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从另一方面看,只好说,皇帝也不过市政府下面的一部分。所以宫廷事,也归宰相来统治。那时,皇帝有什么事,交待御史中丞,御史中丞报告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再转报宰相。宰相有什么事,也照这个手续,由御史大夫转中丞,再转入内廷,这是当时皇帝与政府关系之大概。
于是在御史大夫,即副丞相之下,设有一个御史中丞,他便是御史大夫的副,这个人就住在皇宫里。那时凡具中字的官,都是指是住在皇宫的。皇室的一切事,照例都归御史中丞管。御史中丞属于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隶属于宰相,如实则皇室一切事仍得由宰相管。
所以秦汉时代的宰相,他不但要管国家政务,还要管及皇帝的家务。
可见汉代一切实际事权,照法理,该在相府,不在皇室,宰相才是政府的真领袖。
。拿历史大趋势来看,可说中国人一向意见,皇室和政府是应该分开的,而且也确实在依照此原则而演进。皇帝是国家的唯一领袖,而实际政权则不在皇室而在政府。代表政府的是宰相。皇帝是国家的元首,象征此国家之统一;宰相是政府的领袖,负政治上一切实际的责任。皇权和相权之划分,这常是中国政治史上的大题目。
组织政府的是一个一个人,不再是一个一个家。
只要城市居民集合到一旷场上,那里便可表现所谓人民的公意。
第一是皇室与政府之职权划分,第二是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划分。
我们要看政府的组织,最重要的是看政府的职权分配。
第六,我们讨论一项制度,固然应该重视其时代性,同时又该重视其地域性。推扩而言,我们该重视其国别性。在这一国家,这一地区,该项制度获得成立而推行有利,但在另一国家与另一地区,则未必尽然。正因制度是一种随时地而适应的,不能推之四海而皆准,正如其不能行之百世而无弊。
我们此刻重视这些历史意见,其意正如我们之重视我们自己的时代意见般。这两者间,该有精义相通,并不即是一种矛盾与冲突。
只有在当时成为时代意见的,所以到后来,才能成为历史意见。
这正如一个壮年人,不要睡摇篮,便认为睡摇篮是要不得的事。但在婴孩期,让他睡摇篮,未必要不得。
时代意见并非是全不合真理,但我们不该单凭时代意见来抹杀已往的历史意见。
历史意见,指的是在那制度实施时代的人们所切身感受而发出的意见。这些意见,比较真实而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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