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存在难以根除的家庭暴力,没有任何婚姻制度可以承诺给人幸福,但应该有制度使人可以避免极端的不幸。
在对家庭暴力的预防或惩戒更为成熟的国家,经验显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家暴只要第一次发生时干预得当,之后都不再发生。警方可以对施暴者强制逮捕,紧急情况下法官可以依据单方申请发出紧急性保护令,禁止施暴者实施暴力或威胁实施暴力,禁止他们联络、跟踪、骚扰对方,不得接近对方或指定家族成员的住所、工作地点以及一切常去的地方,这些政策向施暴者传达的信号是:你的行为是社会不能容忍的。
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惩戒,需要社会立法和制度保障,需要传递这种理念:你的行为是社会不能容忍的。
家暴的人,应该在道德层面抑郁惩罚,让他们像强奸犯、小偷这样的人为社会所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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