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唐人要把《大漠谣》这部小说拍成电视剧了,网络上为这个事儿吵的不可开交,然后出于好奇去看了看吵的内容,最后看了下子这小说,实在也是气愤难当。说说自己心里的想法。
一直觉着一部小说历史事件你可以改,历史故事你也可以编,例如金庸把蒙哥写死在杨过手里、孙晧辉大秦帝国里面的铁鹰剑士等等,这些你都可以编,没有人去吐你的槽。但是最起码你的历史观得正确吧。好吧,就算你三观不正,但是你不能写个YY后接着在后记里面又极力的去强调你写的就是历史,再极力的去黑历代史官吧,你不能把黑的说成白的吧。
还有就是这群桐华的粉丝们,当你们对那个熟读各版‘春宫图’或岛国‘所有AV电影’的小淫贼一脸崇拜的说:霍少好痴情,我好喜欢时;当你们满心憎恨的吼道:卫家人好阴险全家不得好死,一看到卫伉那嘴脸就来气时;当你们满是怜悯外带不耻的说匈奴和周边弱小的民族真的好可怜啊,我以自己是汉人而感到耻辱时(那些真的把历史和小说分开的人除外),你们不觉着有些惭愧吗?你们不觉着有些白痴吗?
再有就是要将《大漠谣》拍成电视剧的唐人影视和那群演员们,你们真的为了钱可以下作到这种地步吗?我常听人说,古代的妓女们有时候也极有民族气节,可是你们为了名、利、钱下作到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去侮辱两千年来深入人心的民族英雄,去为那个送了公主和亲还不算,宗岳父死后写信侮辱宗岳母、犯我边境、杀我子民、掠我财物、抢我姊妹、烧我中宫的民族歌功颂德吗?
好吧,如果真是这样,桐华,你赢了,我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目的写这篇“85%符合历史”的YY小说的。但是心中有个疑团我特想请教:你丫北大文凭是哪个帖小广告的给你办的?给我说下电话吧,亲!
废话不多说了,就拿最近几天桐华粉的辩论来吐下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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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比较理智的桐华粉说:人家只不过是写个言情小说而已,并不是历史。
好吧,就这个问题我也不说什么了,你们可以看看桐华的一段访谈和《大漠谣》的后记,如果她有半点意思说我写的不是历史只是个小说,那我抱歉了:
一部分浑水摸鱼的桐华粉说:人家没有黑霍去病啊,人家主角就是霍去病啊。好多人看完后爱上霍去病了。人家没有阴谋论啊。
好吧,就这个问题我来说说看,怕是你们爱的是那个看了好多春宫图,房事手段高过西门大官人的霍去病吧?是那个天天没事干跑去逛窑子的霍去病吧?是那个在后记里面因为琴歌被桐华认为同情匈奴,可怜匈奴,不忍心打仗的霍去病吧?是那个为了女人啥也丢下不管了,国不管了,家不管了,自己亲人死光光也不管了的霍去病吧?好吧,如果这样的霍去病被你们喜欢的死去活来,那么你们的眼光还真独特。
好吧,一个霍去病死时只有七八岁的孩子,桐华大大为了黑这个家族,把这孩子足足拔高到二十几岁,拔高这么多就是为了证明这个家族有多骄横,有多跋扈,拔高这么多就是为了这孩子有多痛恨他表哥,拔高这么多就是为了这孩子给他表哥射支毒箭,七天后死的跟瘟疫一样的毒箭。如果这还不是阴谋论,那什么是阴谋论?
一部分脑惨到极致的桐华粉们说:看完《曾许诺》和《大漠谣》后,越来越讨厌黄帝啦,耻为汉人啦,汉人阴险狡诈,生活在当时周边的民族真可怜啊,天天提心吊胆被亡族灭种。
好吧,我想说你丫的脑袋被驴踢了吧。是不是有人写句侮辱你老爹的话,你就要说,我以我是我爸的子女而感到耻辱?
好吧,要是这些个污水是真的话,那么你讨厌一下不耻一下还可以,可是你们这群傻瓜脑瘫的败家玩意儿什么是侵略什么是反击都傻傻分不清楚,就隔这里发一群混蛋言论。去看看汉武帝时期匈奴多少次入侵大汉,在这片土地上干过多么可耻的行为吧。
一部分强词夺理的桐华粉们说,桐华没有美化匈奴啊,那些个说大汉侵略的话是匈奴单于说的啊,人家站在匈奴单于的位置上,说这话很正常啊。
好吧,看到这群桐华粉们我真想说句,正常你妹啊,你看看那后记里面桐华是怎么说的:写《大漠谣》时,我一面感受着一个民族的崛起,一面遥想着那些周边弱小民族的痛苦和他们在面临民族灭绝危机时的奋力抗争。
桐华了解那段历史吗?不了解罚去啃书,看看西域36国是痛恨匈奴多还是痛恨大汉的?
有多少国家是被匈奴压迫的备起反抗遭遇灭族亡种的?为什么她会把这民族灭绝这样的词用在大汉身上?如果大汉要把他们民族灭绝,那何必费尽心思的设立西域都护府,如果要他们民族灭绝,那么又怎么来的丝绸之路?
再看看那单于是怎么说的:“可恨生晚了许多年,竟只能看着他向西一点点逼近,汉朝的疆域逐渐扩大。一个卫青已经让我们很头疼,如果将来再出几个大将,以现在汉朝皇帝的脾性和胃口,我们只怕迟早要为我们的鄢支山和祁连山而战,到时我们就不能坐在这里看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了。可恨部族中人被汉朝的繁华富足和汉朝皇帝的厚待吸引,亡族之祸就在眼前,却还一心都是亲汉。”他双眼盯着前方,似淡漠似痛心地缓缓而说。
这句话是还没有当上单于的伊稚斜说的,丫的这么二逼的话,好多人看了后,说大汉真可耻,侵略匈奴,可是我想说这个时候只有你们连年犯我大汉,哪有大汉主动向西的?
元光六年匈奴兴兵犯上谷,大汉兵分四路迎击,这一仗两路兵败,一路无功,一路战胜,大汉的损失不比你们匈奴差吧。
元朔元年匈奴杀死辽西太守,攻入渔阳,大败韩安国,掳掠两千多汉人。大汉开始反击,这一仗才收复了河朔草原。
差不多这一仗后伊稚斜才当的单于,那么你丫说,汉朝皇帝的胃口很大,我们只怕迟早要为我们的鄢支山和祁连山而战,这不是刻意阴大汉是什么,这不是刻意说大汉侵略匈奴是什么,在这书上面没有一点匈奴侵略大汉的事,一点都没有,全是写大汉多混蛋的。。
再回到这句伊稚斜的话,你丫还可恨生晚了许多年,你要生早许多年想干嘛,灭我大汉?杀我子民?掠我财物?这些你的祖尊做的比你出色多了,围高祖,辱吕后,好多次都攻到长安城下,烧宫殿。你生几年你还想怎么样?灭了大汉?胃口到不小。
我们只怕迟早要为我们的鄢支山和祁连山而战,到时我们就不能坐在这里看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了。看了这话后,有多少脑袋被驴踢的小脑惨们YY的说,没错,人家就是世世代代住在祁连山的,我们把人家的祁连山夺下来了,我们是可耻的。
可我看了后,真想说伊稚斜你还真没羞没臊啊,能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来,你们侵略别人,把别人赶跑,把人家的地盘攻下来,没羞没臊的说这是你家的。
看完这话后,竟然有人说这很符合人物本身,符合什么?竟然有人说桐华没有刻意粉饰匈奴,丫的没有粉饰你们怎么看完后说我耻于汉人。。。
一部分250的桐华粉们说:就历史而言,相信我,桐华真的是已经比较靠谱了
好吧,看到这群网友们,我想对你们说,你丫脑袋被太古铜门夹了吧,历史的问题我都懒得去挑了,真心想挑的话何止几百几十条,好吧这只是个小说,我也不愿意刻意去挑历史事件的刺。
但是我就真心想说句一部好的作品,至少要对当时的文化有所了解啊,一部写古代的小说,你丫穿越了现在的好多东西,这还算是一部好作品吗?还能打着历史背景的幌子骗取小MM的青睐吗?大漠谣一部西汉历史背景下的小说,你不能菜籽油啊,小酒杯啊,马头琴啊,高梁酒啊,曹植的诗啊这些的统统往回穿不是么?
还有一部分喜欢偷换概念的桐华粉丝们说:霍去病那么年轻,是个将军,身体肯定很棒,他怎么就死了?人家诈死不可以吗?
好吧,李小龙也才活了33岁,照你们这样说,李小龙身体那么棒,全身肌肉,而且李小龙是一个非常喜欢喜欢道家哲学的人,照理说对中国的养生文化也是非常了解的,可是李小龙咋就死了呢?
你不能偷换概念的说,我不想他死他就不能死,那引用一个网友的话来说,我还不想桐华活呢,你怎么没有去死是一样的。你不能因为你不想让他死就真不让他死,而且与那女猪角最后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啊.。
太多吐槽的东西,我都懒得去吐了,最后说说桐华的《大漠谣》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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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华说:刘彻时代的汉朝是积极扩张的,疆域在他手中一再扩大。我在想一个民族用了这个朝代的名字来称呼自己,可想而知这个朝代对整个民族的影响。而这一切和刘彻,和卫青,和霍去病这些人密不可分。不管刘彻做过的诸多事情,但是在他手中,霍去病说出了:“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千里亦必诛之。”这句话时过千载,依然让闻者动容
好吧,这话确实不是霍去病说的,懂点历史的人应该全部知道是谁说的吧,这个咱们不去讨论了。。。
桐华说:写《大漠谣》时,我一面感受着一个民族的崛起,一面遥想着那些周边弱小民族的痛苦和他们在面临民族灭绝危机时的奋力抗争。所以,笔下有了李妍这种螳臂当车、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物,也有了孟九这样游走在中间的人物。
好吧,你看看这话多无耻,面临民族灭绝危机时的奋力抗争,在大漠谣里面,大汉太无耻了,以至于楼兰的女人天天提心吊胆的怕被亡族灭种而到大汉朝庭里做卧底,在大漠谣里面大汉太无耻了,动不动随便找个罪名就想杀掉楼兰几万人甚至灭个族,可是你丫不知道霍去病可能连楼兰是什么都没听过吗?你有能力你给咱举出一两个被大汉忘族灭种的民族来。那我彻底服你。。。。
桐华说:霍去病和孟九,一个代表着整个民族飞扬激昂的进攻姿态,一个展示了时代巨轮下对个体关注的守护心态;一个代表着当时痛打匈奴的激扬民族精神,一个反映了在战争下呵护弱小民族的仁爱之心。汉族反击匈奴固然让人热血沸腾,但是战争造成的殃及无辜也让人无奈。那些史册永远不会记录下名字的普通士兵李诚,那些因为战争流落异乡卖身的西域歌舞女,那些远嫁匈奴的汉家女儿。
好吧,我想好多不了解历史的人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想到的应该不是匈奴入侵大汉在先,而是大汉制造的战争多一些吧。
且从这一段中她非常不懈的说“那些”史册,不好意思,这个“那些”让我很不舒服,我认为他说这个“那些”的时候是非常蔑视的,有种“那些所谓的”史册的感觉,好吧如果是我理解错了我表示非常抱歉,我鸡蛋里面挑骨头了。。但是好多桐华粉们,一定会说,那些所谓的史册只不过是什么什么,什么什么……
桐华说:文章中引用了霍去病所做的琴歌“四夷既护,诸夏康兮。国家安宁,乐未央兮。载戢干戈,弓矢藏兮。麒麟来臻,凤凰翔兮。与天相保,永无疆兮。亲亲百年,各延长兮”。可以说我看到这首歌时,心中很震惊,因为这首歌表达出了霍去病对停止战争的渴望,他并非传说中的战争机器。
好吧,其实确实一位好一点的将军都是渴望和平的,这是中国兵家的理想境界,所谓以战止战,杀人以安人,霍去病肯定也是这样想的,威加海内,让四夷臣服,国家安乐,不再受匈奴的掠夺,不再受匈奴的凌辱,霍去病是受大汉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桐华看了《琴歌》中的四夷既护,诸夏康兮。国家安宁,乐未央兮时会认为别人眼中的霍去病是个战争机器呢?一个身付国耻的热血好男儿,一个说出匈奴未灭无以为家的好热血好男儿,怎么就成了战争机器了呢?好吧,原来桐华笔下的霍去病这样混蛋加脑惨的原因只不过是她觉着霍去病只是大汉天子手中的一颗棋子,只不过是个可怜战争机器而已,如果她从这个角度去写霍去病,还能被一群粉丝们天天甘愿做其门下走狗的话,那我只能哭笑不得了。。。
桐华说:至于那个传说中的病死,如果是病死,事无巨细的司马迁又何必不写明呢?可见司马迁对这个病死也是不相信的。司马迁被后世尊为一代巨匠,可在那个年代,他不过是一介文人,一个没有权力的小人物,根本无法知道皇族上层的隐秘,但是他的风骨又不允许他写下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所以他索性只把结果告诉了后世,死。
好吧:请问她的意思是说司马迁刻意的回避这个话题吗?不知道你们了解不了解司马迁这个人,司马迁是一个为了写真实的历史跟皇帝吵架,被处以宫刑的人,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宫刑意味着什么?司马迁的史书也许大概仔细找的话能找出一些问题,但是请不要侮辱太史令的人格。
桐华大可从史记还有汉书等正史中找一些除了犯罪的还有横死的人之外的详细死因来。不知道这有什么可怀疑的,如果不详细写就确实是正常死的嘛,如果不是正常死的,那么对于一个史官来说挖空心思也要找到些蛛丝马迹啊。
桐华说:另外一面,我越看霍去病的资料,越觉得此人聪明非凡。在《史记》中,在《汉书》中,在《资治通鉴》中,对霍去病的描绘,很多细节都是自相矛盾。比如一面记录了霍去病极度的奢靡浪费,惹得天怒人怨;一面又记录下他拒绝刘彻赏赐他的府邸,说出了“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豪言壮语。一座府邸对于霍去病的出身,在他眼中算什么呢?和原本奢靡的记述根本不符合。不过一个屋子而已,怎么就和成家扯上关系了?这是皇族阴影下的斗争,是司马迁无法知道的,也无法写的,他只能记录下他表面看到的一切,留给我们猜测、遥想和暗示。
好吧,我不知道哪里有写奢靡浪费,惹得天怒人怨了。而且桐华把天子这个词也看的太扁了,天子所赐意味着什么,难道只是一个屋子那么简单吗?这个理由真的好牵强。如果桐华认为天子送什么他就受什么,如果天子送个府邸,他乐呵呵屁颠屁颠的受了,这样才正常的话,那是不是霍去病看的也太低了?而且不是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而是匈奴未灭,无以为家也。
区区因为怀疑“匈奴未灭无以为家”这句话动机而成立一个阴谋论的话,有些太无耻了吧。。。
桐华说:因为我爱这个男子,一个身上洋溢着中华民族的青春激昂的男子,我实在无法接受那些肮脏残酷的阴谋,我在这篇文章中让我的心去相信一种可能
好吧:你除了脑袋里面整天肮脏的想些肮脏的事情和写些肮脏的小说以外,还还能不能活的阳光一点了,还能不能写些别的了,你也说了步步惊心的权谋把你压的喘不过气来,所以你选择了大气的大汉做故事背景,可是你为什么写着写着还是写到肮脏的的阴谋论里面了呢?为什么你站在高端的姿态批驳历史的时候,我以为不忍心这三个字可以这样大言不惭的说出来呢?
桐华说:能说出“顾方略何如耳,不至学古兵法”的霍去病深懂随机应变、因地制宜的道理,他的性格中肯定有狡猾如狐的一面,绝对不会是司马迁笔下只靠运气和冲锋勇敢就获取胜利的人。
无力吐槽,,无力吐槽,为什么在你心里,竟然会认为她是个有勇无谋的匹夫呢?
综上所述,桐华其实根本不知道大汉,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英雄,综上所述,我的心里得出一个阴暗的结论,桐华是五美分,不解释
2009年8月21日,有幸拜读了龙应台先生的《亲爱的安德烈》,深为遗憾没有早读10年。
遥想起那些个朦胧的青葱岁月,年少轻狂,却总觉得生活有种迷茫,缺少了什么。那个成长的时候,身体里有一股蛮力在冲撞,思想在破土萌动,而那个时代的父母往往只能给你生活照顾,老师只顾传授给你考试知识,身边缺少的,正是一个如龙应台先生这样的成年人,思想者,与你交流,碰撞,你们相互影响。在这本书里,与安德烈通信,这是一个远离孩子的母亲所能给予的最直接的表达爱的方式,却恰恰敞开了两人的心扉,让两个世代的人能沟通理解,起到了那些得享与孩子共同生活之福的父母反而常常忽略的神奇效果。在我看来,这种思想的碰触,同生活的关照同样重要,甚至更加奇妙并常伴意外之喜。
这本书,送给所有的父母和孩子,值得一读。
送给那个10后,既然肯定不是00后了,希望不是20后。
——来自这个80后
3. 人物设置太神奇了,强巴很猛吧,但比不上教官,教官很猛吧,但比不法师,法师猛吧,但打不过莫金,莫金猛吧,打不过唐涛,唐涛也猛吧,不过只是特种士,还有比他牛的特种官和特种将,特种将总该猛了吧,但比起13集团的会员,还是撑不过3回合,那13集团的会员猛吧,其实人家在那集团只是个小卒子。你坑爹啊,那终极BOSS是谁啊,机器人擎天柱吗?
4. 那紫麒麟居然是有主人的,这让我们这些等待N久的藏迷们情何以堪啊,难道它是外星生物,是E.T带到地球的吗?
5. 张立复活了,信春哥的吗;岳阳也复活了,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复活胡场队长,塔西法师,亚拉法师,还有工布村的那个小伙子,如果最终有续集或外传,这些人肯定都会复活的;
6. 里面的特种兵都很强,随便几天不进食,不睡觉,不见光明都是可以的;密修者更猛,能力强于特种兵数十倍,特种兵三四天不吃会饿,但密修者个把月不吃都没事;
7. 密修者其实是超人,能控制自己的血液流动,能控制自己的呼吸,能控制自己神经脉搏;能力就不用说了,飞檐走壁是家常便饭,上天揽月,下海捉鳖更是小事一桩;
8. 男主角都是帅哥,英俊得不得了,是个女的都会爱上他,不只是人,连雌的动物都会向他求爱,这让我这个已经二十多岁还没摸过女娃娃手的小伙情何以堪啊;
9. 13集团其实是外星人驻扎在地球的秘密基地,为的是控制地球,统治宇宙,而我们的强巴少爷在孙悟空的帮助下最终回归神界,其实他就是如来佛,他来到人间是历劫来着的;13集团其实就是魔界,莫金和唐涛不过是魔界的一个小喽罗,最终强巴少爷的如来真身与13集团魔界教主决战于宇宙之颠,MD,想着就精彩啊,何马赶紧写,绝对畅销
10. 2012其实是真的,那天神魔大战,人间生灵涂炭,就此灭世;
11. 何巴写了10本书,才写到3个地方——亚马逊的玛雅地宫,墨脱县的倒悬空寺以及神奇的香马拉,再写100本书吧,世界上还这么多地方没写啊,金字塔,长城,西伯利亚,神奇的百慕大三角洲等,地球上写完了写外星系的,娘啊,何马活得了这么久吗,不过2012就要来了,你就赶紧写吧
这部书 大约是在初二那天看完的,现在是初八,大片大片的感想已经没有了,只剩下印象比较深的片段.
照例提醒一下,以下内容有些剧透.
温吞水
比起第三卷里华丽的血色婚礼和发扑克牌似的发便当,第四卷就温和了许多,偶尔死掉几个人也只是中级龙套而已.表面上波澜不惊,水底下却是暗流涌动,各种线索的整理归纳工作进行的紧锣密鼓,在未来几卷应该会继续出现不同形式的狂飙猛进吧.
君临的纱布
泰温死掉,太后掌权.虽然大家都知道她眼高手低,但是她的纱布程度还是超越了下限.先看一下各位的评论:
你是个纱布,但我还是爱你---詹姆
本来以为能有四五年的和平时间,没想到瑟曦一年不到就搞成这样了---小指头
她不断纠缠于各种细枝末节,玩弄各种只有在弱智清穿宫斗小说里才会出现的技巧,一边为自己树立敌人,一边努力的消灭自己的支持者.后来居然自以为高明的允许教会持有武力---每一个看过yy小说的人都知道,圣殿骑士团什么的都是天生的大反派亚---最后终于自食其果.以后也许会在这事情上稍带着弄死詹姆吧,我想.
人生的赢家
和纱布相对,小指头,多恩亲王,泰温和罗柏,尽管后两者死的都比较憋屈,但是总览到目前为止的人生经历,或者长于阴谋诡计,或者善于审时度势合纵连横,或者在战场上战无不胜,基本还是可以算作阶段性的赢家,他们都没有进行过第一人称视角.有视角的赢家大概只会有丹妮丽丝一个吧.
多恩是风暴降生的桥头堡
多恩亲王戏份很少,最后那段戏虽然内容不够确切,但是已经十分劲爆了.根据"复仇"这个词大胆的猜测一下,亚莲恩的秘密婚约者也许是已经挂掉的韦赛里昂, 多恩目前的隐忍是为了等待妹夫的妹妹丹妮丽丝搞定峡海对岸.毕竟多恩和坦格利安家族是婚约盟友,而且一直和皇室以及兰尼斯特不睦.
神秘
前几卷出现了一部分超自然现象,第四卷里神秘也是比较大规模的浮向水面.比如学城制度,以及相关的预言,魔法.布拉佛斯的刺客潜入学城的目的,鸦眼的航海术,科本的人体研究,零星出现的红袍僧以及老巫婆之类的超能力者等等等等.小说一直都是写实主义为主,以后大约也不会有魔法对轰的场景,但是古老的预言最终实现之类情节大概会上演吧.
未出场者
布兰小队:按照惯例,这个队伍也许会在长城外得到某种神秘,或者和异鬼相遇,或者得到某种大杀器什么的.提利昂:他应该和太监一起躲在君临,最后在合适的时机出来收拾残局,毕竟他是除了容貌之外最泰温的兰尼斯特亚.丹妮丽丝:抛开情欲的困扰不谈,她现在应该在对岸安静的玩三国志,目前正走种田派路线,内政值冲到顶之后,便会带大军杀来,为她领路的自然是学城魔法师和铁群岛的舰长.
视角的爹
山姆威尔的父亲今次算有一点戏份,在可预见的将来,布蕾妮的父亲大约也会出场.马丁既然为人物设置了这些背景,总不会只是拿来让角色做一些心理活动,虽然现在还是一点迹象都没有,最后总要有一些剧情方面的作用吧.
劳勃的私生子女们
他们零散的分布在各个角落,十字路口客栈一个,长城一个,谷地一个.作为皇室,目前拜拉席恩家族没有受到足够的注意,皇帝比较显眼的也只是兰尼斯特血统. 这些私生子女也是没什么动静,因为和上面那个一样的理由,我相信他们会得到该有的戏份,马丁既然在第一幕把剑挂在那里,总要在第几幕把它拔出来才是.
史塔克
对接触本书的人有一个小小的忠告,千万不要喜欢任何角色,因为不管是谁,他们随时都可能会仆街.史塔克家族占了出场时间早的便利,被大多数人确认为主角. 看看现在的情况吧:忠诚靠谱的父亲被女儿出卖,吊死;总是担心不已的妻子看着大儿子死在面前,自己毁容之后被xxoo,然后扔进河里淹死,被神秘复活之后说话像电子合成音;战无不胜的大儿子参加舅舅婚礼时被杀;还未成年的二儿子跟着神棍以及神棍的姐姐还有一个弱智一头狼在冰天雪地里流浪;小儿子生死未知; 漂亮但是纱布的大女儿被某个心怀不轨的lolicon控制,正在进行调教过程;坚毅的小女儿落入某个邪教,根据最新进展,她已经瞎了.只有私生子暂时还算是赢家.....这就是主角们的待遇.
江百丽,出自《橘生淮南·暗恋》和《暗恋》最终章。
一个普通甚至有点俗气的名字,浪费了我这么喜欢的姓氏。
开始的百丽是小丑,衬托洛枳的沉静,透彻,聪慧。
吃了泡面不去扔掉,东西乱七八糟,三天一哭,二天一闹,男朋友花心却舍不得分手,为男朋友处理各种麻烦不觉得丢人。
百丽不拘小节到有点烦人,百丽一味牺牲到有些愚蠢。
可是我喜欢这个女孩子,喜欢她的本真,那些纯真羞涩的美女们的单纯美好是秀给别人看的,百丽的单纯美好,兀自盛放--以一种不讨喜的形式,对爱情的一往而深,不懂得理解别人的处境,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处境,这些才是她单纯的地方。
就算在戈壁那里,得到了那么多的伤害,第二天还是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进入那周而复始的轮回。
“你总是对我这样好。”最后连冷淡的戈壁也忍不住这样说。
百丽最美好的地方不在于她起始的单纯,谁的青春不是从白纸开始?这也没什么好惊讶。
最美好的地方在于,就算后来她这样的炮灰女配彻底结束使命,真命天女漂亮的吓人的陈默涵,轻而易举拿回百丽苦苦守着的戈壁,这个傻姑娘总算聪明了一回,幸运的使了一招借刀杀人和欲擒故纵,让陈默涵也开始堵得慌。但是她在和陌生人说话时,却觉得她变得不像自己了。她不喜欢这样的改变,复仇女神,睿智女生,她,竟不喜欢这样的改变。
她终于大方的承认自己爱看台湾小言,过去再恋爱中就是一哭二闹三分手,她知道自己的卑微知道自己的愚蠢和幼稚,但她开始学聪明的时候,她却不喜欢。
要心中有怎么样的一朵白百合,才能拒绝那么容易免受伤害的世故和成熟呢。
更何况,后面还有富家女请来的成熟男,设下陷阱等着她跳。
她对洛枳说,“他是个好人。可是我爱戈壁。”
其心可昭日月了。
富二代,高帅富,她喜欢他,但是她真的没爱他。
但是身边出现这样一个恰到好处手法高段的男人,总归也是帮她走出情伤。
但就在她欢乐的说告别过去,今天开始倒追顾叔叔的时候。
她被陷害,毫无预兆。
她感到难受的时候,说的是:“他们都认识”。
你们一起耍我。
失望,羞耻不知道哪一样更多一些。
几乎想不出更严厉的惩罚了。
第一次爱情失利,身边有个大哥哥一样的人,让她走出来。
可是这一次,不单爱情失利,连大哥哥原来都是大灰狼。
还好,她还是走出来了,还是没有继续陷入在戈壁的左右摇摆中。虽然这次拯救她的不再是似是而非的爱情。
在被骗被羞辱之后的百丽,没有学那些女孩子去滥交---就算她不算漂亮,也不是奋发读书--她只是个傻傻的小白兔,不是居里夫人---她选择了做公益。
她选择了让良知拯救自己的灵魂。
她没堕落,没绝望,没有变得偏激和尖锐。
这样一个女孩子,我都忍不住心疼,却不懂为何男人都像瞎了眼一样跑向陈默涵。
百丽的结局不是童话。
她去做公益的时候又喜欢别的男孩子,可是在追随男孩子去助教的时候,男孩子因为一家大企业的offer很快离开了。
她没走。百丽留下来,甚至有心情调侃洛枳,她现在有心事就告诉牦牛,牦牛都比洛枳强,牦牛还会偶尔叫二声回应她。
百合花一样的少女,不一定都有娇羞美好的面容,欲语还休的羞涩,有时候她也会大大咧咧的出场,其貌不扬的躲在谁身后。
她的美好就在于,就算受伤害,她也没有憎恨全世界。就算动机不纯,但是还是善良又勇敢的坚持去做她觉得对的事儿。
多喜欢这样的她。更何况,她的友情,哪怕不那么高明,却一直热热的在那里,对你不离不弃。
PS:小粗腰~~希望你早日蜕变成快乐的小百丽。
一直都很喜欢这个明史系列,从第一本书就深深被它所吸引,直到最新出的第六本。我想,当年明月写的历史之所以比其它的历史好看,首先要归功于其诙谐幽默并具有现代感的笔触,把原本死气沉沉的史书,演绎成一段段精彩纷呈的故事和一个个耐人寻味的人生。
而我最喜欢它的地方,并不在于它的语言,或者所谓“颠覆传统史观”,而是在于整本书都将“人”这个主体放在了第一位。这里的“人”,应当是指作为个体的人。在这里不是推崇那种忽略人民群众而抬高个人的英雄主义史观,而是因为历史本身就是由无数个体的“人”推动的,而在其中,又有一些起眼或者不起眼的个体发挥的作用更大。
首先,这些更加重要的人物是放在大的历史背景当中的,他们的成长过程,其实就映射了当时的社会风气或者时局。比如,我们会发现,无论是张居正还是申时行,还是更多的甲乙丙丁,几乎所有的内阁成员的成长经历都是读书+科举+金榜题名+翰林+挫折和等待+长时间的混迹官场+更多的挫折和等待+更长时间的混迹官场=老迈+老奸巨猾的内阁大臣。仅仅是他们的个人经历,就能反映出明代按部就班、以资历为标准的官僚体制和知识分子供大于求的状况。
其次,这些重要的人物(可能是大人物也可能是小人物)对历史起到的重大影响,也充分体现在书中。然而,诸如于谦、张居正等人,他们的故事和对历史的影响已经有太多人写,而当年明月最难能可贵的地方,在于他关注了一些不平凡的小人物对历史的重大影响。历史永远不仅仅属于那些高不可攀的英雄,许多后人认为理所应当的事,或许就是由历史上的一些偶然造成的,而这些偶然因素往往就是一些小人物,或高尚,或卑鄙,总之,历史的轨迹在他们的手中变更了。
例如在《明朝那些事儿.六》当中,有一个叫做杨涟的“小人物”(出场时职位很低,最大的时候为“左副都御使”),一生为“道统”而战,当他还是个七品给事中的时候,就为了效忠奄奄一息的明光宗,而与野心勃勃的李选侍作斗争,并成功地保卫了幼小的皇子,后来的明熹宗的政权地位。后来,他又与魏忠贤斗,并掀起了“反阉”的高潮;虽然这场运动失败,而东林党也随之彻底覆灭,但不能否认的是,如果没有他的觉醒和号召,历史上的阉党还会猖獗很久很久。最终他以极其惨烈的方式殉道,看到这里,我哭了,终于明白,何谓“舍身成仁”,何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原来天底下,真的有这种毫无私心,一生只效忠一个人、一个信仰的纯粹的人;这种人,即使是小人物,对于我们而言,对于历史而言,都是不可忘却的。
如果要将本书的体裁分类的话,我想应该是以纪传体为主,编年体为辅。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整本书的写作,是以一个个皇帝为中心,再以那个时期的主要人物为基本点的,并且又有先来后到的顺序。当年明月如数家珍般地将明史中的一个个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并且让人感觉他们是“活”着的人,是未经神话或者妖魔化的“人”;他们的雄心和抱负,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无奈和曲折,我们都能够去理解,去崇拜,去同情,去嗟叹,去感同身受。这正是这本书吸引人的地方。
此外,我还忍不住赞叹的,是作者“人性化”的历史观。书中让我印象很深的一段话是,“遍览努尔哈赤的一生,我没有看到进步、发展,只看到了抢掠、杀戮和破坏。我不清楚什么伟大的历史意义,我只明白,他的马队所到之处,......,只有尸横遍野、残屋破瓦......马刀下的冤魂和马鞍上的得意,没有丝毫区别,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无故剥夺的权力。”看来,作者并没有像大多数学者那样,迷恋于历史的最终“意义”,而忽略了过程本身的残忍。就好比对努尔哈赤的评价,是的,他是统一了女真,冲击了腐朽的明朝,但我们不能仅仅看重结果,看重他对历史的“贡献”,不可忽视的是,无数的个人和家庭,因为他的功绩,因为他对历史的“贡献”,而死亡、被拆散。他对腐朽明朝的“冲击”,并非以一种文明的姿态,而是以纯粹的野蛮、烧杀抢掠的方式而进行的。虽说人类历史上战争和死亡都是司空见惯的事,但并不代表那些死去的人们不值得缅怀,也不代表那些通过“万骨枯”而功成名就的大人物们值得原谅。
在最后,我想说,这本书教会我的,不仅仅是“明朝发生过的那些事儿”,更多的是审视历史的角度和方式。我明白了,历史不是属于个别大人物的,也不是属于某几个历史学家的,甚至历史也不是属于我们当代人的,历史属于构建起历史的每一个个人,无论是逝去的还是现在的,无论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我们评述历史,除了功利的重视结果和意义的视角之外,还要注重历史的过程,以及生命在历史中的价值。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有资格被自己的子孙所缅怀。
塔斯的布蕾妮,外号“美人”,昵称妞儿(詹姆专用)、剑妞、母牛爵士,暮临厅伯爵小姐,“暮之星”赛尔温的唯一继承人,单体武功排名足可跻身维斯特洛当世前八的一流高手,冰火世界中极其罕见的集正直正派正义正经四正于一身的绝对正面人物,也是除丹妮瑟曦珊莎艾莉亚以外的第五女主角。
先是爱上蓝礼·拜拉席恩,未果。继而爱上詹姆·兰尼斯特,也未(到结)果。
布蕾妮是个好同志。自从在第二卷上册出场以来,她用她纯洁的灵魂、朴素的外表、忠诚的信念、坚贞的爱情观以及那内敛、冷峻、极具安全感的气质打动了数以万记的男女观众,更在第四卷顺理成章荣膺POV视点人物,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掀动了一场新的疯狂潮流。为了寻找珊莎这个十三岁的少女/处女/小姐/淑女/黄毛丫头/黄花大闺女,布蕾妮同志与本年度最佳龙套 不知名农夫甲 展开的那段经典问答在官方论坛上挑起了风风火火延续半年(并且看样子还会继续延续下去)的“‘少女’与‘处女’之战”;而她在即将遭到石心夫人这个反派大BOSS的毒手时,面对着死亡毫不畏惧地喊出的那句(被后爸马丁哔——掉了的)台词,也引得无数闲得蛋疼的读者纷纷猜测,进而产生了诸如“CAO!”“草泥马!”“党费!”“HELP!”“妈妈!”“FUCK!”“詹姆!”“饶命!”“NO!”“你妹!”“脑袋掉了碗大个疤!”“马丁我咒你死全家!!”等个性答案,极大地丰富了论坛的水量和群众的精神生活。
由此可见,这样一个人气极高极具魅力的人物,如果是男性的话,将会吸引多少腐女直女花痴女投入到冰火的世界中来啊!俗话说男无丑相,君不见猎狗桑铎,毁容半面,依然风情万种;小恶魔提利昂,生来怪胎,谁知智过其躯。可是!邪恶的、黑暗的、对同人女深恶痛绝的后爸马丁,本着“一切DM均无善终”的精神,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拆散了天作之合的蓝礼陛下与洛拉斯爵士,所以布蕾妮同志,您没有在这个世界生为男子,实在幸莫大焉啊!
您与詹姆·兰尼斯特同志的那段奋斗路程与革命的深厚情谊,感动和激励了世世代代的冰火群众。您以对党和革命无限忠贞的态度,成功地将这位前两卷中的“维斯特洛第一恶棍”漂白;您是黑暗中点亮明灯的卢嘉川,将出身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林道静吸引到人民的阵营中,并竭力抚平那既风流又下流的荡妇姐姐余永泽对他的累累伤害。可是!卑鄙恶毒、阴暗扭曲的石心老婆娘,后爸马丁在维斯特洛的代言人,仗着她曾经对您有过滴水之恩,居然用无辜儿童波德瑞克的生命来要挟您,逼您去以卑劣手段暗杀武功尽废虎落平阳的詹姆同志,这是多么险恶的用心,多么狗血的桥段啊!布蕾妮同志,您能够经受住革命的考验吗?您能坚强不屈地将打倒后爸马丁进行到底,将追求HE的正当权利这一光荣理想贯彻始终吗?!
呜呼,我说不出话,只能对万恶的后爸投以强烈的谴责!愿布蕾妮同志与詹姆同志的革命情谊永存不朽!
詹布最高后援会总部 XXX 撰于 猴年马月狗日猪时
--------我是补充说明的分割线----------
好吧,请不要再纠结剧透的事,这篇本来是第四卷的吐槽结果错手发到第三卷了╯﹏╰
呵呵 !!!!向牛人致敬,,,,我有个三年内骑行计划::从新疆骑入西藏,,,,然后走南线转神山绕圣湖奔樟木口岸,,,,,然后在某年的四月伴着火红的杜鹃花徒步安娜普尔娜之路。。。。这个计划大约需要三至四人组成车队,,,,到时候具体实施时会跟自行车商和户外帐篷品牌等谈关于赞助的事宜。。。。。。。希望对新藏线充满期待的朋友快来加入,,,,,,我们虽然暂时不能象石田那样环游世界,,,,,,,但我们也一样可以挑战我们的梦想啊!!!!!!!!!!!!!!!
可以肯定的是,盗八上市之后,一个中国特有的在短期内掀起阅读狂潮的盗墓小说时代就会彻底终结……其实严格来说,盗墓笔记后几部已经不算是盗墓小说,它的吸引力主要来源于一种对于解谜的期待(当然还有一些搞基的腐女腐男的我也不懂的什么玩意)。对于三叔本人,说实话我是相当佩服的,毕竟在国内能驾驭得了长篇悬疑文学的已经没有几个人了,一部作品创作五年,虽然不是主流文学,但单单就营造悬念,挖坑填坑来说也得损耗不少脑细胞,当然我们也得承认,民间也有高人,比如盗吧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暖和狐狸”大神,如果大结局让他来写,或许可以以假乱真,毕竟人家分析的简直滴水不漏。我想,或许三叔之所以把战线拖得如此之长,就是要避开民间高人的猜度来创造一个经典大结局吧……
步入正题,盗墓小说,06年的时候异军突起,自鬼吹灯起,之后一发不可收拾,什么《盗墓之王》《阴阳眼》等跟风之作络绎不绝,但就像一些电视台非要把一些节目做死一样,作品多了,质量又参差不齐,读者肯定会产生审美疲劳,其颓势也在所难免。蔡俊也曾断言:盗墓小说必将毁于无良书商之手!其中缘由,大家都明白。之所以盗墓笔记能有如此大的吸引力,不是盗墓小说风光未尽,只是三叔心里明白,只有改变写作套路才能找到出路,因此自然而然的,盗墓笔记走向了悬疑类型。在商业化如此泛滥的今天,三叔的头脑或许是明智的……
记得当年盗墓小说问世之时,一些人们第一次知道了洛阳铲,第一次了解了古代风水学,长期潜伏于民间的私人盗墓泛滥之现象也摆在了公众眼前,一种中国特有的类型小说能产生如此大的魅力,或许也间接说明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当然很多人埋怨三叔的磨叽,但我想好的作品时需要时间的,我觉得《盗墓》不像其它流水派作风的网络文学来迎合读者的口味,他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和优势,这和这几年收藏热的兴起有异曲同工之处,请大家慢慢体会……另外,建议大家去读一读吴树先生的《谁在收藏中国》,其中对中国文物贩子如何借国际炒家炒高文物获取暴利、民间盗墓猖獗之现实做了深刻的揭示,想必大家会有另外一番感受……扯远了,《盗墓》完结之后,我很期待三叔的下一部小说,听说是《藏海花》,但我建议三叔万万不可转型,因为你说实话最大的优势就在盗墓和大漠这两本书中,丢了这个,饭碗不保,呵呵(其实已经不愁饭碗了,都富豪榜第二了)……
从评价上看,或许人们爱盗墓笔记甚过三叔的另一作品《大漠苍狼 》,但其实我更喜欢后者,因为后者虽短但更为神秘,三叔的坑填的还算比较彻底,而三叔营造的未知的气氛总会给人以无尽的遐想,从吴邪、闷油瓶的身世到吴用那无休的轮回及地下无垠的空间,其制造悬念的功力绝非等闲。另外想说,好像鬼吹灯最新一部已经出了,但我反正是没有看,相信很多人都一样,盗墓小说风光已过,许多人已经把它写进了墓地,它也注定只是中国小说界的昙花一现,修真、玄幻类也注定难逃这个结局。
2011年,已经不再属于盗墓小说,甚至未来,盗墓小说也很难再吸引人们的眼球,但作为一名忠实读者,在此想说一句:即使盗墓小说已经成过眼云烟,请在你的书架上,给盗墓笔记留一个位置,因为你曾经爱过它,就像你曾经爱过某个人,她注定要占据你心中的某个位置。另外,当你拿到书之后,不要执著于寻找漏洞,也不要执著于对人物命运的或喜或悲,更不要为没有自己需要的结局而怅然若失,一部小说吸引你五年,你追随了五年,最终它还清了欠你的帐,这就够了。愿吴邪有个好的结局,《盗墓笔记》,盗墓小说,走好……
(最后,对我的老婆说:“美洁,我爱你,我会给你幸福!”)
说实话这本书不是看一两页就可以吸引住继续下去的,也许是因为翻译的问题,也许是书本身的结构.
我不是说翻译不准确或如何,想来他们很努力很尽责了,我们都明白奇幻所涉及的外文如何繁杂.但让人感到遗憾的是,现在的翻译者外文能力可能远强于他们国学的素养.他们翻译得也许信、达,但是并不优美.毕竟,翻译是一重再创造,我在《悲惨世界》上有过深刻的体会,在看到陈秀梅的翻译版本之前,我无论如何无法读下去,那时候我以为雨果不过是个欺世盗名的骗子。但是我终于从古旧的地摊上找到我国以前国学大师的译著的时候,看着神父和冉阿让的一点点言行和一句句对话,泪流满面。其实包括龙枪也是,小说本身宏大,但是即便朱学恒这样的资深人士翻译过来之后,感觉的文字优美程度也差很多。目前个人的喜好只有《龙族》的译者,优美甚至也许参与进更多的再创造。一如林少华之于村上春树。
拿几段作比较:
这是《权力的游戏》(不是“权利”的游戏,不过道译者和编辑知否这两个词的区别并看明白了这部书的真象)里面本来应该非常有诗意的一个片段,引用豆办司南评论中的举例:
“
二是诗意。不多说,引用一段:
他不断下坠,仿佛经过了好多好多年。
快飞吧,一个声音在黑暗中低语,然而布兰不知该怎么飞,所以只好继续不断坠落。
鲁温师傅曾经捏制了一个陶土娃娃,烧烤得又硬又脆,为它穿上布兰的衣服,然后从城楼上扔下去。布兰一直记得陶土娃娃摔得粉身碎骨的模样。“但我绝对不会摔下去。”他说,然后继续往下坠。
虽然四周都是灰蒙蒙的雾气,看不清地面究竟有多远,但他可以感觉到自己掉落的速度有多快,也知道下面等着自己的是什么。即便在梦中,你也不可能永无止尽地这么一直掉下去。他知道,他会在落地前的一刹那醒来,人总是在落地前的一刹那醒来的。
……
现在你知道了吧?乌鸦端坐在他肩膀上悄声道,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要活下去了吧?
“为什么?”布兰不解地问,仍旧不停地往下掉,往下掉。
因为凛冬将至。
布兰看看肩膀上的乌鸦,乌鸦也看着他。它原来有三只眼睛,第三只眼里充满一种恐怖的知识。布兰再度下望,如今下方空无一物,惟有冰雪、寒冷和死亡,在一片冰冻的荒原上,插满了锯齿状的蓝白冰针,正等着拥抱他。它们如飞矛般朝他射来,他看到上面挂满成千个做梦人的枯骨,一阵绝望的恐惧笼罩了他。
“人在恐惧的时候还能勇敢吗?”他听见自己细小邈远的声音这么说。
随后父亲的声音回答道:“人惟有恐惧的时候方能勇敢。”
……
布兰抬起头,一脸安详地说:“我要叫它‘夏天’。”
”
对比两篇类似的文字:
--------------------------
这是越女剑:
“ 这时范蠡正坐在山坡草地上,讲述楚国湘妃和山鬼的故事。阿青坐在他身畔
凝神倾听,一双明亮的眼睛,目不转瞬的瞧着他,忽然问道:“那湘妃真是这样
好看么?”
范蠡轻轻说道:“她的眼睛比这溪水还要明亮,还要清澈……”阿青道:“
她眼睛里有鱼游么?”范蠡道:“她的皮肤比天上的白云还要柔和,还要温软……”
阿青道:“难道也有小鸟在云里飞吗?”范蠡道:“她的嘴唇比这朵小红花的花
瓣还要娇嫩,还要鲜艳,她的嘴唇湿湿的,比这花瓣上的露水还要晶莹。湘妃站
在水边,倒影映在清澈的湘江里,江边的鲜花羞惭的都枯萎了,鱼儿不敢在江里
游,生怕弄乱了她美丽的倒影。她白雪一般的手伸到湘江里,柔和得好像要溶在
水里一样……”
阿青道:“范蠡,你见过她的是不是?为甚么说得这样仔细?”
范蠡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见过她的,我瞧得非常非常仔细。”
他说的是西施,不是湘妃。
他抬头向着北方,眼光飘过了一条波浪滔滔的大江,这美丽的女郎是在姑苏
城中吴王宫里,她这时候在做什么?是在陪伴吴王么?是在想着我么?
阿青道:“范蠡,你的胡子中有两根是白色的,真有趣,像是我羊儿的毛一
样。”
范蠡想:分手的那天,她伏在我肩上哭泣,泪水湿透了我半边衣衫,这件衫
子我永远不洗,她的泪痕之中,又加上了我的眼泪。
阿青说:“范蠡,我想拔你一根胡子来玩,好不好?我轻轻的拔,不会弄痛
你的。”
范蠡想:她说最爱坐了船在江里湖里慢慢的顺水漂流,等我将她夺回来之后,
我大夫也不做了,便是整天和她坐了船,在江里湖里漂流,这么漂游一辈子。
突然之间,颏下微微一痛,阿青已拔下了他一根胡子,只听得她在咯咯娇笑,
蓦地里笑声中断,听得她喝道:“你又来了!”
绿影闪动,阿青已激射而出,只见一团绿影、一团白影已迅捷无伦的缠斗在
一起。
”
--------------------------------------------
看看龙族:
“
可是伊露莉的表情很奇怪。一直都面无表情的脸上突然浮现了微笑。她那个微笑真的很怪异。如果称之为微笑,那应该要带有快乐的感觉,可是却一点也没有那种感觉。
伊露莉一面歪着头,一面仰望天空。我为什么突然有股不安的感觉呢?我看了一下卡尔,他也是表情有些讶异地看着伊露莉。
“谢蕾妮尔小姐?”
伊露莉默默无语,仰望着天空。
我突然觉得很可怕。这样一点现实感也没有。伊露莉还是坐在那里,可是我感觉不出她是和我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呼吸的生命体。这到底是什么奇怪的感觉呢?我甚至觉得她所仰望的天空和我看到的天空是不一样的。她仿佛像是在看盘古开天时的那片天空,就像是在仰望创世的第一个夜空以及第一道星光。
“是的。我们被称为优比涅的幼小孩子。
…
她说道:“我们是……”
就在伊露莉像梦境般的说话声音响起的那一瞬间。
我们突然与现实世界隔绝开来。
我们好像进入了属于精灵的时间之流里。空间像波浪般流动,被胡乱扭转着。营火、我、卡尔以及伊露莉以外的所有空间都消逝不见了。
伊露莉在这样一股忘却一切的潮流之中,继续说话。不对,她有说话吗?
“优比涅的幼小孩子……幼小孩子……幼小孩子。”
我感受不到任何感觉。伊露莉说话的时候,我感觉不到任何其他的声音,也感受不到任何光线。我只听得到伊露莉的说话声音。
不对,她并没有说话。可是我在听。
“我们无法永远独自立足于这个世界……无法永远对自己负责……无法永远活着……我们是第一个被创造出来的……第一个走过来的……第一个必须消失的……”
我无法做出任何思考。我只能听。我觉得所有事物都变得杂乱无章。
“必须消失?”
这是卡尔的高喊声。接着突然间,这个世界又回复到原来的样子。
我们仍然还是在有些冰冷的十一月夜晚空气之中,围坐在营火旁边烤火。四周还是那片森林,我们还是一副看起来没什么了不起的旅行者模样,坐在营火的周围。
咚。我抬头一看,原来是杉森踢开了毛毯,翻身到另一边。我噗嗤笑了一声,又再度看着伊露莉。
卡尔的脸孔为什么变得这么苍白呢?
此时,我想起那时候卡尔说的最后一句话了,随即我也记起伊露莉说的那句话。等等,她说会消失?会消失的意思是,精灵会消失的意思吗?
伊露莉还是以那副不慌不乱的姿势坐着。所以相形之下,卡尔看起来就像是遇到一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却惊慌地大叫的老人。
“你是指谁会消失?你的意思是森林的种族会消失?”
伊露莉微笑了一下。我这样好像是在责骂一个老人活了很多岁月却还行事轻浮,但卡尔现在确实是扮演着那老人的角色,他的表情看起来像是快发疯了。伊露莉冷静地说:“我们就像是园丁。”
“什么?”
伊露莉抬起头来,仰望那些凋零的树枝。我突然感受到一股奇怪的气氛,然后我也抬头往上看去。
我的天啊!树枝上面竟然开着花朵!
“园丁们能够完全了解他们的庭园,而我们则是被创造成为能够完全了解这个世界的种族。”
太阳升起,然后又开始落下。夜空的星星移动了。接着,月亮升起,又再落下之后,太阳随即升起。
春天来临,花朵盛开。夏天到来,到处一片绿油油的。秋天则是因为死去植物的神秘感而美丽,接着又是白雪温柔地在大地和树木的眼皮上亲吻,等待春天时它们再睁开眼睛,万物则是在冬眠。
“而且我们被赋予无限协调的能力。人类看天空,会创造星座;人类走在森林里,会形成一条条的山路。我们精灵却不会做这种事。
我们身体感受到倾泄而下的星光时,我们会变成星星。我们遇到把森林当做乐器来弹奏歌唱的风时,我们只会变成飘扬在空中的树叶。
大地上面耸立着山。自由自在飘浮的云朵碰到了山,最后会变成沾湿山岭额头的雨水,然后消失不见。溪水乘着溪谷而下,流到大地上,最后会变成江河。随着溪水流逝,溪谷越来越深,山则是越来越老。
“我们是无法在这世上做任何事的种族,我们无法影响这个世界。园丁们无限了解庭园,把庭园弄得很美丽,但是却从来就没有想到庭园可以掘掉而改种谷类农作物,为明日做准备。
溪水的强烈水势乘着溪谷流下湿润大地时,美丽的花朵盛开。
风毫无距离地爱抚万物。可是开过花朵的大地会变成一片荒野,风有时会狂暴吹起,刮起尘土。而且荒野上面最后一朵花朵凋谢时,世界会失去清绿。
接着,人类的犁田工具会落到荒凉的原野上面。原本温热在施慕妮安神胸口的温暖大地变成冷冷的土块,并且被毁坏破灭。
“优比涅和贺加里斯两者为了能够共存而创造了时间。可是时间是优比涅与贺加里斯的女儿,同时,它的力量强大到会将所有东西归于空无。时间可以说是优比涅与贺加涅斯的败笔。”
“时间是败笔?”
“这或许就是他们当时没能领悟到的道理。在无之前,秩序和混乱皆是无法存在的。”
在无之前……如果说什么都没有,既不会乱七八糟的,也不用去整理。
“她们认为她们不是创造出共存,而是创造出共灭的原因。”
“你说这是共灭?”
“是的。”
随着太阳起落,伊露莉脸上的阴影快速地移动着。四周围放任不管我们了,只是疯狂似的流逝着。此时,卡尔说道:“第十级魔法是什么呢?”
伊露莉的脸上露出了仔细思考的表情,说道:“很难用人类的语言来表现。如果一定要说出来的话……”
伊露莉像是努力在找适当字汇的样子。过了不久,她说道:“创造……创造宇宙。”
四周围的景象又再回复到冰冷的十一月冬夜。
脚趾的刺痛感也回来了,嗯,因为长时间骑马才会变成这个样子。还有我可怜的屁股,也一样好疼啊。我有多久没坐过椅子或床了呢?最近总是坐在硬梆梆的马鞍上,要不然就是坐上在冰冷的地上。
创造宇宙的话……”
卡尔的声音很微弱。伊露莉像是在喃喃自语地说:“在那个地方,银杏树会结出青紫色的番石榴;在那里,大地是在天空之上;在那里,虽然有七个太阳但是没有白天;在那里,河水往上流;在那里,雨水朝着天空倾泻而上。在枫叶之间蝴蝶翩翩飞舞;公鸡会啄熊;在大地上,一片蔷薇花瓣上面有百万个露珠;在红色大海之上,飘下蓝色的雪花……”
卡尔表情糊涂地说:“你的意思是将所有法则都重新制定,全新创造出所有生物吗?在那里,可能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如果没有时间,就可能会没有因果关系,只有结果没有原因,不存在的事物都争相出现的……
“你总是能正确无误地形容出一件事物,这次亦不例外
”
冰与火之歌的作者创造了最为真实宏大的世界,以及是不是首次用到POV的模式?(这一点也许《生命-梦幻的泡影》是受到他的启发,而且更进一步,冰火即便POV也是第三人称,而生命直接改为第一人称),虽然初看起来杂乱,却真实而且,完全可以按人称独立为一幕幕的相对独立的小说,例如艾莉亚,我特别喜欢的角色,只读她的章节就是一篇刺客的成长史。
这里面没有好人,没有坏人,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每一个人都是真实的,活生生的,而且象雷亚,泰温这些侧面描写的人(如别人不断闪回评述雷亚,泰温弟弟诉说他的无奈,以及他对儿子的恨与爱),之前模糊的一个个恶人原来曾经也是主角,不逊色于任何人的成长和故事。
但是真是残酷啊,一如生活。
只是还是有些遗憾,最好的译者不是外文大师,而是国学。
终于,终于,闲赋在家这几天能够静下心来把马丁的《冰与火之歌卷二:列王的纷争》通彻读了一遍。
早在两年前就有同学倾情吐血推荐了这部英文别名为A Song of Killing and fucking的奇幻大作,作为R.A.萨尔瓦多忠实书迷的我一直就没勇气再去挑战其他作者的西方奇幻了,特别是去年某日从早到晚抱着刘慈欣的三体3啃完之后,掩卷长叹,我起码2年再也无法为这类幻想类文学所吸引与震撼了。单枪匹马把中国科幻拉升到世界水平的大刘已经将我的想象穷尽了,回头看看其他类似的科幻和奇幻我只觉单薄和苍白。
于某日操作LOL被坑货连坑两局后愤然退出撸坛,找小戍姐要来当时火到爆的美剧冰与火之歌第一季:权力的游戏开始观赏。我真的不得不说这前几集对于我这种越来越浮躁和世俗的人来说过于枯燥和混乱,甚至我都没法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看完一集,就开始不断地快进。转折就发生在艾德史塔克突然就被以叛国罪斩首之时。哇塞!这简直就是颠覆我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艾德大叔那忧郁的眼神和低沉的嗓音总是让我想到连姆尼森,我还坚定的以为他会在君临指点江山挥斥方遒雄霸天下,结果就这么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我刹那间就意识到了这绝对不是一部普通的奇幻文学,这是一部波澜壮阔的政治斗争史诗,九大家族面对权力的诱惑时没有绝对的正义和邪恶,爆米花式的好人与坏蛋奇幻故事绝对不是这部史诗的风格,权力的游戏这个标题所包含的意义我才第一次真正理解,这是一场血雨腥风的游戏,斗争来源于各个家族之间甚至家族内部,而这场为权力而开展的游戏最大的魅力就是在于他没有真正的赢家,今天才坐上铁王座也许明天就成了阶下囚,荣誉在这部残酷的史诗中显得无力和幼稚,在这片物质匮乏资源稀缺的维斯特洛大陆上,只有权力和金钱才是人们的真正追求,史塔克家族的那句“凛冬将至”就是对这个大陆最真实的写照,危机无处不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看完了卷二,在为命运多舛的史塔克家族感到叹息的同时也为兰尼斯特这个一直处在权力中心的家族一次有一次化险为夷感到震惊,如果在一部只有好人和坏蛋的故事里,兰尼斯特家族就是绝对的反派,可是看着小恶魔身残志坚维系着君临城的运作乃至最后提枪上马大呼兰尼斯特万岁,带头冲锋时,不由感叹荣誉和信念仍然残存在每个人的心中,命运是可以为自己把握。
其实这部小说光从故事性来说并不见得有多么的引人入胜,甚至有些段落完全可以一扫而过,很多人都将他与托尔金的魔戒系列作比。其实我觉得他们真的不是同一类的文学,有时我甚至都无法摸清整个冰与火之歌故事的主线,甚至都无法弄懂谁才是整个冰与火之歌故事的主角!但是当我捧起这本书就无法放下。
掩卷之后,眼前总会浮现那片荒芜且并不辽阔的维斯特洛大陆上,没有真正的正义与邪恶的九大家族七大王国,谁也不是真正的主角,为了空间,为了生存,为了暂时赢得这场名为权力的游戏,用智谋和武力,展开一场没有止境的列王的纷争。
现实,又何尝不是这样?
我想,在这永无止境的纷争中,也只有驻守在北境长城的守夜人们,才是这块陷入疯狂和危机边缘的大陆中最后的救赎与希望:“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燄,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我爱读玄幻小说,这是我读过的最棒的玄幻!(《时间之轮》还没读)不论是小说的框架,细致的描写还是引人入胜的情节,都是一流的!只要你能坚持看完前三章(第一部)!只是作者似乎对主角一家有刻骨仇恨似的,他们的命运太悲惨了!尤其是这一部中!幸亏据说这一部是作者写的最黑暗的一部,以后主角们会越来越好!希望如此!
第四部的全书中的角色就是幕间休息,主角们都累了,马丁也一样,但愿他能在有生之年写完。
琼恩身世之谜
爱荣誉胜过生命的艾德·斯塔克会有私生子吗?肯定不会,莱安娜临死之前把刚出生的幼子托付给哥哥,并让其发誓守护。琼恩是莱安娜和雷加的儿子。他也是龙的血脉。
三头巨龙
龙肯定要龙血的传人才能驾驭。已知仅存的血脉就只有丹妮莉丝和琼恩。本来还以为伊蒙是个类似与圣斗士童虎的角色,可以返老还童,可惜在海上挂掉了。三头龙还差一头,詹姆的可能性最大,贵族们都相互通婚,或多或少也许也会有点龙血在身上。又或者他姑妈说得对,只有小恶魔才是泰温的儿子,瑟曦和詹姆都是坦格利安的血脉。
瑟曦的结局
被詹姆杀死,预言都说了。为了突出戏剧性,一定是詹姆而不是小恶魔杀的她。
七大王国的最后统治者
不太可能继续兄妹乱伦了,所以最后应该是丹妮莉丝女王和他的丈夫詹德利。当然劳勃还有一个私生子活着,不过詹德利更有王者相。
深冬的雨夜,听着窗外滴滴答答动听的雨声,突然想起八月长安的《暗恋》,音乐播放器里面适时放着萧亚轩的《表白》,想起了一个人,他为我写过一首诗叫做《雨响了灯》,那个人是我人生中第一个暗恋的人。有人说,暗恋是一件最美好的事情,只有自己一个人懂得那份乐趣。可我却觉得暗恋的滋味不好受,痛苦煎熬,心里始终被堵塞着无法通畅。也许美好只是因为暗恋始终还存留着一份希冀;也许美好又是因为暗恋已经持续了很久,久到平淡得忘记了煎熬。反正,我不认为那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八月长安不是一个平凡的言情小说家,毕业于北大,曾经是高考状元,知识渊博,是一个才女加美女。可是她的小说却贴近现实,比如《你好,旧时光》里面的余周周,还有《暗恋》里面的洛枳。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是她们,我们也曾经纯真曾经暗恋。她总是很善于取平凡到不能再平凡别人却不会去注意的题材,经她的润色,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不是男主角帅气女主角可爱,天生一对,结局圆满;不是男女主角都完美无暇,没有一丝缺陷。她笔下的人物,有着美好的性格也有着人性的弱点。也许聪明却孤独;也许美丽却虚荣,善良成熟睿智体贴努力,也会羡慕也会嫉妒也会厌恨也会自私也会伤害。
通篇都是洛枳的细腻的心理描写,长达十多年的暗恋,只能躲在他的背后看着他的背影却始终不曾回头;只能看着他通过自己找寻别的女生;只能让自己努力去成为能够成为匹配他的人;只能写出优秀的文章去让他注意;只能成为文科高考状元才能够跟他一起升国旗;只能在他牵起自己的手的时候无力反抗;只能在他消失不理自己的时候黯然失落;只能任由他招之则来挥之则去。。。满满的委屈,可却因为对方是他而觉得甜蜜。我们都曾经幻想自己是公主,能够得到王子的青睐,可是梦想是梦想,现实是现实,理想是照不进现实的。家庭的悬殊,父亲的惨死,中间的错综复杂不能忽略,也正是因为这种种的曲折让她百般揪心。我很感激长安没有把这中间的误会或者真实展现出来,毕竟这些其实真的与暗恋无关。
这本书其实很难阅读下去,不是因为写得不好,只是因为太真实让我想起了曾经暗恋的痛苦。
曾经憋在心里不敢诉说,甚至对日记本都没有勇气去表达,害怕某天被别人看见;经常去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在触碰他眼睛的那刻却赶紧移走;练书法的时候偷偷在自己名字后面写上他的名字却匆忙撕掉,担心别人会看到;希望老师把我们的名字放在一起表扬;希望下一次分座位的时候能够离得更近。。。这一切在收到一首诗的时候都已经成为了甜蜜,可是并不是每一份暗恋都能够得到对方的回应。
曾经窃喜跟他一起在一个跑道上奔跑;曾经希望在路上能够见到那件熟悉的球衣;曾经希望在做广播操转体运动的时候能够回头多望他两眼;曾经渴望得到他的一切消息;曾经希望他能够记得自己,即使只是模糊的身影;曾经因为他一句玩笑话而当真;曾经觉得他拥有男生的一切魅力;曾经他就是天就是地。。。如大部分人一样,暗恋伴随着你,不知不觉被时间冲刷了,当你蓦然想起他的时候,发现已经过了很久,距离上一次想他一次比一次遥远。可是,他不会消失,你已经把你生命中美好的青春都奉献在他身上。
暗恋,痛苦美好,要么放弃要么偏执。我不想用执著,执著远远不够表达暗恋的心情。于是,我想起了张爱玲的一句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欢喜,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在大家都还沉浸在鬼吹灯“国家地理杂志+夺宝奇兵”的奇妙历险中时,大力金刚掌悄然无声地带来了这部重量级作品~~
可以说茅山后裔这套书压根就没有经过什么铺天盖地的宣传和溢美之词的修饰,直到出版发行之后都是异常低调,然而这是一部实在很了不起的小说,从风格上说,有冒险、推理、悬疑、恐怖,从故事情节说,有风水、道术、历史、智斗...
大力金刚掌以他无与伦比的想象力与知识量,描绘出了一副庞大的历史上的正邪之战的画卷,极为幽默和平民化的文笔让人忍俊不禁,那些你所不知道的、你想象不到的匪夷所思的事情,被大力金刚掌叙述得仿佛就在你眼前,让人瞠目结舌,那些虚构的人和事,都是那么的自圆其说,没有丝毫逻辑上的破绽与漏洞,绝对值得你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