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权主义政体很多使我们害怕的特点便必定接题而至。从集体主义立场出发而产生的不容忍和残酷地镇压异己,完全不顾个人的生命和幸福,都是这个基本前提的根本的和不可避免的后果。
由于大批的极权主义国家的人民竭力支持一种在我们看来似乎否认了大部分道德价值的制度,我们便认为他们缺少道德热情,这是极不公平的。对于他们的大部分人来说,实际情况也许恰好相反
无私的奉献当然是一种美德,我们也很难指摘人们为了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命运所表现出来的热情,因此这很容易让我们得出“群体为国家和民族而犯罪不是犯罪”这种令人尴尬的结论。
在这种责任意识的激励下,他会不自觉地自我渺小化,把自己日常经营的目标与它对立起来,从而理所当然地认为,别人的个人目标同样也是没有价值的。
一切政治、神学或社会信条,要想在群众中扎根,都必须采取宗教的形式——能够把危险的讨论排除在外的形式。即便有可能使群众接受无神论,这种信念也会表现出宗教情感中所有的偏执狂,它很快就会表现为一种崇拜。
凡是大规模的群体运动,总是类似于宗教运动
群体在这些信仰的激励下,很容易表现出极崇高的献身精神和不计名利的举动,并且它所能达到的崇高程度,是孤立的个人绝对望尘莫及的。这是一些与个人的日常利益完全没有关系的观念,只有它们能够让群体“达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
群体要想成为历史变迁的主角,它必须多多少少“为信仰而战”,也就是说,它的形成必须是为了某些简单而明确的信仰。在人们对惟一神教已失去信仰的时代,最有可能对组成群体的个人发挥巨大作用的,便是勒庞所说的“民族的荣誉、前途或爱国主义”。
当群体是受某种高远的理念的激励而行动时,它便会表现出极高的“道德”
但是,“群体心理”给个人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并不全然只是我们日常用语中所说的“罪恶”,它所导致的结果要比这复杂得多。用勒庞的话说:“它可以让一个守财奴变得挥霍无度,把怀疑论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实人变成罪犯,把懦夫变成豪杰。”
因此在同人类的各种作为文明动力的感情——“譬如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爱”——的对抗中,理性在大多数时候都不是赢家。
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之后,会产生出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能量
群体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异质性群体中间,又会因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
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
个人可以接受矛盾,进行讨论,群体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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