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专注一件产品
其次:通过强大的意念克服种种障碍
最后:把那一件产品做到忠于它本身的极致简单
把这件产品完成后,记得重生自己,彻底改变,然后循环1~3点!
读完中译文,依然有不少没想明白的地方。例如,对于乔布斯的童年,始终只是得到一个模糊的印象。或许乔布斯没让作者弄清楚,所以只是给力一个总体的描述。不过,也有不少印象深刻的地方。除了乔布斯的刻薄、喜怒无常和反复(在他偏执的“二元论”里,恐怕大部分的人都不是天才),便是其之爱哭。之前和菜头老师有发过一条统计的微博,可谓不夸张。
对于专注与减法,乔布斯确实给人以很大的震撼与启发,以至于让人不得不考虑到有限的时间之内该做些什么样的东西,去求改变。虽然只是一时得到的思想激荡。这也是个人感觉最有价值的地方。
科技与人文,是乔布斯多次PPT演讲结尾中经常强调的理念。我想其中的人文,呈现上,无非是一种极简主义在科技上的应用(当然,无以伦比的产品质量是前提)。讨论了一通“中国出不了乔布斯”,正如谢文所说的“中国出不了Facebook”一样,或许可以说,他是一种美国电子消费品文化的代表符号,成长发轫于此文化,而又延伸引领了此文化。
最后,就是这次简体中译本的出版自身,应该改变了一些东西。虽然翻译说不上足够的“达雅”,但是凭借苹果一直以来形成的高端品质路线,原价68元的书统一卖51元,并采取了惯用的订购策略(搞得有点卖期货的感觉)。书没打多少折,却吸引了足够多的眼球,连卖衣服的网店都出来大打广告,以沾一把光。不由得感叹:所谓的牛人,死后的一本传记,也能够既刷你的卡,又刷你的屏!
56万字,终于读完了。。。曾几何时,我也和乔布斯一样是个完美主义者,对我所做的事尽力做的最好,可是慢慢的惰性蚕食了我的热情,我不再对自己严格要求,但乔帮主却将这份热情保持了一生,这就是一个注定会成功的人和一个不知道自己以后会不会成功的人之间最大的差别。。。
下载书籍后搜“富士康”,找到0项。我认为,对于乔布斯的传记,如果里面没有提到富士康,那么这本传记,即使不能说是不真实的,也至少是不全面的。乔布斯不是一个企业家,只是一个精通产品设计开拓市场进行营销的精明商人。企业家赚了钱后都会回馈社会,而商人则是为了利益最大化。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知道,苹果是富士康的大客户,富士康的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却买不起半台他自己亲手组装的iphone。从一来个商人的角度来说,乔布斯也没什么错,他做的也不是什么犯法的事。对乔布斯,我无法评价太多,我了解的太少,我也无法心平气静的使用苹果的产品。只是在这里补充一些我所知道的事情
多年来,乔布斯都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很少的剖析文章,他究竟是个啥以及他对苹果施于的魔法,外间基于间接信息的猜测和炒作多于基于事实的报道。带着好奇阅读了这本他本人授权的传记,看完后,整体对乔布斯的感觉负面更多,慢慢梳理:
作者及书:
作者来头不小又有乔布斯的授权,从文章内容看出来他下功夫采访了不少人,这种多维描述下的乔布斯,立体而真实,至少我认为作者瞎编的可能性极小,如果要说有什么偏颇的话,倒是担心作者为了避免落入献媚乔布斯的状态,有点过份强调他的负面性格,比如每翻几十页就能看到老乔哭一把,象个泪腺和大脑有太多神经链接的人,作者反复念他的种种怪癖,让你觉得稍微唠叨。也许,乔布斯比我们都更应该看这本书,他会气活过来。
这本书另外一个遗憾是对乔布斯的技术及商业决策的分析还不够,对于反复成功人,我们自然很关注他出牌的手法,也许只有阅读了那些重要会议的会议记要并和同时代的其他ceo的决策做横向对比才能看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但这应该是MBA教材的内容,而不是传记该重点着墨的地方。
下面是阅读后我感兴趣的关键词:
生父:
外面传他是因为对生父有怨,所以至死不见,看了这本传记才晓得乔布斯对生父没那么多怨,当初寻找生父母就只是出于好奇,他的养父母对他很够意思,亲情他不缺。后来通过胞妹知道了生父的各种情况后,对生父就不再感冒,再来是怕生父给自己找麻烦(他那时已经是江湖上如雷贯耳的人物),所以就不了了了。
肄业及求仙:
之前我觉得乔布斯是非常独特的人,他确实也算特立独行,但没想象中那么独特,他求学那几年,里德学院有三分之一的学生肄业,60年代学生的左倾和叛逆虽然已经逐渐收尾,乔布斯这批学生还是赶了个尾巴,算是美国的红小兵,当时的学生没吸大麻可能反而独特吧,乔布斯吸食迷幻药,追求东方神秘主义的启迪,都是那个年代比较时髦的事情,如果要说独特,就是其他人青春期玩票玩玩就算了,乔布斯却把其中的某些元素保留终身,比如严格的素食、打禅、至死不渝的叛逆,一般来说混到江湖至尊的地位后都会表现出对规矩的尊重以及某种豁达,乔布斯似乎很怕自己不再显得叛逆,他的某些行为像是为了叛逆而叛逆,比如坚持不挂车牌(他自己的解释是怕被跟踪)。
迷幻药:
以前看过一篇对迷幻药功效的解释,说迷幻药能触及人的心灵深处,让你对周遭世界更有爱,愤怒、不满、哀怨会减少,而且这种影响是持久的,看了这书又进一步印证了迷幻药可能是个好东东,乔布斯并未因服用迷幻药而改变他暴躁的性格(他的性格太强大了),但对他灵感的提升是有帮助的,至少他本人是反复强调过这点,并将之作为Windows为何如此没品的一种解释:比尔没吸食过迷幻药。
固执:
上一段提到他把青年时代(70年代初)习得的某些特质固化了一生,是很坚持的人,坚持,也可以说是固执,这种固执是双刃剑,固执,让他无论业界如何发展,都坚持端到端的用户体验;固执,让他拽着技术工程师连滚带爬的满足不断提升的设计需求;同样是固执,让他一再拒绝手术,最后终于莫可奈何的接受手术时,癌症已经扩散。
控制欲:
整本书都在强调乔布斯的控制欲,控制欲的另外一个说法就是权力欲,乔布斯的对自己的权利抓得很紧,最初沃兹的父亲认为沃兹的贡献大,对乔布斯分一半股份不满,乔布斯是连哭带闹的保住了自己的利益;之后深度介入丽莎和mac的产品开发,对自己控制的项目管得特细,对不是自己的项目毫不犹豫地打压,不是个顾大局的人,这也是导致85年被逐出苹果的原因之一,就传记对85事件的描述而言,乔布斯是整个事件中唯一的神经病,他终身野心勃勃但年轻时手法又不够成熟,几乎是赤裸裸的要赶走他请来的ceo,时任ceo斯卡利其实是不想和他冲突的,但作为一个正常的管理者肯定无法忍受他在公司搞分裂,而且董事会不仅站在斯卡利这边甚至就是董事会给这个ceo压力,让他管住乔布斯而不是放任他,这种情况下斯卡利才不得不架空乔布斯,即便如此也不希望乔布斯离开苹果,乔布斯又哭又闹还很幼稚的搞政变,结果他的商业教父马库里都看不下去没站他这边,事后他的老战友,苹果的共同创始人沃兹也指责他,可说是众叛亲离。被架空后人家也没赶他走,他自己闲不住走了,而且拉了一帮骨干去做和苹果竞争的电脑,结果被苹果告上法庭,他爱苹果吗?他爱操盘、爱坐庄。捎带说说这个斯卡利,因为乔布斯走后苹果每况愈下(主要是和微软的竞争势头上,不是收入上,收入上斯卡利执政期间苹果收入不断攀高),后来又灰溜溜的离开苹果了,所以媒体没给他好脸色,即便这本传记的作者也没给他好的描述,书中的斯卡利是一个没什么主意,急于取悦他人尤其是取悦乔布斯的人,哎,君子成人之美反而成弱点了。斯卡利致命的问题是他不懂pc行业,在百事打磨的营销经验虽然是可以迁移的,但pc行业进化太快,有很多决策需要有技术背景才能想清楚,这点上pc的原住民乔布斯和比尔盖茨就要好很多,斯卡利不是无能,是不幸。
文青、愤青:
这本书之前我只大致了解他的很多技术和商业决策,对他的文艺范儿了解不多,看了书才知道他是个至死不渝的文青和愤青,通常年轻人都会痴迷于时下流行的音乐,也会表现出某些对社会主流的叛逆和愤怒,但随着年龄的增大,心态会平和,很多事都会看淡,乔布斯可不同,他对鲍勃迪伦和披头士的热爱至死不渝,对周遭人和事的脾气也没有随着年龄而改变,他的脾气和叛逆没有因重大疾病而改变,没有因禅修和冥想而改变,我甚至认为他已经把这种特性视为特权,或者根本就是某种强迫症吧。
艺术家:
乔布斯走后,很多人给他留言都是“感谢你,乔布斯”,很多人感谢他给社会带来这么美好的产品,乔布斯也常常发表言论表达他对用户体验负责的态度,看了这本书后我有另外的看法,艺术家是从来不会想着大众的,试想莫扎特在谱曲时会想维也纳市民会喜欢这样吗?宫廷的官员会喜欢那样吗?不会的,没有艺术家在创作的时候老惦记着人民,他们只关注自己的喜好,他们从事创作的原因是:
l 创作过程让他们很舒服;
l 他们也不擅长其他工作;
l 创作的结果让他们自己很兴奋;
整个过程就跟其他人无关,至于被资助人欣赏,引发公众的狂热那是副产品。乔布斯和他的工业设计师艾弗就是这样,艾弗这段时间喜欢某种聚乙烯材料,全世界的苹果用户就用这种材料,过一阵他喜欢铝材了就全是铝材,现在喜欢玻璃了就大用玻璃,用户得跟着设计师的感觉走,如同时装行业。乔布斯那种为用户体验负责的说法应该加上一个注释,这个用户就是乔布斯。真正惦记着用户的是那些乔布斯看不起的商人公司,他们猜测用户的喜好,取悦用户,最终当然图的是用户的钱袋,苹果作为有艺术气息的公司考虑的是取悦自己,再用赚来的钱持续取悦自己,境界是有所不同,不过呢,用户也别自作多情,你要做的就是选择合适的,以愉悦自己。
专注:
这本书中反复提到了乔布斯的一种行为特性,那就是专注,他很容易聚焦到很具体的事情上,就书中所言基本是产品外观方面,一旦聚焦,其他事情于他而言就不存在了,这也是跟他谈恋爱的女人苦恼的事情,当乔布斯专注于她们,就是赤道,一旦专注于其他事情,对她们就是极地。书中提到了很多他对细节令人发指的挑剔,我总感觉那就是一种强迫症,作者本人也在书的很后面一章干脆就直白了,那就是强迫症。他会对专卖店地板的颜色挑剔,对界面上的一点点像素差别挑剔,在产品发布前他总会推倒重来,他要把这种反复和犹豫统统抒发出来,我真的不认为这是出于对用户的细心,这就是在释放强迫症,反复,无休止的反复,反复够了就对了。艺术家是不是都要这样才能出杰作?我不知道。
私生女:
之前经常能看到把乔布斯描绘为混蛋的文章,其中一个最标志性的事件就是对私生女不管不顾,他本人也在这本传记中表达了悔恨,这件事我反而觉得没那么严重,可以理解,书中提到他和高中女友分分合合很久了,彼此实际上已经不算男女朋友关系,至少乔布斯就没把对方视为女友,女的当时也有男友,那个年代性解放还没彻底收场,搞搞就那么回事,结果女的怀上了,自由放任成性的乔布斯根本就没觉得这事跟自己有啥关系,亲子鉴定后才付钱养女儿,男性对子代的感情是需要培养的,他都没机会去培养这种感情,加上又年轻事业正忙,这事儿就彻底疏忽了,直到女儿很大他才接纳她,而且是她妈混得太烂没法带的情况下。
双重标准:
乔布斯即便早晚打禅冥想,也很少反省自己的某些逻辑体系,别人指责他窃取施乐实验室的图形界面成果,他用毕加索的话回敬“好的艺术家模仿,伟大的艺术家剽窃”,他声称自己就是在厚颜无耻的剽窃,这里需要注明的是毕加索所谓的剽窃是指抓住别人成功的精髓,而不是干巴巴的模仿。你先一步看到施乐的成果,微软到你的堂子才看到施乐的成果,比尔和你一样精通pc行业,他发展Windows有什么不妥吗?谷歌也一样,他们充其量也就是乔布斯所谓的好的艺术家,后来乔布斯也是在微软的地界找到ipad的灵感(乔布斯参加一个微软工程师的生日聚会看到table pc的原型,比尔当时也在,感觉不安但也没有阻止呱呱呱的那个寿星,比尔的保密意识比乔布斯那不是差一星半点),比尔只是不安,并没有指责苹果。
至于谷歌发展android是人家本身的战略使然,android后来确实也是看到iphone后才转型成现在这个样子,乔布斯的反应是咬牙切齿,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他对传记作者说他愿意用全部苹果的现金储备去纠正这个错误(意指搞死模仿iphone的安卓),这固然有乔布斯一贯的气呼呼的语言风格,但联想到当年他回归苹果时,他的密友甲骨文老总拉里要恶意收购苹果以便乔布斯登上ceo宝座,你就不得不对最近甲骨文就java知识产权问题折磨谷歌作出另外的揣测。
还有一件趣事,乔布斯刚去世时,谷歌ceo发推文说一个月前和老乔有会面,老乔像个慈祥的长者给他这个新上任的ceo很多建议,让人觉得乔布斯在生命的尽头已然变身为一个其言也善的宽宏豁达的老人,传记中才知道事情是这样的:谷歌ceo以自己新上任需要向乔布斯讨教为由,要登门拜访乔以缓和两个公司紧张的关系,乔布斯的第一反应是“去你妈的”,后来转而一想自己早年受到硅谷长者很多恩惠,也就同意跟他聊聊。
沃兹离开苹果后,乔布斯不让苹果的御用设计团队“青蛙设计公司”给沃兹服务,而自己离开后依然找青蛙设计为其next电脑做设计,丝毫没有心理上的困扰。
肝火:
乔布斯的肝火真的很旺,看这本书你甚至会很吃惊,即便切除了肝脏,在鬼门关走了一趟,他一回公司依旧开骂,控制欲丝毫不减,这么不要命的忙了一天,他的感觉是很高兴很舒坦,哎,性格太强悍了。
关于钱:
早年追求心灵之路让乔布斯对金钱有自己的一套说法,他声称不会让金钱毁了他的生活,具体就是物质上简单化,不大手大脚花钱享受,他基本上做到了。救活苹果后他没客气向董事会要了湾流飞机,如果说这是为了出行的效率那还说得过,就要撒手人寰前他又为他新打造的游艇激动起来,再看看他超豪华的顶尖医疗团队,金钱和名望好东东啊。
乔夫人:
乔布斯一贯对自己的私人生活保护得很好,有了这本书才首次窥见到他私生活有趣的地方,他的夫人鲍威尔声称当初是因为朋友要去的原因才去听乔布斯在斯坦福的演讲,后面没位子了才豁然去坐第一排,结果乔布斯就在旁边坐等演讲开始,他们聊上了然后有了后面的故事,鲍威尔声称之前搞混了演讲人是谁,她还以为是比尔盖茨呢,她说那时在next的乔布斯也没什么大不了,不过她的室友说她收集了不少乔布斯的报道,我想作为商科的学生对商界名人也不至于混淆成这样,而且说她曾经对室友表达过坚信自己会遇到乔布斯,对于这种罗生门的局面,我更相信鲍威尔是知道他的,而且对他先有好感,坐第一排他旁边也不是碰巧,江青当年也在主席演讲时坐第一排认真笔记,我相信她们倒未必有明确的预谋,不过呢,女人在这种事情上总是要给自己一个上进的机会嘛。
Next:
我们已经知道乔布斯在next发展了一套操作系统,后来这套操作系统成了他返回苹果的敲门砖,并成为今天macos x及ios的基础,遗憾的是这本传记没有道出乔布斯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我只从其他报道中知道乔布斯在施乐实验室不仅偷了图形用户界面,还抓取了当时还很先进的面向对象技术,面向对象技术加上用微内核技术改造的unix成为nextstep的技术骨架。乔布斯在其中的决策过程依然成谜。尤其是考虑到他有较强的硬件修养和较弱的软件视野的情况下。在next的头两年,乔布斯烧钱设计公司图标(这个图标我个人认为很烂,反映了乔布斯对艺术名流的盲目崇拜),还主持设计了他倾心的立方体电脑机箱,修了漂亮的工厂,啥也没造出来,很二,过了好几年才卖出几万台电脑,生意惨淡,只得关闭硬件制造,专心搞操作系统,你看,乔布斯当时很有钱,脑子依然聪明,激情更高了(因为可以掌控一切),在苹果也操练了一套营销手段,发布会搞得轰轰烈烈,一样没戏,说明啥呢,失去了机遇,其他的都是白搭。
现实扭曲力场:
这是书中经常出现的一个关键词,表明乔布斯有着魔鬼般的魅力,这个单词很物理学,说明白点就是先忽悠自己,然后让自己真诚而坚定的忽悠别人。通篇下来,也没感觉他有什么说服人的绝招,如果有的话那就是死缠烂打,乔布斯有一种我很羡慕的特质,不少人在接触陌生人尤其是对方地位比自己高,都会有出于自尊的害羞,会权衡半天,乔布斯毫无这方面的困扰,有时他搞定了,比如12岁给惠普创始人电话要零件,更多时候则是把人家搞得不胜其烦,只有一口回绝他,比如早年他澡都不洗就去找人给苹果投资,后来是大言不惭的要苹果董事帮他重返苹果做ceo。他的“老朋友”比尔盖茨就这一特性有不失礼貌的刻薄评价,每次听到乔布斯胡诌,比尔会说“他只是陷入了自己的现实扭曲力场”。
回归苹果之路:
乔布斯人生最华丽的篇章就是他回归苹果、拯救并做大苹果。这本书里道出了回归之路并不平坦,也不是必然,是乔布斯自己争取的。回归前两年乔布斯的next已经有点玩不转了,那时苹果也混的霉,所以乔布斯一厢情愿的要求当时的董事后来的ceo阿梅里奥帮他重返苹果做ceo,人家没搭理他,97年,双方其实都是命悬一线,苹果急需一个现成的操作系统,自己已经没时间慢慢开发新的了,乔布斯的皮克斯虽然已经开始风光,但next还是不行,说来是各取所需,有合作的基础,但苹果当时还可以选择微软的NT和Be os 。
这个Beos要插播一下,有点意思,其创始人吉尔和乔布斯一样狂妄自大,他和乔布斯很像张国焘和毛,两人本质相同,必然在江湖上彼此不容,最初他是苹果法国分部经理,当年乔布斯要训他,他拧着乔布斯的衣领吼回去,没虚。后来85年他被管理层从法国搬回来就是要接手乔布斯的职权,乔布斯居然在政变前傻乎乎的给他说了自己的计划,他当然要告密啊,乔布斯一生都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其实是乔自己太傻怨不得人,后来吉尔这个野心家也没一直在苹果混下去,吸取了苹果的养分后他也飞了,拉苹果的干将搞be os,97年苹果是看好beos的,但吉尔螳螂捕蝉,不知道乔布斯也在后面窥探着,以为自己吃定苹果了,开价太高,吓退了苹果,苹果只得转而选择作为备用的乔布斯的next,这样才有后来王子复仇的故事。
回归后乔布斯拿出权斗手腕赶走了阿梅里奥,当董事会要乔布斯做临时ceo时,乔布斯又摆出自己一贯的决策前强迫症,反复犹豫起来,最终当然是要去履职的,他不就一直观想着这个位置吗,21年呢。
操纵媒体:
一直以来都有这种感觉:mac世界很热闹,媒体喜欢炒作苹果,而且正面的报道远多于负面,假定媒体是明察秋毫和公正的话,那就说明苹果真的厉害,可是看了这本书你会感觉苹果的声威是媒体和自身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言论自由的世界里,操盘的人都需要和媒体周旋,乔布斯清楚媒体的重要性,深谙周旋之道,总结来说,就是在苹果强势的时候通过提供独家报道等手段让自己周围围绕一圈很粉他的记者,在弱势的时候,比如97年,乔布斯则运用他惯常的死缠烂打,纠缠一些明星记者,让他们改变对苹果的负面印象,一个大公司ceo,不厌其烦的在电话里给某个记者讲解苹果产品的使用方法及其他优异品质,真的很用功啊。
骄傲的广告团队
乔布斯非常自豪他的御用广告团队,媒体也津津乐道他们在1984年推出的那个“1984不再是《1984》”和乔布斯回归后的“Think different”,书中的乔布斯对外观设计、产品发布及广告内容极度关注,我甚至怀疑他还有没有时间关注技术。苹果的广告我也算看了不少,老实说,真没觉得有好哪样,有点小煽情有点自以为是,那种幻想多多的小资调门,这跟他们的成功有因果联系吗?不知道,总之无法科学的证明,广告业就是道可道,非常道,玄得很。
树立敌人:
乔布斯喜欢给自己和自己的公司找敌人,从苹果最初的总裁、IBM公司一路下来到最近的谷歌,其实商业世界竞争是常态,让他不爽的人和公司都只是做他们该做的正常的事情,通常成熟一些的领袖应该能接受,而不是愤怒,乔布斯倒不是成熟与否的问题,他喜欢有敌人的状态,这让他和他的公司充满斗志,他喜欢他那一代人青春期愤怒的心理体验。
刻薄:
乔布斯对比他笨的人很刻薄、粗暴,对聪明的人(所谓聪明就是比他聪明),尤其是艺术类的人才,很尊重,甚至有点盲目。对技术类的天才他喜欢用激情去鞭策他们,对艺术类的天才则是迁就和放纵,他这样做也对,至少保障了他团队的质量,对于狂厥突进的公司,顶级人才太关键了。乔布斯驭人有自己的一套,我纳闷他那么粗暴,人家聪明又自尊凭什么给他卖命?别说,聪明绝顶的人,还是喜欢被强人牵引着走,乔布斯的激情很强大,况且他还很善于运用金钱,97年公司奄奄一息的时候,他给公司的人才增加期权就非常明智,公司再苦,不能穷了人才。
周扒皮:
乔布斯经常对技术人才提交的作业看都不看就喝斥回去,他自己的解释是他们肯定还能做得更好,他本人也有狂热的干劲,经常深更半夜的还开会发邮件去驱赶员工努力,这让我想起周扒皮,此人为了让长工多干活,自己不辞辛劳的半夜起床到鸡圈扮鸡叫,原来剥削阶级也是这么的勤奋。
专利:
乔布斯走的时候,媒体说他有200多项专利,作为他辉煌人生的一个注脚,但你看了其中一些专利的内容,会觉得有点可笑,基本都是界面类的,比如iphone手机上移动滑块来解锁。我总觉得专利就该是那种在实验室里捣鼓半天,炸聋了耳朵,腐蚀了手指,做了成千上万次实验搞出的配方才是,这种界面布局、操作方式上的东西就免了吧,我知道我是观念落后才这么想,但不管怎样,这种在界面上的专利卡位战已经成了IT发展的一个阻碍因素。
决策效率:
苹果成功的一个因素被认为是乔布斯决策效率很高,这个我认同,虽然他喜欢把别人的想法据为己有,但这瑕不掩瑜,乔布斯因为对技术、设计、管理、营销、战略等信息掌握得很全面,和那些缺一门的ceo不同,他大脑内部就可以开公司高管全会,所以决策速度很快,而且对于好点子,他不会因为自己第一反应否定过,就文过饰非,他能够及时否定自己,采纳好的建议,并将之标识为本来就是自己的想法。
谈判:
皮克斯的核心人物为他的持续投资而感动而不是他的各种馊主意或什么管理,而最让他们敬佩的是乔的谈判能耐,相对于媒体夸奖他的其他功夫,我觉得谈判才真正是他的硬功夫,谈判也反应了他一贯的作风:利益上不退让,谈崩了也不撤退,死缠烂打,敢斗敢耗。案例:
l 为了从迪斯尼身上给皮克斯讨到“公道”,乔布斯可以耐心的等到迪斯尼更换ceo,即便皮克斯已经命悬一线;
l 苹果公司和乔布斯喜欢的披头士所属的苹果唱片周旋了30年,最终在乔去世前一年让披头士的音乐在itunes上销售;
l U2曾经和苹果合作推广ipod,一边是骄傲的音乐人,一边是乔布斯的苹果,必然有一番拉锯,不过这终究是一桩普通的合作谈判,最后时刻,乔布斯也没忘当着U2主唱波诺的面逐条梳理合同细节,真让波诺开了眼界,原来这么大公司的ceo还要抠这些细枝末节、本该由律师做的小事。
l 建设itunes时和各大唱片公司合纵连横,颇有当年秦朝和六国博弈的风范,乔布斯又拉又打,唱片公司根本就没法团结起来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
l 骄傲的中移动在苹果那里也碰了一鼻子灰,谈判拖了好几年,最近据说是有了结果,我想该是中移动让了很多利益吧。
远见:
乔是优秀的工程师,但并非如沃兹那样的天才工程师,所以过去我和其他大多数公众一样,认为他的成功是因为创新能力和远见,看了这本书,觉得他好像也没什么远见呃:
l 97年回归苹果,是他的权力欲望使然,而不是真的能预见苹果的腾飞,虽然他用独门绝技-现实扭曲力场给沮丧的员工打气,但他自己可是悄悄把苹果给他的股票折现了;
l mac的图形界面被一贯认为是乔布斯洞察到个人电脑未来形态的证据,但同样只瞄了几眼的盖茨也看出了这是未来,为什么施乐的老总门就看不出来呢,其实也不是什么远见不远见的问题,而是视角和信息构成不同,自然作出的判断也就不同了,只有pc世界的原住民才能最先洞察出pc发展的方向,pc世界的原住民也不是就乔布斯一个,盖茨也洞察出了,其他很多人也洞察出来了,在这一局中乔布斯值得肯定的是他疯狂的追求极致,驱赶着mac团队超水平发挥,压过了其他竞争者。图形界面方面,乔布斯一直很骄傲的是他的天才软件工程师开发出了可重叠的窗口,并对微软抄袭他们十分愤怒,这么多年用视窗,我还真没觉得窗口重叠有多么关键,大多数时候我们不是打开应用就让它处于全屏吗?应用内部的子窗口也可以通过展开、折叠来管理,互相重叠真的那么带劲啊?
l 以后的历次路线斗争乔布斯也并非先知先觉,2001年他意识到电脑可以作为数字中枢,在他那个位置上会比一般人早些意识到并不神奇,而事实上一般的pc最终也自然而然的发展成了数字中枢;
l Itunes的出现是借鉴了网络盗版引发的潮流并利用了其对唱片公司造成的恐慌,乔自己曾经一度担心自己下手晚了。
l iphone倒是可以看出几分乔布斯的远见 不过这种远见不是他一早就要进军手机业,而是随着ipod的畅销,手机功能的提升,两种设备会发生碰撞,他意识到mp3功能会被手机收编,与其如此,不如自己进入手机业。多点触控的点子也是艾弗私下搞的,当然,发布会肯定是乔布斯的。
l 乔布斯ipad的点子最早来自比尔的table pc。比尔很技术流,他想用笔解放工程师,免去键盘操作的麻烦,这回是乔布斯偷了人家的灵感,他可一点歉意没有,而且觉得对方用笔很蠢,乔布斯改进了,提出只用手,这也是后来iphone和ipad的基础。
l Iphone的cpu本来因为乔布斯的私人关系要用intel的,结果是自己的天才工程师以辞职威胁,乔布斯才改用arm,intel方面的解释是因为价格谈不拢才告吹,总之这步关键棋没看到乔布斯的什么远见。
l App store作为苹果的一大创举,引无数庄家竟折腰,当初乔布斯是坚决反对app store的,他就不想让闲杂人等掺和进他的宝贝。是董事会软磨硬泡他才改主意。
真正算得上远见的是端到端一体化,因为这是他从apple机时代一直坚持到今天的策略,但如果远见是意指自己看到了大多数对手没看到,或者持不同的观点,而最后事实证明自己对了的话,那乔的端到端控制也不是基于远见,而是出于性格,他就不喜欢合作,也不喜欢用户自己去捣腾,他喜欢控制,他就要这样,反正就要这样,无论路是越走越宽还是越走越窄。电影“军火之王”中,尼古拉斯·凯奇的老婆问他“你为什么要贩卖军火!”这本身是一个从道德出发的责问,凯奇的回答是“我只会卖军火”。乔也一样,他这么做不是远见或者综合分析,他就是要这样做,这回,他做对了,这条路被历史证明是走得通的。
乔布斯的种种怪癖并不足以真正意义的伤害一家大公司,他的聪明和激情也不足以解释苹果的辉煌,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一种解释,乔布斯有一些it圈子的人认为非常独特的手法:明星设计师主导、重视发布会的轰动效应、精于媒体造势、概念先行、高贵神秘、不打价格战、追求极端的品质、打造豪华、时髦的专卖店。但如果你把苹果看成消费电子界的路易威登,那就通顺了,他的所有手法都是这类时尚品牌的基本路数,并无任何新奇,极客们发展出来的现代IT业不擅长、没想到或者本能的排斥这些手法,才显得乔布斯的苹果卓尔不群。
人类从制作陶碗开始,就喜欢在陶器上画上花鸟虫鱼;从围织遮羞布开始,就喜欢用漂亮的羽毛装饰它,人类有这种心理需求,是我们天性的一部分,加上我们还容易受到舆论环境的影响,所以几乎每一个细分的消费类产品都有声威十足、美轮美奂的高端品牌,汽车、时装、化妆品、箱包等等。而且,具体一个市场能容纳不止一家高端品牌,足见空间是很大的。
消费电子的生态地形象个葫芦,上下有生存空间,中间反而小,当你处于中间状态时,你有两个突围方向,你可以削减成本、加快流通、打价格战,这是很多消费电子设备商惯常的手法,你也可以增加成本提高品质,大力造势让自己冲到另一个能级。乔布斯因其对品质强迫症一般的追求,效果上带领苹果闯入了一块无人与之争抢的金矿区,那些所谓的竞争对手其实应该只能算是和苹果有边界冲突,真正的竞争者是手法和目标客户都和苹果一样的公司,就像汽车业的奔驰和宝马、奢侈品界的香奈儿和芭宝瑞,但大到可以形成自己生态圈的电子设备商又和苹果玩法一样的公司几乎没有,以前索尼还勉强算,最近10年也已经渐行渐远。新崛起的有这种追求的公司还嫩了点,比如三星。
苹果的成功还需要提到中国,乔布斯回归苹果后正是中国开始变成世界工厂,开始盲目追求GDP的时代。传记中提到乔布斯曾经当面指责奥巴马让美国投资人在美国建厂太麻烦,他说“在中国建厂就非常方便”,我看了不太舒服,中国成什么了。正是借助生产彻底外包,苹果才能如此大赚。
作者的写作基调很现代,那就是用事实去表现一个真实的复杂的人,并且,这种复杂是可被理解的复杂。无形中去掉了过去媒体给他罩上的光环,把他还原成一个普通人,让人摇头又让人唏嘘感叹的人。
为什么一些人拥有超新星一般的光芒?我们是该去寻找证据来证明超新星的光芒呢,还是换个角度看看我们的观测系统是不是有些什么特性?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这种部落时代形成的特性在今天全球化的时代依然如故,这就是问题。远古时代一个部落就百来号人,最棒的几个猎手就是大家喜欢、追捧的明星, 当社会扩大亿倍后,我们注意力并未跟着扩展,结合资讯的全球化,那些少数的幸运儿就成为了人类社会的超新星,虽然他们非常优秀,但他们的亮度和优秀程度并不成比例,这种亮度只反映了我们来自于石器时代的关注特性。
其实在现实扭曲力场里有关键的三点是非常认同,或许对于现实扭曲力场的概念太宏大,而让大家都有很多敬畏或者是臆想的空间,其实归结其本质很简单。实现的本质和特性如下:
1/不屈的意志
2/极富魅力的措辞
3/强烈的将想象转换为现实的热切渴望
基本上是基于如上三点达到了所谓的现实扭曲立场。
其实在市面上各种管理/励志书籍种多少对1/3点都会提到和做全力的说明和鼓动,但其实有个根本的原因没有提到,如上三点都是表象,根本在于乔对他所做事情的极致的爱,只有爱才是驱动现实扭曲出现的根本动因。
想想很早之前就有爱因斯坦在讲到相对论的时候提到,当你面对美妞的时候时间和空间已经被你扭曲了,这就是爱的根本,相信各位gg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和妞在一起的时候 那山 那水 那狗 好像都有着不同的含义和蕴意,但其实当美妞消失的时候,山还是那个山/水还是那个水/狗还是那条狗。
所以重点在于爱,对所做事情的极致的爱,相信每个人如果对自己做的事或者其他云云都能达到这种境界,其实现实扭曲力场是不难做到的。
乔布斯身上体现出来的,永远充满激情,无论这种激情是体现在对产品、设计、科技、艺术的追求上,还是体现在生活中他对别人的苛求、责骂,他永远保有这种激情,而这是我身上缺少的。
追求极致,完美主义。我们的日常哲理,总是教导我们,世上没有完美的事情,我们要容忍遗憾,但在乔布斯身上,我却看到了当一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中追求完美时,他就可以得到完美的产品和完美的生活。苹果的产品,如果不是乔布斯的完美主义,不可能每一件都令世人感叹,不可能去改变人们的对世界的看法。
一个人固执己见,就会被认为刚愎自用,难成大事,我们需要的是要懂得妥协和圆滑的人,但乔布斯让我看到了另一面,当你认为自己正确时,一定要坚持己见,才能不让那些错误的思想和看法错误引导你。除非你能真正被人说服,还是要坚持自己的看法。
对艺术与科技的不懈追求。乔布斯有真正自己喜欢的音乐、电影、美术,他喜爱鲍勃迪伦,可以一成不变地喜欢,他喜欢用科技改变世界,一辈子都在努力实现这个目标。他又自己的原则,他让苹果公司的成立,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销售和利润,而是如何用产品去改变世界,最终他也是如此做的。他拥有亿万资产,但仍然没有迷失自己,仍然过着简单的生活,仍然相信极简主义并把这种想法融入自己的产品设计中。
他永远不对主流文化认同,永远扮演一个反抗者海盗的角色,我想这也许就是他不断创新的动力源泉。打到权威,不认同已经存在的东西。
原来皮克斯的灵魂拉塞特之前就在迪士尼,原来苹果设计师Ive之前就在苹果。但是与乔布斯的结合,乔布斯让他们的才华得以绽放,皮克斯才会名扬天下,i产品才会应运而出。就像乔布斯最后说的他的激情在于产品,而IBM微软的没落在于垄断之后忽视质量而追求销售。真有理想。希望以后能买起苹果产品的时候,苹果的东西还能像乔布斯时代一样,创新有力,他说的科技人文的结合。
看到27章了,发表下自己的看法。
觉得乔布斯和路易十四还有彼得大帝在很多方面很像。
突然就想到他们三位,他们都使用强硬的措施把自己的帝国带到了鼎盛时期,都是很有才华雄才大略,都有极强的控制欲,只不过乔布斯是做产品,其他两位君王是经营自己的国家。
大家是怎么看得呢?
一个人的一生浓缩在一本薄薄书里,合上这本书的时候不禁想起爸爸说过,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再怎么伟大的人物在时间和生命面前都是平等和渺小的,所以我一直觉得人生在世该淡然些。然而乔布斯是一个有现实扭曲力的人,正是他的这种性格创造的苹果,改变了世界。看着他一个又一个的壮举有发自内心的震撼和感慨。
记得我两三岁的时候,一个冬天的下午,我站在我的小板凳上,在火炉旁边,在看一张很大的图(就是世界地图),因为爸爸刚刚跟我说爱迪生是美国人,然后我问,我不是美国人吗?爸爸跟我说不是,你是中国人,然后他在地图上给我指哪里是中国,然后爸爸跟我说,爱因斯坦也是美国人,那时候我还搞不清楚中国或者美国是什么东西,但那一幕深深的嵌在我的脑海里。从他身上可以隐约的看出为什么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来自美国,他在硅谷长大,邻居就是惠普公司,玩伴都是高级工程师,这个对他的成长影响是巨大的。
而后,之所以苹果可以成功,乔功不可没,而乔的实力,最绝的我认为是用人,其次是营销,其次才是他对产品创造性的把握。记得我很小的时候爸爸跟我说过,一流人才不做技术。如果只考虑技术,那么他顶多只会做一个产品,而不是创办一个公司。苹果从设计,到管理,到研发,到财务,到营销,都雇佣了最适合苹果的人,而这一些人多是乔拉他们入伙的,正是这众人拾柴火焰高才有苹果今日的辉煌。
当然另一个让人惊奇的就是乔的技术能力,他个人竟然有200多项专利,而且这些专利都是一些苹果的重量级的创新点,而且他还几乎参与到研发生产的每个细节,从螺丝帽到包装盒,事无巨细,事必躬亲。当然他的感染力也是一个亮点,他的产品发布会都会引起轰动,想必当年希特勒能取得人心跟他的演讲和感染能力有很大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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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承认,当他面临死亡时,他可能更愿相信存在来世。“我愿意认为,在一个人死后有些什么东西依然存在。”他说,“如果你积累了所有这些经验,可能还有一点智慧,然后这些就这么消失了,会有些怪怪的。所以我真的愿意相信,会有些什么东西留存下来,也许你的意识会不朽。” 他沉默了很长时间。“但是另一方面,也许就像个开关一样。”他说,“啪!然后你就没了。” 他又停下来,淡然一笑。“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从不喜欢给苹果产品加上开关吧。”
读到这最后一段不免很伤心,因为一个灵魂一旦消失,就再也不会出现了。想起前几天跟一个姑娘看烟花,其实我一直在想,如果李白在这里的话,可能又有千古佳句诞生了,但是李白已经死了,所以那个思维就永远也不会存在了。
另外此书作者功底深厚,典型的cnn和time的议论文章,翻译的实力也是不凡,能如此顺达雅的翻页真是不容易
乔布斯这个人,毫无疑问,他是个天才,一个只会在美国那个特定年代才会出现的天才。只有接触使用过苹果的产品的人才会明白赞乔布斯的伟大之处。我记得第一次拿到ipod的情形,是我这么多年购买无数电子设备,感觉最奇妙的一次。对于从来没有接触过苹果产品的人,ipod、ipad、phone等,是不可思议的,对于已经在使用苹果产品的人,一切似乎都是理所当然,而你再也不会向那些功能跟苹果类似的其他产品再看一眼。我绝对不是在为苹果布道,苹果有吸引人的魔力,且很难自拔,这种魔力是好是坏,不好评价。苹果是乔布斯的化身,追求完美、有令人抓狂的控制欲,是天使更是魔鬼。但是从某个角度来说,如果没有性格上的诸多“缺陷”,他也成为不了“乔布斯”。
我惊叹于乔布斯的坚持自我的勇气、追求完美的信念,对于曾经和这种人生活在同一个时代,我非常高兴,我觉得他给所有像我这样的年轻人以很好的启示:你可以改变世界。
看了《乔布斯传》的第一章,感觉逻辑特别混乱,东一段西一段挨不着边的扯。中文版的,感觉就是东一榔头西一棒。一会儿出现这个人,发生了这件事,然后戛然而止,又出现那个人,又发生了另外一件事,然后又戛然而止,如此反复。
有个开玩笑的说法,美国现在没有Hope,也没有Jobs了。这本书写的非常的出色,把一个工作狂对工作的专注和热情写的如此栩栩如生。但这个工作狂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他对美的那种直觉的把握,更重要的是他还对固有的公司内合作不足的状态深恶痛绝。他迫使各个不同的部门为了一个伟大的产品而努力。
我很好奇,在现在和未来的apple,会是怎么样的一个状态。公司越来越大,保密的要求,这些小公司所固有的活力会不会逐渐消失。不过我现在也在大公司,大公司真没劲~~~
过程既是奖励。这句话太让人心潮澎湃了~~~
史蒂夫•乔布斯,一个喜怒无常的领导者,一个苛求接近完美的艺术家。
他个性张扬,独树一帜。他用他的激情感染周遭,信任他并为之工作;他用他的现实扭曲立场,让这些天才们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不可能;他有着强大的控制欲,想要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他直言不讳,从不隐藏自己对美好事物的喜爱与繁杂产品的厌恶;在他的世界里事物一分为二,非黑即白,容不得半点瑕疵。
他是一个创新者,一个革命者,用他敏锐的触觉引领科技浪潮。是他把科技、理念、艺术完美地结合,开辟了新的领域,也是他总是先于知道我们想要什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简洁明了的操作和不可思议的体验。这就是人们为什么会对苹果的产品总是热爱不已,为苹果的产品彻夜排队、愿意为此津津热道。
他是一个倔强的艺术大师,一个从不妥协的艺术家。不在乎成本的提高,不在乎产品的返工,只为了他心爱的艺术品能震撼人心地登场;讨厌资产企业家的人,他愿意为苹果燃烧自己从而嫌弃那些只为上市盈利做法;淡定处理苹果的危机,不会因为不足而低头只是实事求是地陈述事件的始末。
他最伟大的作品莫过于——苹果,一个能够制造伟大产品的帝国,一家可以传世公司。从Apple II、麦金塔到苹果零售店再到iPod、iTune商店、iPad、iCloud,这些伟大的产品无一不是他凝结的心血,犹如自己的孩子,为他们注入了深深的爱。
我不想用伟人来形容乔布斯,但凡伟人,似乎总是以无缺点来标榜。而他从来不隐藏自己的缺点。尖酸刻薄,挖苦他的竞争对手,让对方闭嘴;反复无常,才刚刚否定了你的想法,把它贬的一文不值,下一秒又赞赏你的创意,就如同是自己想出来的;他喜怒无常,对同事缺乏善意,总是缺乏不择言语地批评为他工作的人,肆无忌惮地认为他们很糟糕。
但是即使是非凡的人总有再普通的一面。即使对家人和朋友缺乏关心,疏忽了对他们的情感,可仍然是深深爱着他们,那个让他崇拜的父亲——保罗•乔布斯;那个爱他包容他的妻子——劳伦•鲍威尔;那个他引以为傲的儿子——里德•乔布斯,当然还有他的女儿们,少了他原本就很少的关爱。
在经历了人生的高潮、低落和辉煌之后,他也不曾改变,还是那个执着的他,那个疯狂的他,那个真正改变世界的他,用他的信念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苹果帝国,一个属于心灵的禅意花园。
他是一个传奇,经久不灭。
一股气看完Steve Jobs传想到5组10个单词。
1:complicated to simple,从至繁到至简的设计理念;
2:heart or brain,感性与理性的比较,在理性逻辑思维主导的商界,他以感性特立独行;
3:art&science,他是站在人文艺术和科技交叉点的人;
4:impute or imputed,他每卖一次新产品,就把一种新的理念灌输给果粉,客户只有被灌输的份;
5:closed or open,在以微软开发其系统给合作伙伴建立联盟的运作方式大行其道时候,他坚持建立一套封闭性的系统。请问你可知道iphone的电池长啥样?他的控制欲就是这么霸道