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神地凝视着它们,直望到它们的光芒形成了一个背景,在这背景上出现了一系列前甲板的场景:他和伙伴们用刀子和手指吃着咸牛肉,拿用瘪了的匙子从盘里舀着浓酽的豌豆汤
哈哈哈他又这样了,总是在这个华贵精致的场所想到自己混迹的那些粗鄙混乱的场所
“我也要上学。我要专门学英文。”
他并不知道“英文”是什么意思,可他心里记下了自己知识上的缺陷,说了下去。
前面对马丁的描写让人感觉他是不是个快50岁的老头子
他放开喉咙高歌一曲,一支原始世界的雄浑的歌,振荡在整个山谷。这是狼群之歌。
看完了,真快,这么快就看完了。要是有更完整的电影看就好了
那条狼轻轻地发出呜呜的哀鸣,于是布克也跟着哀诉着回应。一会儿,它们便互相碰起了鼻子。
嗳!!!它们在讲着它们的话呀!我应该从人本位的状态里抽离出来。
桑顿死了,人世间再也没有让它留恋的东西了,任何什么都已无法束缚它了,它决定听从那声呼唤。
居然可以用这样的笔触去写这只狼。桑顿死了,人世间,这几个字突然让人想到死亡,但对于这只是狼来说,这却完完全全不是什么死亡。如果是某个人,那ta就是快要死了吧
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呼唤。
到底是哪里呢?是什么样的世界呢?
就在这里,布克看到了曾经为它舔伤口的斯基特,它的头和前脚都浸泡在水里,直到最后一刻它也忠心耿耿地尽了自己的职责。
那道血痕到了深潭之后就不见了,布克在水潭边搜索了很久,都没有发现桑顿的下落。
啊啊啊啊!杰克伦敦杀我!后来的故事居然是这样!啊啊啊心都裂开了
可那头公鹿仍旧努力地支撑着,终于在第四天夜里才被布克折磨死。
布克在巨鹿旁边呆了一天一夜,它吃饱了就睡,或在附近随便走动一下。
等它休息够了,重新有了充沛的精力,才掉过头来,跑回营地去和桑顿他们团聚。
让我感到世界的深邃和广阔,自己活在一个多么狭窄的世界里
从那一刻起,布克便不分昼夜,丝毫不放松它的猎物一步,紧紧地追随在它的旁边。既不让它有片刻的休息,也绝不允许它吃半点东西。即使在它们渡过涓涓细流的时候,也不让它喝到一滴水。在饥肠辘辘和焦躁如焚的干渴,公鹿终于受不了,疯狂地跑来跑去。
太疯狂了,太神奇了。难以置信
从此,它对体格比自己大上好几倍的麋鹿,产生强烈的征服欲望,它希望能激烈地跟它们搏斗一番。它每天都在等待这个机会的来临。
十分怀疑作者是在写狗还是在写人?这段进化史,真的就好像人
只要布克一走进森林里,它就受四周神秘气氛的影响,反射性地把潜在的原始本能和野性完全体现出来。
这是狼族的神吗?作者是想写狼神吗?太神妙了
它的头也比一般的狼还硕大
脑容量大,真的更聪明呐。已经太喜欢这只实际并不存在的大狗了。好吧,是狗还是狼呢?还是狼狗呢?
最后把大黑熊杀死了。
什么.......惊呆,居然把黑熊杀了吗
这头庞然大物在捉鱼时,不小心被蚊子叮瞎了眼睛,正在河边暴跳如雷。
???????什么鬼,被叮瞎了眼睛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最后,那匹野狼发现布克并没有要伤害它的意思,便和它互相嗅了嗅鼻子,欣喜地回应布克的友好。于是,它们终于变成了好朋友。它们两个就在那个地方,你追我一圈,我咬你一下,欢快地戏耍在一起。
what!!!什么狼?到底什么狼?电影改了不少,原著细节太好看了。看电影一狗一狼秀恩爱其实有点尴尬hh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