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宗熙宁元年(一○六八)腊月,在把照顾父母的坟茔等事交托给堂兄子安和一个邻人杨某之后,苏氏兄弟乃携眷自陆路返回京都。此后兄弟二人谁也没再返归乡里,
润之因为比丈夫小十一岁,早就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她似乎是什么事都听从丈夫的心愿。她一直无法教丈夫节省花费,一直到他在世最后那些年。她不如前妻能干,秉性也比较柔和,遇事顺随,容易满足。在丈夫生活最活跃的那些年,她一直与他相伴,抚养堂姐的遗孤和自己的儿子,在丈夫宦海浮沉的生活里,一直和丈夫同甘共苦。
居丧期满后,苏东坡要做的第二件大事,就是续弦。新娘是前妻的堂妹,
运送灵柩,他们必须雇船自安徽走水路,然后再顺长江逆流而上。两兄弟不惜多费时日,用以满足沿途畅游之愿,所以到次年四月才安抵故里。父亲的坟墓早在父亲自己营建之下完成,只要将父亲灵柩安放在母亲墓穴之旁,便算完事。不过苏东坡好大喜功,他在山上种了三千棵松树,希望将来长成一带松林。
现在又要过一段蛰居的生活。要到两年零三个月才居丧期满(神宗熙宁元年七月,一○六八)。
妻子死后,次年四月老父病逝,时为英宗治平三年(一○六六)。苏洵已完成了《大常因革礼》一百卷。自然如一般预料,兄弟二人立即辞去官职,经过迢迢的旱路水路,把父亲和东坡妻子的灵柩运回四川眉州故里,在祖茔埋葬。
在妻死后的第十周年,苏东坡写了两首词以寄情思,两首小词颇离奇凄艳,
那年五月,苏东坡的妻子以二十六岁之年病逝,遗有一子,年方六岁。
陈太守的儿子陈慥,后来成了苏东坡毕生的友人,
在他一生之中,他只写了七篇墓志铭,皆有特别的理由,他的确有话要说才写的。几年之后,他也为陈太守写了一篇。除去他为司马光写的那篇之外,这篇算是最长的。
倘若苏东坡年龄再大些,文字之间的语调儿会更温和些,讽刺的箭也许隐藏得更巧妙些。这篇记叙文,本为庆祝而作,却在沉静中沉思其将来坍塌毁坏之状,并含有太守不知所住之城外有山之讽刺,在中国志记文中尚属罕见。但是陈太守这个老头子确实肚量够大,竟不以为忤。这一次他对此文一字未予更动,照原作刻在石碑上。
苏东坡的报复机会不久到来。陈太守在太守公馆里建造了一座“凌虚台”,以便公务之暇,登台观望四野景物之胜。不知何故,陈太守吩咐苏东坡写一篇文字,预备刻在凌虚台的石碑上,作为兴建此台的纪念。
我们都不难猜测,现在是两个不妥协通融的硬汉碰了面。二人之间遇有争论,便舌剑唇枪,恶语相加。
苏东坡在凤翔那一段,发生了一件事,使他有点儿不光彩,在他后来的日子里不愿提起。到那时为止,他和上司宋太守处得很融洽,宋太守与他家是世交。此后,来了一位新太守,情形就有了变化。新太守姓陈
我简直不由得要说苏东坡是火命,因为他一生不是治水,就是救旱,不管身在何处,不是忧愁全城镇的用水,就是担心运河和水井的开凿。说他是火性并无不当,因为他一生都是精力旺盛,简单说来,他的气质,他的生活,就犹如跳动飞舞的火焰,不管到何处,都能给人生命温暖,但同时也会把东西毁灭。
有的人不忙不快乐,苏东坡就是这一型。那时陕西旱象出现。已经好久不雨,农人为庄稼忧心如焚。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