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醉的时候,可醉的方式不同。你绝对想象不出我醉后的表现。我像疯了一样,一连七天在操场上跑步!
她笑了。她的笑容像“蜜制三刀”,那是我童年里最爱吃的一种小点心。
你一旦站在台上,台下的都是白菜,一地的扑啷头大白菜!我豁出来了,我是对着一地的扑啷头白菜讲的那堂课……
我开始大量地阅读,我所有的闲暇都泡在了图书馆里。八十年代是一个读书的时代,国内国外所有的新书我都找来读。从历史到文学、哲学、心理学,一直到世界各国的名人传记;从黑格尔到莎士比亚,从希特勒到尼克松,从蓬皮杜到田中角荣,我逮谁读谁,一边读一边记笔记……这就是我的武器。我知道,在大学里,一个没有学问的人是很难混下去的。我还知道,对付城里人,舌头上必须有新词。
没人再说我是新来的了。虽然,在这座城市里,我只有一个床位。
虽然,在这座城市里,我只有一个床位。
在我正式成为披着羊皮的“狼”之前,我还需要适度的“包装”。
不客气地说,最初,我走在省城的柏油马路上就像是走在红地毯上一样,很幸福。路两旁亮着一盏盏路灯,那光芒是五彩的,这就是我的未来。周围的自行车铃声也十分悦耳,公共汽车刹车后的那一声“嗞”很温馨,很生动……我很想给这个城市打声招呼,嗨一声:你大爷的,我来了。
我的敏感是天生的,是田野里的五谷杂粮和百家奶喂出来的。为了融进这座城市,我开始不断地修正自己。我发现,我走路比一般人快,急辣辣的,这也许就是“新”的不成熟的一种表现。我得慢下来,做出一种气定神闲的样子。也不能太慢,太慢了会显得迟疑,大门口的门岗马上就会拦住你问:找谁呢?我的胳肢窝里还得适度地夹上两本书,两眼目视前方,似看似不看,这就对了。这种既快不得也慢不得的走法我练了好一阵子。晚上,我独自一人在校园里走来走去,我很想走出一种从容……
我得承认,我是一匹狼。我心里藏有“狼性”。我是一匹企图披上“羊皮”的狼。我混进了城里,可我在城里必须小心翼翼地走出“羊”的姿态。我说过了,我见人就点头,微笑。
这是一个叫人淡忘记忆的地方,也是一个喜新厌旧的地方。它的商业氛围是含在骨头缝儿里的,欺生又怕生,是那种一次性交易、不要回头客的做派。但一旦待的时间长了,它又是宽容的、保守的、有情有义的。
那时,我的眼是在乡村里经过节俭训练的,尚不敢乱看。
有时候,我又觉得我是一个楔子。
强行嵌进城市里的一只柳木楔子。
虽然我满身是芽儿,可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水泥地上扎下根来,长成一棵树。
我是一粒种子。
我把自己移栽进了城市。
我要说,我是一粒成熟的种子。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