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桑哈哈大笑:“那是在梦里啊,阿米尔少爷,你能做任何事情。每个人都尖声叫唤:‘快起来!快起来!’但我们只是在冰冷的湖水里面游泳。我们游到湖中央,停下来。我们转向湖岸,朝人们挥手。他们看起来像小小的蚂蚁,但我们能听到他们的掌声。现在他们知道了,湖里没有鬼怪,只有湖水。随后他们给湖改了名字,管它叫‘喀布尔的苏丹阿米尔和哈桑之湖’。我们向那些到湖里游泳的人收钱。”
我叹了一口气:“那些伊朗人……”对多数哈扎拉人来说,伊朗是个避难所,我猜想也许是因为多数伊朗人跟哈扎拉人一样,都是什叶派穆斯林。但我记得夏天的时候有个老师说起伊朗人,说他们都是笑面虎,一边用手拍拍你的后背示好,另一只手却会去掏你的口袋。我将这个告诉爸爸,爸爸说我的老师不过是个嫉妒的阿富汗人,他嫉妒,因为伊朗在亚洲声望日隆,而世界上多数人看世界地图的时候还找不到阿富汗在哪里。“这样说很伤感情,”他说,耸着肩,“但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安慰好。
某些可怜的孩子来说,冬天并不代表学期的结束,还有种叫自愿冬季课程的东西。据我所知,没有学生自愿去参加那些课程,当然是父母自愿送他们去。幸运的是,爸爸不是这样的家长。我记得有个叫艾哈迈德的家伙,住的地方跟我家隔街相望。他的父亲可能是个什么医生,我想。艾哈迈德患有癫痫,总是穿着羊毛内衣,戴一副黑框眼镜——阿塞夫经常欺负他。每天早晨,我从卧室的窗户看出去,他们家的哈扎拉佣人把车道上的雪铲开,为那辆黑色的欧宝清道。我看着艾哈迈德和他的父亲上车,艾哈迈德穿着羊毛内衣和冬天的外套,背着个塞满课本和铅笔的书包。我穿着法兰绒睡衣,看他们扬长而去,转过街道的拐角,然后钻回我的床上去。我将毛毯拉到脖子上,透过窗户[...]
那妇人将热气腾腾的茶杯放在我面前,退出房间。离开的时候,她赤裸的双脚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坐下,喝起那杯浓浓的红茶。瓦希德终于打破那之后令人不安的沉默。
“是什么让你回到阿富汗呢?”
“是什么让他们这些人回到阿富汗呢,亲爱的哥哥?”法里德说,他在跟瓦希德说话,鄙夷的眼光却一直看着我。
“住口!”瓦希德怒道。
“总是同样的事情。”法里德说,“卖掉土地,卖掉房子,收钱,像老鼠那样跑开。回到美国去,用那笔钱带上家人去墨西哥度假。”
“法里德!”瓦希德咆哮。他的孩子,甚至还有法里德都害怕起来。“你的礼貌哪里去了?这是我的房子!阿米尔老爷今晚是我的客人,我不容许你这样给我丢脸!”
法里德张开口,几乎就要说[...]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费劲,因为我总是兴味索然地看上一眼,就将礼物丢到屋角去。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在那高高的枝桠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葚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葚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
如同《追风筝的人》中的阿米尔,我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喀布尔开始写作,当时还是孩子。虽然我用来写作的语言已经变了——从法尔西文、法文,到如今的英文,但有个因素却始终未变: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某个特定的人物或者场景激起我的兴趣,我坐下来,强迫自己将其完成。《追风筝的人》正是这样写就的。我脑海中有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在感情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摇摆不定;另外一个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我知道这两个男孩的友谊前景暗淡,两人的决裂对他们的生活影响巨大。内中缘由是促使我在2001年3月开始创作这本书的原因。我必须将其找出来,因为到头来,于我而言,写作总是服务于我自己,是一种把故事告诉我自己的[...]
奥马尔·费萨尔皮肤很暗,矮矮胖胖,脸上有酒窝,黑色的大眼睛,还有和蔼的笑容,露出来的齿缝很大。他稀疏的头发在后面梳成马尾,穿着棕色灯芯绒西装,手肘的位置上有几块毛皮补丁,还带着个鼓鼓的破旧公文包。公文包的提手不见了,所以他将其抱在胸前。他是一见面就笑着说很多话而且过分客套的人,比如说“对不起,我将会在五点在那儿”之类的。我打电话给他,听到他的笑声,他执意要出来会晤我们。“很抱歉,这个城市里面的出租车跟鲨鱼一样,”他的英语说得很棒,没有任何口音,“一旦嗅到外国人的味道,就会多要三倍车费。”
我记得的大体是这样的:他的拳套在午后的阳光中闪亮,他第一次击中我时,我浑身发冷,但很快,我的鲜血就温暖了他的拳套。我被甩到墙壁,一颗本来可能挂着画的钉子刺进我的后背。我听到索拉博的尖叫,还有手鼓、手风琴、雷布巴琴演奏的乐声。身子撞到墙壁上,拳套击打我的下巴。被自己的牙齿噎住,将它们吞下去,我想起自己曾花了无数时间刷牙、清牙缝。被摔倒墙上。倒在地板上,血从破裂的上唇流出来,滴污了淡紫色的地毯,腹部阵阵剧痛起伏,想着我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呼吸。我的肋骨断裂,声音跟折断树枝一样,从前哈桑和我经常拿折断的树枝当剑,像旧电影里面的辛巴德那样决斗。听到索拉博的尖叫。我的侧脸撞上电视柜的一角。又是一声断裂,这次[...]
知道他站在那儿,倾听着,犹豫不决,在希望和怀疑之间来回挣扎。
“那是什么?请告诉我。”爸爸每次向我提起妈妈,总是很含混,比如“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但我一直渴望知道细节,比如:她的秀发在阳光下是什么样子,她最喜爱的冰淇淋是什么口味,她最喜欢哼唱的歌是哪一首,她也咬指甲吗?爸爸关于妈妈的记忆,已经随着他长埋地下。也许提起她的名字会唤起他心中的负疚,为她死后他犯下的事情。抑或是因为失去她的伤痛太深,他不忍再度提及。也许两种原因都有。
‘大漠荒草生息不绝,反教春花盛放凋零。’
那天早些时候,我确信无人注意,做了一件二十六年前就已经做过的事情:将一把皱皱的钞票塞在草席下面。
我先是看到枪管,接着看到站在他身后那个人。他很高,穿着人字形背心和黑色长袍。他低头看着身前这个被蒙住眼睛的男人,眼中只有无尽的空虚。他退后一步,举起枪管,放在那个跪着的男人脑后。那时,黯淡的阳光照在那金属上,闪耀着。
来复枪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
我顺着枪管向上的弧形,看见枪口冒着袅袅烟雾,看见它后面那张脸。我就是那个穿着人字形背心的人。
我惊醒,尖叫卡在喉咙中。
他双手被绑在身后,粗粗的绳索勒进他的手腕,黑布蒙住他的眼睛。他跪在街头,跪在一沟死水边上,他的头耷拉在两肩之间。他跪在坚硬的地面上,他祷告,身子摇晃,鲜血浸透了裤子。天色已近黄昏,他长长的身影在沙砾上来回晃动。他低声说着什么。我踏上前。千千万万遍,他低声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他来回摇晃。他扬起脸,我看到上唇有道细微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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