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的布蕾妮,外号“美人”,昵称妞儿(詹姆专用)、剑妞、母牛爵士,暮临厅伯爵小姐,“暮之星”赛尔温的唯一继承人,单体武功排名足可跻身维斯特洛当世前八的一流高手,冰火世界中极其罕见的集正直正派正义正经四正于一身的绝对正面人物,也是除丹妮瑟曦珊莎艾莉亚以外的第五女主角。
先是爱上蓝礼·拜拉席恩,未果。继而爱上詹姆·兰尼斯特,也未(到结)果。
布蕾妮是个好同志。自从在第二卷上册出场以来,她用她纯洁的灵魂、朴素的外表、忠诚的信念、坚贞的爱情观以及那内敛、冷峻、极具安全感的气质打动了数以万记的男女观众,更在第四卷顺理成章荣膺POV视点人物,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掀动了一场新的疯狂潮流。为了寻找珊莎这个十三岁的少女/处女/小姐/淑女/黄毛丫头/黄花大闺女,布蕾妮同志与本年度最佳龙套 不知名农夫甲 展开的那段经典问答在官方论坛上挑起了风风火火延续半年(并且看样子还会继续延续下去)的“‘少女’与‘处女’之战”;而她在即将遭到石心夫人这个反派大BOSS的毒手时,面对着死亡毫不畏惧地喊出的那句(被后爸马丁哔——掉了的)台词,也引得无数闲得蛋疼的读者纷纷猜测,进而产生了诸如“CAO!”“草泥马!”“党费!”“HELP!”“妈妈!”“FUCK!”“詹姆!”“饶命!”“NO!”“你妹!”“脑袋掉了碗大个疤!”“马丁我咒你死全家!!”等个性答案,极大地丰富了论坛的水量和群众的精神生活。
由此可见,这样一个人气极高极具魅力的人物,如果是男性的话,将会吸引多少腐女直女花痴女投入到冰火的世界中来啊!俗话说男无丑相,君不见猎狗桑铎,毁容半面,依然风情万种;小恶魔提利昂,生来怪胎,谁知智过其躯。可是!邪恶的、黑暗的、对同人女深恶痛绝的后爸马丁,本着“一切DM均无善终”的精神,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拆散了天作之合的蓝礼陛下与洛拉斯爵士,所以布蕾妮同志,您没有在这个世界生为男子,实在幸莫大焉啊!
您与詹姆·兰尼斯特同志的那段奋斗路程与革命的深厚情谊,感动和激励了世世代代的冰火群众。您以对党和革命无限忠贞的态度,成功地将这位前两卷中的“维斯特洛第一恶棍”漂白;您是黑暗中点亮明灯的卢嘉川,将出身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林道静吸引到人民的阵营中,并竭力抚平那既风流又下流的荡妇姐姐余永泽对他的累累伤害。可是!卑鄙恶毒、阴暗扭曲的石心老婆娘,后爸马丁在维斯特洛的代言人,仗着她曾经对您有过滴水之恩,居然用无辜儿童波德瑞克的生命来要挟您,逼您去以卑劣手段暗杀武功尽废虎落平阳的詹姆同志,这是多么险恶的用心,多么狗血的桥段啊!布蕾妮同志,您能够经受住革命的考验吗?您能坚强不屈地将打倒后爸马丁进行到底,将追求HE的正当权利这一光荣理想贯彻始终吗?!
呜呼,我说不出话,只能对万恶的后爸投以强烈的谴责!愿布蕾妮同志与詹姆同志的革命情谊永存不朽!
詹布最高后援会总部 XXX 撰于 猴年马月狗日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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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请不要再纠结剧透的事,这篇本来是第四卷的吐槽结果错手发到第三卷了╯﹏╰
呵呵 !!!!向牛人致敬,,,,我有个三年内骑行计划::从新疆骑入西藏,,,,然后走南线转神山绕圣湖奔樟木口岸,,,,,然后在某年的四月伴着火红的杜鹃花徒步安娜普尔娜之路。。。。这个计划大约需要三至四人组成车队,,,,到时候具体实施时会跟自行车商和户外帐篷品牌等谈关于赞助的事宜。。。。。。。希望对新藏线充满期待的朋友快来加入,,,,,,我们虽然暂时不能象石田那样环游世界,,,,,,,但我们也一样可以挑战我们的梦想啊!!!!!!!!!!!!!!!
可以肯定的是,盗八上市之后,一个中国特有的在短期内掀起阅读狂潮的盗墓小说时代就会彻底终结……其实严格来说,盗墓笔记后几部已经不算是盗墓小说,它的吸引力主要来源于一种对于解谜的期待(当然还有一些搞基的腐女腐男的我也不懂的什么玩意)。对于三叔本人,说实话我是相当佩服的,毕竟在国内能驾驭得了长篇悬疑文学的已经没有几个人了,一部作品创作五年,虽然不是主流文学,但单单就营造悬念,挖坑填坑来说也得损耗不少脑细胞,当然我们也得承认,民间也有高人,比如盗吧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暖和狐狸”大神,如果大结局让他来写,或许可以以假乱真,毕竟人家分析的简直滴水不漏。我想,或许三叔之所以把战线拖得如此之长,就是要避开民间高人的猜度来创造一个经典大结局吧……
步入正题,盗墓小说,06年的时候异军突起,自鬼吹灯起,之后一发不可收拾,什么《盗墓之王》《阴阳眼》等跟风之作络绎不绝,但就像一些电视台非要把一些节目做死一样,作品多了,质量又参差不齐,读者肯定会产生审美疲劳,其颓势也在所难免。蔡俊也曾断言:盗墓小说必将毁于无良书商之手!其中缘由,大家都明白。之所以盗墓笔记能有如此大的吸引力,不是盗墓小说风光未尽,只是三叔心里明白,只有改变写作套路才能找到出路,因此自然而然的,盗墓笔记走向了悬疑类型。在商业化如此泛滥的今天,三叔的头脑或许是明智的……
记得当年盗墓小说问世之时,一些人们第一次知道了洛阳铲,第一次了解了古代风水学,长期潜伏于民间的私人盗墓泛滥之现象也摆在了公众眼前,一种中国特有的类型小说能产生如此大的魅力,或许也间接说明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当然很多人埋怨三叔的磨叽,但我想好的作品时需要时间的,我觉得《盗墓》不像其它流水派作风的网络文学来迎合读者的口味,他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和优势,这和这几年收藏热的兴起有异曲同工之处,请大家慢慢体会……另外,建议大家去读一读吴树先生的《谁在收藏中国》,其中对中国文物贩子如何借国际炒家炒高文物获取暴利、民间盗墓猖獗之现实做了深刻的揭示,想必大家会有另外一番感受……扯远了,《盗墓》完结之后,我很期待三叔的下一部小说,听说是《藏海花》,但我建议三叔万万不可转型,因为你说实话最大的优势就在盗墓和大漠这两本书中,丢了这个,饭碗不保,呵呵(其实已经不愁饭碗了,都富豪榜第二了)……
从评价上看,或许人们爱盗墓笔记甚过三叔的另一作品《大漠苍狼 》,但其实我更喜欢后者,因为后者虽短但更为神秘,三叔的坑填的还算比较彻底,而三叔营造的未知的气氛总会给人以无尽的遐想,从吴邪、闷油瓶的身世到吴用那无休的轮回及地下无垠的空间,其制造悬念的功力绝非等闲。另外想说,好像鬼吹灯最新一部已经出了,但我反正是没有看,相信很多人都一样,盗墓小说风光已过,许多人已经把它写进了墓地,它也注定只是中国小说界的昙花一现,修真、玄幻类也注定难逃这个结局。
2011年,已经不再属于盗墓小说,甚至未来,盗墓小说也很难再吸引人们的眼球,但作为一名忠实读者,在此想说一句:即使盗墓小说已经成过眼云烟,请在你的书架上,给盗墓笔记留一个位置,因为你曾经爱过它,就像你曾经爱过某个人,她注定要占据你心中的某个位置。另外,当你拿到书之后,不要执著于寻找漏洞,也不要执著于对人物命运的或喜或悲,更不要为没有自己需要的结局而怅然若失,一部小说吸引你五年,你追随了五年,最终它还清了欠你的帐,这就够了。愿吴邪有个好的结局,《盗墓笔记》,盗墓小说,走好……
(最后,对我的老婆说:“美洁,我爱你,我会给你幸福!”)
说实话这本书不是看一两页就可以吸引住继续下去的,也许是因为翻译的问题,也许是书本身的结构.
我不是说翻译不准确或如何,想来他们很努力很尽责了,我们都明白奇幻所涉及的外文如何繁杂.但让人感到遗憾的是,现在的翻译者外文能力可能远强于他们国学的素养.他们翻译得也许信、达,但是并不优美.毕竟,翻译是一重再创造,我在《悲惨世界》上有过深刻的体会,在看到陈秀梅的翻译版本之前,我无论如何无法读下去,那时候我以为雨果不过是个欺世盗名的骗子。但是我终于从古旧的地摊上找到我国以前国学大师的译著的时候,看着神父和冉阿让的一点点言行和一句句对话,泪流满面。其实包括龙枪也是,小说本身宏大,但是即便朱学恒这样的资深人士翻译过来之后,感觉的文字优美程度也差很多。目前个人的喜好只有《龙族》的译者,优美甚至也许参与进更多的再创造。一如林少华之于村上春树。
拿几段作比较:
这是《权力的游戏》(不是“权利”的游戏,不过道译者和编辑知否这两个词的区别并看明白了这部书的真象)里面本来应该非常有诗意的一个片段,引用豆办司南评论中的举例:
“
二是诗意。不多说,引用一段:
他不断下坠,仿佛经过了好多好多年。
快飞吧,一个声音在黑暗中低语,然而布兰不知该怎么飞,所以只好继续不断坠落。
鲁温师傅曾经捏制了一个陶土娃娃,烧烤得又硬又脆,为它穿上布兰的衣服,然后从城楼上扔下去。布兰一直记得陶土娃娃摔得粉身碎骨的模样。“但我绝对不会摔下去。”他说,然后继续往下坠。
虽然四周都是灰蒙蒙的雾气,看不清地面究竟有多远,但他可以感觉到自己掉落的速度有多快,也知道下面等着自己的是什么。即便在梦中,你也不可能永无止尽地这么一直掉下去。他知道,他会在落地前的一刹那醒来,人总是在落地前的一刹那醒来的。
……
现在你知道了吧?乌鸦端坐在他肩膀上悄声道,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要活下去了吧?
“为什么?”布兰不解地问,仍旧不停地往下掉,往下掉。
因为凛冬将至。
布兰看看肩膀上的乌鸦,乌鸦也看着他。它原来有三只眼睛,第三只眼里充满一种恐怖的知识。布兰再度下望,如今下方空无一物,惟有冰雪、寒冷和死亡,在一片冰冻的荒原上,插满了锯齿状的蓝白冰针,正等着拥抱他。它们如飞矛般朝他射来,他看到上面挂满成千个做梦人的枯骨,一阵绝望的恐惧笼罩了他。
“人在恐惧的时候还能勇敢吗?”他听见自己细小邈远的声音这么说。
随后父亲的声音回答道:“人惟有恐惧的时候方能勇敢。”
……
布兰抬起头,一脸安详地说:“我要叫它‘夏天’。”
”
对比两篇类似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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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越女剑:
“ 这时范蠡正坐在山坡草地上,讲述楚国湘妃和山鬼的故事。阿青坐在他身畔
凝神倾听,一双明亮的眼睛,目不转瞬的瞧着他,忽然问道:“那湘妃真是这样
好看么?”
范蠡轻轻说道:“她的眼睛比这溪水还要明亮,还要清澈……”阿青道:“
她眼睛里有鱼游么?”范蠡道:“她的皮肤比天上的白云还要柔和,还要温软……”
阿青道:“难道也有小鸟在云里飞吗?”范蠡道:“她的嘴唇比这朵小红花的花
瓣还要娇嫩,还要鲜艳,她的嘴唇湿湿的,比这花瓣上的露水还要晶莹。湘妃站
在水边,倒影映在清澈的湘江里,江边的鲜花羞惭的都枯萎了,鱼儿不敢在江里
游,生怕弄乱了她美丽的倒影。她白雪一般的手伸到湘江里,柔和得好像要溶在
水里一样……”
阿青道:“范蠡,你见过她的是不是?为甚么说得这样仔细?”
范蠡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见过她的,我瞧得非常非常仔细。”
他说的是西施,不是湘妃。
他抬头向着北方,眼光飘过了一条波浪滔滔的大江,这美丽的女郎是在姑苏
城中吴王宫里,她这时候在做什么?是在陪伴吴王么?是在想着我么?
阿青道:“范蠡,你的胡子中有两根是白色的,真有趣,像是我羊儿的毛一
样。”
范蠡想:分手的那天,她伏在我肩上哭泣,泪水湿透了我半边衣衫,这件衫
子我永远不洗,她的泪痕之中,又加上了我的眼泪。
阿青说:“范蠡,我想拔你一根胡子来玩,好不好?我轻轻的拔,不会弄痛
你的。”
范蠡想:她说最爱坐了船在江里湖里慢慢的顺水漂流,等我将她夺回来之后,
我大夫也不做了,便是整天和她坐了船,在江里湖里漂流,这么漂游一辈子。
突然之间,颏下微微一痛,阿青已拔下了他一根胡子,只听得她在咯咯娇笑,
蓦地里笑声中断,听得她喝道:“你又来了!”
绿影闪动,阿青已激射而出,只见一团绿影、一团白影已迅捷无伦的缠斗在
一起。
”
--------------------------------------------
看看龙族:
“
可是伊露莉的表情很奇怪。一直都面无表情的脸上突然浮现了微笑。她那个微笑真的很怪异。如果称之为微笑,那应该要带有快乐的感觉,可是却一点也没有那种感觉。
伊露莉一面歪着头,一面仰望天空。我为什么突然有股不安的感觉呢?我看了一下卡尔,他也是表情有些讶异地看着伊露莉。
“谢蕾妮尔小姐?”
伊露莉默默无语,仰望着天空。
我突然觉得很可怕。这样一点现实感也没有。伊露莉还是坐在那里,可是我感觉不出她是和我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呼吸的生命体。这到底是什么奇怪的感觉呢?我甚至觉得她所仰望的天空和我看到的天空是不一样的。她仿佛像是在看盘古开天时的那片天空,就像是在仰望创世的第一个夜空以及第一道星光。
“是的。我们被称为优比涅的幼小孩子。
…
她说道:“我们是……”
就在伊露莉像梦境般的说话声音响起的那一瞬间。
我们突然与现实世界隔绝开来。
我们好像进入了属于精灵的时间之流里。空间像波浪般流动,被胡乱扭转着。营火、我、卡尔以及伊露莉以外的所有空间都消逝不见了。
伊露莉在这样一股忘却一切的潮流之中,继续说话。不对,她有说话吗?
“优比涅的幼小孩子……幼小孩子……幼小孩子。”
我感受不到任何感觉。伊露莉说话的时候,我感觉不到任何其他的声音,也感受不到任何光线。我只听得到伊露莉的说话声音。
不对,她并没有说话。可是我在听。
“我们无法永远独自立足于这个世界……无法永远对自己负责……无法永远活着……我们是第一个被创造出来的……第一个走过来的……第一个必须消失的……”
我无法做出任何思考。我只能听。我觉得所有事物都变得杂乱无章。
“必须消失?”
这是卡尔的高喊声。接着突然间,这个世界又回复到原来的样子。
我们仍然还是在有些冰冷的十一月夜晚空气之中,围坐在营火旁边烤火。四周还是那片森林,我们还是一副看起来没什么了不起的旅行者模样,坐在营火的周围。
咚。我抬头一看,原来是杉森踢开了毛毯,翻身到另一边。我噗嗤笑了一声,又再度看着伊露莉。
卡尔的脸孔为什么变得这么苍白呢?
此时,我想起那时候卡尔说的最后一句话了,随即我也记起伊露莉说的那句话。等等,她说会消失?会消失的意思是,精灵会消失的意思吗?
伊露莉还是以那副不慌不乱的姿势坐着。所以相形之下,卡尔看起来就像是遇到一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却惊慌地大叫的老人。
“你是指谁会消失?你的意思是森林的种族会消失?”
伊露莉微笑了一下。我这样好像是在责骂一个老人活了很多岁月却还行事轻浮,但卡尔现在确实是扮演着那老人的角色,他的表情看起来像是快发疯了。伊露莉冷静地说:“我们就像是园丁。”
“什么?”
伊露莉抬起头来,仰望那些凋零的树枝。我突然感受到一股奇怪的气氛,然后我也抬头往上看去。
我的天啊!树枝上面竟然开着花朵!
“园丁们能够完全了解他们的庭园,而我们则是被创造成为能够完全了解这个世界的种族。”
太阳升起,然后又开始落下。夜空的星星移动了。接着,月亮升起,又再落下之后,太阳随即升起。
春天来临,花朵盛开。夏天到来,到处一片绿油油的。秋天则是因为死去植物的神秘感而美丽,接着又是白雪温柔地在大地和树木的眼皮上亲吻,等待春天时它们再睁开眼睛,万物则是在冬眠。
“而且我们被赋予无限协调的能力。人类看天空,会创造星座;人类走在森林里,会形成一条条的山路。我们精灵却不会做这种事。
我们身体感受到倾泄而下的星光时,我们会变成星星。我们遇到把森林当做乐器来弹奏歌唱的风时,我们只会变成飘扬在空中的树叶。
大地上面耸立着山。自由自在飘浮的云朵碰到了山,最后会变成沾湿山岭额头的雨水,然后消失不见。溪水乘着溪谷而下,流到大地上,最后会变成江河。随着溪水流逝,溪谷越来越深,山则是越来越老。
“我们是无法在这世上做任何事的种族,我们无法影响这个世界。园丁们无限了解庭园,把庭园弄得很美丽,但是却从来就没有想到庭园可以掘掉而改种谷类农作物,为明日做准备。
溪水的强烈水势乘着溪谷流下湿润大地时,美丽的花朵盛开。
风毫无距离地爱抚万物。可是开过花朵的大地会变成一片荒野,风有时会狂暴吹起,刮起尘土。而且荒野上面最后一朵花朵凋谢时,世界会失去清绿。
接着,人类的犁田工具会落到荒凉的原野上面。原本温热在施慕妮安神胸口的温暖大地变成冷冷的土块,并且被毁坏破灭。
“优比涅和贺加里斯两者为了能够共存而创造了时间。可是时间是优比涅与贺加里斯的女儿,同时,它的力量强大到会将所有东西归于空无。时间可以说是优比涅与贺加涅斯的败笔。”
“时间是败笔?”
“这或许就是他们当时没能领悟到的道理。在无之前,秩序和混乱皆是无法存在的。”
在无之前……如果说什么都没有,既不会乱七八糟的,也不用去整理。
“她们认为她们不是创造出共存,而是创造出共灭的原因。”
“你说这是共灭?”
“是的。”
随着太阳起落,伊露莉脸上的阴影快速地移动着。四周围放任不管我们了,只是疯狂似的流逝着。此时,卡尔说道:“第十级魔法是什么呢?”
伊露莉的脸上露出了仔细思考的表情,说道:“很难用人类的语言来表现。如果一定要说出来的话……”
伊露莉像是努力在找适当字汇的样子。过了不久,她说道:“创造……创造宇宙。”
四周围的景象又再回复到冰冷的十一月冬夜。
脚趾的刺痛感也回来了,嗯,因为长时间骑马才会变成这个样子。还有我可怜的屁股,也一样好疼啊。我有多久没坐过椅子或床了呢?最近总是坐在硬梆梆的马鞍上,要不然就是坐上在冰冷的地上。
创造宇宙的话……”
卡尔的声音很微弱。伊露莉像是在喃喃自语地说:“在那个地方,银杏树会结出青紫色的番石榴;在那里,大地是在天空之上;在那里,虽然有七个太阳但是没有白天;在那里,河水往上流;在那里,雨水朝着天空倾泻而上。在枫叶之间蝴蝶翩翩飞舞;公鸡会啄熊;在大地上,一片蔷薇花瓣上面有百万个露珠;在红色大海之上,飘下蓝色的雪花……”
卡尔表情糊涂地说:“你的意思是将所有法则都重新制定,全新创造出所有生物吗?在那里,可能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如果没有时间,就可能会没有因果关系,只有结果没有原因,不存在的事物都争相出现的……
“你总是能正确无误地形容出一件事物,这次亦不例外
”
冰与火之歌的作者创造了最为真实宏大的世界,以及是不是首次用到POV的模式?(这一点也许《生命-梦幻的泡影》是受到他的启发,而且更进一步,冰火即便POV也是第三人称,而生命直接改为第一人称),虽然初看起来杂乱,却真实而且,完全可以按人称独立为一幕幕的相对独立的小说,例如艾莉亚,我特别喜欢的角色,只读她的章节就是一篇刺客的成长史。
这里面没有好人,没有坏人,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每一个人都是真实的,活生生的,而且象雷亚,泰温这些侧面描写的人(如别人不断闪回评述雷亚,泰温弟弟诉说他的无奈,以及他对儿子的恨与爱),之前模糊的一个个恶人原来曾经也是主角,不逊色于任何人的成长和故事。
但是真是残酷啊,一如生活。
只是还是有些遗憾,最好的译者不是外文大师,而是国学。
终于,终于,闲赋在家这几天能够静下心来把马丁的《冰与火之歌卷二:列王的纷争》通彻读了一遍。
早在两年前就有同学倾情吐血推荐了这部英文别名为A Song of Killing and fucking的奇幻大作,作为R.A.萨尔瓦多忠实书迷的我一直就没勇气再去挑战其他作者的西方奇幻了,特别是去年某日从早到晚抱着刘慈欣的三体3啃完之后,掩卷长叹,我起码2年再也无法为这类幻想类文学所吸引与震撼了。单枪匹马把中国科幻拉升到世界水平的大刘已经将我的想象穷尽了,回头看看其他类似的科幻和奇幻我只觉单薄和苍白。
于某日操作LOL被坑货连坑两局后愤然退出撸坛,找小戍姐要来当时火到爆的美剧冰与火之歌第一季:权力的游戏开始观赏。我真的不得不说这前几集对于我这种越来越浮躁和世俗的人来说过于枯燥和混乱,甚至我都没法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看完一集,就开始不断地快进。转折就发生在艾德史塔克突然就被以叛国罪斩首之时。哇塞!这简直就是颠覆我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艾德大叔那忧郁的眼神和低沉的嗓音总是让我想到连姆尼森,我还坚定的以为他会在君临指点江山挥斥方遒雄霸天下,结果就这么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我刹那间就意识到了这绝对不是一部普通的奇幻文学,这是一部波澜壮阔的政治斗争史诗,九大家族面对权力的诱惑时没有绝对的正义和邪恶,爆米花式的好人与坏蛋奇幻故事绝对不是这部史诗的风格,权力的游戏这个标题所包含的意义我才第一次真正理解,这是一场血雨腥风的游戏,斗争来源于各个家族之间甚至家族内部,而这场为权力而开展的游戏最大的魅力就是在于他没有真正的赢家,今天才坐上铁王座也许明天就成了阶下囚,荣誉在这部残酷的史诗中显得无力和幼稚,在这片物质匮乏资源稀缺的维斯特洛大陆上,只有权力和金钱才是人们的真正追求,史塔克家族的那句“凛冬将至”就是对这个大陆最真实的写照,危机无处不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看完了卷二,在为命运多舛的史塔克家族感到叹息的同时也为兰尼斯特这个一直处在权力中心的家族一次有一次化险为夷感到震惊,如果在一部只有好人和坏蛋的故事里,兰尼斯特家族就是绝对的反派,可是看着小恶魔身残志坚维系着君临城的运作乃至最后提枪上马大呼兰尼斯特万岁,带头冲锋时,不由感叹荣誉和信念仍然残存在每个人的心中,命运是可以为自己把握。
其实这部小说光从故事性来说并不见得有多么的引人入胜,甚至有些段落完全可以一扫而过,很多人都将他与托尔金的魔戒系列作比。其实我觉得他们真的不是同一类的文学,有时我甚至都无法摸清整个冰与火之歌故事的主线,甚至都无法弄懂谁才是整个冰与火之歌故事的主角!但是当我捧起这本书就无法放下。
掩卷之后,眼前总会浮现那片荒芜且并不辽阔的维斯特洛大陆上,没有真正的正义与邪恶的九大家族七大王国,谁也不是真正的主角,为了空间,为了生存,为了暂时赢得这场名为权力的游戏,用智谋和武力,展开一场没有止境的列王的纷争。
现实,又何尝不是这样?
我想,在这永无止境的纷争中,也只有驻守在北境长城的守夜人们,才是这块陷入疯狂和危机边缘的大陆中最后的救赎与希望:“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燄,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我爱读玄幻小说,这是我读过的最棒的玄幻!(《时间之轮》还没读)不论是小说的框架,细致的描写还是引人入胜的情节,都是一流的!只要你能坚持看完前三章(第一部)!只是作者似乎对主角一家有刻骨仇恨似的,他们的命运太悲惨了!尤其是这一部中!幸亏据说这一部是作者写的最黑暗的一部,以后主角们会越来越好!希望如此!
第四部的全书中的角色就是幕间休息,主角们都累了,马丁也一样,但愿他能在有生之年写完。
琼恩身世之谜
爱荣誉胜过生命的艾德·斯塔克会有私生子吗?肯定不会,莱安娜临死之前把刚出生的幼子托付给哥哥,并让其发誓守护。琼恩是莱安娜和雷加的儿子。他也是龙的血脉。
三头巨龙
龙肯定要龙血的传人才能驾驭。已知仅存的血脉就只有丹妮莉丝和琼恩。本来还以为伊蒙是个类似与圣斗士童虎的角色,可以返老还童,可惜在海上挂掉了。三头龙还差一头,詹姆的可能性最大,贵族们都相互通婚,或多或少也许也会有点龙血在身上。又或者他姑妈说得对,只有小恶魔才是泰温的儿子,瑟曦和詹姆都是坦格利安的血脉。
瑟曦的结局
被詹姆杀死,预言都说了。为了突出戏剧性,一定是詹姆而不是小恶魔杀的她。
七大王国的最后统治者
不太可能继续兄妹乱伦了,所以最后应该是丹妮莉丝女王和他的丈夫詹德利。当然劳勃还有一个私生子活着,不过詹德利更有王者相。
深冬的雨夜,听着窗外滴滴答答动听的雨声,突然想起八月长安的《暗恋》,音乐播放器里面适时放着萧亚轩的《表白》,想起了一个人,他为我写过一首诗叫做《雨响了灯》,那个人是我人生中第一个暗恋的人。有人说,暗恋是一件最美好的事情,只有自己一个人懂得那份乐趣。可我却觉得暗恋的滋味不好受,痛苦煎熬,心里始终被堵塞着无法通畅。也许美好只是因为暗恋始终还存留着一份希冀;也许美好又是因为暗恋已经持续了很久,久到平淡得忘记了煎熬。反正,我不认为那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八月长安不是一个平凡的言情小说家,毕业于北大,曾经是高考状元,知识渊博,是一个才女加美女。可是她的小说却贴近现实,比如《你好,旧时光》里面的余周周,还有《暗恋》里面的洛枳。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是她们,我们也曾经纯真曾经暗恋。她总是很善于取平凡到不能再平凡别人却不会去注意的题材,经她的润色,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不是男主角帅气女主角可爱,天生一对,结局圆满;不是男女主角都完美无暇,没有一丝缺陷。她笔下的人物,有着美好的性格也有着人性的弱点。也许聪明却孤独;也许美丽却虚荣,善良成熟睿智体贴努力,也会羡慕也会嫉妒也会厌恨也会自私也会伤害。
通篇都是洛枳的细腻的心理描写,长达十多年的暗恋,只能躲在他的背后看着他的背影却始终不曾回头;只能看着他通过自己找寻别的女生;只能让自己努力去成为能够成为匹配他的人;只能写出优秀的文章去让他注意;只能成为文科高考状元才能够跟他一起升国旗;只能在他牵起自己的手的时候无力反抗;只能在他消失不理自己的时候黯然失落;只能任由他招之则来挥之则去。。。满满的委屈,可却因为对方是他而觉得甜蜜。我们都曾经幻想自己是公主,能够得到王子的青睐,可是梦想是梦想,现实是现实,理想是照不进现实的。家庭的悬殊,父亲的惨死,中间的错综复杂不能忽略,也正是因为这种种的曲折让她百般揪心。我很感激长安没有把这中间的误会或者真实展现出来,毕竟这些其实真的与暗恋无关。
这本书其实很难阅读下去,不是因为写得不好,只是因为太真实让我想起了曾经暗恋的痛苦。
曾经憋在心里不敢诉说,甚至对日记本都没有勇气去表达,害怕某天被别人看见;经常去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在触碰他眼睛的那刻却赶紧移走;练书法的时候偷偷在自己名字后面写上他的名字却匆忙撕掉,担心别人会看到;希望老师把我们的名字放在一起表扬;希望下一次分座位的时候能够离得更近。。。这一切在收到一首诗的时候都已经成为了甜蜜,可是并不是每一份暗恋都能够得到对方的回应。
曾经窃喜跟他一起在一个跑道上奔跑;曾经希望在路上能够见到那件熟悉的球衣;曾经希望在做广播操转体运动的时候能够回头多望他两眼;曾经渴望得到他的一切消息;曾经希望他能够记得自己,即使只是模糊的身影;曾经因为他一句玩笑话而当真;曾经觉得他拥有男生的一切魅力;曾经他就是天就是地。。。如大部分人一样,暗恋伴随着你,不知不觉被时间冲刷了,当你蓦然想起他的时候,发现已经过了很久,距离上一次想他一次比一次遥远。可是,他不会消失,你已经把你生命中美好的青春都奉献在他身上。
暗恋,痛苦美好,要么放弃要么偏执。我不想用执著,执著远远不够表达暗恋的心情。于是,我想起了张爱玲的一句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欢喜,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在大家都还沉浸在鬼吹灯“国家地理杂志+夺宝奇兵”的奇妙历险中时,大力金刚掌悄然无声地带来了这部重量级作品~~
可以说茅山后裔这套书压根就没有经过什么铺天盖地的宣传和溢美之词的修饰,直到出版发行之后都是异常低调,然而这是一部实在很了不起的小说,从风格上说,有冒险、推理、悬疑、恐怖,从故事情节说,有风水、道术、历史、智斗...
大力金刚掌以他无与伦比的想象力与知识量,描绘出了一副庞大的历史上的正邪之战的画卷,极为幽默和平民化的文笔让人忍俊不禁,那些你所不知道的、你想象不到的匪夷所思的事情,被大力金刚掌叙述得仿佛就在你眼前,让人瞠目结舌,那些虚构的人和事,都是那么的自圆其说,没有丝毫逻辑上的破绽与漏洞,绝对值得你拥有~~
距离我上次阅读东野圭吾的作品已有一年的时间了,上次所看的是《圣女的救济》,我当时认为是一部非常好的推理小说,当然很多人认为此部作品不如《嫌疑人X的献身》,在此不作其他评论。
花了一天半的时间,看完这部短篇集,真的异常精彩!谁说东野写短篇不如长篇的都该读这部短篇集。这部短篇集类型颇多,校园类,日常类,叙诡类。当然共同点还是本格类的推理过程。本次的大惊喜就在于东野也写过叙述性诡计,但不是为了叙诡而叙诡,而是真正地用在故事中,是为了故事服务。我突然发现东野真的是非常会讲故事,而且他写的这几个短篇几乎都非常适合拍成SP(日剧的一种,比普通一集的电视剧时间长,一般在一小时以上)。话说东野的推理小说体现在动机上,诡计方面倒不是非常出色,虽然不太赞成但这次的几个短篇的重点确实体现在了动机上,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以下是对这几部短篇的短评。
《小小的恶作剧故事》,发生在校园里坠楼事件。故事以小见大,发人深省。很典型的本格推理过程,误导我的推理过程也就是短篇集中所写的部分,真相在于“我”毕业之后从死者母亲那里看到的物件所推理出的结果,这才是真正的结果。这确实是由一场小小的恶作剧造成的坠楼死亡事件,其最终原因是爱情,当一方不喜欢另一方的时候就会产生隔阂,不管另一方如何补救都无法挽回,这就是所谓的强扭的瓜不甜。
《黑暗中的两人》,凶手是信二,故事中就这么几个人物登场,排除几个人物就剩下信二。为什么信二会对自己这么小的弟弟(他弟弟还是几个月大的婴儿)痛下杀手呢?动机,这又是东野非常擅长的方面,原来这根本就不是他弟弟,是他与继母乱伦(日本人咋这么喜欢这呢)后生的孩子,这么说应该是他的儿子。之后就阐述了信二杀人的过程及其心里想法。
《舞女》,这篇短篇我觉得可以称这为日常推理。故事内容很简单,孝志每周三晚会迟点到家,为什么会迟到家呢?那是因为他每周三晚去看某个女孩跳新体操,他很喜欢这个女孩,想表达爱慕之情,结果恰恰是这爱慕之情杀死了这个女孩。 东野把这故事讲得绘声绘色又合情合理,从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自己的好意可能会在无意中害死他人。
《无尽之夜》,故事从开头到结尾着墨很多在厚子身上,却原来她即是杀死自己丈夫的凶手,为什么呢?刑警也有这个疑问,如此和睦的婚姻为何会导致悲剧的发生?为何刑警如此快地怀疑上她就是凶手,原来关键是在香水上。东野在细节的描写可谓一丝不苟,这些小细节都在叙述过程中一一讲到。这起案件又是以动机占主导地位。
《白色凶器》,开篇的对话绝对是会误导众多读者,我相信众多读者会像我一样被东野给耍了。这次的凶手是一个患病的病人,杀人技俩着实高超。另一看点还是动机,为什么她要杀他们?原因就在于他们都抽烟。看到故事的最后让人感觉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适合拍成惊悚悬疑剧。
《别了,教练》,“我”自以为做得完美无缺,还是被刑警看出了破绽。作为读者,自以为真相是刑警所推导演示的一切,翻到下一页才发现,我错了,大错特错。“我”深深陷入死者的圈套,而我却被东野下了个套,反转出真正的真相。
《没有凶手的杀人夜》,不得不好好说说这个短篇。这个短篇是我所看这部短篇集里最新颖的写作手法,这个写作手法是不同时间段的人称替换,夜里的时候,第一称“我”指代拓也,而在“现在”这个时间段用第三人称“他”指代拓也。为什么用这个写作手法,当时只觉得转换第一称和第三人称有点混乱,但最后发现这原来是一个叙述性诡计,这在故事的后半段拓也的自白中有所体现。初看是一件过失杀人案,而后由拓也等人隐瞒埋尸,但越到后面发现不是这么回事,原来其中隐藏着一个阴谋,故事的发展急转直下,最后来了个大逆转,这应该就是叙述性诡计的作用,东野用得太妙了。
最后,看东野写的推理小说,重点还是在动机上,其次是诡计,线索,细节。
很少能够被一个历史人物这样地感动。在正统十四年土木堡之战后,大明王朝陷入崩溃的边缘。作为兵部侍郎的于谦能够抓住历史的机遇,主导了北京城保卫战,名留青史,看得让人血脉忿张,神驰向往。
正好昨天还和同事探讨了职业规划的事情。这让我想到了刚刚看完的《明朝那些事儿-贰》,想起了于谦的京城保卫战。和同事聊到很晚,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如何能够做于谦那样的人”。我难于给同事(也是朋友)划定一条(哪怕是几条)职业发展路径,但是,我认为远远的那个发展方向是基本明确,就像于谦在面对“也先”率领的蒙古大军的时候,要战胜他们的目标是明确的;而不确定的是如何达到目标的路径,就像到底如何守城,怎么选择进攻点,这些都不确定。不要相信别人会给你一个通畅的职业发展路径,真正的职业发展路径,就像我们面对阵前大片的敌军,要选择从左中右何处进攻一样;就像我们身处沙漠,漫然四顾而无路无目标,而我们要选择一个方向去走一样;就像我们身处茂密的山林,要披荆斩棘,还要趟出通往山顶的路一样;就像于谦面对土木堡打败之后的大明危局一样。在你职业发展的道路,会由一个一个这样的北京城保卫战(也是反击战)组成,成就你光彩的职业发展道路。
可是怎么能够成为于谦那样的人呢?
于谦早先也是彻头彻尾的文人,考举人中进士,成为了言官。由于替皇上痛骂叛乱者而得到皇上的注意。不能抱怨自己的才能不被重视,在沙滩上要想被注意到,最好自己不是一粒沙子,而是一粒金子。(当然,最好千万别是一块垃圾。)
后于谦有机会在贵人(早期是皇上)的关照下,入朝为官并外放巡抚。其实每个人都会在生涯中碰到给予你帮助的贵人。(不知每个人能否抓住这些机会?当然也不知是否能够记得并感激这些人呢?)
后在正统年间,朝政被太监王振把持。而于谦能够坚决不阿谀奉承,进谗行贿,傲于群臣,为官清廉,为政有为;王振把于谦陷害下狱,终在群臣的保护和压力下,把于谦放了出来。而于谦也成为了兵部侍郎,完成了他成就英雄伟业的准备工作。
正统十四年,蒙古瓦刺进攻大明,太监王振自不量力,鼓动正统皇帝朱祁镇御驾亲征,好自己掌握兵权,打败蒙古名流青史。可惜,王振不懂打仗,二十余万精锐被搞得全军覆没,皇帝被擒,几十位大臣被杀(这其中就包括兵部尚书,这也位于谦创造历史腾出了位子)。在职业发展中,什么地方会形成一条合适走下去的路是难于预先判定的:有的时候是一个高管另谋高就;有的时候是一个VP干得太不像样;有的时候是你的上司被提升;有的时候是哪个骨干操劳而病倒;有的时候是居高位的人想韬光养晦而碌碌无为一下;有的时候是一个新业务出现新组织出现;总之,这个时候,职业的道路出现了突破口。这种突破口,就像山沟中的溪水小径,沙漠中闻到的草味,大海中看到飞鸟,山洞中拂面的微风,这些都没法预先规划。而有准备的人就能够看到并且抓住这样的机会。当然,抓住这样的发展空间,可能仅仅成就一个平常的于谦,一个做尚书最后以少保虚衔退休的好官,而历史却将一个危局交给了于谦。
我们试问,如果我们处于于谦地位置,面临这样的危局,我们会怎么样呢?看过这段历史发现,仅仅有热情和抱负是不够的:
于谦有学问和能力。虽然自己是文官出身,但是从小喜欢课外书(兵书)。也就是说他是有军事能力的,从后来的战争部署和作战成果上看也证明了这一点。
于谦敢于力排众意承担责任。在土木堡之败皇帝被擒后,朝政由皇帝的弟弟摄政。这时群臣有很多人都主张逃跑(南迁)。而为了国家的存亡,于谦坚决主张决战,言南迁者当杀。
于谦能识人用人。他将土木堡之战的败将石亨启用,协助作战,石亨也在安定门外之战中证明了自己,也证明了于谦的用人能力。
于谦能识别资源并调动资源。他在土木堡之战消耗了明军全部三大营精锐的情况下,在北方几乎无兵的情况下,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调集了二十余万部队到达了京城。
于谦能够调动团队的积极性。土木堡之败后,朝廷上下,军队之中,百姓民间都十分畏惧强蒙。在于谦地安排调度之下,最后决战时候的明军能够成为一个相信自己能够战胜对手的队伍。
于谦有解决难题的能力。通州有大批粮草,如果不运到城里就会成为蒙古骑兵的仓库。而没有水路,调动民工又有问题。这时,于谦要求所有进京勤王的部队都必须路过通州后入城,自运粮草。没有具体解决问题的能力,没有这些具体问题的解决,军心的稳定,最后决战的胜利都没有真实保障的。
于谦敢于放手一搏。事情不可能全都按照你的安排去进展,有的时候需要冒险甚至放手一搏。于谦在面对蒙古军队的进攻中,认为平均兵力到九个城门,微弱的优势数量就会变成局部的弱势,面对强悍的蒙古军队难有把握。而且从大明的尊严(也与士气有关)看,兵败后又龟缩防守,是难于接受的。(当然,历史上也有这样冒险而失败的例子,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放手一搏都值得尊敬)于谦命令所有的军队都出城迎战,城内若有着盔甲者杀;每个城门如果战败,杀;军队出城后关城门,私开城门者杀。也就是说,将来能够进城的只有胜利者,或者尸体。
于谦不会蛮干。蒙古骑兵确实强悍,硬碰硬蛮干肯定不妥。于谦调动了火器营,用技术来对付对手,成就了德胜门外的胜利。安定门外则通过埋伏击溃了敌军。
于谦清晰了解政治大势。在正统皇帝被擒后,迅速推举皇弟即位新的景泰皇帝。让瓦刺手中皇帝变成太上皇,使得大家可以没有顾忌地作战。在后来的炮战的时机选择上也看出他对于政治势态的把握。
于谦清正廉明。北京保卫战胜利后,于谦拒绝了很多封赏。也因此得罪了一些人(包括后来陷害他的石亨)。当最后被陷害抄家,才被发现家里非常的清贫。
有学问和能力;敢于力排众意承担责任;能识人用人;能够调动团队的积极性;有解决难题的能力;敢于放手一搏;不会蛮干;清晰了解政治大势;清正廉明... ...这样的人不就是我们的偶像?不就是我们想要做的人?不就是我们职业发展路途中应当效仿的人吗?
有感而发,与同事朋友共勉。
我把《明朝》称为厕所书籍——这绝对不是什么贬意。只有上厕所时下意识随手拿的那本书才是最好看的。
本书不用过多评论。到处都是评语。一句话,八个字:保持水准。有所变化。
总的来看,第三册略有变化。一大半其实是写王阳明。算是给心学之父做了传。估计明月同志和东乡平八郎、蒋中正一样也是心学的粉丝。从帝王书变成了圣贤书。
4年前去白鹿书院游览,被讲解员忽悠买了一本碑文拓片,是正楷抄录的《大学》。回家细看,才觉得字体遒劲潇洒,竟然没事情的时候还曾比对着好好练过。拓片的落款是王守仁。如今读了《明朝》才意识到当年练的竟然是阳明先生的字。
看来偶只能学学圣贤的文字皮毛,完全不知大儒的哲学。《明朝》至少给我补上这一课。就此写两句,算是对作者明月的感谢。
读书笔记:
毫无子嗣的明武宗朱厚照死去,旁系的明世宗朱厚熜被内阁大臣选中开始了他长达四十多年的统治,他就是明朝历史上最聪明的嘉靖皇帝。观点斗争是假的,方向斗争也是假的,只有权利斗争才是真的。嘉靖年间,内阁和大臣间党争激烈,相互弹劾(死劾)、口诛笔伐、权谋斗争。嘉靖则处于这些争斗的焦点,虽然他更愿意花时间炼丹修道、研究如何羽化成仙,同时他也不忘防备、操控着大臣们。太监由于嘉靖本人的厌恶和他本人自信一个人足够应付他的代理人——文臣集团,暂时退出历史的前台。本集故事从“议礼之争”开始,借此,嘉靖得以扫清前朝旧臣独揽大权,包括厌倦了权力争斗的内阁首辅杨廷和,和解缙、徐渭并列明朝三大才子的杨慎。而身份原本低微的张璁由于此次投机成功,成功入阁,心胸狭窄,权力在手却到处整人。不久就被聪明正直的夏言击败,而后他又被一代奸臣(善于拍马和能写一手青词但别无所长)严嵩取而代之,严嵩在他那聪明绝顶的儿子严世藩帮助下,历经二十年不倒,无形和嘉靖皇帝形成了某种默契,同时他坏事做绝,上帝是公平的,王阳明的门徒、坚持原则的权谋高手徐阶作为他的对手出现,隐忍多年,釜底抽薪,先将严示藩打进监牢,再将失去支撑的严嵩彻底击垮。
前半部分主要将党争,后半部分则是嘉靖年间的抗倭战争,务实的胡宗宪选择投靠于奸党严嵩门下,总领东南数省,在与不世奇才徐渭(徐文长)、明朝著名武将俞大猷、戚继光等人共同努力下,经过十二年的长期战斗终于赶走倭寇。倭寇,大多是日本的浪人和武士,而统领他们却是中国人,胡宗宪面对的主要两个敌人是巨商汪直、狡诈的徐海,由于当时因为军户制度(吃空额),明朝政府腐败,军户出身的士兵大多胆小怕死、混日子、毫不战斗力,经常一两万人被数百有组织凶悍的、武力高强的日本浪人追着打。胡宗宪先是采取迂回的策略,用精准莫测的智慧和缜密复杂的计谋将徐海和汪直一步步解决,但却由于一个白痴,功亏一篑。不得不面对数万的海上倭寇的正面进攻,以暴治暴,名将戚继光在义乌招募组建他的戚家军,并在发明鸳鸯阵、三才阵、五行阵用于对付使用武士刀的倭寇,所向披靡,战无不胜。但另一方面,深谙官场潜规则的他为了舍身为国的理想也不得不妥协寻求朝中靠山(他聪明地选择了张居正)。
嘉靖年间,人才辈出,无论奸臣还是贤臣都是权谋高手,名将则有俞大猷、戚继光、谭纶,连皇帝本人也是明朝历代皇帝中最聪明、心眼最多的,这是一个充满斗争的岁月。
世事难料,命运无常。无它只因,权力斗争的核心是一个修身学道、下旨使用暗藏玄机的字条、聪明自负的皇帝嘉靖。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杨慎《临江仙》
7日等待,仿若7年人生。
我等得迫不及待肝肠寸断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能也有6级横在中间的原因,还有时间太巧了,只有这几天的样子,就可以等到结局,知道所有的事情,我是这么想的,所以心思满满的扑在了上面,总之我的内心犹如有一团焦躁的烈火期待着熊熊燃烧迸发的那一刻。
在15号就有书出来的时候,我咬着牙忍着不让自己手贱去翻剧透,目光扫过贴吧都是飘渺不定不敢实打实看到标题的,虽然也从这从那还有目光游离时扫到的细节知道了一些东西,比如说烂尾了啊,比如说潘子死啦,比如说最后一句话啦,比如说起灵的来历啦,哎,但我还是摒弃着不看到原著誓不罢休的目的撑到了今天,看完了盗8。
于是我终于可以郁闷着哀怨着悲凉着便秘着托腮捶地顿足摊手望天。
我非常同意吧内一部分人的观点。
采用在吧内看到的很欣赏的一句话:英雄们坚持的太久了,也该有个归宿了。
五年长跑和等待,总是有一个结局。再引用一段话:“其实这样的结局粗看,也许很多谜团没有细细讲开。可是细细看,很多都有交代了。再想想主角的结局,这样让事情终结在上一代,所有一切全部尘埃落定,各自回归到自己的生活轨道,真的是最好的结局了。比起那些各种奇异的谜团,主角不应该更可爱么?”
站在在这个角度上,我只追了7天。可是真的忘不了这个世界。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癫狂的热爱着。三叔的文笔很朴实,笑料很多,想象力非常丰富,也许就是这样,这样简单又复杂的人,这样不停颠覆和转折的故事,吊起了我的胃口。让我觉得,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血有肉的活在这个世界里,嬉笑怒骂又或沉默不语。咳咳,耽美也无妨,虽然有些小句子写的是有那么些小暧昧,但是更让人觉得真诚和感动——比起BL,我更愿相信男人间无需言表的情义或相视一笑为知己的动人——天真无邪,小哥,胖子,花儿爷,潘子,哪一个不让我难忘和喜欢。听着《天真》和《无邪》都让我动容不已,
所以,无论结局如何,这五年为它痴狂的稻米们在这个世界中收获的复杂心情,并不是一个结局就能画上句号的。
因为它相识的朋友
因为它写下的同人
因为它唱出的歌曲
因为它不灭的记忆
它的意义,远远超过了作品本身。
我深深理解。看那个贴子时,心底也徜徉着一股暖流。
因为它而收获的情感。这样的心情,非常耐人寻味。
但是,很可惜,我心里,盗墓就是烂尾了烂尾了烂尾了烂尾了。
我是冲着故事冲着坑去看的,所谓结尾,如果迷解得好,怎么可能书内的人没有结局。铺下的那么大的背景,那么多的谜团,这一刻说烟消云散就烟消云散啦。三叔当那么多人是傻子啊。看完最后总结彻底哑口无言了。我不知该不该破口大骂。什么解密,明明就是铺了更多的谜。一想起来就憋屈的慌。而且还猛戳人泪点。瓶子的走,潘子的死,无邪摘下面具的痛哭流涕,胖子竟然快成佛了,花儿爷也没说明白怎样了(我真的不喜欢花秀啊TAT)所以我宁愿相信其实三叔不是江郎才尽他其实心中另有宏图,我宁愿相信是初版因为各种原因被河蟹,三叔不得已写出这样一个结局。
至少这样,我不用承认我看的一切都是三叔天马行空的想象而导致的不负责任的文字。
虽然貌似就是这样。
《天真》中的一段歌词现在看来写得尤其好:
这场戏 我被谁推向了未知舞台 主演还略带期待
这半生 迷住了墓道中一场彩排 时间就染成黑白
直到最后,我也不知道导演了这样一出戏的人是谁。主演又是谁。
它?组织?张大佛爷?
天真?小哥?三叔?解连环?
未卜先知啊亲!!
耸肩。除了耸肩我不知道该肿么办啊亲。
不管怎么着,汪藏海,样式雷,铁面生,西王母这些神人都打酱油了,战国帛书,蛇眉铜鱼,陨石都成过往云烟了,好不容易结尾扯到了一些曾经的话语: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三叔说:这是一个背叛的故事。
三叔说:最大的秘密是时间。
三叔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三叔说: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你知道我当初看狐狸解密时看到这四句话是多么的激动难耐热血沸腾吗?这明明看起来就是一个铺陈巨大环环紧扣猜不透结局能给人无限惊喜的悬疑片啊?!!肿么就这么华丽丽的烂尾了呢?!!!
其实现在重头看,确实能发现端倪,很多bug。三叔应该本没想写那么多,想在第四本就收尾,狐狸也说这种悬疑小说悬疑到了一定程度上就一定要解密了,不然谜题太大不容易收回来了。从整体结构上看也能明白看出一直到蛇沼基本是一个故事,后面的故事明显拼接不上,前后衔接不好。老九门这么牛逼一直到七才出场而且前面完全没有提到,这太显而易见不对头了。然后,青铜树完全成了天真同志提高战力值的通关任务。我去!!
其实故事真的写的很好很好,我给它三星,完全是因为我想要解密而已,如果出去解密的饥渴,它完全是值五星好书。无论是人物的刻画,心理历程的描写,还是庞大到令人惊叹的背景结构,都极具巧妙和天才,我已经很久没有看书看得如此饥渴难耐,迫不及待。
只是,我只是希望能看到更精彩的收尾罢了。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圆啊。
不过,反正三叔钱赚得哗哗的这些也不重要了,书卖出去才是王道。
但凭良心,还是向三叔致敬。五年的马拉松,恢宏的故事终于落幕,无论谩骂还是掌声,这个中滋味,如后记所言,真的意义重大。您可以歇歇了。
摊手望天。
我坐等所谓的少年篇和藏海花了。
我也相信有人说,谜底解了,番外还怎么写的说法。
恩恩恩恩,只要三叔能解密,我什么都信了其实。
泪奔。
凯特琳·徒利死了,连同她“最后一个儿子”罗柏·史塔克。她们在“红色婚礼”上遭遇背叛而死。如果她的人生就此终结,那么对于她来说或许是最好的归宿也不一定。然而造化弄人,三天后她被“闪电大王”贝里·唐德利恩用自己的生命复活,但她却再也不是当初的凯特琳·徒利了。
复活后的她变成了一个憎恨与复仇的机器,她吊死了每一个自己能够追踪到跟佛雷、波顿以及兰尼斯特家族有关的人,哪怕他们与“红色婚礼”毫无关系。但那有什么用呢?她的丈夫、儿子已经永永远远也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而她最该吊死的,应该是她自己。她现在这样“活着”,还不如当初就像她父亲霍斯特公爵一样,永远长眠于河底。因为正是她自己,亲手断送了他丈夫奈德·史塔克和她儿子罗柏的性命,不为别的,就因为她爱他们。
并且太爱了。
若不是她太担心丈夫的安全,也不会在接到妹妹的密信之后,只身南下。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遭人利用,逮捕了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让两大家族之间的关系急剧恶化,果断为日后瑟曦·兰尼斯特和她的蠢儿子砍下奈德的头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若不是她太爱自己的儿女,也不会私自将詹姆·兰尼斯特放走。如果弑君者还在奔流城的黑牢里,那么也许卡史塔克家族就不会背叛,如果没有这次背叛,那么也许罗柏就不会死,因为刺死罗柏的那个士兵很有可能就是卡史塔克家的,他用一把剑说:“我代表詹姆·兰尼斯特,向您致以亲切问候。”……
你看,这是何等的悲剧。
人啊,若是太爱一个人,或者太想保护一个东西,就一定要慎重,因为过度的爱欲很容易让人失去理智。虽然爱本身就不是一件可以用理智来衡量的事情,但有的时候就算为了真正的,更好的,更长久的去爱,也要稍微懂得放一时手。因为你最在意的地方,也永远是你最脆弱的地方,你拼命想保住的东西,有可能正是因为你拼了命,才慢慢离开你。正如纪伯伦说的:
一切就像指间沙,
不要用力,
不要试图把握,
所有的动作只能加速它的失去。
但最杯具的事情在于,如果你还懂得这些道理,那么说明你还不够爱,根本没有必要去理会这些。而如果你已经爱的够深,那么你根本就顾不得这些,
一如凯特琳夫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