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久没看推理小说了,兴起又重看了一次阿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白马酒店》。书虽然是以前看过了的,但情节大半已经都记不得了。重看时也并没有猜出幕后黑手是谁,不过乐趣仍在。
片段式的场景,每一个都有它的用意。
小咖啡馆里因三角关系而起的争执,一份报纸上的讣告,一个病死的女人和一个不幸被袭击的神父。一切的开端仿佛来自那张不祥的名单。书里其实已经将这起系列案件的框架都明白构画在读者面前了,作者所没有提前揭破的迷团有二:一,谁是幕后的老板?二,这真的是一起巫术杀人案吗?如果不是,他们究竟是以何种方式让人以不同的方式自然死去呢?
迷团二,其实阿婆在前文里也给出了暗示,只是如果你掉进了她的文字迷障里的话,那可就很容易会忽略过去了。而迷团一,应该说很容易,大Boss一开始就自个儿跳出来了,可恨我眼拙一直将这斯置于从属地位而没有对他起丝毫疑心。没能看出来,也是因为阿婆另设了一个更像是策划者的家伙成功引开我的注意。这是身为推理作家的成功,明明将凶手推到了读者面前,却仍让人对他视而不见,一径在迷雾里揣测着种种可能性,最显而易见的往往也是最容易被轻忽的。
作为一部推理作品,它的主题不应该是爱情——除非那是犯罪的动机,《白马酒店》里的爱情就是处于从属地位的。
男主角马克原有一位地位相当的女友,他们可以一起去看莎翁名剧,可以一起讨论高尚的话题,但这就是合适的伴侣了吗?金乔与马克的漂亮女友比起来,算是平凡的多。但她相当有活力,也相当有勇气。不是每个姑娘都有胆色主动将自己摆在一个危险的位置上,来引诱一个奸诈的罪犯的。也许每个人都可以说,马克与原女友是很般配的一对,但读到最后却会为马克与金乔的组合灿然一笑。即使阿婆将这两个人的感情线描绘的相当隐暗,但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却能引导出一种合谐的氛围。以至于当最后将他们牵引为一对爱人时,你不会觉得突然而另有一种水到渠成的滋味。
看到过一些评论里说,阿婆的书里常常会出现一些爱情,在给出谋杀的阴影时也不忘给予人们一些对爱与美好的期待。我自己则时常觉得推理与言情其实是两种极致。一将人性之阴暗邪狞扩散成一片迷雾,遮蔽去阳光的温暖;一则将人之爱欲夸大到普照地底每一角落的地步,有情饮水饱。阿婆的书,却用温柔的外衣软化去二者的棱角。所以她的谋杀总写的让人忘却那份血腥而生出客观追寻答案的理智与悲悯伤怀的感叹,而她的爱情常常淡到不够过瘾却又恰到好处的让作品生出几许暖意。(有时间,会继续温习。)
如果简单来概括,罗纳德·A·诺克斯对于侦探小说有三个贡献,一是他给侦探小说制定了“推理十诫”;二是他是“福学”创始人;三是他创造了“反侦探”的侦探小说。
在那个年代,罗纳德·A·诺克斯的“推理十诫”可以称得上是侦探小说领域第一个成文的规条,不管之前及稍晚之后的作家如何创作,要想体现公平解密,那么似乎都很难跳脱出罗纳德·A·诺克斯设定的“十诫”的金刚圈,在当时,“十诫”就像是一块巨大的方尖碑,被竖立在每位侦探小说家的心中,被奉为《圣经》般的遵守,直到“黄金时代”的终结。
“福学”更不必说了,无论是当年还是现在,这都是侦探小说迷心中最神圣的领域。甚至如果没有一定的考据和阅读量,根本无法进入这个研究领域。“福学”现在已经不是研究一个小说人物那么简单的话题,它的背后是侦探小说发展史一百五十年的发展积淀。
最后说到“反侦探”的侦探小说。这是罗纳德·A·诺克斯创作的几部侦探小说最显著的风格——带着黑色幽默的游戏推理。《陆桥谋杀案》是罗纳德·A·诺克斯的处女作,也是这种风格的完美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