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爱书的读者该高兴了,因为罗登巴尔先生终于完成了职业生涯的重大转变,从一个专职的窃贼当上了二手书店的老板。
关于劳伦斯•布洛克的雅贼系列小说,我们所能看到的简介都是: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但直到这本《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伯尼才开始过上看着顾客来来去去,每天卖掉几本古旧书的日子。以前他如数家珍地分析各种锁具和防盗设施,现在他则非常老道地讲解那些年代久远的珍本书。他是金盆洗手了吗?有些场合他会这么跟人说。不相信他的不仅是警察和作为读者的我们。
一个天空飘着细雨的上午,伯尼的书店来了一位顾客,这位顾客的最爱是吉卜林,他向伯尼提供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绝版书信息:吉卜林曾收回过自己出版的一部诗集,销毁后尚有孤本存世。现在这本书在一个不可能出售它的投机客手里。这位顾客愿意出高价,办法是伯尼去把它偷来。又是珍本,又是偷,伯尼对这个交易全无抵抗力。
伯尼很顺利拿到了书,但麻烦接踵而至。先是有持枪的不速之客差点抢走书,然后他在前去交易时被下了药的咖啡迷倒,他醒来后发现,那个招呼他的女人横尸跟前,而枪在自己手上,书不见了……我们早料到如此,莫名其妙地卷进杀人事件是伯尼的宿命及使命。我们也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除了找到真正的凶手,伯尼别无选择。
伯尼是天生的贼,而且乐此不疲。诚然,他不喜欢坐牢的滋味,也希望当一个诚实的人。但天不遂人愿,没有一个道德的职业可以取代偷窃带给他无上的快感和存在感。
更重要的是,如果伯尼不做贼,谁来查出那些谋杀案的凶手?
我们的小偷先生其实是一个侦探。
如此我们便来归纳一下雅贼系列作为推理小说的基本设定:
身为一个上门干活的贼,伯尼眼光准、技术高,只是运气不大好,动不动出现在一个凶案现场。一个小偷说自己从不狗急跳墙,恐怕没几个人信,何况还有人故意栽赃。所以伯尼通常的做法是逃了再说。接下来他最保险的活路就是找出凶手,自证清白。这里面多少还有一点路见不平的意思,因为他是一个对暴力犯罪没有好感的贼。跟楚留香似的。不然怎能冠之以雅?
务实且达观的人生态度,随性而绅士的待人之道,深谙享乐主义却又不失进取,懂得与女人和酒精保持恰当距离,再加上收入不菲,如果不是偶尔住监狱,伯尼堪称完美中年男。你可以说偷窃算不得好工作,可是一个人为什么要浪费他的天赋呢?他不过靠自己的本事吃饭,又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相反他简直是那些穷凶极恶之徒的克星——起码也是灾星。
如果你是贼,就免不了和警察打交道。他们会抓你或敲诈你,一个老油条的警察还可能在你打算洗手不干时跑来建议你重操旧业,帮他偷点东西。对于伯尼这样身负侦探义务的贼来说,他更需要主动找信得过的警察寻求支持。布洛克很擅长这种非官方侦探与警察在微妙的关系中合作缉凶的情节。伯尼的优势在于他不必像别的侦探那样不厌其烦地抬起屁股去敲门,我们看见他如入无人之境地调查任意一所房子。
伯尼说,每个行业都有它的窍门,如果你活得够久,就会把它们都摸熟。对于书店老板和侦探这两项兼职,他干得和自己的本行一样出色。当一名贼不仅掌握了丰富的偷窃技巧,还了解文学,熟悉书籍,并且聪明伶俐,善于推理,连警察都得承认他雅。
不得不说写这样一个模式化明显、有固定桥段的系列小说是一件冒险的事——还有什么比“重复”更能伤害一位有自尊心的作家呢?考虑到布洛克同时写了风格迥异的硬汉派侦探小说经典马修系列,我们不妨认为他是有意为之,他就是要写一个模式化但灵巧愉悦的故事。事实上他做到了。见识过文学性较强、兼具了诗意和黑暗气质的马修系列,就会知道阅读雅贼系列实在是一件最放松的享受。
不过这位擅长第一人称叙事的作家也许这次没有做出最佳选择。雅贼系列若以第三人称全知视角叙事可能更好。因为主人公的内心感受和精神世界在这些故事里并不是最重要的。贼、警察、珠宝、女人、罪犯、诡计等在这里具有较强的符号性,它们穿织起来的模式化但具体过程并不雷同的故事直接、轻快、爽口。伯尼作为叙事主体反倒使颇具幽默感的精彩对白和行为稍显轻浮。
当然,即便有模式化陷阱和叙事视角值得商榷这样的疑问,我们也不必对能否读到一本有趣的小说感到担心。雅贼系列正是从这第三本渐入佳境。劳伦斯•布洛克,这位自称并不想写得让福克纳吐血的侦探小说大师,向来不缺好故事,向来拥有从平淡中找到诗意,将腐朽化为神奇的愿望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