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来,婴儿原有的运动本能和成长的驱动力全部被扼杀了。他在襁褓里做着徒劳的挣扎,可他全然是白费力气,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延迟了他的发育。
从娘胎里出来,婴儿终于可以享受伸展肢体的自由了,可紧接着,他就又被强行捆绑到襁褓之中:他被直挺挺地放到床上,头始终被固定在同一个位置上,他的两腿必须伸直,胳膊服帖地放在身旁,而且身上穿着层层衣服,绑着条条带子,丝毫不能挪动自己的身子。
如果一个人的地位是生来就固定好的,并且这个地位不可改变,那现行的教育还是有好处的:为了让孩子争取到某个地位,我们给了他特定的教育,这样起码能够保证他免受其他地位所带来的麻烦和伤害。
可是,人生之中不可预测的事情太多了,而且我们也正处于这样一个动荡不安的时代,试想一下,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还有什么比把一个孩子关在家里、终日侍候着他更愚蠢的事情呢?
这样的孩子是可怜的,只要他稍微有所举动,或者只走了一步下坡路,那他的人生很可能就此泯灭。我们并不是要他去承受这种痛苦,但至少要让他知道这种痛苦是存在的。
我教出来的学生他不会是一个文官、武人或者僧侣,而首先是一个人。他会成为他应该成为的那种人,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下,也无论对方是谁,他总能坚持做人的本分。他的地位无可动摇,他将始终如一地处在他原有的地位上。
如果这两个目的能够融合成一个目的,那矛盾就不存在了,从而也就为他的幸福生活扫除了一大障碍。
这种矛盾状态始终伴随着我们,让我们终生处在犹豫不决之中,到头来我们不但没有实现自己的意愿,也没能对他人或社会做出贡献。
这种教育所塑造出来的矛盾人格也存在于我们自己身上,由于自然和人把我们引向两个不同的方向,所以我们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将之混合或者选取一条中间的道路。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我们一个目标都没有达成。
因为我们不得不同自然或社会制度进行斗争,所以我们必须做出选择,即到底是培养一个人还是培养一个公民?由于这两个目的是相对的,所以与此相对应的两种教育形式也是相对的:一种是公共教育,另一种是家庭教育。
斯巴达人佩达勒特想要参加三百人会议,结果被拒绝了。想到有300个斯巴达人比自己强,他便欣然离开。这是一种真诚的表现,佩达勒特这样的人就是真正的公民。
同样,还是在斯巴达,有个妇人的5个儿子都参加了战争,她焦急地等待着战争的消息。当打探消息的奴隶回来后,妇人立刻询问他的战况。
奴隶说:“您的儿子都在战场上牺牲了。”妇人听了生气地怒斥道:“该死的奴隶,我问你这个问题了吗?”奴隶于是回答道:“我们胜利了!”
听到这个消息,妇人便立刻跑到庙里拜祭神灵,感谢神灵让斯巴达取得胜利。可以说,这个妇人是真正的公民。
如果一个人身处社会中,却将个人的情感放在第一位,在这种矛盾中,他是无法知道自己的真正需要的。
好的社会制度能使人改变自己的天性,让他的存在由绝对转化为相对,让他由独立的个体变为共同体的一部分。
我们天生就有感觉事物的能力,而且从一出生就开始受到周边各种各样的事物的影响。等我们意识到这种感觉的时候就会开始做出判断,即到底是趋向还是逃避让我们产生感觉的事物。
这种选择主要取决于3个方面:一是看这种事物能不能让我们感觉愉快,二是看它能不能给我们带来方便,三是看它符不符合社会和他人认可的幸福和美满的定义。
随着我们的感觉越来越敏感,智力越来越发达,这些倾向也会越来越强。可由于受到习惯的影响,这些倾向或多或少都会发生变化。这种还没有发生变化的倾向就是我所说的“内在的自然”,它是一切东西得以发展的动力。
当我们教育一个人的目的不是为了他自己的发展,而是为了别人的愿望时,那这三者就不可能配合一致。
说白了,教育就是一种习惯,只有与天性相符合的习惯才称得上是“自然”。
所以,要想实现这一目标,运气是必不可少的。这里所说的目标指的是自然的目标,因为这三种教育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而自然的教育又是最不可控制的因素,所以它对其他两种教育起决定作用。
如果这3种教育能够和谐共存,那对这个学生的教育就是成功的,他也会实现自己的愿望,从而生活得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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