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照片提供一个场合去证明可以不必受惊地面对生命的恐怖。
但人们寻求痛苦尚有另一种与赖希截然相反的、似乎也是恰当的解释: 也即他们寻求痛苦不是为了感受更多痛苦,而是为了感受更少。
按赖希的说法,受虐狂者对痛苦的兴趣不是源自对痛苦的爱,而是源自希望通过痛苦的手段来获得强烈的刺激;那些被情感缺失或感觉缺失摧残的人宁愿选择痛苦仅仅是因为痛苦总比完全没有感觉好。
阿布斯的照片中归根结底最令人不安的,绝非照片中的人物,而是那使人印象愈来愈强烈的摄影师的意识: 感到照片所呈现的正是一种私人视域,某种主动的东西。
作家有权使、也许是觉得必须使自己的痛苦发出声音——不管怎样,那痛苦是你自己的财产。摄影师主动去物色他人的痛苦。
虽然摄影通常是在一定距离外作全知式观看,但确实存在着一种有人因拍照而被杀的场合: 就是在拍摄人们互相残杀的时候。只有战争摄影糅合了窥视癖与危险。
阿布斯也许是用一种过于简单的观点看待与怪异者亲如兄弟所包含的魅力、伪善和不安。紧接着发现的欣喜而来的,是取得他们的信任的激动,不害怕他们的激动,控制自己的反感的激动。拍摄怪异者“对我来说有一种无比的刺激”,阿布斯解释道。“我一向崇拜他们。”
在被阿布斯殖民化的世界里,被拍摄者总是表露自己。没有决定性的时刻。阿布斯认为自我表露是一种持续、均匀地分配的过程,这一观点是保留惠特曼计划的另一种方式: 把所有时刻当作同等重要的时刻。
布拉赛谴责那些试图趁被拍摄者不留神抓拍他们的摄影师,指摄影师们错误地相信被拍摄者会在这时候流露特别的东西。
痛苦在正常人的肖像中较易辨认
这些偏常者和真正畸形者的照片传达的并不是他们的痛苦,而是他们的超然和自主。
阿布斯拍摄的人,在不同程度上并未意识或并不知道他们与他们的痛苦、他们的丑陋的关系。这必然限制了可能吸引她去拍摄的恐怖的类型: 它排除那些被假定知道自己正在受苦的受苦者,例如事故、战争、饥荒和政治迫害的受害者。阿布斯不可能会去拍摄事故、也即闯入一个人的生命的事件的照片;她专门拍摄慢动作的私生活事故,这些事故大多数自被拍摄者出生以来就一直在进行着。
阿布斯的照片的主题,借用黑格尔庄严的标签来说,就是“苦恼意识”。
阿布斯的照片的神秘性,很大部分在于它们所暗示的被拍摄者在同意被拍摄之后有什么感觉。观者不免要问,被拍摄者是那样看自己的吗?他们知道他们是多么怪异吗?他们看上去好像并不知道。
专注的性质——摄影师的专注、被拍摄者对被拍摄的专注——创造了阿布斯那些毫不忌讳的、沉思的肖像的道德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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