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正如我们在第2章和第3章中看到的那样,提供了对于满足欲望的清晰窥见。逃离和转型的承诺让我们将自我投射到某种设定或身份认同中,以此来感知我们那些没有阐明的愿望得以实现。它可以说服我们(或者说,至少会让我们坚定信念)去相信我们的愿望是可以实现的,并且,我们并不会局限于现有的生活。魅力的首要前提是愿意承认对自己现状的不满,并有能力来想象在不同的、更好的环境中所呈现出的不同的、更好的自我。魅力与宿命论并不相通,他们甚至互相排斥。为了培养魅力,受众们必须能够假设一种自我生活的转变。这种想象中的转变可能是无法实现的(当然,魅力也会掩盖困难)。它甚至是梦幻的,因此理论上讲根本是不可能的。然而,魅力却并[...]
如果个人的社会性嫉妒没有成为一种常见而普遍的情感的话,那么魅力就不会存在
魅力包含了对于变化和商业化社会的承诺,任何人都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更好的自己,变得更加具有魅力,更加富足
透过有限的视界,一扇窗框就可以创造神秘与秘密。但当窗本身就是一幅图像时,这种局限就变得尤其带有暗示性:一层又一层的边框。
魅力,则需要更多的想象空间。为了保护这种感觉,受众必须要与魅力对象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神秘感所环绕的不是观察者而是被观望的人。而通过这种双方面的掩饰与信息的展示,窗,变成了另外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魅力为欲望的满足提供了一个清晰的窥探。它捕捉的是某一时刻而非故事,它看起来是没有时间局限的。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视觉上平视的视图很容易让人产生投射的印象,甚至可能会产生认同感
一位名人在保持自己的曝光与隐私之间的平衡是需要好好把控的——希望让未知的事情保持着未知的神秘,而不是打开电灯,看看帘子后面的东西,来揭开那些秘密
让你闪耀的光芒融合阴影的神秘,或者带有多面性的立体感,会让你的魅力更加耐人寻味。
模糊化、矛盾和变化所带来的火花很容易就迸发出魅力的光芒
层次感和复杂性带来了这样的一种神秘感,即使经过了无数次的曝光,依然留下了耐人寻味的故事。
巴黎是音乐、故事和电影永恒的主题(更不用提那些诱人的奢侈品品牌了),它可能代表了一个梦想之都——或者说,一种梦想的生活——是人们从来没有经历过的生活
在作家大卫·布林称为“一个透明的社会”中,如何去维持一个人、一个旅游目的地或者一个品牌持久的吸引力,保持一种半透明的状态
这3种类型的神秘感——阴影、闪光和复杂性,并不是相互排斥的。相反,它们往往相辅相成,无论是在风格方面还是在隐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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