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很喜欢洋葱骑士的,没想到这一卷三言两语就在瑟曦作为pov的章节说出了他的死讯,但是我仍然抱有怀疑,毕竟是别人说亲见而不是完全确认吧~
2.“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她瞎了。”看到这一句的感觉就好象看到H2里雅玲的妈妈那段“三天之后,妈妈出院了。阿姨,去世了。”。是突如其来的来不及悲伤的震惊。前三卷我都谈不上喜欢艾莉亚,觉得她是个无知的野蛮孩子(当然我更不喜欢珊莎,珊莎完全是个爱慕虚荣的白痴)。对她之前那几次杀人也很有成见的,但是这一次,她杀了歌手,并且回答慈祥的人:“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因为这个,她在我眼中,不再是无知的野蛮孩子,她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是罗柏、琼恩的妹妹。
3.瑟曦的章节很有冷笑话的感觉,实在是因为她的新的御前会议的人们太愚蠢了,当然她也聪明不到哪里去,自以为是弄权,策划阴谋,我还觉得她一定会在第6卷时吃到苦头,没想到在这一卷的结尾就已经败了~巫魔女预言里那个比她年轻比她美丽的女人显然是丹妮丽丝,而被兄弟杀死,我觉得不会是提利昂,倒很可能是詹姆。
4.从第三卷开始就很喜欢詹姆,有时候会幻想也许他会和布蕾妮有结果?可是布蕾妮太丑了,现在布蕾妮被毁了容,忽然觉得会不会象食神里的莫文蔚毁容后反倒变漂亮了?当然我相信马丁大叔不会安排这么洒狗血的桥段的-_-b 要是凯特阿姨真的把布蕾妮和波德吊死,她也太……不可原谅!顺带一说,百花骑士居然也被毁容了,马丁大叔你好狠!
三叔你够狠的,等的我前面剧情都忘了你才写好结局。。。。。。。。。。。。。。。。。。。。。
但是三叔的情节还是很扣人心弦的,橡皮擦用的越来越好,读者被蒙的越来越头大。
看了三叔那么多书,我要分析下南派这个派别的主要写作特点。
首先就是作者自己得忘记自己要写的结局,在结局出来之前要分析出各种可能。
然后就是蒙人让别人觉得自己之前的分析是对的,当然还是得推翻掉得。
最后就是给出个别人觉得果然是这样的结局。至于怎么办到,那得问 三叔。我自问是坚决没有这样的才华的。
ps. 三叔你每天得撒多少谎才能练出这功夫。。。。。
偶然翻到冰与火的卷一 刚开始觉得名字怪俗的 也没打算仔细看 抽了一个课间 看了前几页...结果 我就跌进了那个有冰原狼 有琼恩 有无数迷团的奇幻世界
可恨那该死的图书馆 只有卷一 到处找也不见卷2 列王纷争的影子 (抓狂中...) 看书最恨的就是 没下文....只好在网上搜 却发现一个重大猜测
琼恩有可能是雷戈和莱?(具体名字记不得了)的儿子,再未来也将拥有世上仅存的三龙之一
从6日开始到昨天,看完了《冰与火之歌》的前三卷——《权力的游戏》、《列王的纷争》、《冰雨的风暴》,一共7册。
在看最后一册的时候,恋恋不舍,速度比前几册慢了好多。《冰与火之歌》预计七卷,中文版第四卷有消息说今年年底会出,也有跟帖说,想的美!
作者乔治•R•R•马丁出生于1948年, 23岁时便开始从事职业写作,27岁便拿下雨果奖。 1989年开始,转而投身好莱坞,是《美女与野兽》的编剧。1996年重返文坛而开始奇幻文学的创作,处女作便是《权力的游戏》,即为《冰与火之歌》第一卷。
照片上的他一脸大胡子,看上去就是一个未穿职业服装的圣诞老人。
全世界的冰火迷们成立了自己的组织“无旗兄弟会”,关于《冰与火之歌》有无数相关的网站,而且,今年HBO筹备把它拍成剧集。
今天聊天的时候,一个朋友说,还没见你这么表扬过一本书呢。我想想,是啊,好久没有这么看书了,那种狂热的心情,只有在大学里彻夜看金庸时才有过。
这是一部奇幻小说,也许是类型的关系,看的人并不算多。再说,看看书店和各大文学网站吧,奇幻小说几乎成了垃圾的代名词,连高中生都敢写,还有出版商敢出。虽然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但是能在沙漠中找到珍珠也真是不容易。
只是这颗珍珠的光辉出人意料。
《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上,魔法与精灵(森林之子),神与龙都曾经存在,但如今他们只生活在传说之中,这是凡人的时代,无数奇迹只是静卧在地一任万古的凭吊。谁也不知道是否有一天,时代之风将再度吹拂,在无知的人们眼前再现敬畏的力量。
在这个辽阔的世界上,人们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繁衍存续。有着英格兰古风的维斯特洛,有着希腊风范的七大自由城邦,有着宏伟金字塔的阿斯塔波和有着雄浑奔马的多斯拉克牧民齐聚一堂,交织出一幅波澜的织锦;在这个辽阔的世界上,醉人的盛夏已持续十余年,而如今,夏日将尽,严冬将至,长夏意味着绵冬,貌似平稳的水面下暗战汹涌,平衡即将被打破。维斯特洛高贵的七大家族,前朝的王女,各怀鬼胎的庭臣纷纷落入了时代的旋涡中。冰与火的纠缠,永无止境……
爱情故事、宫廷阴谋、背叛和战争、龙和异鬼……在这些奇幻小说中常见的元素里,人物和人性达到了不可思议的深度。小说以人物展开,以人物推动情节,全书写到的人有几百个,担任叙述视角的主角和主要配角十几个:“风暴诞生”的丹尼莉丝,坦格利安王族最后的传人,七大王国的继承人,卓戈卡奥的卡丽熙,龙之母;琼恩雪诺,史塔克家族的私生子,狼灵,在15岁成为绝境长城的守护者守夜人军团的第九百九十八任总司令;布兰,9岁,史塔克家族被谋害瘫痪的王子,被梦境困扰,在家破人亡后去北方的永冬之地寻找三眼乌鸦和他的命运;侏儒提利昂,长于权贵之家,被称为小恶魔,“他不过是想得到爱”,得到的却是恨,厌恶,污蔑,背叛;还有失去了丈夫和孩子死中复活的公爵夫人,一直在路上逃亡的10岁公主,当了首相的走私犯,爱着孪生姐姐的断臂骑士……
没有好人坏人,没有单纯的善与恶,只有命运。每个人都要面对自己的命运,作出抉择。从软弱到坚强,从摇摆到坚定,这就是成长。
看书的时候,我总是不由自主想起荷尔德林——
“待至英雄们在铁铸的摇篮中长成
勇敢的心灵像从前一样
去造访万能的神祗……”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守夜人军团的誓言
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夏天时可以争吵,但一到冬天,我们便必须保卫彼此,互相取暖,共享力量。
——艾德史塔克公爵
命中注定你将燃起三团火焰,一团为生,一团为死,一团为爱。
命中注定你将骑乘三匹坐骑,一匹床第,一匹恐怖,一匹为爱。
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
——丹妮莉丝的命运
这只黑熊,黑熊黑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七大王国的流行歌曲
在第三卷中,我最喜欢的,是詹姆•兰尼斯特的最后一章——
黄昏到来,阴影渐长,詹姆独坐桌旁,燃起一根蜡烛。他翻开白典,看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页,接着从抽屉里取出笔墨,在巴利斯坦爵士的字迹下面,用笨拙而颤抖的左手开始书写。那字体,好象属于刚向学士讨教的六岁稚童:
“五王之战”期间,于呓语森林为“少狼主”罗伯史塔克所败。此后在奔流城为俘,后以诺言自赎,但承诺未能实现。回归都城途中,再度为佣兵组织“勇士团”俘虏,受队长瓦格赫特指使,“胖子”佐罗操刀,切掉了该人用剑的右手。最后在塔斯之女布雷妮保护下,平安返回君临。
他写完后,在左上角绯红底色上的金狮纹章与右下角的纯白徽记之间,还留有四分之三的空白。詹姆•兰尼斯特的历史,由杰洛海塔尔爵士开始书写,巴利斯坦爵士爵士接续记录,现在轮到他自己挑起职责。从今往后,他的路由他自己写……
由他自己写……
这几日近乎疯狂地阅读《明朝那些事儿》。从“壹”一直到现在的“陆”(未出版的部分见作者的博客)。从我自己的角度来说——太喜欢了。
网络时代成就了许多草根专家,这位“当年明月”(尽管才27岁)只是凭着自己的喜好,阅读了大量的典籍,用一种轻松真诚地方式为我们描述明朝的整个(目前刚写到万历十五年)历史画卷。用他自己的话说,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而事实上,他做到了。其实这也不出奇,非专业出身的人,凭借自己浓厚的兴趣,往往可以把事情做得更好。
应该说,当年明月在写作的过程中,除了用现代人(尤其是年轻人)比较接受的叙述方式以外,能够把一个个脸谱化的人物描述得如此鲜活,在于他在阅读典籍的过程中不是单纯地了解历史,而是认真地体察这些历史人物的性格和内心。这是全书的关键。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其实历史人物也是人,都有自己内心的挣扎和坚持。当然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在历史上能留下印记的,一般都是比平常人要更聪明的。我想从这个角度切入,应该受到了作者十分推崇的明代思想家、教育家和军事家王守仁先生“心学”思潮的影响,这点我们在文中能明显感受到。
对于大多数如我一般被应试教育所裹挟的人们,对于我国历史中浩如烟海的文化、思想精华,并未有太多的涉猎。由此看来,基础教育中的历史教科书是时候应该反省了。我想如果当初的历史课是以《明朝那些事儿》的方式来教授,那么会有更多的人愿意沉下心来对我们民族多年的历史有更多的了解。
以这种易于接受同时又真诚严肃的叙述方式,在时光的交错中,可以看到几百年前那些先辈们面对抉择时内心的挣扎、隐忍和坚持,无论是北京保卫战中坚定无畏的于谦,还是隐忍多年最后铲除奸党的徐阶,或者是才华满腹心忧天下的张居正,他们也有自己的犹豫和欲望,都是一个个真实的血肉之躯。有许多读者(尤其是男生)都说,在陪伴这些人物“走过”一个个大风大浪之后,留下了眼泪。大概是自以为冷漠地生活着,而在这里,内心中的真实找到了共鸣。而这些鲜活的人物和客观存在的历史史实,比小说中杜撰的,一定更有说服力。
过去在提到明朝,我可能更多想到的是一个封建中央集权达到极致的统治,明后期开始,中国的国运开始走下坡路。那么,如果仅以这一观点作为前提,是不可能看到书中的一些有趣的贴近人心的分析的。而当年明月做到了。因此,我们面对一个命题,应该通过更广泛的阅读和思考来获取分析的工具,然后越过一些既定的权威和结论去看待,才能得出更让自己信服的结论。方法论的问题,才是关键。这一点,是我从本书本身的知识以外的另一体会。
另外,需要提到的是,整部作品也是一部很好的厚黑学教材,建议那些专心权谋的人完全不必去读什么官场小说,把几百年前的这些人如何斗争的技巧学会就不错了。当然,真正能够会的,一定要是聪明人。因为他们中随便走出一个,都才华横溢,十几岁能中进士的大有人在。所以,比如我吧,看了之后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白痴。当然,白痴有白痴的好处,那就是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好。
看《茶花女》在很久以前,那时还是不懂爱情不懂奉献的孩子,于是为玛格丽特而哭,为她恨。
多年以后,开始明白,很多事情身不由己。爱的再深终究会因身份地位成为不可磨灭的沟壑,多少人说着爱可以超越一切最终却败在门当户对的现实之上。
这本书,是现实的童话,带着唯美的憧憬,光明的企盼,却残忍的将社会本质将社会标准冷漠的勾画出来。
除了叹息除了同情,似乎不知道还能表达什么。
只是多年之后,再看玛格丽特,同情以外多了敬佩。不论爱情路上多么磕绊,她终究没有输掉尊严。
仔细回想了一下,明朝系列是近年来为数不多让我不忍释卷的书,我一捧起来基本都能达到浑然忘我的浏览状态,时而唏嘘时而傻笑。盼着他的书,就好像漫画迷等连载,哈里迷追波特一样。
对于我,当年明月准确来讲是一个画家:他为我徐徐展卷,这幅历史临摹长篇卷轴,格局大气,气势恢宏,布局别致,真实可信,还带点无厘头的现代感小幽默。
不过明朝最打动我心的地方,就是他每一集里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光芒万丈的人物登场,他们的命运或者精神,令我动容到发指。当我凭借着阅读了解他们靠近他们的时候,常常被一股扑面而来的热情搞得无限激动。
例如,夜读明6,终于碰到了杨涟。
我起完鸡皮疙瘩后,第一个反应就是把杨涟的一段话用大拇指输入手机,发封短信骚扰还醒着的朋友,因为如果不说出去,他就像一团火在我嗓子里烧着。
记得有个朋友曾经跟我说,他想变得勇敢;
我对他说,真正的勇敢不是努力得来的,而是考验出来的。它更像是一种基因,一种天赋,只有真正面临危险和抉择的时候,才能迸发。
事实上,很少有人能够在命运面前证明自己的勇敢。但是杨涟做到了,他是勇敢的。
他是真正一个勇敢的人,清醒了解身处世界的是非,并且愿意抛弃生命捍卫是非。他认为皇帝错了,就去骂皇帝;认为后妃阴险,就去骂后妃;认为阉党为害,就骂魏忠贤。明明知道胜算不多,也要奋力一搏。
在监狱里,他受种种非人的折磨,在“土囊压身,铁钉贯耳”残存一命的时候,他写下了这样一段绝笔血书:
仁义一生,死于诏狱,难言不得死所,何憾于天,何怨于人?唯我身副宪臣,曾受顾命,孔子云:托孤寄命,临大节而不可夺。持此一念终可见先帝于在天,对二祖十宗于皇天后土,天下万世矣!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身体的折磨只能让精神强悍,折磨越残酷,精神越耀目。我原来本不知何谓勇气和信念,杨涟让我见识到了,彻底折服。
最后还是摘一段当年明月的文章,他能用最激情滂湃的笔触表达我的感受:
毫无指望,只有彻底的孤独和无助。
这就是阴森恐怖的牢房里,肋骨尽碎的杨涟,在最为绝望的时刻,写下的文字,每一个字,都闪烁着希望和光芒。
拷打、折磨,毫无人性的酷刑,制服了他的身体,却没有征服他的意志。无论何时,他都坚持着自己的信念,那个他写在绝笔中的信念,那个崇高、光辉、唯一的信念:
涟即身无完骨,尸供蛆蚁,原所甘心
但愿国家强固,圣德刚明,海内长享太平之福。
此痴愚念头,至死不改。
花了一天的时间去阅读韩寒新书旧文《青春》,因为之前已有所涉猎,所以读起来并不困难。韩寒的杂文相对易读,以韩寒独有的语言风格对这个社会进行犀利、直观的剖析,将他的观点用很多人爱听、喜欢听、想听的方式表达出来。阅读的过程是痛快且淋漓。
一想“韩寒”在脑海里盘旋了起码有十年之久,一直未曾读他的书,对于他只有“高中辍学”、“新概念”、“80后作家”、“赛车手”、“全球最具影响力候选人”等这些碎片化的印象。读完《青春》一书,免不了会问:韩寒是谁?
2006年韩寒与白烨的网络骂站,韩寒以《文坛是个屁 谁都别装逼》回应白烨,否认80后作家的标签,更是反对白烨将他的作品归结为进入了市场尚未进入文坛。此次网络论战,最终是奠定了韩寒在网民中的异见分子的江湖地位,随后在其新浪博客中掀起一个个热门话题,这些话题既涉及到如汶川地震、物价、抵制法国货、声讨百度、山寨、五毛党等社会民生问题,也谈到年轻人在城市生活的艰辛、无奈和迷惘,还有就是飞速城市化进程中乡村的消失,当然,更加少不了的是对他当下生活状态的描述,如赛车、电影、音乐等,在某种程度上有意无意去引领某种时尚的生活方式。《青春》一书收录的大多都是在2008年至2011年之间撰写的。2010年美国《时代》周刊将韩寒与美国总统奥巴马、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等政坛人物并置一起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的候选人,在中国引起了极大反响,有欢呼雀跃的,也有不屑一顾的。如《韩寒,只不过是一只受牵制的风筝》一文这样描述:即便韩寒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又能如何呢?他依然不过是一只还没断线的风筝而已。其实。风筝、玩偶、傀儡,这都是差不多的玩意儿,我之所以把韩寒叫做风筝,是因为他看上去飞的很高罢了。那他是谁的风筝呢?很简单,他是以《时代》周刊为代表的美国文化的风筝、他是中国无数网民的风筝、他是商业经济的风筝,当然,他也是韩寒自己的风筝。作家李敖认为:“韩寒不需要谈,没底蕴,长得帅,过几年就跟马英九一样,再美的男子不过如此,他的知识基础不够,他红了也好,不红也是理所当然。”
显然,韩寒是谁已经不重要了。韩寒的青春与韩寒们的《青春》一样,是这个大时代的浓缩,是在社会畸变中“过了少年,失去青年,踏向青年”的,面对敏感话题和公共维权事件,不会退缩,敢于表达。闾丘露薇说道:“有的香港媒体,给韩寒冠上异见分子的称号,我想这并不准确,对韩寒也不公平。事实上,韩寒是在他的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尽到了一个公民的责任,用他作为偶像的影响力,使得一批年轻人对公共事务产生兴趣。”
韩寒说:“我只是站在这个舞台上被灯光照着的小人物”。
似乎大多数的时候,每当有人回忆起曾经的暗恋,总是会不约而同地和“屈辱”、“卑微”一类的词语联系在一起,自然而然将自己放在了比对方要低矮逼仄的位置,甚至在多年之后的记忆里仍旧残存一丝难以言说却欲盖弥彰的耻辱感。也曾无数次地听过闺蜜好友感慨,无论自己如何地努力,可最终都无法跟得上喜欢的那个人的脚步,一路上跌跌撞撞磕磕绊绊纵情演绎,却只落得个小丑般的结局。
看了《聚生淮南•暗恋》之后喜欢上了洛枳,只是因为属于她的,那份骄傲。
我喜欢你,可我不再崇拜你。
我喜欢你,可我不再放低我自己。
我喜欢你,可我不再允许你对我的肆意玩弄践踏。
盛淮南,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我无数次地将盛淮南的名字换成我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人。某某,你也不过是仗着我的喜欢而有恃无恐。曾经,整整的初三一年,那个男孩坐在我的前面,笑起来很干净纯粹又了无心机,很难不让我动心。试想一下,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每天和一个帅气出色的异性近距离亲密相处超过八个小时,谁会不“另有所图”?谁会不误认为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有时候荷尔蒙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让一个处在枯燥乏味生活之中却无时无刻不期待剧变的青春期女孩,无可自拔地将自己和那个人带入到一切她看过的小说偶像剧里面。每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不经意的眼神、不经意的话语,都可以被彻底放大乃至曲解成意味深长的暗示与表达……
暗恋是个自欺欺人的过程,自始至终只有一个人入戏。很多时候,太过投入往往会使一个人产生错觉,仿佛此生非他不可,哪怕真的无法与这个人长相厮守也必须要按照他的模子作为标准去找寻Mr Right。然而,“所有的崇拜都会衍生出恶果”,同样,人无完人的世界上哪怕是在充沛的荷尔蒙支配下,对待某个人太过期许也最终会衍生出恶果——那个人,变成了你想象中的完美,独一无二。他笑,怒,痴,狂。一切入得你眼的,都会是百分百无瑕疵的美好。
可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你演绎出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虚拟人物——只不过,以他为原型。
洛枳曾经很难明白,为什么眼前这个触手可及的盛淮南,明明与高中时是同一个人,那么,那些在真正的接触之后莫名的隔阂与失落感又是从何而来?曾经自己亦步亦趋心甘情愿跟在他身后的男孩,为什么骨子里却是这样的自私冷漠乖张多疑?
不过是自已一直秉持着不放弃的幻想在作祟罢了。当现实与想象背道而驰,甚至仿佛能感觉到曾经的整个青春都被荒废了——这太可怕也太残忍。不是对盛淮南,而是,对洛枳。如果一个女孩子,在多年之后无意中回忆起青葱岁月,不是为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而暗自含笑快乐,而是后悔自责感慨落寞,认为那么些年的光阴花费在那个男孩身上只是浪费——这对于女孩来说,无疑是致命而毁灭性的打击。最美好的时光,赋予那个认为不值得的人,简直是如同虚掷了整个的年少青春一般。
可是,庆幸的是,她是洛枳。她并行在头脑中的骄傲与自尊、理性与清醒,锐不可当。
当年华逝去,曾经的幻象终究破灭,她选择了释然与放开。那是种可怕的淡定与洒脱,超越了一般人的隐忍与底线。曾经,爱得愈深,反之便会被刺得愈痛。在感情上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威力从来都不容小觑,你曾经误以为他有多完美,破灭之后,就会同样有多失望。
当所有人都误以为她得到了她曾经无比企及的幸福,也收获了来自盛淮南的青睐与欣赏,而这个女孩,却以一种骄傲到令人不寒而栗的姿态转身。干练、潇洒,没有一丝一毫的拖泥带水,大气坦然。
记忆里,那些被光阴分割而成的明暗变幻的走廊,他们一前一后,缓慢前行有如古老的黑白默片,身影交织。从未和彼此说过一句、从未给对方留下任何印象。盛淮南的过往,不属于洛枳。她所拥有的,只是自己的那些隐秘的心思与敏感、脆弱与期待。她记录成本成本的日记,写下无数只有一个主角、而其他的一切都褪色为背景路人甲乙丙丁的片段,一遍遍在脑海中演绎第一次真正相遇时的所言所语所作所为……她的青春,单薄苍白到从头到尾只围绕一个人、也只允许这一个人。这就是暗恋,苦涩、甜蜜、温暖、脆弱、卑微、可怜、隐晦、孤独。但一切的情感,只属于自己,无人分担。
你的土壤永远长不出我期望的结果,我的暗恋永远开不出你想要的花朵。最后的最后,都不过是败给了那些滔滔的时光,和执拗的骄傲。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有个更通俗的名字:《精神病人的世界》,国内首部直面精神病患者的采访笔录。
说句丢人的话,长了这么大,居然还是看这本书,让我领悟到了开了眼界是啥滋味。等于说精神病人们特别随意地就把我给败了,像随地吐痰那种。
面对他们强超大的“想象力”,我感觉自己就一个windows 98的过时系统,他们已经在用温7了,界面都和咱不一样,更别提内编。这样说还有一层意思,他们的逻辑是相当完善的,真的是系统,采用二进制运算,绝对不是珠算。你感觉他们是仙级的,非偶等凡人所能参悟。有的精神病人的世界观更是达到了炉火纯青油泼不进无懈可击的地步。所以他们是精神病也没错,因为太神了,牛神中的战斗神。
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那几个把作者本人搞得死去活来痛苦不堪的物理系精神病患者。精神病很多种,有的建立在体力运动上(整天忙于在床上划船,旁边还有帮忙挂帆抛锚的;觉得自己是滑翔机满草坪滑翔的),有的建立在人与自然上(看每个人都说是看到一种动物的;一动不动以为自己是蘑菇的),有的建立在妄想上(热衷于编小说,说世界是被自己写出来的;觉得谁谁谁还没死的)。但要论带给作者痛苦程度排名第一位的,还是建立在物理科学上的。
为了能跟他们沟通,作者跑遍北京图书馆、大学,听了无数次物理科的讲座(我能理解,我也是一边看,一边在爬霍金的《时间简史》《果壳中的宇宙》),趴桌子上睡着流了广袤无垠的口水。虽然我没那么多口水,都能养活一颗菜了,也没作者好运有一个量子物理学年轻教授的好朋友,但好在翻了两三年的《科幻世界》,本人充分发挥中国人优良传统参悟了全部章节,脸厚无极限。
有个说他到过时间的尽头,在那里,你向前迈开一步,就等于同时向四面八方迈开一步。你能想象么?
想了想,呃……一朵菊花……
有个说他是从别的宇宙的地球过来的,通过惠勒泡沫。那是一种量子泡沫,只是一种形容不是真的泡沫。它比原子微粒还小,时空卷曲得异常厉害,有的泡沫就会有虫洞……
呃。。。痛苦地理解着那个泡沫的存在。
。。。
个中痛苦和乐趣就不逐一赘述,一言而蔽之:痛并快乐着。
没两日我也开始关注石头、蚂蚁,甚至想去买个手电筒,把灯全关了然后研究手电光。一想到这就是活生生的时间,看得见的摸得着的时间,偶就忍不住激动(估计我脑壳也有点“倒丁”了)!果然还是太嫩,好奇杀死猫。
正在快走火入魔之际,作者很巧妙地安排了一个自愈的患者,出现了一段对话,解开了他的心结。这也正是我一直想说,但却不知道如何表达的(脸厚到不要脸了):
“他平静的看着我:‘马可以跑得很快,鱼可以游的很深,鸟可以飞的很高,这都是它们的特点,为什么呢?马跑得很快,但是马不会四处去问自己为什么跑的快;鱼游的深,但是鱼不会四处找答案自己为什么游的深;鸟可以在天空翱翔,但是鸟不会去质疑为什么自己可以飞的那么高。我是人,我不会那么快,那么游,那么飞,但是我能够去找、去追求那个为什么。其实,这就是人类的不同啊,这就是人类的那颗心啊。’
我:‘原来是这样……’
他:‘其实,我想通了很多很多。生和死,不重要,重要的是去尊重生命;生命是否高贵不重要,重要的是尊重自己的存在;在自己还有生命的时候,在自己还存在的时候,带着自己那颗人类的心,永不停息的追寻那个答案。有没有答案,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充满期待。还记得潘多拉盒子里的最后一件礼物吗?’
我:‘希望。’
他笑了:‘没错,就是这个。就算会质疑,就算问为什么,那又怎么样?不需要为此痛苦或者不安,因为人类就是这样的,就是有一颗充满好奇、期待、希望,永不停息的心脏。’
我觉得心里的一个结,慢慢的解开了。”
无论是光怪陆离的他们眼中的世界,还是令人瞠目结舌的真实。这不是仅仅是个宽容的问题,也不是沟通与理解层次上的。允许不同于自己的看法存在,是人类的死命穴。宗教、神学、科学,都在努力地排斥和互相吸收,无论哪种方式,到最后总能像哲学的样子,它们从不同的道路出发,却都只为了一个罗马。思考,让人赞叹的,不应该是结果,而应该是过程中绽放出的,灿烂的花。套用一句话结束对这本书的感受——《约翰福音》第九章第二十五节:
【从前我是瞎的,如今我看得见。】
同舟共济——同床异梦——同室操戈——同归于尽。
昨天看了明朝的历史,当然不是正史,是带点修饰带点花边的,于是可以安然的看下去而不至于打瞌睡。没看完整部,主要和仔细看的恰好是关于大臣夺权争势最为严重的那一部分,用书上的话说就是,严嵩倒台后徐阶、高拱、张居正三人各施手段,你方唱罢我登场。三人都是实干家,都为中兴朝廷呕心沥血;同样又都是阴谋家,铲除异己心狠手辣……最后看到了总结的那一句,就是我开头就挂出来的那一句。
甚为精辟的概括,虽然不是很有新意,但是十分贴切,于是喜滋滋且动机不纯的发给朋友看,朋友回道,这就是你最近写的那爱情小说的提纲啊?言下之意颇为鄙视。于是大笑,目的达到。噼里啪啦回道,你这个猪,就知道感情,这是形容政治的。
呵呵,形容政治的,但和形容感情,简直同出一辙,原来感情到了最后,便成了政治一般让世人头痛的东西。那些人争权夺利,那些人各有心机……可是他们却并非都是坏人,那些人为国家鞠躬尽瘁,却又为了名利纠缠不清,人性就是这么高尚且卑微的矛盾着延续下来了。
感觉就好比两个人明明是爱着的,是一心为了对方的好的,却明里暗里的争闹,有的最后若无其事的继续生活,有的就一拍两散分道扬镳,而那时候,不能说他们是不爱的,却也不可以说出来他们依然是相互爱着的。好在,感情总是比政治要浅显的多,也用不了搭上身价性命来搏弈,毁灭了自己的一座城池,大不了再去攻占另一座,感情的世界里面可不只有大明王朝这一个国家可容身。
坦白的和朋友说,我也是觉得很像感情所以发给你看,他说我也是那么觉得,理所当然的以为是你爱情故事的主线。呵呵,若感情真是这般的写下来,结尾必定是苦不堪言,所以,不写也罢。
至于书,明朝那些事儿,那一溜儿的几本,最好是一并看了,就算谈不上收益匪浅,也还是很值得一读的。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青春总是这样那样的艰难,各种各样的自卑和猥琐,各种各样想操但最终没有操到的妞,各种各样想要而没有得到的东西,各种各样想过而没有过到的生活。而之所以那时让我们怀念是因为我们会自欺欺人的以为很多事物我们终会得到,以后的生活不再艰难。我们会天真的以为人生是一个快乐的过程却没有想到如果想获得这个快乐所需要的代价也是很大的我们更不知道的是就算我们能付出这个代价却不见得有这个资格去付出。
我们终将明白,不管是对于这个世界还是对于我们的人生,基本上,我们是无能为力的。不管你是呐喊还是彷徨,或者耍流氓,一切都只会一如既往。
很难说我们拥有过青春,如果你不是富二代官二代而自己的运气又没有踩到狗屎那么你这一生基本上就定了性,还不如安安静静的看大型玄幻巨剧《新闻联播》。
并且,我们要想到的是,如果我们没有获得公知“光荣称号”的可能,那么时事基本上于我们而言就是个屁,只要你不是太粗心到把自己的孩子放到大街上被人撞死了还不知道或者运气没有差到变成最后一个钉子户之类的基本上就算你不是好人,照样会一生平安。
当然,上面一段肯定会有人拿出所谓公民社会来说事,并能假惺惺的认为那些没有功名的人也应该有一个公民的心态。
韩寒又出书了,叫《青春》,在一个他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事实上,韩寒们无论说什么,对于我们漏洞百出的人生永远没有改变,务实的角度想一想,我们反倒有被他利用的嫌疑,比如说韩寒一直假模假式在博客首页说自己不做广告但是今年却在微博上卖酒这未免有点想当什么又立什么的味道了,再深入一层,韩寒身上永远有一种上海人的精明,又是好名声,又是金钱,名利双全,他是一样没落下。
而且不管怎么说,把自己的口水博客胡乱装订然后凭借自己的名声去圈钱的行为多少有点露怯了,所以我现在觉得郭敬明很不错,因为他只是诚实的表达了自己的欲望,不亮高招牌,不玩公知,不乱喷粪。安安静静光明挣钱和向往自己想要的生活并还能在自己伤心的时候四十五度仰望天空,这反倒是这个无脑愤青泛滥时代最稀缺的。
一开始以为是科幻巨作(请尽情地鄙视我吧),入手之后才发现是奇幻,稍微有一点点失望,不过anyway,既然读了,便想说说感想。
首先是内容。冰火之歌的原材料不用说,来自大不列颠岛和西方中世纪历史,对东方游牧民族和伊斯兰民族的描述是菜上的调味料。看得出来作者做了许多功课,许多细节都是有来历的,可惜鄙人孤陋寡闻,不得循迹而入。故事情节中规中矩,就目前的进展来看,基本是该有的想象都有了,让人惊讶的创见也基本没有(或许后面三卷会有吧,不能下断言)。个人感觉奇幻题材的尴尬在于它无法钻下去,天马行空的背景换来的却也是同等的束缚,人性在这里是丰富的,同时也是单调的,勇敢、懦弱、光荣、卑劣、自私、无私、贪欲、同情、虚荣、幼稚,这些标签被作者分门别类,贴在各个人物身上,反其道而行之反而是另一种牢笼。命运与情节超越人物本身的原动力而存在,作者的大手无处不在,他们说的话是作者要说的,不是他们自己要说的,这些人物始终像是精美的布偶,五光十色,却立不起来。
然后说说文笔,或许是翻译所致,或许是别的什么。本书的文笔始终让我觉得过分密集,不够松弛有度,削弱了许多本来起到让读者“掩卷长思”的情节的作用。想到一个例子,就是第二卷中史坦尼斯在蓝礼死后对下属说的一席缅怀弟弟的话,这话本该如千钧重石,但在书中却轻飘而过,如不仔细看,近乎体会不出这话背后的意义。
最后是手法,分叙述人的手法的确很适合这种多线剧情,最大程度的清晰化。不过个人认为分多个叙述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全书的凝聚力,而且这种写法其实相当省力呢。
我想我的评价有些过于刻薄了,请随便骂,不用客气~~
《冰与火之歌》嘛,当然讲的是冰和火的故事。而我大概猜测冰和火这两种,指代里面的两个家族,一个的家族徽标是冰原狼,另一个的家族徽标是三头喷火龙。
话说冰原狼家族居住在靠北的临冬城,城主夫妻有五个儿女(三男两女,四岁到十五岁不等),外加一个私生子。故事由他们家得到六匹刚出生的冰原狼开始,恰好一人一只(其中一只与众不同,全身洁白,配给私生子)。
我知道有些作家折腾故事中人物成瘾,但着实被这本书的作者给玩弄了。或许当初是该读完《银河英雄传》并看到杨威利大叔死去。
他们家族后来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
1,二儿子撞见某一阴谋被人从城上推下,先昏迷后苏醒,但失去双腿。
2,私生子被送到边疆做守卫,发誓不得娶妻生子。
3,城主带领两女儿前往首都,只留下三儿子留在城堡,最大的十五岁,最小的四岁。
4,小女儿的狼在途中“冒犯“王子,结果大女儿的狼被剥皮,小女儿的狼被赶走。
5,国王死,城主在保卫合法继承人时在叛乱中被捕,小女儿逃脱。
6,大儿子起兵,城主在首都被杀。
7,旧封臣在城堡空虚时偷袭,杀害两个小儿子。
8,大儿子和城主夫人在战争联姻婚礼上被伏兵屠杀,夫人尸体被剥光衣服后扔入河中。
9,私生子在边境出入野人巨人猛犸战斗。
10,小女儿孤身一人被俘虏N次转折王国境内。
11,大女儿留在首都做人质,而且随时有可能被新任国王蹂躏。
于是这部小说成为我至今看过的作者最能折腾人的故事之一。虽然也后来有些好事,两个小儿子其实没死,但城堡攻破后,开始分开逃亡。那个夫人没死,但已完全破相。第三卷末尾几段描述她劫后重生后的样子:
”当初雷蒙德将她的喉咙从左耳切到右耳。她死了!!!。。。血肉在河水中泡软后,成为凝固牛奶的颜色,一半的头发没了,剩下的花白脆弱,犹如百岁老妪。沧夷遍布的头皮下,脸庞碎成一块一块,中间是她当初用指甲挖出的黑洞。最恐怖的是她的眼睛,其中唯有赤裸裸的恨意“。
光凭这段描写,第四卷就极其让人期待。虽然我看作者乱杀人的作风不是很爽。
这几个孩子里面,个人最喜欢依次是,小女儿艾丽亚,私生子琼恩,二儿子布兰。要是作者写死其中任何一个,我就不看这破小说的后面几卷了,太TM伤人了。
当然冰原狼家族只是故事的一部分,还有真龙家族那边我就不废话了,反正出场的大家族有十来个,每个都有六七八个人,还有一堆小家族,出场一两个人,还有众多侍卫,英雄,骑兵,太监,佣兵。还保证任两个人之间的风格并不雷同,我到现在还在怀疑那作者肯定是一怪物,否则这这种故事咋写出来的?!
我一直害怕写书评
一本书,不论读者喜欢与否,但是作者必然都倾尽了自己的心力。擅自评述,哪怕是长篇的溢美,对真正在乎的人来讲,也不过就是隔靴搔痒的奉承——就像你夸奖别人家的孩子,当家长的在高兴之余,却也总是觉得,你说的优点不及自家孩子的十分之一。
所以这段话,与其说是书评,不如说是我给写书的傻姑娘做的广告——这倒霉孩子看似聪慧圆通平易近人,事实上暗地里较劲固执,追求的就是个与众不同——她写书,真心是个赔本买卖,可这人乐此不疲。
扯远了。还是说回这本书。
1 要知道青春总是骗人的
洛枳是个安分的人。不管她的内心到底有多丰富,看起来有多淡定,听起来有多么与众不同。放在现实的生活中,她就是那种成绩不错,爱好广泛但并不精专,爱美但没到臭美的地步,喜欢诗情画意但不至于天天把诗词挂在嘴上——说白了,就是一个了高等教育的小清新。
盛淮南也不是天上有地下无。成绩好、爱打球,上下学坐着爸爸单位的车,不自觉地会在喜欢的女生面前博眼球,至于洛枳眼中的帅气或者洗衣粉的清香——我觉得在高中的小姑娘眼中,只要这个男生不胖不臭没有青春痘,再搭配之前说的那些特质,基本上是可以横扫一个加强连的。
洛枳和盛淮南,任何一个放在现实中都不会那么美好,但偏偏因为他们承担了太多对过去的怀念,就都变得柔软而温润起来。
我们都知道一个词叫“蓦然回首”,可未必时时能够体味这四个字到底蕴含了多少不认忘记的人和不忍触碰的事。然而事过境迁,人的心会因时光的打磨而变得柔软,当年下定决心老死不相往来的人会在某天发给你一封邮件,毫无芥蒂地叙叙这些年来的经历;当年赌咒发誓不离不弃的伙伴或许早已消失,直到你某天翻起旧照片看到彼时没有黑眼圈的你和Ta,才意识到分别来得毫无声息。
于是,我们才更珍惜回忆;于是,回忆中的人才有了比当年更美好的面貌。
其实青春从来不曾做什么,那时候我们每天关在四方的教室里上课下课,作业自习,远没有自立之后的生活丰富。但因为那是我们人生中唯一一段似懂非懂的时光,于是一厢情愿地给了它最美好的模样。
青春从来都是个矫情且具有欺骗性的词语,其作用更类似于毒品——一旦接触,便不能自拔。
2 青春未必都有爱情
这是本青春小说。
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个真实的故事。当年《旧时光》出版,一个朋友在逛中图的时候发现它被摆在了“爱情小说”的书架上,于是直接找到了书店职员说:“这是青春小说,不是爱情小说,应该放在青春校园小说一栏。”那位朋友事后和我描述,当时管理员看她的眼神活像看怪物。
管理员有没有真的把她当怪物我不知道,我唯一的想法是,半年之内不要和这姑娘一起逛中图。
青春小说和爱情小说的区别在于:爱情小说写的往往是别人身上的事,而青春小说写的都是自己身上的故事。爱情小说,有百种形态,无论悲喜,都是远处的天鹅城堡,隔着重重山水给你展现美好的模样;而青春小说,有千张面孔,都是童年老家院子葡萄架下的秋千,因为染着夕阳的颜色,让你觉得美好又枉然。
大多数人在懵懂岁月里都曾经有过那样一个人,看到便觉得欣喜,不见就开始挂念,和他说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提高音量或是下意识地收敛目光。演技一流如洛枳的,将这点感情压得死死,直到某天风干或者爆发;演技不好的,被别人看出端倪,瞬间就会把事情传到对方的耳朵里,搞不好还要添油加醋,大大地演绎一番,以至两人连心平气和的对话都不再可能。
可是还有一批人,发育不完全还是心智成熟晚怎么着,并不曾有那么一个人来牵肠挂肚。喜欢的人不是没有——仙道彰就不错,但是一想起某天在街上会遇见这样一个刺头,自己就会打消这种念头;暧昧的对象不是没有,总有同学会起哄谁谁谁和谁谁谁——可是一想到那个指甲比自己还周正干净的男孩子,就会觉得性别辨识出了巨大问题。更何况,单恋——多么纠结的一个词,卑微而伟大,只这一个词的违和感就已经够脆弱的心喝上一壶,再多的,连想想都觉得罪过。
可无论如何,那毕竟是一个最适合单恋的年纪。纯然的,没有世俗标准衡量的,带有某种仰望气息的心动,那之前和那之后,都不会有,也不会再有。
那时候单纯得发傻,觉得单恋曝光无异于世界末日;时过境迁,成长之后的我们驾轻就熟地应对一对一或者一对N的相亲。只能默默感慨一句:进化的不只是物种,还有脸皮。
3 都特么是惘然啊惘然
前两天打车回了中关村附近,看见大街上面连起的天桥和上面匆匆行走的人群,忽然在想,里面会不会有一个盛淮南。
故事的结尾,两个孩子终于长大。时光强硬的剥去青春的外衣,换上高跟鞋和正装的那一刻,期待忐忑或者疼痛,原来都不甚分明,倒是重逢时候的眼泪,让我觉得分外清晰。
青春惘然的地方就在于——它总要长大。
于是,拧巴的人不再拧巴,纠结的人不再纠结,大家开始像大人一样思考、衡量,开始原谅对方的错,开始包容对方的棱角,开始一场旷日持久的恋爱。他们最终会变成一对平凡的情侣,算计每月的收入和支出,为了今天晚上谁来刷碗而耍赖,逛超市的时候会在盛淮南惯用的碧浪和正在做活动的奇强之间犹豫,逢年过节之前也会为给对方的家里人买什么礼物而犯难……烟火气的幸福,也是幸福。
只是,那以后两个人的事情,都已与青春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