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感。
直到最后一个字消失在我的眼皮底下,揉了揉干涩的眼角,我才发现终于是结局了。
一直没有追文的习惯,所以等了很多年终于等到《盗墓笔记》结局的时候,我才想着要用一段时间来把这部作品仔细的读下来。一开始以为会用很长的一段时光,但是想不到也就三四天的光景就读完了。尤其是这两天,基本上眼睛就没有离开过手机。连晚上也是看到两三点直到眼睛实在睁不开才罢休。
因为太过吸引人了,一个一个谜团刺激着你的脑细胞,你就想着要一直看到结局,你就想着要知道所有人最后的命运。然而看到最后,却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原来这就是结局啊,原来他们就是这样的命运啊,与自己想象的还真是不一样,真希望他们就一直走下去。想来又好笑了,不过是一部小说而已,故事总要有结局的。
对于一个不怎么常看悬疑、推理小说的文科女生来说,半夜看这种充满血腥,杀戮,背叛,欺骗,恶心,恐怖的小说,的确有些渗人,所幸我胆子不是特别小。
我想说的是作者的确很会营造气氛,那种恐怖的氛围,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细节都会刺激你的感官,然后会被无限放大,好几次听到舍友沉重的呼吸都会吓我一跳,感觉那些血尸,蟞虫,怪物,毒蛇都缠绕在自己身边。那样的直观,并且真实。我只能说人类的想象力真的是太伟大了。这样一个作者,他在编造一个如此巨大的故事时,内心是怎么样的感受呢?会不会连自己都会被吓到?
而我面对所有的疑团,面对那些无法解释的现象,面对那些深藏着诸多秘密的人,又是抱着何其好奇的心态一字一句的读下去,甚至欲罢不能。似乎自己就是故事中的某一个人物,只是想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所有人都瞒着自己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巨大的惊天秘密?然而一步一步走下去,却又困惑了?追寻真相的道路是何其艰难,那些谎言,背叛,死亡,血腥,都在阻止自己的脚步。最后,似乎真相得到了,然而失去的又是何其多呢?
所幸,我们还是看到了危难中的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的可贵情怀,我们感动于天真和小哥以及胖子之间这样的情谊,在现下这样人情冷漠的社会,这样的兄弟情谊是那么的可贵。
我始终记得胖子的出场,差一点吓坏了天真那一伙人。举着一个大罐子装怪物去吓人的事情,估计也只有胖子这样的人才能做出来。这样想来作者对于人物性格的塑造也是很到位的,胖子的心细滑头,小哥的沉默隐忍,天真的心慈犹豫,这样的队伍组合在一起,真的堪称完美。小哥张起灵总是会用他超凡的力量解救天真于危难,胖子又总是会语出惊人给予大家意想不到的提示,而天真,做事总是会考虑得很多,从来不贸然行事。但是每个人却也是有缺点的,张起灵太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总是不说多余的话,少与人交流,让人猜不透。胖子很多时候又太冲动误事,而天真又太过犹豫,胆子也有些小,有些时候会失去先机。
整个故事中,我最爱的人物是小哥张起灵,或许是因为我骨子里喜欢的就是沉默寡言力量强大的男人,所以对于张起灵总是有着一种莫名的情感。这么一个总是在不停的失忆的人来说,他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他在一直寻找,而我在他的寻找中感觉到的是心酸。这样一个人,他有着别人所欣羡的身手,也有着与众不同的血液,他的神秘他的强大是别人所没有的,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却没有记忆。他的痛苦在于世上的欢乐苦痛于他而言都是没有意义的。他行走于这个世界,不老不死,然而脑子里拥有的只是荒芜。是怎样的悲哀呢?所以最后他只有选择回到他认为属于自己的那个世界吧,他要到长白山雪地的终极里面去,他给天真十年的时间。真正的十年以后是个什么样子无人知晓,只是我觉得他将永远孤独。
而让很多人感动的是,他最后竟然还是去找了天真,与他告别,这个世界上他只记得一个叫吴邪的人,所以他在走之前与他告别。这个人还会记得他的存在,这个人与他有过一段共同的记忆。天真跟着他去雪山的那一段,我心里有隐隐的疼痛,他想将张起灵带回这个现实世界,可是他却又是知道,闷油瓶做过的决定是没有人可以让他更改的。他走向的是自己的宿命,而自己也有自己的宿命。
故事的最后,胖子留在了广西那片彩云生长的地方,闷油瓶去到了长白山的云顶天宫,而天真吴邪回归到了现实生活中去。这似乎是最好的结局了,他们三个出生入死,经历过种种恐怖刺激的倒斗生涯之后,都有了各自的生活。胖子似乎把钱财看轻了,闷油瓶不再去一而再再而三的寻找存在于世间的意义了,吴邪也停止了对真相的追逐。
然而我对这样的结局却并不是特别满意的,总觉得还有好多的谜团没有解开,而这样的结局其实并不算是结局,对于读者来说这样的结局其实是无法接受的,或许是作者真的无法去圆这个弥天大谎了,所以所谓的结局只是将整个故事的背景叙述一遍,然后安排给每一个人一个归宿,而当初紧扣我心弦的那些谜团还在我的脑海里,并没有得到我想到的答案。我并不希望故事就此结束。然而书本终究是书本,故事依然是故事,这世界没有那种没有结局的故事,所有的故事不是皆大欢喜就是悲欢离合。而我看这部浩大的小说得到的最深的感受就是,这个世间永远会有打动人心的东西。
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