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媜的书,从来就无所谓畅销与否。 喜欢她的书迷,是一个稳定的群体。十年,二十年,很多很多年后,依然是她的忠实拥趸。 我亦是其中之一。
所有文集中,最喜这本。私人手札的形式为我所爱,因自己也是爱好文学创作的缘故,知道最好的作品,并非定是那大部头的宏篇巨制,反而是平日里偶来灵感写下的生花妙笔。极短,不过数行,却最能让人回味,百看不厌。
现在的书籍,都太过喧嚣。哗众取宠,充溢所谓的“流行元素”,情杀,婚变,穿越,校园恋爱,都市……并非指责如何不好,只是这些一旦过了头,便是文学的悲哀。轻浮,不稳重,终难成佳作。看过便算的类型。
而真正的好书,需如简媜的文集。文笔富有张力,字句斟酌,字字珠玑,绝无废话。字里行间诠释大气从容,那种淡定又慈悯的姿态,使我心生敬畏。她的目光早已看透人生,落在我们要不可知的彼端。
“就这样望着吧,直到把浮世望成眼睫上的尘埃。”试问有谁,能有她这般气度。十丈软红呵,又岂是我等能够轻易看透?即便看透了,又哪里可以这般潇洒,只当作是眼睫上的尘埃?
睥睨众生,便是如此罢!
简媜的文字,或许初看时候,不会一见钟情。但我觉得,看她的书,需有宁静的心境,就好比读王维的诗,心若不静,自然难品出其中妙趣。
愈是经过世事,愈是屡历社会的打磨,在时光匆匆流逝中被磨光洁了棱角,由暴躁冲动变得谦和温雅,懂得处世艰难,懂得人情冷暖,懂得世态炎凉。此时再读简媜,或许就有了不一样的收获。
你会发现,它犹如谶语------冥冥中已揭示了最终的落脚点。而你,到最后,方才明白。
站在不同的高度去看相同的问题,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说,做人体解剖实验时,蛤蟆兔子小白鼠在我眼里,其实没有什么区别的,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躺在手术台上的实验品,至于它们之间的细节差异,比如兔子可爱,蛤蟆丑陋,站在我这个实验员的高度看,是没有意义的;再好比说,统治者眼中的老百姓,其实是跟牛、马、羊一类的东西没什么差别,都是需要统治的一部分,个体的痛苦或幸福对于统治者完全没有意义,只要大部分人老实,统治就会稳固——我国古人用一句话概括地方官员的职责为“代天牧民”,这个“牧”字用得相当贴切,“牧”即“放牧”,代天子放牛放羊放人民...
我们不妨把思维再延伸一下,如果站在全人类的高度看待世界,那我们会看到什么呢?领土是可笑的,国界是可笑的,沙文主义是可笑的同样爱国主义也是可笑的。当今的人道主义者所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他们总是站在个人的高度,却试图去解决全人类的问题,于是他们不是很成功,当然,在电影里面他们总是最后的胜利者。
这时再把思维拔高一点,站在神的高度来看人世,你觉得世界是怎样的?
这是一个疯子才会去考虑的问题,在我们“正常人”看来。
也许在神看来,众生都是一样的,蚂蚁和人也是平等的,正如佛教宣扬的那样,众生平等。另外,人类的道德肯定不是神的准则,由人类的价值取向所判断出来的“是非对错”,在神看来,也许只是浮云神马的。神的眼里没有善,也没有恶,因而神无喜、亦无悲。在这种情况下,慈悲都落了下乘。如果硬要用一句话来表达神对于人世的态度,就是《西游记》里玉皇大帝对猴子说的一句话:任其自生自灭。
佛教有许多崇高的论断,比如描述佛的境界时,提到“无眼耳口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这已经是接近神的高度了,这使得我相信佛教是有“准神”的。
如果说从神的角度思考的人,一个可以称为佛;那么另一个可以称为刘慈欣。
从昨晚开始,到今天下午,一口气看完了《三体Ⅲ·死神永生》,我觉得大刘写这本书的心态,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神,用自己制定的生存法则折磨书中的人类,以理性分析的方式,二维的展开着复杂隐晦的人性,像他小说里描述的那样:“三维物体上每个点都按照精确的几何规则投射到二维平面上,以至于这个二维体成为了原三维体最完整、最精确的图纸,其所有内部结构都在平面上排列开来,没有任何隐藏... ”
从理论创新的角度评价,《三体Ⅲ·死神永生》不如《三体Ⅱ·黑暗森林》,它情节开展的主线仍是《三体Ⅱ·黑暗森林》中那条由永无休止的“猜疑链”和“技术爆炸”所构成的法则——黑暗森林法则,在这条主线下开展的实际上是《三体Ⅱ》的续集故事;但是《三体Ⅲ·死神永生》更关注人性在历史进程中的变化,这使得《三体Ⅲ》比《三体Ⅱ》更像一部小说——也就是说,具有了文学价值。
一方面,大刘残酷的毁灭了三体和地球两个文明,以证明在宇宙的黑洞一样的法则下,所谓人性和爱是虚伪和脆弱的;另一方面他又让人性和爱的化身——程心代表了“一半的太阳系人类”逃脱了毁灭,以证明人性和爱的绵绵永存。大刘他究竟想表达什么?想表达宇宙法则不是严丝合缝的,正如普朗克量子理论指出世界是不连续的一样?
这一切无从得知,正如书中所说:“模糊和多义性恰恰是文学作品的语境特点”。
书中还有一首颇有趣味的小诗,一首以第三方视角来看人类的小诗,就来作为结尾吧
太阳落下了
山、树、石、河
一切伟大的建筑都埋在黑影里
人类很有趣的点了他们的小灯
喜悦他们所见的
希望找着他们所要的
当时只是为了填充IBOOKS的空白,一口气下了很多。盗墓笔记便在其中。是在无聊难耐的暑假开始看的盗墓,初中的时候是胆子最大的时候,敢看鬼故事,后来留下阴影,特胆小,在家看盗墓必须是在有人的情况下,没人不仅不敢看,还不敢一人在家呆着。就这样又害怕又觉得很好看,一直到返校几天后才追完。手机里只有前七部,后来又去网上找了结局看。看完结局心情是纠结的,如释重负,是因为终于把它追完了,同时又不舍,不舍得是错综复杂的情节,和闷油瓶这一我最喜欢的角色。有人说结局根本不是三叔写的,我对此也漠不关心。于我来说,结局真的算不错,十年是闷油瓶别离吴邪的十年,同时可能也是三叔给读者承诺的十年。不知道十年后是不是还会记得这部小说,三叔的写作是不是会继续。我只知道,以后我再也不会像这样的去追一部小说。我本身也不是爱看小说的人,追起来很累,更是为了不让盗墓被替代,被超越,被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