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们变得垂头丧气、畏缩不前。当时他们把自己想象得有多高尚,现在他们就把自己想象得有多卑贱。
我们终归白忙一场,因为总有不能满足他们的时候。我们越是轻易满足他们的欲望,他们的欲望膨胀得就会越快,并且变得越来越固执倔强。
他们遭遇越来越多的抵抗、困难和障碍,他们变得越来越易怒、暴躁和狂妄;他们终日在抱怨、哭泣和牢骚中生活。这样的人能有什么幸福可言!他们的身体是如此柔弱,可支配人的欲望又是如此强烈,这样的矛盾必然滋生出无尽的痛苦。
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对任何人都心存怀疑。他不懂得感激帮助他的人,却对违抗他的人心存敌意,就这样,他的天性一点点地被破坏掉了。
你知道哪种行为最容易让孩子遭受痛苦吗?那就是一味地顺从他。他想要什么就给他什么,如此一来,他的欲望就会无限膨胀,直到你的能力无法满足他的那一天。到时候,他就会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你的拒绝会让他比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更加难受。
所以,当他向你要某个东西的时候,如果你没打算拒绝他,就立刻给他,如果你拒绝了他,就不要轻易转变你的态度。
柔弱的体力和较少的经验对他来说是无可改变的事实。你可以满足他的需要,但这并不是说他要什么就给什么,而是看这些东西是不是他真正需要的。
当他在为别人做事的时候,不要教他服从别人;当别人在为他做事的时候,不要教他役使别人。你要让他在自己的行为和你的行为中感觉到自由的存在。
如果他犯了错,你只需让他感觉到一些有形的障碍或者让他遭受其行为本身所带来的惩罚就可以了。他会随时记着这些惩罚,所以无须你费心思,他自然能学会不再调皮捣蛋。
解决这种弊端的最好的方式是用法律,并且任何个人意志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的效力要像自然规律那样,一经确定,任何力量都不能将之更改。
物的依赖无所谓善恶,所以既不会限制自由也不会导致罪恶。人的依赖则无秩序可言,所以乱象丛生,主人和奴隶是一种相互败坏的关系。
他们因别人的照料而感到自豪,可他们没有想到,如果别人把你当成人看的话,怎么会对你如此殷勤?
社会制度所衍生的一切矛盾都可以用以上观点来解决。依赖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物的依赖,源于自然;一种是人的依赖,源于社会。
除此之外,父母还强迫孩子去做那些连大自然都不允许的事情,比如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孩子身上,让他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变成了施爱者对弱者的奴役,或者弱者对施爱者的依赖。
有足够理性的人知道保持自己的地位,可孩子却不知道怎样做,他甚至都意识不到地位的存在。离开自己现有地位的道路有千百条,所以仅凭孩子的看护者就想把孩子固定在原地,这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不是动物,也不是成人,仅仅是个孩子而已。他应该意识到自己是柔弱的,但不能由此感觉到痛苦;他有依赖成年人的权利,但不需要受成年人的支配;他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但不能下命令去指挥谁。
除非是他确实有这种需要,并且别人比他自己更清楚什么[...]
社会把人变得更加柔弱,不仅仅是因为社会剥夺了人使用自己的力量的权利,还在于社会让人不能凭借自己的力量满足自己的需要。
这种帮助主要来自父母,可父母的帮助不是过多就是过少甚至被误用。为了让孩子尽早适应文明社会的生活,父母总是迫不及待地激发或者赋予孩子各种需要,到头来不但没有让孩子变得更加强壮,反而加深了他的柔弱程度。
我们经常用“柔弱”来形容一个人,这里所说的“柔弱”其实指的是一种生存关系。只要能力足以满足需要,就算是一只昆虫,也可以说它是强大的;反之,如果需求总是大于能力,就算是大象或者狮子,甚至英雄或者天神,也是柔弱的。
只有在人生的最初阶段,我们才能享受到真正的幸福,因为只有那个阶段我们的欲望和能力是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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