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书是赛耶斯的第一本侦探小说。可以看出她很有野心,很明显她一开始就想的是“写小说”,而不仅仅是“写侦探小说”。不是密室大全,也不是解数学题,也不是一个诡计顶一本书,而是正儿八经的一本小说。
杀人的手法在当年看来可算是很新颖,不过一般说来,典型的侦探小说,死者必须“够份量”。要么死的人多,要么死的人有来头,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比如说常见的百万富翁灭门惨案。赛耶斯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死者的身份到揭穿谜底的时候才大白于天下。够屌……
于是一开头我们看到一个长得像百万富翁列维的人死在不该他出现的地方,而列维自己却失踪了。而这两件事情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尸体长得像列维……不过这种“像”不可能骗过任何人,因为故事发生在一战后的伦敦而不是某个孤岛上,失踪的百万富翁有家属,有朋友,有完整的牙医记录,长得像列维的那具尸体完全不能把水搅混……所以这个诡计从一开始就是莫名其妙!
然后读者(我)带着一种不知道这个作者在故弄什么玄虚的想法继续读下去。糟糕的是,这本以娱乐读者为目的的小说,几乎没有任何能吸引读者读下去的东西。死者不知道是谁,死的一点分量也没有……有趣的嫌疑犯也没有现身……侦探是一个言辞刻薄的贵族,不过言辞刻薄是几乎所有名侦探的共同特点……所以这本书唯一的卖点就只剩下“侦探是贵族”……
应该说赛耶斯对温姆西勋爵的塑造还是很下功夫的,从头到尾都是他一个人跑来跑去。由此带来的结果是配角们全部都被挤到角落里蹲着,一个赛一个的面目模糊,看谁都不像凶手,有出场这么少的凶手吗?
最最大的败笔就是结尾我们的大侦探抓出凶手以后,凶手骄傲的告诉他,我本可以用独门毒药不露痕迹的杀死你……你有这本事,早干嘛去了啊?杀第一个人的时候犯得着那么麻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