说。
但是,这并不说明人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因为人不能决定自己的性格。
命运主要由两个因素决定:环境和性格。环境规定了一个人的遭遇的可能范围,性格则规定了他对遭遇的反应方式。由于反应方式不同,相同的遭遇就有了不同的意义,因而也就成了本质上不同的遭遇。我在此意义上理解赫拉克利特的这一名言:性格即命运。
为了驱除荒谬感,我们很容易走入一种思路,便是竭力给自己分配到的这一份命运寻找一个原因,一种解释,例如,倘若遭到了不幸,我们便把这不幸解释成上帝对我们的惩罚(“因果报应”之类)或考验(“天降大任”之类)。在这种宿命论的亦即道德化的解释中,上帝被看作一位公正的法官或英明的首领,他的分配永远是公平合理的或深谋远虑的。通过这样的解释,我们否认了命运的偶然性,从而使它变得似乎合理而易于接受了。这一思路基本上是停留在为一己的命运讨个说法上,并且自以为讨到了,于是感到安心。
命运之成为问题,往往始于突降的苦难。当此之时,人首先感到的是不公平。世上生灵无数,为何这厄运偏偏落在我的头上?别人依然健康,为何我却要残疾?别人依然快乐,为何我却要受苦?在震惊和悲愤之中,问题直逼那主宰一切人之命运的上帝,苦难者誓向上帝讨个说法。
还有上帝呢?我多么愿意和圣奥古斯丁一起歌颂上帝:“你的岁月无往无来,永是现在,我们的昨天和明天都在你的今天之中过去和到来。”我多么希望世上真有一面永恒的镜子,其中映照着被时间劫走的我的一切珍宝,包括我的生命。可是,我知道,上帝也只是诗人的一个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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