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的和约,立论点在于国家应该为战争,以及战争的结果担负唯一的责任(也就是所谓的“战争罪”),主要是用来对付德国,好压得它不能复兴。虽说普法战后法国割让给德国的阿尔萨斯-洛林(Alsace-Lorraine)地区,此时归还了法国;德国东边好大一块地方也给了重新复国的波兰(亦即东普鲁士与德国其余地区中间的“波兰走廊”)。可是压制德国的任务,并不单靠削减德国面积,主要手段还是靠削减德国精锐的海空军力;限制其陆军人数不得超过10万人;向它索取几乎永远偿还不完的战争债(付给战胜国的赔款,以弥补后者因作战付出的代价);派兵占领德国西部部分地区。还有厉害程度不减前面诸项的最后一招撒手锏:将德国原有的殖民[...]
对德国压榨过度:战争赔款,海陆军人数削减,瓜分转让德国殖民地为其他国家托管。 以民主公开的方式处理,而不能“秘密外交”不顾当地意愿,任意划分利益媾和——国联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