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每一方说话的机会”,这不是我们自己鼓呼的价值观吗?如果实在不能采访,要不要引用一些有利于他们的证据或背景?很本能地,我想,强力者剥夺别人的发言权,当他们的发言权也被剥夺的时候,就是对他们的惩罚,惩罚就是一种约束。
但我又想:“这样一来,我们和当初压制打击举报职工的华侨公司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自己劝说自己,我们是正义的,可是正义没有放诸四海而皆同的标准。
只听一方的言论,没有另外一方的言论,怎么可能公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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