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乔不死”
没想到这样一本关于计算机天才的传记,学文学的我会读得这样认真,而且速度越来越快。
我真没有想到,看这本书我竟然能笑出声来。一次是看两个史蒂夫孩子捉弄人,一次是看到乔布斯喜欢的甲骨文CEO埃利森讨厌出席董事会会议,史蒂夫强迫他来,埃利森不来,乔布斯就把他的画像放大到真人大小,放在椅子上出席会议。
史蒂夫认知世界采用非此即彼的二分法,东西是,不是尤物就是垃圾;人则是,不是英豪就是笨蛋。太绝对。
乔布斯太无情,从不惯菜,不给面子,做项目特别善于抢前,逼工,他的喜怒无常、神经质、他的偏执与紧张态度,手下在他的面前通常活得紧张忐忑。
乔布斯终生追求简约,并且善于化繁为简。
乔布斯天赋具有现实扭曲力场,善于张冠李戴,扭曲现实,这使他多少显得有些无赖,却也正是他的独特才华和个人魅力的主要元素,也是乔布斯的成功之道。
最搞笑而令我无奈的是,我身边就有一个如乔布斯一般具备“现实扭曲力场”的家伙,她气场强大,善于扭曲现实时间与空间的普遍观念,一切围绕自己的意志行事,她说起谎来就像嗑瓜子一般频繁而得心应手。
读这本书,我一个印象就是伟大的人物通常是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互相促进进步。比如,李白和杜甫,鲁迅和郭沫若,乔布斯和盖茨,两个数字时代的天才,彼此仰慕却又诅咒和竞争——主要是盖茨仰慕乔布斯,而后者总瞧不上前者的品位和开放的打法。
第二个就是乔布斯的敬业精神可嘉。他认定自己早逝,所以把一天当两天来活,每一个项目都紧缩工期,超前赶进度。每一个部件的每一处,即使是看不见的主机箱内部,他也都要求精益求精。所以,他是这个时代的领跑者,走在时间和他人的前面,走在质量之前,缔造并领先品牌。
乔布斯是美国梦的践行者,他的经历告诉人们什么是真正的企业家和成功者。很多中国的企业家和企业,无论是企业规模还是个人视野和胸襟,如果勇于和乔布斯相比的话,何其微小!
乔布斯以他的独特一生为我们演绎了天才是怎样创业的,怎样专注地改造世界。作为反主流文化的叛逆者,他以自己夸张的反叛意识成就个人英雄形象,并缔造了科技行业唯一一个时尚品牌。
很少有人像乔布斯这样在企业和品牌上打上如此深刻的个人烙印:“他的个性、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经营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起。”这是作者对于乔布斯的个人特点以及和企业、产品之间关系的一个总结。他渴望创建传世的家族企业 ,乔布斯雄心勃勃。可惜,英年早逝……
乔布斯是人么?不是。他是神,或者,介于人神之间吧。他是计算机时代一个重要的时代符号。他把科技和艺术完美结合,不仅是苹果的决策者和精神领袖,也影响着IT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走向,也是IT行业乃至时代的推动者。
乔布斯应该感谢时代,一个缺少英雄的时代,把他缔造成英雄。如果一个不谨慎,或者择业,或者时代,或者其他,什么关键的要素改变了,好比阳光、水分之于植物,他可能就只是一个不足挂齿的怪胎,或者暴君。
不知道怎样评价盖茨的微软开放的分离政策,和乔布斯的打造端到端一体化产品的策略哪个更英明,因为它们的“父亲”分别是两个个性迥异的天才,而实践也最终证明,两个相反的策略各有得失,各领风骚。
像个开关一样,啪!然后生命就没了。乔布斯这样描述他心目中的死亡。 乔布斯死了吗?乔“不死”。他的孩子们,iphon、ipad、ipod,还活跃在世界上,它们替乔布斯活着。
乔布斯,早夭的神。
如果他不是如此英年早逝,我不会觉得这样惋惜,他的伟大在我的心中也会打折,这不是很奇怪的逻辑吗?
疾病和死亡使他褪去神的光芒,显露人的无奈与彷徨。他的死,使他和人类亲近,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与人性。
如果乔布斯再多活几年,以他的雷厉风行的作风,他毫不客气染指一切文明的魄力,他准备打造的豪华私人舰艇,他决心缔造的超大规模苹果园区,他准备改造的教育模式……这个世界,会有多少令人叹为观止的改变?他死了,这个世界前进的步伐放慢了许多。
看了一本书,521页,从生把一个英雄看到死,很纠结悲催的心境。希望他换了一种生存的态度和方式,在天国禅定。
真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再生,却期盼这样的神再度降临。
阿弥托佛。
2012,4,23
2012,4,26 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