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笑容死板板的,眼神锐利得连你皮夹中有多少钱都数得出来。
对面的梦幻一样的女人不属于上述各类,甚至不属于那种世界。她难以归类,像山泉一般幽远和清纯,像水色一样难以捉摸。
"他喝醉酒的时候就是一副他妈的英国腔。"她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不锈钢。
"噢,我明白了。"语气冷淡得连一片意式冰淇淋放她身上都化不掉了。
那个姑娘看了他一眼,眼神足可以戳进他的身体,再从后背透出四英寸来。他根本没放在心上,一点儿也不惊慌。
我第一次看见特里o伦诺克斯时,他喝醉了,坐在舞者酒吧露台外的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上。停车场的服务员把车子开出来,一直扶着敞开的车门等着,因为特里o伦诺克斯左脚悬在车外,仿佛已经忘了有这么一条腿。他相貌年轻,却天生少白头。你看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他已经醉得一塌糊涂了,除此之外他跟那些穿着晚宴装、在销金窟一掷千金的大好青年没什么两样。
他身边有一位姑娘,头发呈迷人的暗红色,嘴角挂着淡漠的笑容,肩上披着一件蓝貂皮,差一点儿让劳斯莱斯车黯然失色。当然不至于如此。也不可能。
服务员就是寻常的半吊子小混混儿,身穿白外套,胸前缝有红色的饭馆名字。他一副受够了的样子。
"你瞧,先生,"他尖刻地说,"你能不能把脚缩[...]
也许我又累又气吧。也许我有点儿愧疚。我甚至不认识这个人就可以讨厌他,只要隔着自助餐厅看他一眼,就恨不得踹他的大牙一脚。
他向我亮了一下警徽。没看清是什么,若以为他是防疫人员也不为过。他是灰金发色的白人,看来很讨厌。另一位搭档个子高高的,俊美整洁,有一种考究的猥鄙相,像是受过教育的暴徒。他们的眼神充满守候、耐心和警觉、冷淡和不屑,警察才会有那种眼神。
我回到家已是两点钟,他们坐在深色轿车里等我,车上没有警察标识,没有红灯,只有两条天线--天线不只警车有。我爬阶梯爬到一半,他们下车对我大吼,两个人照例穿着平常的制服,动作照例懒散,仿佛全世界都压低了嗓门静静等着他们吩咐。
飞机开始滑行到停机坪末端,扬起大量尘土。机身在那一端转弯,马达加速转动,吼声如雷,飞机开始慢慢加速。
我走回卧室,站在衣橱内的阶梯上,把白色猪皮箱子由顶架上拉下来。方形的天花板活门正在我头顶,我把它往上推开,手尽可能伸进去,将他的皮制钥匙丢进某一根灰蒙蒙的小梁柱后面。
我拿着手提箱爬下来,拍掉上面的灰,在里面塞了一些东西:一件从没穿过的睡衣、牙膏、备用牙刷、两条廉价毛巾和洗脸巾、一包棉手帕、一条十五美分的刮胡膏,连同整包购买的刮胡刀。没有一件是用过的,没有一件有记号,没有一件引人注目,当然若是他自己的东西会更好。我又放了一瓶八分之一加仑、仍裹着包装纸的波本威士忌。我锁好手提箱,把钥匙插在一个锁孔里,拿到前面。他又睡着了。我没叫醒他,打开门,把手提箱直接拿到车库,放进敞篷车的前座后面。我把车子[...]
你确实抱歉。你们这种人永远在抱歉,却永远后悔莫及。
他用手指使劲摸没有疤痕的半边脸,留下一道红印子。
我为什么要说得这么详细呢?因为紧张的气氛使得每一件小事都像表演,像一个明显又重要的动作。那是极为敏感的一刻,你所有不自觉的动作无论多么熟悉,多么习惯,都成为意志之下彼此分离的举止。你就像一个患了小儿麻痹之后学走路的人。没有一件事是顺理成章的,绝对没有。
由于屋主不修剪,窗外长满密密的灌木,遮住了窗扉,所以客厅还是很暗。我开了一盏灯,摸出一根烟点上。我低头瞪着他,伸手抓抓乱蓬蓬的头发,脸上照例露出疲倦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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