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兵制是全国皆兵的。在西方,直到近代普鲁士王国在俾斯麦为相时历经了不得已的压迫才发明这样的制度的,而我们在汉代也就早已实行了。一个壮丁,到二十三岁才开始服兵役,这一规定也有其内在的意义。因为二十才始成丁,照理可以独立耕种。就农业经济言,无法多产,只有节用,所谓“三年耕,有一年之蓄”,照一般情形论,年年丰收,是绝对不会的。平均三年中总会有一个荒年,来一个荒年,储蓄就完了。倘使三年不荒的话,六年就该有二年之蓄,九年就该有三年之蓄。而农业社会,也绝对不会连熟到九年以上,也不会连荒到三年以上。
对工商业是近于主张如近人所谓的节制资本的一面,而在对农民田租方面,则也已做到了轻徭薄赋,但并未能平均地权。在汉武帝时,董仲舒曾主张限田政策,纵不能将全国田亩平均分派,也须有一最高限度,使每一地主不能超过若干亩之限制,惜乎连这个政策也并未能推行。于是王莽起来,就激起了一项大改革,把一切田亩尽归国有,称为皇田,重行分配。当时的意想,实在要恢复封建之井田制,而结果则引生一次大变乱。王莽失败了,从此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也不再有彻底的改革了。
所以武帝同时也命令地方上有钱的人,最主要的是如盐铁商人等,也能如他般大家自由乐捐。结果社会响应不佳,拥有大资产的,不理会政府之号召。汉武帝不禁要想:你们的钱究竟由哪里来的呢?岂不是都由我把山海池泽让给你们经营,你们才能煮盐冶铁,发财赚钱。现在我把少府收入都捐献给国家,而你们不响应,那么我只有把全国的山海池泽一切非耕地收还,由我让给政府来经营吧!这便是汉武帝时代有名的所谓盐铁政策。
商税渐渐地超过了田租,于是少府收入,反而胜过了大司农。汉武帝是一个雄才大略的皇帝,讨匈奴,通西域,军费浩繁,大司农的钱用完了,连他父亲(景帝),祖父(文帝)几辈子积蓄下来的财富都花光了。政府支出庞大,陷入窘地,这又怎样办呢?农民的田租,三十分之一的定额,制度定了,又不便轻易再变更,再增加。汉武帝就只有自己慷慨,把少府的经济拿出来,这等于是把皇室私款来捐献给政府。
但战国以下,盐铁之利逐渐庞大起来,社会经济情形变了,山海池泽之税逐步超过了全国的田租。这一转变,是开始定制时所不曾预料的。
现在再说,此一公私分税的制度,在开始时也颇合理。因耕地多,田赋是大宗,而山林池泽的商税只占少数。把大宗归国家,小数划归皇室,这也并非皇帝私心自肥。
耕地为农民私有,而非耕地,即封建时代相传之禁地,则仍为公家所有。换言之,即成为王室所有。此因封建贵族都已消失,只剩皇帝一家,承袭旧来的封建传统,所有全国的山林池泽,照当时人观念,便全归皇室。再从这一所有权的观念影响到赋税制度,所以当时凡农田租入归诸大司农,充当政府公费。而山海池泽之税则属少府,专供皇帝私用。
非耕地的禁区呢?也渐渐被民间私下闯入,烧炭伐木,捕鱼猎兽,这是一种违法的牟利。这一些时时闯入禁区的,在当时被目为盗贼,而他们这种耕地以外的生产,则称之为奸利。政府设官防止,有权征讨。待后防不胜防,讨不胜讨,索性把禁地即山林池泽也逐渐开放了。只在出入关隘,设一征收员,遇在禁区捕鱼伐木的,只就其所获,征收其所获几分之几的实物,这就在田租之外,另成一种赋税。这是关税商税之缘起。
耕户卖去了他的土地所有权以后,他就变成一佃农,田主对佃农的租额是很高的。有的高到百分之五十(即十分之五)。结果政府的租税愈轻,地主愈便宜,农民卖了地,要纳十分之五的租给地主,地主向政府只要纳三十分之一的税。政府减轻田租,只便宜了地主,农民没有受到分毫的好处。这是讲的田租。
然而汉代税制,有一个大毛病,当时对于土地政策,比较是采用自由主义的。封建时代的井田制早已废弃,耕者有其田,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私有,他可自由使用,也可自由出卖。遇到经济困乏,田地可以买卖,就形成了兼并。
汉代对于轻徭赋这一理想算是做到了。战国时孟子讲过:“什一而税,王者之政”,可见战国税额,是不止什一的,在孟子以为什一之税已是很好了。可是汉代,税额规定就只有“十五税一”。而且,实际上只要纳一半,三十税一。一百石谷子,只要纳三石多一点的税。甚至当时人还说有百一之税的(见旬悦《前汉纪》),并在文帝时,曾全部免收田租,前后历十一年之久。这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次。
一个青年跑进太学求学,毕业后,派到地方服务。待服务地方行政有了成绩,再经长官察选到中央,又须经过中央一番规定的考试,然后才始正式入仕。那是当时入仕从政的唯一正途。政府一切官吏,几乎全由此项途径出身。这样的政府,我们再也不能叫它做贵族政府。
那时是郡国满二十万户的得察举一孝廉,由是孝廉只成为一个参政资格的名称,把原来孝子廉吏的原义都失去了。最后又由郡国察举之后,中央再加上一番考试。这一制度,于是会合有教育、行政实习、选举与考试之四项手续而始达于完成。
后来郎署充斥,要待分发任用的人才尽多,于是就把无定期选举,特殊选举都无形搁下,仕途只有孝廉察举的一条路,这是到东汉时代的事了。这一制度,又由分区察举,演进到按照户口数比例分配,制为定额。
这一来,就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有定期的选举。无论如何,每郡每年都要举出一个两个孝子廉吏来塞责。汉代一百多个郡,至少每年要有两百多孝廉举上朝廷。这些人到了朝廷,并不能像贤良般有较好较快的出身,他们大抵还是安插在皇宫里做一个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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