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包法利夫人》,唏嘘一声:“尼玛这不就是女屌丝幻想逆袭最终失败收场的典型代表吗?”所以屌丝这个阶级自古存在,不分国籍不分种族。
虽然出身可以算作小资产阶级,但本质上艾玛是一个女屌丝,和大城市里的资产阶级小姐们无法相提并论。她帮父亲种田,挤牛奶,各种糙活都能干。如果她没文化就好了,那么或许她嫁给“乡村名医”夏尔·包法利会很幸福,她也不会妄想去巴黎参加舞会,过上流贵妇的生活。可她偏偏受过教育,还热爱艺术,弹钢琴画画读小说。这就超出了19世纪法国乡村女屌丝的承受范围,让她产生了过多与自身阶级不相符的欲望。如果她长得丑就好了,那么她嫁给其貌不扬的“乡村名医”夏尔·包法利会很幸福,她不会幻想着和年轻英俊的律师恋爱,不会幻想着和花花公子私奔。
可是受过教育难道有错吗?屌丝想逆袭过上更好的生活难道有错吗?当然没有。偏偏她又长得美,看到她的男人都沉醉在她那双摄人魂魄的眼睛里。所以说,尽管艾玛是一个坏女人,可是福楼拜用的是一种同情的、理解的口吻在写她。
她也曾经是个天真的少女,对生活中的一切、尤其是对爱情怀着美好的憧憬。她从书里读到爱情的感觉,那是一刹那的吸引,具有摧毁一切的力量。我们的确也都是先从书中读到别人的生活别人的爱情别人口中的快乐和痛苦,然后再自己感知到。问题就是,艾玛只读过爱情,她没有体会过。夏尔的到访,让她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异性。夏尔爱慕的目光,父亲的肯定,让她觉得或许这就是爱情?虽然没有书中描写的那样干柴烈火刻骨铭心,但她幻想着或许以后就会有了。哪知在她不长的婚姻生活里,她所期许的,与丈夫的爱情始终没有来过。她试图做个好太太,伺候丈夫,打理家务。忠厚老实迂腐迟钝的夏尔,娶到这样一个美人儿,真是不知道怎么爱她才好,简直觉得自己娶到女神一样幸福。然而,问题来了。艾玛弹琴,夏尔只是一味鼓掌觉得好听,弹的是什么也不知道,弹错了音也不知道,甚至当老婆用琴声在发泄对他的不满时,他也没听出来。艾玛给他读诗,他也说好,好在哪儿他也说不上来,更别说来一场关于文学的对谈了。对他来说,老婆做的一切都是好的,都要微笑鼓掌。为什么?因为老婆漂亮贤惠能干。夏尔无疑是爱艾玛的,但他并不懂她内心对爱情的渴望,对艺术的追求,也并不了解她对于现有生活的不满,对于上层社会的欲望。虽是同床共枕的夫妻,却从未能有过真正的交流。也许,这是一切悲剧的根源。
在贵族家中的舞会上,艾玛见到了风流倜傥的、巴黎来的高富帅子爵,想象着人家整日受邀参加这样盛大的活动,穿着华丽的衣裳骑着骏马去巴黎——那个她一生都没机会去的天堂一样的大城市。再看看身边这个笨手笨脚、毫无艺术细胞、毫无审美情趣的男人,一种厌恶感从心底冒上来,想要极力摆脱也没用。想想故事一开始,连留好几级的夏尔连自己的名字也读不清楚,还能指望什么呢?能当个乡村医生已属不易,逆袭是不用想了。于是艾玛的内心开始骚动,她觉得自己deserves a better man. 于是她出轨了,一开始还是偷偷摸摸的,带着些许歉疚,后来干脆明目张胆甚至想要私奔。花着丈夫的辛苦钱撒谎去城里与情人相会,在男人眼里她也从一个“充满魅力的已婚女神”变成一个“风骚放荡的风月场老手”。她的欲望越来越重,以至于被奸人利用欠了一屁股债,最后不得不服毒自杀。
如果她曾经得到过真正的爱情,那么她的一生还不算太悲剧。问题是,除了她的丈夫对她是真心实意的好以外,另外两个情人其实也没有真得爱过她。一个是以玩儿弄女性感情征服各种美妞儿为乐的花花公子哥儿,嘴上说的天花乱坠恨不能分分秒秒说“我爱你”,但却在她提出想要私奔的时候打起了小算盘,觉得自己不划算于是离开她。另一个是胆小懦弱的小律师,艾玛的欲望让他害怕,他本能地保护自己,把那些说出去的爱也都丢到天上去了。艾玛死后,真正伤心的也只有她那可怜的丈夫。
女屌丝都想逆袭,都像艾玛一样盼望有个至少不难看的男人,他有着一颗诗人一样的心,有真挚的心,成熟稳重敢负责任,懂点儿艺术有品位,吃喝不愁。。。。可自己的条件只能找到同样的男屌丝,于是开始欲求不满开始抱怨开始继续幻想,最后。。只能悲剧了。
本人孤陋寡闻,知道中国有人毕生研究一本书《红楼梦》的,一辈子只研究这一本,还有红学会。
我似乎也听说外国有人专门研究《荷马史诗》和《神曲》,不过真的不知道有没有人专门研究《傲慢与偏见》的。
反正,我自己研究这本书。
假如,你真的爱一个人,你怎么表达?
写情书?请客吃饭?看电影?买礼物?或者做双人运动俯卧撑来给予所谓的肉体的快感?
我用了三天的时间看完了《欲望都市》,因为我以前比较自以为是的认为一部美国人拍摄的四个女人的唠叨剧十分无聊,她们老是谈论男人,可是对于男人永远搞不懂也搞不定,在偶尔看了一点里面的床戏之后更是觉得荒唐猥琐。前几天突发奇想的花了20块钱买了盗版的电视剧--实在觉得正版贵,有点罪恶感。看前三部觉得可笑,中间的觉得沉重乏味了点,最后的一部,庸俗但是很感动。
这就是美国式的风格,在看似不经意和玩笑间蕴涵着真情与信仰。我也不再认为这是一部浅薄与荒唐的肥皂剧了,它没有宣扬放纵肉欲,在轻松愉悦的外表下隐藏着的依然是清教徒的思维方式。片中女人们众多荒诞的罗曼史无非是为了寻求真爱所做的先亲吻无数青蛙再遇唯一王子的努力。
凯丽选择了大先生是正确的,因为,所谓的好男人在和她分手后要算清帐搞的她无立身之处,俄国的艺术家根本就不把她放在眼里,只有所谓的艺术--其实是他自己。
而大先生,毕竟在她困境中的她一张300万的支票,在得知她的好友既将生孩子的时候放弃了中央公园的浪漫马车游,并且给了车夫四百元钱让他送她去医院。
假如是我,我也要选择大先生,因为我就是用金钱来衡量男人是否真爱一个女人的。他娶凯丽是时间问题,即使不娶也给钱了,就这么简单。而不是让女人四处流浪。在电影版里他还买房了。
是啊,我拜金,为什么男人可以用实现自我价值来充当追求名利的借口,女人要是花钱就被人叫做拜金的庸俗女?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男人通过挣钱征服世界和女人,女人通过花钱征服男人和世界,这个事实到目前也还是无法彻底颠覆。
金钱是目前为止,相对可靠的度量衡。维托科利奥尼把纽约黑帮的聚会安排在一家银行,因为就连这些最崇尚暴力的人也会在充满金钱的环境里变成冷静的商人。
达西先生最终赢得了伊丽莎白,不仅仅是由于他放弃了傲慢,而是他给了韦翰一大笔钱,让他娶了丽笛亚。彻底的让女主角消除了偏见。
怎么样,你能说奥斯丁庸俗吗?
没有委身的爱都是自恋,不能把金钱给出去的爱不是爱,不把时间给出来的思念不是思念,不说出来的同情,不是同情。
爱妻子的意思,就是和她在一起。
这是南方周刊的撰稿人,影评人王书亚的话。
我想要加一句,不说我爱你,就不是爱,虽然说了我爱你的也不一定都是爱,但是,你爱就要说出来。
达西先生开始对于丽兹一直是持游移不定的态度,是因为她出身不够高贵,有低俗的亲戚,认为她做自己的妻子有点委屈自己,就是说认为给她花钱有点不上算。当他真正的放弃了傲慢,敢于面对自己真实的情感,真正的爱情来到之际,他变的宽容友善,彬彬有礼,给她的妹妹出嫁妆,让她做大庄园的女主人,每年给她一万磅的针线钱,就是零用钱。很俗气吧。
我从前很鄙视那些临近结婚的女人让男人肆意花钱的行径,假如迈克道格拉斯给凯瑟林泽塔琼斯买蒂法尼的戒指只让我觉得庸俗,那么我的女友让她的未婚夫花5000块买戴梦得则让我觉得疯狂,因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咖啡店服务员,每天坐地铁和300路。难道要每天戴着5000元的戒指在300路上成为小偷的目标?
我真担心她的手指。
不过,我现在总算是明白了,戴梦得的意思就是戴上了就得到了梦。
一个女人被爱的梦,一种证明,一种被爱的标志。
其实,和有些男人的想法不同,女人与其说是要他的钱,不如说是一种被重视,被爱,被尊重的证明。每当我看到有的男人,无论是从未给妻买子过一件礼物的普通男人,还是总是害怕被宰的所谓三高男人挂在嘴边的,女人最好不要太看中金钱,爱钱的女人很庸俗,就感到这个男人的自私和渺小。要知道,连拿破仑都容忍妻子和妹妹的挥霍,为他的女人们支付巨额的帐单,因为伟大的男人都是深谙人性,宽容大度的人。是真正的MRBIG
我不知道谁庸俗,假如你支付了一顿饭的钱就觉得委屈了,那么你也出局了。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你的态度,真是咄咄怪事,男人拼命挣钱不就为了赢得更多更漂亮的女人青睐吗,怎么女人来了你又说别冲着我的钱来啊!没有钱,没有女人上钩你说女人下贱就喜欢有钱的,你有钱了女人来了你又说人家俗,都是你的理啊!
奥斯丁的老实就在于她彻底的承认大多数女人最终的,唯一的生活目的就是寻找理想男人。这也是她的作品永远具有价值所在,这是永恒的人性。无论是19世纪英国的乡村还是21世纪的曼哈顿,无论她是村姑还是女博士,爱情与婚姻是她们毕生的追求。而且她并不否认金钱的价值,她作品中的浪荡子都是穷光蛋,她理想的男主角即使不是富豪也是拥有一定收入的男人,即便是个乡村牧师或者小地主。她深深的知道金钱的价值和作用,她不是否定一切物质价值的浪漫派,她是个现实主义的理想者,她要求的无非是金钱与爱情完美的结合。
其实,这正是大多数女人的理想。
我的姑母是个连小学都没有上过的农村老太太,我的姑父给了她一万块钱让我陪她到城里的商场买首饰。
我不再嘲笑一个连公共厕所都不认识,每天除了做家务连县城都没有去过的农妇要买一套珍珠首饰了,因为她十八岁就嫁给了那个只有一间土房的男人,给他生了四个孩子。
他爱她,所以要给她,因为再不给就晚了,他们都已经将近七十岁了。
爱她,就给她吧。
尽你所能,不要在失去她之后再说爱,不要再她彻底绝望以后再给予,要珍惜她。
爱就是给予,不要害怕受伤害就吝啬自己的爱,至少你爱过,知道什么是爱,而这世界的许多人,却毕生不知道。
因为他们不愿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