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继续探讨单神主义这一思想不断完善的过程,我们得出的唯一结论就会是:不要提上帝的名字,不要谈论上帝。这样上帝就变成了在单神神学中所应该具有的形象,也就是根本无法表达的形象。这样上帝就体现了万物之基础的统一,体现了一切生存的基础。上帝就成为真理、爱和正义。
当人类从以母亲为中心的社会结构进化到以父亲为中心的社会结构以后,我们可以从父系社会的宗教发展中看到对神的爱有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⒂ 一开始,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专制的、妒忌心十足的神。上帝把他自己创造的人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上帝可以随心所欲地摆弄人。这就是上帝把人从天堂里赶出来,不让人吃辨别善恶之树的果子,从而也变成神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帝还决定用洪水来消灭人类,因为没有一个人能给他带来欢乐—只有他心爱的儿子诺亚活了下来。在这个阶段上帝还要求亚伯拉罕杀死他唯一心爱的儿子,以证明他对上帝的爱。与此同时也开始了一个新阶段。上帝同诺亚缔约,上帝答应不再消灭人类—上帝通过缔约承担责任。上帝不仅受他许下[...]
他们一方面想通过酗酒和吸毒去克服孤独感,但在纵欲以后他们的孤独感却加剧了,所以不得不更经常地,更强烈地去重复纵欲行为。
人一生下来—亦指种族和个人—就从一个确定的环境,如本能,被推到一个不确定的,完全开放的环境中去。人只了解过去,对未来—除了知道要以死亡告终外—一无所知。
人拥有理智;人是生命,一种意识到自我存在的生命。人意识到自己,他人,人的过去和发展前途的可能性。人对他的单一存在的觉悟,对他短暂生命的觉悟,人意识到生不由己,死的必然,人知道自己的孤独和与世隔绝,意识到面对社会和自然的威力自己的无能为力—所有这一切都使他的特殊和孤寂的存在成为无法忍受的监禁。
一无所知的人什么都不爱。一无所能的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懂的人是毫无价值的。但是懂得很多的人,却能爱,有见识,有眼光……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如果有人以为,所有的水果都同草莓一起成熟,那他对葡萄就一无所知。
(归根结蒂爱情的产生往往是以权衡对方及本人的交换价值为前提。
为了使自己值得被人爱而采用的许多方法与人们要在社会上获得成功所采用的方法雷同,即都是“要赢得朋友和对他人施加影响”。事实上,我们这个社会大多数人所理解的“值得被人爱”无非是赢得人心和对异性有吸引力这两种倾向的混合物而已。
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每个人都可以问问自己,你确实见过多少真正有能力爱的人呢?
在一个商业化占统治地位以及把物质成功看得高于一切的文化中,事实上是没有理由对下列事实抱有吃惊的态度: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
归根结蒂爱情的产生往往是以权衡对方及本人的交换价值为前提。
现代社会鼓吹实现非个性化的平等理想,因为这个社会需要“人—原子”,这些人原子相互之间没有区别,汇集起来也能毫无摩擦地顺利地发挥作用,他们都服从同一个命令,尽管如此,每个人却都确信他们是在按自己的意愿办事。就象现代化的大规模生产要求产品规格化,社会的发展也要求人的规格化,并把这称为“平等”。
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而又没有通过爱情去达到新的结合—这就是羞愧的根源,同时也是负罪和恐惧的根源
难道只有获取名利才值得人们付出代价?而“爱情”—只对灵魂有用,在现代意义上毫无用处的爱情只是一种奢望,一种不值得人们付出代价的奢望吗?
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
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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