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生活哲学,按照这种哲学的看法,生活就是一种奋斗,一场斗争,在这场斗争中,荣誉属于胜利者。这种观点导致了对意志力培养的过分强调,而这是以牺牲各种感觉和才智为代价的。
成功只能是幸福的构成因素之一,如果不惜以牺牲所有其他一切因素以得到它,那么这个代价实在是太昂贵了。
如果河水具有感情的话,它们很可能会像雪莱诗中的云一样,享受着这种冒险性的循环的乐趣。
“所有的江河都奔向大海,而大海却从不满溢;江河来到它们发源之处,在那里它们又回来了。”
一个很容易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人往往会认为,愿望的满足并不能带来幸福。如果他有点哲学思辩的气质,他便会得出结论:人生的本质就是不幸,因为拥有了自己所要的一切的人并不幸福。他忘记了,需求对象的残缺不全,正是幸福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所有的不幸都基于某种分裂或不和谐: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的不和谐,导致自我的分裂;由于自我和社会的连结要靠客观兴趣和爱的力量,一旦缺乏这种力量,又会导致自我和社会的不和谐。一个人,如果他是幸福的,就决不会遭受这两种分裂所带来的痛苦;他的人格既不分裂来对抗自我,也不分裂来排斥世界。这样的人觉得自己是宇宙的公民,自由地享受着它给予的壮丽景象和快乐的时光;他不被死亡的念头所困扰,因为他感到他与后继者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鸿沟。
一个幸福的人,以客观的态度安身立命,他具有自由的爱和广泛的兴趣,凭着这些爱和兴趣,同时凭着它们使他成为他人的爱和兴趣的对象,他获得了幸福。能成为被爱的对象,固然是幸福的一大源泉,然而索取爱的人并不就真的能够得到爱。广义说来,得到爱的人正是给予爱的人。不过,如果象为了利息而放债那样,一个人在精打细算之后才给别人以爱,这是无益的,因为有算计的爱不是真诚的,得到爱的人也不会感到它是真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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