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到一篇很动人的此书的评论:“大约十年前,当我知道他不再爱我,我的脸都起了变化。"等我看完这本书再去找这个评论,已经不见了。这个书评的作者两度贴出,又删掉,一定有原因的。所以说每本书每个评论后面,都很有些故事的。
看完书之后,我也就对这本书后面的故事发生了八卦的兴趣,搜了廖一梅的照片,果然就像书里的那个女子,淡薄清秀,脸和身躯都是孩子般,如果不染发,黑色长发清汤挂面地下来,就是一个少女的素样——染发也好像是为叛逆。
这样的脸和身体,非常配合这样的故事,你看到她的样子,就会想“哦,怪不得她写得这样真实,动人。”
这样大的激情从不发生在轻佻自恋、时时得到表扬和满足的人身上,不发生在在意自我形象、永远因被爱而爱的人身上。要压力很大火山才会爆发,而地震,都是从地心的撕裂开始的。
我有一个女友也是这个型的,长得清秀娇弱,语速快,表情微微害羞。但文字的艳异佻达,激烈纠缠,我未曾见出其右者。她问过我“是不是见到我真人的会有点失望啊。”我想了想:“我以前猜你真人就是这样的啊。”
她们是那种会说“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人。当然,因为傲气,表现出来的也就是得体的微笑。
这书写得很动人,我应该说,闷骚极了。
推理小说在早期时,几乎都是短篇,长篇几无可见。无论是创始者爱伦·坡,还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他们的故事呈现在读者面前的都是短小精悍的形式,而非我们已经熟悉的一本长篇的形式。当然随着谜题的复杂,读者阅读经历的增加,短篇逐渐无法满足读者那日益增长的阅读欲望,都要求着长篇的诞生,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就此到来。长篇当然是一种理所当然的解决方式,但是正如在社会派大行其道的当年坚持本格写作一样,在长篇化的推理世界中也有坚持短篇创作的作家,斯坦利·艾林就是这样的存在。
短篇推理创作方式有很多,为了在短小的篇幅中与长篇竞争,吸引读者的目光,写作的方式也不知不觉地变得严苛起来,比如大山诚一郎式的追求极限,或误导或诡计,比如自福尔摩斯的年代传承下来的对人物的塑造,利用一个强大的人设串起所有的故事。这些当然各有利弊,比如大山诚一郎式极限的误导或诡计的问题在于如果有一个石破天惊、前所未见的诡计,为什么要写成短篇呢?写成长篇毕竟更可能成为神作,被读者见到,留存于世。对作者个人来说可能会有更多稿酬。反方面来说,这种自我折磨式的短篇写作的确非常艰难,如果写成长篇,可能会更有余裕。依靠人设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确是妙法。不过随着读者口味的变化,早期的万能神探的模式愈来愈不受喜欢,读者更喜欢或者更加独特古怪的侦探,或者更加接近现实,具有常人情感的侦探。于此同时,“黄金时期三大家”也在长篇小说中塑造了一系列的侦探形象,不惟短篇小说所独有。还有,系列作在吸引固定读者的同时也又非常大的缺点——对新读者不友好:短篇的话难以收集所有作品,长篇的话难以阅读完所有作品。阿婆自不必说,日本的作家也比比皆是。
斯坦利·艾林选择了不同的道路,或者说在追求极限这条道路上走出了一条新的分岔路,那就是追求气氛营造,细致心理描写。这次收录的十六个短篇足以看出笔力深厚。从故事性上来讲长篇为了篇幅一定要不断加入情节,或者一定的思想。但短篇一旦脱去了思想性的束缚,单纯为了娱乐的话,就可以追求故事的吸引程度,不断地雕琢故事的口吻与文字,最后达到极致,让读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下去。事实上,斯坦利·艾林正是这样做的:仔细塑造氛围,在结尾一击致命,这一点正如他的美国前辈——欧·亨利。这种风格同时解决了一个早期推理小说改编的问题。很多早期本格推理小说其实并不太适合影视改编,漫长的家访流,喋喋不休的对话,看了只是让观众感到厌烦。但斯坦利·艾林的故事不同,阴暗寂静的影院中,所有观众蜷缩在座椅上,亲眼见证罪案的发生,期待着主人公下一步的动作,不敢眨眼,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直到电影落幕。也许这一点就是希区柯克看中斯坦利·艾林故事的原因吧。
当然,这种写法并非包治百病的灵药。十六篇通读下来,结尾的一击致命本身也成了模式,大概有三种模式:惊奇,恐怖,奇思妙想。谨分类如下,以此结束:
惊奇类的:
艾伯比先生井然有序的生活
最美好的一切
背叛者
抉择时刻
家庭派对
埃策希尔•科恩的罪行
全世界最后一瓶酒
恐怖类的:
本店招牌菜
愚者自将
死亡圣诞夜
经纪人专列
第十二尊雕像
奇思妙想类的:
布莱星顿法
生死之际
贝登鲍尔的跳蚤
不该问的问题
《笑傲江湖》的读者大多都把一颗心搁在令狐冲身上,令狐冲苦恋小师妹,小师妹却毫不领情,令他伤心气苦,自暴自弃,于是读者诸君对岳灵珊大大不忿。其实,没有谁非要爱谁不可的道理,爱本来就不讲道理。
公平点说,岳灵珊是个很好的姑娘。大师兄的异样情愫,她一直似懂非懂,思过崖上令狐冲吐露心声,岳灵珊虽也有些动情,但那恐怕只是一种由被爱产生的“类爱”。而对林平之,她是全然的被吸引。林是她第一个真正爱上的人。也许林是早存心要求一个庇护而刻意讨好,也许是像令狐冲说的:父亲是女儿的第一个情人,少女的初恋情人大多是按照父亲的标准去寻找,而林平之正好像煞了岳不群……不管是为什么爱,总之是爱了,爱了之后,她真如西式婚礼上的誓言所说:“无论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都始终坚守对他的深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岳灵珊之死,个人认为是金氏十四部中最凄美的死。
其时,林平之双目已盲,深夜之中,岳灵珊与他赶着车缓缓行进,任盈盈在大路旁的青纱帐中悄悄跟随。此际林平之“神功”方成不久,本来自觉“冲虚道士、方证和尚”全都要甘拜下风,正欲尽情扫荡江湖,大开杀戒,扬眉吐气,谁知鸿图尚未大展,竟就着了木高峰的道,被毒水毒成了瞎子。大喜之后复又大怒大悲,心情激荡,急欲发泄,森寒月色之下,他渐渐将压抑心中很久的秘密徐徐说出,揭开谜底——却原来华山派的一团和气下面,掩盖着惊心动魄、尔虞我诈的生死争斗,什么师徒和睦、夫妻恩爱、翁婿相得,全部是假象。
这一段,句句惊心,明处的岳灵珊和暗处的任盈盈听得不敢置信,却又不得不信,书外的读者看得毛骨悚然,寒粟粒粒绽出。
写到《笑傲江湖》之时,金老的笔力已相当深湛,一大段对话环环相扣,滴水不漏,方知很多事早就草蛇灰线,埋伏到今,且在一个一个解开包袱之余,林平之的讲述充塞了无比的怨毒之气,言语之中,冷嘲热讽,字字无情;而岳灵珊赔着万般的小心,不断地加意温存,不停地柔声抚慰,温言软款,句句情深。她怕的不是林平之道出的可怖真相,而是他不信她这一腔痴心,甚至于要当时献出贞洁,只望取信于他:“我们今天就在这里,做真正的夫妻……”
女人要证明自己的爱,第一想到的总是将最宝贵的东西给出去。教人心疼之余,又复感叹:你当是宝,他当是草。爱了,就免不了犯贱。
然而,林平之为了“向左掌门表明心迹”,终于没有丝毫怜惜地,将长剑刺进了那颗毫无保留地爱着他的心。
此时令狐冲方才冲将出来,然而一切已经迟了。
令狐冲哭着对岳灵珊说要杀了林平之,“给你报仇”,可是她对林平之哪里有一点点“仇”呢?
她依然叫他“我的丈夫平弟”。她说:他瞎了眼睛,很可怜。他在这世上,孤苦伶仃,大家都欺侮他,大师哥,我死了之后,请你尽力照顾他,别让人欺侮他。他不是真的要杀我,只是一时失手罢了……
她知道这样是多么委屈她的大师哥,但她也知道他终会答应,知道他“能见她这般开心,不论多大的艰难困苦,也值得为她抵受”,就像她也愿为她的平弟做任何事情一样。人真是自私,对爱自己的人总是那么狠得下心。
不爱的,就是一剑穿心、面不改色;爱了的,仍是肝肠寸断、九死未悔。
爱与被爱,怕也只有“蛋几宁施,个必踢米”。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面有这样一个情节: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塞尔丹被误杀,死在沼泽之中,他的姐姐听了消息大哭起来,因为“纵使在全世界人眼中,他都是个凶暴的,半是魔鬼半是野兽的人,但是在他姐姐心中,他永远是小时那个任性的抓着她的手不放的小孩子”。真正的深爱是盲目的,不因对方的改变而改变。林平之自宫后又目盲,兼之毒手杀妻,已是丧心病狂、不成人形,但在岳灵珊心中,他永远是那个陪她在华山上到处游玩,陪她练剑的俊美师弟小林子。
无论真情或假意,他毕竟有过温柔相待的日子,是她的丈夫。就像所有最最贤惠柔顺的妻子一样,她始终不曾怨怼,哪怕正是他夺去她的生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想的不是他的凶狠无情,而是初遇时两情相悦的甜蜜时光。月光之下,她轻轻唱起他教她的闽歌:“姊妹,上山采茶去”,就在歌声之中,止歇了呼吸。
爱,真是一件绝望的事。要准备好殒身不恤,要预料到万劫不复——谁叫你是爱了他呢?
为什么没有一个衙司,能审理计算着爱的付出,再量度一份等价的爱判回来?那大家岂不都省了这样生生死死的伤心。
初时令狐冲、岳灵珊、任盈盈是一样的苦恋,只是结局不同。有人说可惜任大小姐最终也得不到令狐冲完整的心,小师妹死在他怀中,他是永远永远不会忘怀她了。说话的人不大懂得:若真是爱了,只要他愿留在身边,就已觉得足够幸福,哪里还会奢求能不能得到他完整的心啊!
搁在当下的环境里来说,我觉得这本书极其准确的描述了抑郁者或者有抑郁倾向的一类人的心理,他们思维高度发达,擅于思辨,擅于推理,精神世界异常丰富和活跃,但与外界的关系很紧张,一点刺激皆会引起其心理上的连锁反应,进而精神紧张,行动迟缓,词不达意。换句话说,他们太自我,这种自我并非“强者”的那种非常坚定的自我意识,而是虚幻的被蒙蔽的自我,他们一心在乎的并不是“我”,而是“社会中的我”“他人眼中的我”——这反而是缺乏自我意识很容易迎合他人的表现。
以前的我简直跟这书中的人物没什么两样,走在路上别人不经意的一个不太友好的眼神就能让我郁闷好久,所有的人际关系都让我压抑不堪,总觉得别人看低我,或者忽视我,但我不应该被忽视啊——我饱读诗书,思想深刻,对任何问题都有一番见解——我应该是主角才对,但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要在与人打交道的场合,我经常性的便以受害者的心态出现,觉得自己被轻慢了,或者被恶意对待了,我的反抗就是在心里呐喊,你们这些傻逼,为什么不对我好一点,然后越想越气,直到把自己气得情绪失控,觉得世界都在与我为敌——跟神经病没什么两样。
其实,谁在乎啊?别人都很忙好不好,即使别人不忙,看到你那副缩手缩脚惊惧不安猥琐无能的样子,本来正常的交道也懒得和你打,有时碍于情面,不得不搭理你的时候,当然会不耐烦,谁会想跟一个神经兮兮的人打交道呢。
你觉得别人是因为穷瞧不起你,或者因为相貌丑陋瞧不起你,其实都不是,最让人瞧不起的是畏首畏尾,跟你讲半天都找不到焦点,一味沉浸在自我世界里只关注“这件事别人会怎么看我”的人。跟你做朋友,你只对自己的事情和情绪感兴趣,跟你做同事,半句重话都说不得你,久而久之,谁还跟你玩儿啊,太扫兴了。
臧仲伦的翻译实在太妙。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这就是甄嬛最初,最美好的夙愿。顿入皇门,看似荣华富贵,实则勾心斗角。
“玄清”,从此两人宫门相阻,甚至天人相隔。
走上了权力的顶峰,可事过境迁,家破人亡,除了满足自己的泻恨还有意义吗?
一连数日,终于把五本《甄嬛传》看完,波澜不惊,心里早没了过去那种小女生的纠结。
后宫,反复被演绎的题材,看着这些个女人翻云覆雨、互相踩踏,其实早没了新意。
即使配上再抒情的曲子伴奏,我也早没了当初看《步步惊心》时的潸然。
冷漠?的确,早已熟悉这种手法,早已习惯这种争斗。
小说,现实,其实没有相差太远,看着电视里的政界新闻,一个个光鲜的角色后也一定隐藏着一段段非议。
后宫的故事,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处处上演,或许在法律的制约下,死亡不会来得如此惨烈,但身心俱疲乃至心死脑残的结局也不上佳。
甄嬛与安陵容、朱后间的斗争看似高明,实则只为一字所困——情。
皇后以近乎变态的方式爱着皇帝,驱赶周遭的一切宠姬;
陵容为了得不到的情感去摧毁那些看似美好的东西,执着于鱼死网破的后果;
甄嬛纠结于玄凌与玄清的情欲中,最终孤寡后生。
有谁赢了?
眉庄、华妃、端妃、敬妃...又有谁的初衷不是为了一个情字呢?
或许只有仙逝的纯元皇后才是真正的赢家,浮于尘世,看她们一个个斗得你死我活,看皇帝为她钟爱一生,看着一个个替身去充当“莞莞”,编织一个个残忍的谎言。
续篇看得更是莫名,堂堂一个帝姬居然对一个已入空门的僧徒一见钟情,还为了这个荒唐的邂逅瞎扯了20篇章。
是天真还是傻?——后宫不得有情。
兄弟之情不可存,它会成为你夺取继位的阻碍;
夫妻之情不可存,它会让你看尽多情后变得自残自艾;
姐妹之情更是妄谈,妒忌让最毒心妇人变得似魔似神;
后宫需要美貌、睿智、计谋以及舍弃一切的决绝,还有一颗静如死的心。
否则情生欲,欲生计,一失足,永不翻身,无尽的痛苦,死,方成一种解脱。
这是一套不怎么出彩的小说,还是...我已不再为这种情爱故事揪心。
只是满文的诗词,越发出落得中文的华美。
一首首美词佳作,一段段引经据典,让我对古典文学产生了不小的兴趣。最是那《九张机》,撩拨我的神经。
美,是一种毒,是一种蛊,让你越陷越深。
除了清,对中国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了解不多,往往从影视剧和历史课本中以反面角度来知道的些,通过袁老师的讲解,对辽的历史有更多了解,包括辽,西辽的兴衰,以及与宋金的关系等。耶律阿保机,述律平,承天太后萧燕燕,耶律大石等这些名政治家,名将,也很值得敬佩,可惜辽的皇帝平均水平不高,衰败较快。辽汉化程度较高,特别是西辽的建立,传中华文明于中西亚及更远之地。如袁老师一直强调的,中华民族的历史是中国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历史,这几年大汉族思想有抬头之势,这万万要不的。
在我个人的经历上,有一句话曾经成为一个转折点。记得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语文课上突然有了作文这回事,当时我以一篇游乐山大佛的小文,成为老师表扬的对象,从此上作文课总是坐得毕端毕正。就在那个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讲了一句话,“你们看小说和电影啊,只有小孩子才简单地区分好人和坏人,其实很多人远比好人坏人要复杂”。
我的回忆也许出了错,我想一个语文教师或许不会对小学三年级的孩子说这么复杂的事,但至少在我的记忆中,为了从此告别幼稚的“小孩子”时代,我再也不会说“这是好人,这是坏人”这样简单的判断句了。
用了2天,读完了季羡林的《牛棚杂忆》,读的当中,因为过于沉重,每每不能继续,只好看点无聊的韩剧来稀释某种压抑的感情。昨日晚上看见不相识的小翠同学在我的blog留言道,“叫人遗忘的人是无耻的”,不禁万分感慨。
在网上看《牛棚杂忆》的评论,几乎千篇一律的说,“我们要铭记那段历史”,“不能让历史重演了”等等,包括象《往事并不如烟》的许多许多评论里,除了少部分质疑作者写作的真实性外,大多数也是为文革的残忍扼腕叹息,立场鲜明地称赞“好人”,骂“坏人”的文章。一刹那间,正如小翠同学说的,世界大同了,我们都是懂礼仪鲜耻的文明人了,似乎在我们身上,“文革”小将的兽性已经退化干净,我们已经是新时代光光鲜鲜的“好人”了。
不如让我们退回季老的那个年代吧,1965年冬,《评历史新编剧〈海瑞罢官〉》正式出台,拉开了十年动荡的序幕,季老去乡下小村接受“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改造,此时他仍是北大东文系的系主任,国内梵文研究的最高权威,经历过一些运动,但头上尚未有任何帽子。
1966年夏初,他们奉命回北大闹革命,好吧,现在“我”也出场了,假设我也在那里,在东语系读书,不同的我,应该会有不同的命运吧。
在开始的半年里,虽然季老心里颤颤巍巍,但革命烈火尚未烧到他的头上,在半年中,他既不用教学也不用写文,虽然对外面的世界有些看不懂,也看不惯,但日子尚且可过。“我”呢,我也不是激进分子,虽然不读书了,我也就在家里翻翻杂书,偶尔上街瞧瞧热闹,虽然我所接受的教育和我的判断能力,告诉我外面是一个疯狂的世界,但是我能怎样?难道还难能上书党中央?大革命可是毛主席批准的亚!
接着,北大的革命出现了派系斗争,为首的叫“新北大公社”和“井冈山”,两派不仅仅互贴大字报,还互有械斗,甚至打死了人。我和季老一样,对这些东西拒绝,排斥,害怕,但是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是窝在家里,最好谁也不要去招惹,最好谁也不来招惹我。
你看,我还是很有良心的吧,仍然是个正义的人吧,现在为止,我也不能算无耻吧?
好吧,转折点来了。由于非常不满“老佛爷”的“新北大公社”的做法,在某种算是“义愤“的情绪驱动下,季老参加了“井冈山”,他在日记里写道“为了保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虽粉身碎骨,在所不辞!”。我思想觉悟没那么高,但是我所有的同学和邻居阿毛都来游说,似乎不参加一派就是不爱国的表现,中庸之道再也保不住了,我内心也有点“义愤”的东西,看不惯“老佛爷”的种种嘴脸,参加了看上去比较温和的“井冈山”。
再接下来,季老被“新北大公社”的人抄家了,在抄家过程中翻出来的日记,以“曲解”和“莫须有”的方式将他定成了黑派,大喇叭到处播放着“打倒季羡林”,井冈山生怕沾惹到自己,也加入了批斗他的行列。我呢?我道听途说了季羡林的故事,虽然有一些不相信,但是还是觉得他说的话(别人传给我听的话)对领袖和大革命有些不敬。
再接下来,季老经常被批斗了,做飞机,挂木牌,各种酷刑加在了这个耄耋老人的身上。我?我派生出了我A,我A在某次批斗会上说,“你们说话要客观嘛,虽然季羡林对革命有抵触情绪,但是你们对他的指责是莫须有的麽”,因为这句话,我A被认定为“季羡林的走狗”,革命小将即经过对“我A”历史背景的调查,查出我祖上曾经给路过的国民党军队三个红薯,接着,“我A”也被打成了现行反革命,从此过上了同季老一样的生活------当然,你是不知道的,因为“我A”不出名。
但是我其实比较胆小,“我A”说的那些话我也明白,只是没有说出口,我变成了“我B”,“我B”不肯对季老吐唾沫,不肯打他,有一次批斗会上,我的邻居阿毛鼓励我上去给他一拳,我轻轻地打了一下,旁边所有的革命小将怒目向视,于是我只得重重地把季老打得口角留血,我是季老的学生啊,我看着季老的眼睛,难过极了,但是我知道“我A”的命运,我还有父母兄妹,我不想那样连累他们。
我还有我C,我D,我E------,我在每一个十字路口要做出艰难的选择,我并非全无良心,我只是有些懦弱,我只是有些随大流,我只是不想让自己一辈子低头做黑帮------,于是我变成一个革命小将,虽然,我的内心,并没有那么革命。
写了这么多,只是想说季老《牛棚杂忆》一开始就谈到的,“在当时那种情况下,那种气氛中,每个人,不管他是哪一个山头,哪一个派别,都像喝了迷魂汤一样,异化为非人”。我们现在看来,被打倒成右派的,黑帮的,都是“好人”,做革命小将的,对人拳打脚踢的,都是“坏人”,可是这并非你完全可以自由选择的。有时候一个犹豫,你便永远地走向另一边。
人性是经不起试练的,如果经得起金钱考验,那是因为金钱数目不够大,如果经得起美色考验,那是因为美色还不够美,以此类推,不是每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坚守自己的良心的。十年浩劫,并不是一个好人坏人的问题,我甚至在想,就连那四个人,到底有没有明白他们自己在做什么?如果真的夺权成功,他们会不会任由他们自己领导的国家这样继续下去?
而我们,现在貌似五讲四美三热爱样样齐全的我们,是不是真的可以轻飘飘地说文革就是一场浩劫,革命小将就是坏人,是不是看了季老的回忆,我们就永远不会去折磨别人?
我跟你讲,至少我不能保证自己是个好人。
虽然如果真的时光倒流我保准是好人,因为我家有很铁的反革命背景-----老爹的老爹解放前去的台湾,老爹的哥哥姐姐都去美国念书。板上钉钉的“美帝国潜藏特务分子”的大帽子,我会被逼成一个好人。
但是如果我的家世如我老妈一样清白,三代贫农,父母都是工人阶级,时光倒流我会变成坏人,我也会往别人身上吐唾沫,不轻不重地踢上那么几脚,戴上红袖章坐不要钱的火车全国大串连---
你说,到底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如果是中学时代接触这册书,或是更年长些、生于70,或如作者般66年生人,那么读完后或许会更为震动一些。或许还会如别的懵懂少年一般,颤抖地、带着那个年级所特有的敏感忧郁,眉头深锁(或是假装眉头深锁),开始为赋新词强说愁,思索类似于自由是什么,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之类深奥而空洞的“愤青版十万个为什么”。其实谁都不在乎也找不出那个最终极的答案,我们只是需要那种标新立异的姿态,来显示我们立誓走一条和前人不同的路的决心。我们把因自己的狭隘而造成的偏激易怒,归罪于社会或制度的种种令人发指的弊端。
当暴躁的青春期过去,现实总会把飘在空中的我们拽回地面,至于那拉不回来的极少数,就在我国人口中占的比重而言,绝对可以忽略不计。这就是为什么此书中的有几场辩论在今日看来,说是深刻不如说是做作,刻意的程度甚至让人觉得有点滑稽。虽然作者努力营造出种种情境,来让论辩不显得太突兀和架空,但生硬感依然难以消除。特别是海安和吉儿的关于个体自由和集体自由的争论,显得非常强迫性且钻牛角尖,他们两个的轮流掉书袋并不见得增添了几分说服力。
把自由挂在嘴上当山歌唱的人,就好比用“今天你吃了吗?”的语调说“今天你自由了吗?”真是傻得可爱。
去年12月的诚品好读里因为介绍作者的新书,而刊载了作者的系列介绍、访谈,以及读者的感言,其中有一位的点评可说代表了我的部分观点“…那中间的论辩让我觉得很无聊,也没有达到真正的深度,小说的后部分也很怪,有草草结束的感觉…”虽然还不至于无聊,因为只是寥寥几句,而正因为只有寥寥几句,所以什么都只能草草掠过,根本无法挖掘,有用专业名词唬人之嫌。而情节方面后1/3段缺乏必要的过渡连接,似乎作者那些新鲜的想法和念头一下子枯竭了,为了推动情节发展,车祸之类的老套路都用出来(或许在那个年代这还不是老套路)。对于各主人公行为上的突然转变,缺少铺垫和心理剖析,有也是草率而含糊,仿佛处于一种失控状态。
然而这只是一个小瑕疵,此书的硬伤还是人物塑造与情节。
首先,主人公马蒂似是一个消极抵抗者,然后她在遇到伤心咖啡馆一行人后,发生了某些转变,之后更是大彻大悟,然而就如作者所说,“生命的意义不在追寻答案,答案只是另一个答案的问题,生命在于去体会与经历,不管生活在哪里。”在马蒂意识到这点后还不远万里前往马达加斯加,给我的感觉就是她此行仿佛是为了给海安这条线的结局一个交待而不是出于主动。至于最后她的死,则让人困惑,作者大概是想加深人生无常的荒谬感,但更让人感觉她对自己抽象的回答(生命在于体会与经历无论在哪里)无法在现实生活中给与投影,她不知让马蒂回归社会以后,从事怎样的工作过着怎样的生活才是实践了她的人生领悟,所以干脆让她死---一个最简单的让读者震撼的方法,但是一旦滥用便适得其反,透出几分无法自圆其说的心虚。
海安,则是一个塑造得过分完美以至与现实严重脱节的角色,作者力图在他身上凸现轻与重、肤浅与深刻的强烈反差,用他来体现“黑暗并不能造成阴影,光亮才能。”致使他的部分如台湾偶像剧般过于戏剧化与牵强,而对于他所有矛盾行为的解释,竟是因为追求一个冥冥中与幼年夭折的胞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流浪者不成所致。
至于用来与海安作对比的吉尔,塑造的比较完满,虽然写她从舞者到记者这一“好潇洒,就这样放弃了原本的生活。”的转变还是跳得太快,但至少她的执著信念始终统一贯穿。
然后说到这本书的定位。乍看书名大多数的人都当是消遣类言情作品,或是想起另一部经典作品---麦卡勒斯的《伤心咖啡馆之歌》,然而作者却是想往严肃的路线靠,以一种轻松的方式,这或许就是让许多读者觉得此书非同一般的出彩之处。当你以一本爱来爱去仅供消遣的通俗言情小说的标准来期望它时,它显然给你更多的人生启示和意外惊喜;当你想寻求一点哲学思辨性却被严肃读物搞得云里雾里、头大之极的时候,这本书恰能用通俗的方式点到为止。此书有许多精彩的灵光乍现的亮眼之处,其中的一些颇费心思,颇有深意的语句也让人回味。
虽然没有反复重读的冲动,虽然作为处女作还有粗糙之处,但俗话说瑕不掩瑜,这还是今年第一本让我通宵一口气读完的书,它确实能激发思考,如果你平日疲于奔命不太爱思考,它虽不足以激起千层浪,但还是具有一定的启发性的。比如最多人引用的那句“让自己在社会上定位。马蒂默想着,多少人因为这句话,同时就让自己在生活中定格?”还有这组对话“好潇洒,就这样放弃了原本的生活。”“是放弃,但不是损失。”有相当浓郁的生活哲理味。
个人以为特别适合20岁以下的年轻人阅读,会产生不少共鸣,仿佛将你心中那串储藏已久、但不可名状的疑问都一个个牵出来了。至于世界观人生观已经成型的成年人,虽不能完全赞同,但读到暗合心意之处、回想起自己成长的蜕变过程,还是可以会心一笑。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值得推荐的书。
插句题外话。作者的新作《地低三万尺》,风格体裁都与前两部有大不同,可见作者是一个勇于自我突破的人,并且充满潜力,令人十分期待新书简体版的问世。
可以当成小说来看了。
道长说过:千万不要看励志小说,他会让你感觉是世界是美好的。我承认我断章取义了,可我必须说这不是我的本意,主要是我糟糕的记性——实在记不住道长到底是怎么说的了。
这本一上来就标榜着励志圣经的书到底怎么样就不说了,不能说对我没有什么用,但是到底有多少用......就呵呵了,做人嘛,要带着一颗阳光的心。
最后说一句:反正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一本职场书籍了。
最最后再说一句:反正我也没看过几本。
我又想到了晴雯。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子,最后被撵出去,惨死在肮脏的亲戚家。关于她的被开除,我觉得其中有许多值得自己警觉的东西,也想把想到的告诉我的女朋友们,故写了下面的话。
第一,居其职,就该尽其事。不能懒惰,要勤勤恳恳做事。既然是当丫鬟,领那一份薪水,就要做事情,不能做富贵闲人。
晴雯在怡红院的地位非常特殊。前有袭人做宝玉的贴身事,后有麝月等做细致活,最后是大堆的小丫头可使唤来做粗活:晴雯是没什么事情做的。且看袭人因她母亲病危回家去的那一回:
宝玉看着晴雯麝月二人打点妥当,送去之后,晴雯麝月皆卸罢残妆,脱换过裙袄。晴雯只在熏笼上围坐。
麝月笑道:“你今儿别装小姐了,我劝你也动一动儿。”
晴雯道:“等你们都去尽了我再劝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
还有一个地方也可以看出来晴雯平时是不干活的:袭人在家期间,晴雯戴病给宝玉补孔雀裘,袭人回来后听说了此事,于是:
袭人笑道:“倘或那孔雀褂子再烧个窟窿,你去了谁可会补呢。你倒别和我拿三撇四的,我烦你做个什么,把你懒的横针不拈,竖线不动。一般也不是我的私活烦你,横竖都是他的,你就都不肯做。怎么我去了几天,你病的七死八活,一夜连命也不顾给他做了出来,这又是什么原故?你到底说话,别只佯憨,和我笑,也当不了什么。
表面看,画面非常温馨,其实里面暗藏危机。不是小姐,怎么能过小姐日子呢?有危机感和上进心的女孩子遇到这种情况,就应该警觉了:什么都不做,意味着被架空,也意味着随时可被人代替。这时候应该主动出击,争取多做活,使自己的才能和不可取代性显山露水,也使自己得到锻炼,从而越来越能干、娴熟和有经验,最后渐渐做到和袭人一样或比袭人更高的位置上去。
第二,搞清楚你的上司是谁。发薪水的人才是你真正的上司。
晴雯一直搞不清楚自己的上司是王夫人。她以为老太太和宝玉喜欢她,她就能够长长久久的了。大错特错也。老太太和宝玉是喜欢性子骄傲点的、聪明的、漂亮的女孩子。但是更年期的王夫人最看不上的就是这样的。晴雯不知道稍微隐藏一下自己的本色,一味地把漂亮、聪明伶俐和刻薄展露在王夫人的眼睛和耳朵里。
第三,女孩子不能不善良温柔。对下属不能太严厉。人际关系不能不搞好。且看她怎么对小红:
晴雯一见了小红,便说道:“你只是疯罢!院子里花儿也不浇,雀儿也不喂,茶炉子也不弄,就在外头逛。”
小红道:“昨儿二爷说了,今儿不用浇花,过一日浇一回罢。我喂雀儿的时侯,姐姐还睡觉呢。”
碧痕道:“茶炉子呢?”
小红道:“今儿不该我的班儿,有茶没茶别问我。”
绮霰道:“你听听他的嘴!你们别说了,让他逛去罢。”
小红道:“你们再问问我逛了没有。二奶奶使唤我说话取东西的。”说着将荷包举给他们看,方没言语了,大家分路走开。
晴雯冷笑道:“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把我们不放在眼里。不知说了一句话半句话,名儿姓儿知道了不曾呢,就把他兴的这样!这一遭半遭儿的算不得什么,过了后儿还得听呵!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得。”一面说着去了。
换作是袭人或麝月,绝对不会混在碧痕、绮霰这些二流丫鬟里面对三流小丫头大声喝骂兼刻薄讥讽。都是穷人家的女儿,何苦得了一点势,就同类相轻?
再看这一回(她生着病,又碰上小丫头坠儿偷了平儿的虾须镯事发):
晴雯又骂小丫头子们:“那里钻沙去了!瞅我病了,都大胆子走了。明儿我好了,一个一个的才揭你们的皮呢!”唬的小丫头子篆儿忙进来问:“姑娘作什么。”晴雯道:“别人都死绝了,就剩了你不成?”说着,只见坠儿也蹭了进来。晴雯道:“你瞧瞧这小蹄子,不问他还不来呢。这里又放月钱了,又散果子了,你该跑在头里了。你往前些,我不是老虎吃了你!”坠儿只得前凑。晴雯便冷不防欠身一把将他的手抓住,向枕边取了一丈青,向他手上乱戳,口内骂道:“要这爪子作什么?拈不得针,拿不动线,只会偷嘴吃。眼皮子又浅,爪子又轻,打嘴现世的,不如戳烂了!”坠儿疼的乱哭乱喊。麝月忙拉开坠儿,按晴雯睡下。
晴雯是个凶狠的小姑娘。这样一来,就不知不觉地得罪许多人。树敌太多,她还不自觉。背后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说她坏话呢!后来终于传到当权者耳朵里去了,使得她给当权者的印象非常坏。
第四,不能不知道自己是谁。即使别人再宠你,你也不能没有忧患意识。别人越是抬举你,你越是要小心。首先,宠爱有时是害,因为宠爱会让你娇惯,失去竞争意识;其次,你被上面抬举,下面就有人妒忌你,要千方百计地把你拱下来,不能不小心。
晴雯仗着宝玉喜欢她,自己又是老太太看重的丫头,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端午节那一回,宝玉因为不快活就说了一句,她就扯上那么多,把袭人给得罪得够呛。到了晚间,她和宝玉言归于好了,她在院子里撕扇子取乐。这些原本都不是做丫鬟的人应该做的事情。她不想想她能靠宝玉一辈子吗?宝玉是能托付的可靠男人吗?不是。她是死于安乐啊。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晴雯和宝玉拌嘴的时候,袭人来劝,这么说:“姑娘倒是和我拌嘴呢,是和二爷拌嘴呢?要是心里恼我,你只和我说,不犯着当着二爷吵,要是恼二爷,不该这么吵的万人知道。……”足见袭人比晴雯有分寸得多得多。
第五,不能太单纯。晴雯说话呛人,有时倒并不是她真的比旁人恶毒,而是她太单纯了,没心机,喜欢乱说话。
比如她讽刺小红攀高枝那一回,她没深想想她那话中无意间也得罪了凤姐。日后小红偏偏就成了凤姐面前的红人了,小红不会不记得别人过去是怎么对她的,在凤姐面前告个状什么的,被告的人不死也丢半条命——当然那时好像晴雯已经香消玉陨了。
还有宝玉过生日,他们准备在怡红院开夜宴那次,林之孝家的带人来巡逻,嘱咐了他们几句。林之孝家的走了之后,晴雯的反应是这样的:
晴雯等忙命关了门,进来笑说:“这位奶奶那里吃了一杯来了,唠三叨四的,又排场了我们一顿去了。”
而麝月却是:
麝月笑道:“他也不是好意的,少不得也要常提着些儿。也提防着怕走了大褶儿的意思。”
非常明显,麝月比较善解人意,总在打圆场。晴雯在没有恶意的情况下,也喜欢话里带刺,非常有性格,比较叛逆。
第六,不能蛮干。大家都知道袭人之所以不招红迷待见,就是因为她奴性太重了。跟着老太太的时候,就一心想着老太太;老太太把她送给宝玉后,她眼里心里就只有一个宝玉。而晴雯和她相反,她是一个具有反抗意识的女孩子,她不甘为奴,也从来不把自己当奴隶来看。照我来看,袭人也不喜欢当奴才,只是她们二人对命运的反抗方式不同。袭人是比较理性的一个人。她考虑到现实的基础,勤勤恳恳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往上爬。晴雯却只知道一味蛮干。精神上反抗着。行动上却没有进步,现状一点都得不到改善,反而使自己的境况越来越糟糕。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啊。从这一点可以得出:不能做愤怒青年,要顺应着——顺应着——,最终才能使自己从愤怒的泥潭中真正走出来。
关于晴雯的例子,有太多太多,不胜枚举。从很多细小之处,我已经可以看出她命运的可悲。最后,我要用自己曾经送给朱纯洁的一句话来结束这篇东西: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
中国有一种很好的传统,叫做说话。
生活那么无聊和痛苦——尤其是在中国(本句伟大的中科院院士何祚庥有所贡献),总要有些方式来麻痹。说话是其中之一。
我们百姓(我就一个姓,充一下大代表一百个的,:D)需要什么?狗屁理论(还真有人信,真的)?阳春白雪(哦,现在好像叫国学或者歌剧)?
我们不需要,我们需要的是虚拟的惊险刺激、我们需要的是诲淫诲盗、我们需要满足哺乳动物的最初本能——繁殖和猎奇。
说话就是满足这个需求而存在的。
宋代民间就已经有专业的说书人了。他们用来吸引人的,也不过就是这么几招——冤魂厉鬼、才子佳人、乱世鸳鸯。
几百年来,从来没有变过。
贼猫,值三颗星的原因,有下面这么几个:
正面:
1、坚定不移的走宋人话本的通俗路线——包括在语言上
2、每章一扣、多线埋伏,保持说话的最基本特色
3、唱、颂、诗、对,杂多而粗,符合话本的粗俗特性
4、古墓、僵尸、阉党、雁排、凶宅、邪教、民间传闻、太平军、猫经、邪塔、官场、响马无一不足,体现出了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反面:
1、架空地理,地名乱安,作者没到过苏州吧?
2、埋伏、线扣虎头蛇尾,甚至蛇头蛇尾,尤其是怕读者(听者)记忆力减退,草草了事,好像早泄
3、时间跨度太小,再邪的年头,再邪的地头,同一个地方也不能同时出那么多事情
4、考据不精,缺漏百出
5、人物过于脸谱化(话本特色),如此多的文字,竟然一个鲜活的人物都没有,甚至连作为主角的猫都没写出来立体的感觉
综合来说,作者是一个民间说话奇人。拥有说话者几个基本特征:
1、博闻强识,对各地民间传闻都有风闻——开过茶摊?
2、笔法老道。读来顺畅,没有丝毫拗口,长短相间,有节奏感,适合说出来
3、想象力丰富
作者是典型的民间话本作者,可惜力道不够,目前估计写不出《三国》、《水浒》这种书,不过作为闲时读物,未尝不可。
评语:我操!我还以为话本就此绝了。得去温两杯花雕,边嚼茴香豆边等这位奇人的连载。
活到一定年纪,谈论生死便成了忌讳的事情。因为日常生活中避免谈论,很多人只是沉默地看着大多数人行进的方向,去做大多数人所认同的事情,一直到死,都没法醒悟过来自己一辈子为了什么而活,或是在死前有没有留下什么真正的遗憾。因为生命终将结束,所以一直避免正视这件事,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哀。而对文学作品来说,生与死却是可以大加笔墨的题材,特别是推理小说,书中角色必须要死才能引起读者的警醒,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尽量避免谈论的事情,在书中反而可以不加掩饰地公开讨论。无论是死刑犯受刑前的独白,还是被害人最后的留言,思索谜题或者思考人生,从小说到现实,更能触发读者思考。
在讨论生死的书当中,伊坂幸太郎一定属于比较温和的那一类,他仿佛自带柔和滤镜,把触目惊心的恶性案件化解为对人生的哲学思考。《死神的浮力》这本书中,小说家山野边的女儿被恶人无辜杀害,在法庭上却因为不在场证明而逃过判决。山野边和妻子想尽一切办法,准备用自己的方式向凶手复仇。就在这时,死神千叶过来考察山野边是否会被认可死亡,自然也不可避免地参与到复仇行动中。这一系列的故事便构成了一部完整的长篇。
子女遭杀害,凶手却逍遥法外的小说类型,不少作家写过,诸如东野圭吾的《彷徨之刃》、凑佳苗的《告白》等,《死神的浮力》不同之处在于,凶手是心智颇深的成年人,就算是山野边策划已久的复仇行动,在凶手面前也难有胜算。若不是靠着bug级存在的千叶无意中施以援手,山野边夫妇基本上早就全军覆没了。死神千叶的行动,也是复仇行动的减缓剂,这让山野边有时间来回顾自己的一生。女儿的生命被夺去,那自己的生命又该何去何从。伊坂利用死神这个角色,悄然改变了故事的走向和核心。人皆有一死,死去的人对自己的影响,随亲疏而定,如果是亲人去世的事情,那么很大程度上可能会改变自己活着的意义。凶手的恶,不仅仅抹去了一个人的生命,还连带着将死者亲人的人生轨迹改变,恶不仅仅作用在一个点上,而是波及成一个面。
人生皆苦,活着也会痛苦,死去反而解脱。在山野边夫妇的女儿死去之前,也许他们对人生还有各种各样的愿望,但是这一切都被凶手改变,死神千叶到来判定的时候,看到的只是一心想复仇的山野边。人皆有一死,但幸运的人可以在活着的时候做完他们想做的事。也许这才是死神千叶判定生死所采纳的最重要条件。
结尾我很喜欢。
这样我想起了毛姆的《人生的枷锁》一书,那个结局是我所不喜欢的,大圆满结局?是的,面对这样的世界,大圆满结局才是脱离现实的结局,而生活,永远比你想象的更加残酷和无奈。
这本书讲了一个什么故事?
大致就是一个中年妇女出去旅游结果因为错过火车导致在一个偏僻荒凉两眼望去哪儿都不靠的地方停留了好久,这其中妇女经历了初期的兴奋(因为发现了沙漠的美与远离喧嚣的静谧),中期的胡思乱想(在一个地方没人交流没得写信没得书看确实容易脑子里过火车),后期的惊醒(中期脑子里过火车,把火车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结尾的回归生活。
原本看到后期的时候我还以为这本书又是一个我讨厌的完满结局,妇女回家向丈夫子女坦承自己的思维放空所得,然后大家皆大欢喜各得其所从此王子与公主啊不律师与妇女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相互理解生活。
然而这本书给了我惊喜,就如同我觉得《使徒行者》(电影版)很港片但是依旧比较喜欢一样——主角基本都是死的死了,美中不足就是带来相互的理解与宽慰死去。本书在后期与结尾转折时作者写出了妇女的思维挣扎——万一这些放空所得都是一厢情愿怎么办?
这是一个悖论。
到目前为止无法解决的悖论。
这让我想起了黑镜第一季第三集(按流行话应该叫S1E3)《你的人生》,具体不就不详细说了,啊我要插播一句我是多么喜欢黑镜第一季啊。
总之就是这是个无法解决的悖论,然后妇女选择了最符合她的性格与认知的道路——否认放空所得,认为那只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想法,生活依旧是那么的美好,老公爱我我爱老公我为家庭付出了好多为他们做了正确的安排我是多么的明智。
回到生活,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倾向。古人讲究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恐怕这个达则兼济就包含着将自己所思所想强加于别人吧。所以古代先贤们只认识到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没有意识到“己所欲勿施于人”,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妇女的家人给她编织了一个安全网,在这个网中维系着妇女的自尊自爱自信,维系着妇女的信念,“不要让她伤心难过,就让她幸福又安全的继续留在她为自己打造的光明、信心满满的世界里好了”。
“你就只有你一个人,而且永远都会是这样。但是,老天保佑,但愿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这点。”
每一件作品都深深打上了作者的烙印,让人在赏心悦目之余能很快明了“下蛋的母鸡”是谁。鬼马星的文是温馨活泼的,脉脉的温情无法掩盖,连凶手都那么让人难以记恨,甚至在大团圆的结尾还深深遗憾他的落网。
像一杯梨酒,入口甘醇,回味间都洋溢着淡淡果香。一次不经意的邂逅,谷平闲暇时的一句话引发了卓小南为探究恋人秘密的冒险之旅。为寻找失踪的卓小南,章云海和谷平沿着她留下的脚印找寻犀牛旅社掩藏人骨的秘密,并由此激发了李家家庭内部的矛盾。自私美丽的李丝雨,一心在乎钱财的李中汉,叛逆幼稚的章宇,李家人的自私狭隘仿佛一脉相承,随着血液的流淌而纠葛不清,极力往上攀爬的叶瑾,温柔内敛的吴雨辰,爱情能热烈得焚尽一切阻挠,执着得不在乎世俗,但有时也能历久弥香,在时间的流逝中沉沉淀淀酿出一缸思念的美酒。前者如同多年隐忍的章云海和灵动执着的小南,后者又极似品味无爱婚姻的丝雨和一直守候的雨辰,最后在家庭矛盾的爆发中,他们的爱情被升华,他们的爱情被毁灭。
文章脉络清晰,从犀牛旅社埋藏的人骨联系到多年前的一场错案,多年的时间过去,有的人死去,有的人坚信嫌疑人的无辜,也有人落井下石,谷平在追寻小南足迹同时也加深了和林信文的互相了解,可谓是边查案边恋爱。女子的笔触总是容易落在细节和爱情上,在推理的过程中残留硬伤,不及男子在逻辑上的强硬,但紧促的进度和不时添加进来的脉脉温情让文章浑然天成,看起来有一气呵成的快感,如同清新小曲,欲罢不能。
结尾一如往常是大团圆收尾,中国的推理小说总是颇有模式化,最后总以罪犯的落网为优胜,更穿插着极不实际的因果报应,可见因果论是多么深入人心,在此不妨参考东野圭吾的作品,淡淡忧愁,每个人都在罪案中沦陷,连警察也只是配角,更不是正义的必然代表,也许拜托警察官方的样板形象会更真实合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著。一部励志小说,作者的人生经历更能激励我们的斗志。侧面讲,本书在文革时期就能被人们认可并流行,足以证明此书是非常值得一读。它是正义的、光明的、坚韧的。
保尔•柯檫金加入革命后,打仗非常激进,使读者很激动。他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我继续读下去。战争结束后,他带着战伤,还在忘我的为革命努力工作。有一次,他们在森林里修铁路,条件非常艰苦,保尔在身体状况极差的时候依然坚守岗位拼命干活。很感动。可是,我觉得保尔太傻了,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他这样不珍惜自己的身体,糟蹋自己的身体,就算是献身给布尔维什克,这样的工作方法也不科学,以及不符合战略计策啊!当然,后来保尔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保尔失明后仍然不放弃生活和工作,抵抗命运的压力,书写人生,感动世人。保尔和作者都是我们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